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色_第821章 难产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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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屿君把腕表还给宋瑾,宋瑾把粉钻戒指递到他手中。
  他接过,俊朗的五官上全是寒霜和疏离。
  宋瑾心里很不好受。
  选择做掉孩子那刻,她就猜到了这个结局。
  只是没想到来这么快。
  其实,她对楚屿君的爱一直都在,只是惧怕婚姻和那个忽然而至的孩子。
  她不想被束缚,不想改变现在固有的生活,不想年纪轻轻就被婚姻和家庭绊住双脚!
  以她对楚屿君的了解,做掉孩子已经彻底触碰到了楚屿君的逆鳞,即便她软言温语道歉,楚屿君也不会原谅!
  做了就做了,硬气到底就是。
  现在孩子没有了,钱物两清,是时候说再见了。
  她叫住正要转身离开的楚屿君,“麻烦楚先生把自己的东西带走,待会儿我会更换防盗门密码。”
  “该带走的上次都带的差不多了,如果宋小姐再发现房子里有我的东西,扔掉就行。”
  楚屿君止步,头都没回。
  “好。”她胸腔中是难以抑制的心酸,却又故作坚强的脸上含笑。
  楚屿君的手落在门把手上足足半分钟,才拧开。
  宋瑾双手紧握,指尖已掐进掌心,深深凝视住楚屿君高顷挺拔的后背,苦涩地勾起唇角。
  她爱楚屿君,楚屿君也爱她,两个相爱的人走到现在这个地步,是她咎由自取!
  这次回京城的航班上,宋瑾一直在想:如果这个孩子迟来几年,她会不会选择把他生下来?
  想到脑门疼,也没想出答案。
  楚屿君离开那刻,她的心瞬间就空了。
  腊月的冷风从开着的防盗门中吹来,顷刻间,她从头凉到脚。
  与楚屿君的感情,就这么结束了么?
  她在门口杵了许久,才平复好情绪把门关上。
  失去了腹中的小东西,又失去了楚屿君,她一遍遍问自己,这是不是得不偿失?
  楚屿君满腹心酸从电梯间出来。
  捏着那枚承载了他所有希望的粉钻戒指,在每天接送宋瑾的地方站了会儿,越发觉得心烦意乱。
  他爱宋瑾,可以忍受、迁就宋瑾的所有大小姐脾气,唯独无法接受宋瑾擅自做掉孩子的残酷现实!
  为了留住孩子,他不止一次向宋瑾做出承诺,只要生下来他全权负责,绝不会用婚姻和孩子来约束宋瑾。
  他会尊重宋瑾过想过的生活。
  甚至,只要生下这个孩子,无论男孩还是女孩,他可以立马去做绝育手术,省去宋瑾再次孕育的后顾之忧。
  可是,宋瑾还是令他失望了。
  确切地说,是心寒。
  一个女人能狠心做掉自己的孩子,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不够爱这个让她怀孕的男人!
  除此之外,他再也想不出来别的理由了。
  他盯着粉钻戒指看了许久,直到眼窝发酸,才意识到这枚戒指已经被唯一的女主人抛弃了。
  纵使心中对宋瑾还有万千不舍,他还是抬手,把戒指丢进了就近的垃圾桶。
  开车离开了这个曾经令他心驰神往,又令他黯然神伤的地方。
  楚屿君下楼之后,宋瑾心里也不好受,攥着她送楚屿君的腕表在客厅坐到半夜。
  翌日,她开始了正常上下班。
  忙碌的工作麻痹了堕胎和失恋的伤痛,远离了卿卿我我的爱情,她把所有精力和时间都用在工作中。
  每天都是到律所最早,离开最晚的那个。
  短短三周,她一连打了十桩离婚官司,无一败绩。
  连一向以严格著称的张组长,都对她赞不绝口,说以她这个月的业绩,今年的年终奖会涨不少。
  优渥的家境和银行卡余额上长长的数字,令她对薪酬和年终奖一直没什么感觉。
  选择成为一名律师,是她小时候就有的愿望。
  毕业当年就以优异的成绩被校招进了红圈所,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认可。
  她努力工作,不是为了得到更好的经济回报,而是因为纯粹的喜欢。
  刚好,做喜欢的事情,能证明就算没有父母的庇护,她也可以有在京城生存下去的能力。
  她和楚屿君两人都在京城,也都存在于彼此的通讯录中,自从那天之后,就像两条平行线,再无任何交集。
  她隔壁的房子早就被楚屿君买下,但再也没见楚屿君去过一次。
  还有几天就要过年,律所的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宋瑾今年准备提前回港城过年,早就订好了腊月二十七回港城的机票。
  腊月二十六上午,信安律所召开全体员工年底表彰大会。
  宋瑾这一年业绩突出,秦柏亲自为她颁发了优秀员工奖章,以及一个厚厚的红包。
  还让她站在主席台上,与大家分享了这一年业绩斐然的经验。
  全体会还没开完,宋瑾调成震动的手机响起来。
  看到是乔晚,她以为是来问她什么时候回港城的,忙把电子机票截屏发过去。
  没想到,乔晚随之发来条微信:马上回电话,有急事!
  宋瑾心头一颤,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一股低气压。
  攥着手机溜出会场,躲进步梯间拨出乔晚的电话。
  很快,乔晚心急火燎的声音传来,“糖糖,徐蓝歌难产,怀川现在已到京城,正在去医院的路上,加上堵车还得有一段时间,你马上过去!”
  “爱韵宝医院是京城最好的妇产医院,徐蓝歌不会有事的。我还在开会,等会议结束再过去。”宋瑾不以为意。
  对徐蓝歌,她是一点好感都没有。
  忽然间,想起自己第一次去爱韵宝产检,听到徐蓝歌和小助理聊天,说羊水偏少,医生不建议顺产,徐蓝歌不想在小腹留下疤痕,执意要顺产!
  宋瑾立马打起精神:“妈,我马上过去。”
  “我要登机了,手机会调成飞行模式,真要有急事,你给季天叔叔打电话。”
  乔晚叮嘱。
  宋瑾应下,回办公室拿了外套一路小跑下楼。
  来到爱韵宝医院,宋瑾没有通行卡根本进不去,只好打徐蓝歌的电话。
  铃音快结束的时候,里面才传出小助理颤抖的声音,“宋小姐,不好了——蓝姐难产大出血——宝宝出来就没有呼吸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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