厨师早就做好了午饭,宋瑾招呼楚屿君在饭厅落座,主动为楚屿君盛汤夹菜。 “你不用这般客气,我想吃什么自己来。”楚屿君看不得她忙前忙后,拿起公筷为她夹菜。 两人有说有笑,都没提及昨晚那枚戒指。 信安律所初八开班,宋瑾定的是初七傍晚回京城的机票。 住所七八天没住人,她准备提前回去做个大扫除。 宋津南和乔晚亲自把她和楚屿君送到机场,目送两人进了登机口才折返回车上。 司机启动车子之后,宋津南叹息着道,“糖糖昨天去楚家拜访,楚家人已经把她当做楚屿君的准女友了。” “你一直说,感情的事儿需要孩子们亲自去体验,我们做家长的只需适当提点就行。现在怎么唉声叹气了?” 乔晚不解地反问。 “我以为两人最起码也要处个一年半载,才到见家长的环节。没想到,进展如此迅速。”宋津南顿了顿,“我算了下,两人从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到今天,也就三个月左右。” “现在糖糖正沉浸在爱情中,我们说什么她都听不进去。我只希望楚屿君能对得起糖糖的一片真心。” 乔晚不再纠结。 宋津南在听到女儿去楚家见家长那刻,一改往日的淡定,整颗心都揪起来。 “楚屿君在生意场也算有能力和魄力,按照楚家的人品来衡量,完全过关。他和糖糖现在正处在热恋中,好得蜜里调油,我最担心的是真要步入婚姻,处的时间久了,能否对糖糖一如既往的好。” “楚屿君一开始追糖糖的时候,你不管,现在说这个——矫情!”乔晚瞪他一眼。 宋津南摁住隐隐作痛的额头,“原来我想着,女儿谈个恋爱,我们做长辈的如果连这点自由都不给,未免说不过去。这才三个月不到,就去楚家见家长,看来是动真格的了,我有点心慌。” “上午我刚到电视台,就接到楚昭太太的电话,十分热情邀请我们去江城聚餐。”乔晚眉心紧蹙,“听那语气,已经把我们当做亲家了。” “无论楚家人如何示好,我们现在就装糊涂,不能表现出一点点主动。实话说,我总觉得两个孩子的感情还不稳固,有可能存在变数。” “谁说不是呢。” 两人为女儿的感情忧心忡忡。 宋瑾和楚屿君就这么不紧不慢地处着。 毕竟双方见过了家长,宋瑾得到了所有楚家人的喜欢,宋津南和乔晚也没有对楚屿君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两人来往越发密切,楚屿君黏宋瑾黏得更紧了。 年轻男女,干柴烈火,耳鬓厮磨的久了,宋瑾还是没能恪守住对乔晚的承诺,没与楚屿君确定婚姻关系,就把自己交了出去。 两人的第一次发生在这年的阴历七月,宋瑾生日当天晚上。 楚屿君为了给宋瑾庆生,提前定了一家F国西餐厅的烛光晚餐,送了一条定制的南非粉钻项链。 宋瑾从小就不是个物质的人,早见惯了各种价值不菲的东西,对项链只淡淡瞥了一眼,就放回盒子。 她的这一反应,楚屿君早就料到了,又神秘兮兮地从西裤口袋拿出个比装项链更小的盒子,“看看这个能不能入你的眼。” “又是什么贵重东西?”她兴致缺缺。 “不算贵重,就是蛮耗费精力和心血。”楚屿君催促,“快点打开看看。” 她翻看上面的盖子,一枚古色古香的翡翠印章映入眼帘! 翡翠色泽莹润,没有任何杂质,下面是个用小篆撰写的她的名字。 “翡翠水头很好,字迹遒劲有力,相当有功力,在哪里定的?”她满脸惊喜。 楚屿君从她眸底总算看出少有的震撼,笑着道,“翡翠是我买的,你的名字是我亲自刻上去的。” “你会在翡翠上刻字?而且还是小篆?”她轻轻抚着印章,“成天与你在一起,也没听你说过有这个本事!” “三个月前就开始为你准备生日礼物,定完粉钻项链,又怕入不了你的眼,便开始琢磨送一个有新意的生日礼物。” 楚屿君歪着脑袋,笑意盈盈把她望定,“确定好亲自为你刻印章之后,买了很多玉石练手。被我练废的石块没有三百块,也有两百九十块。” 听到这儿,宋瑾才恍然大悟,“难怪前阵子你手上隔三岔五会粘创可贴,为了练习刻字经常受伤是不是?”biqubao.com “好好看看,我左手上有多少伤口。”楚屿君摊开手掌,放到她眼皮底下。 她抓起楚屿君的手,从掌心看到手背,上面全是细细碎碎的小伤疤。 一眼看过去,就能数得出十几道。 “想送我印章,找个专业机构定做一枚不就得了!之前没有任何经验却想在翡翠上刻字,你傻呀!”她心疼地轻嗔。 楚屿君就势握住她的手,眼底深情四溢,“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一开始右手拿刻刀,把握不好力度戳在左手上,练了一个多月就步入正轨了。” 他越是这样说,宋瑾越是心疼。 为了给她生日助兴,楚屿君特意点了瓶红酒。 两人都想着浅尝辄止,没想到越聊越开心,把一瓶750毫升的红酒喝得一干二净。 宋瑾也就喝了三四两,却头昏脑涨,走路踉跄,是被楚屿君从西餐厅搀扶出来的。 楚屿君浸淫生意场多年,经常会有酒局应酬,酒量不小,一斤多红酒下肚只是微醺。 在餐厅门口还打电话叫了个代驾。 代驾开车送他们回锦绣居的路上,宋瑾醉醺醺靠在楚屿君怀中,右手紧紧攥着那枚翡翠印章,不停地呢喃“楚屿君,你的礼物我非常喜欢”。 楚屿君想着先把她送回锦绣居安顿好,再让代驾送他回住所。 可没想到,车子在锦绣居停下之后,宋瑾就把代驾给撵走了,勾住楚屿君的脖颈撒娇,“今晚你哪儿都不许去,就在这里陪我聊天——” 楚屿君也已微醺,欣然应下,扫码向代驾付费,拥着宋瑾进了电梯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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