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弗利山庄,是洛杉矶颇有名气的一处山庄。 与大夏国别墅区相比,贝弗利山庄显得更为偏僻,驱车去城里都得四十分钟左右,雄鹰国地广人稀,贝弗利山庄硬件设施再好,也免不了给人一种“人烟稀少”的荒凉感。 不过,酒鬼不觉得荒凉,反而很享受。 这一处贝弗利山庄的房子,其实是希拉里一家人的,这一家人死绝后,便落到了酒鬼手里。 酒鬼不仅接管了希拉里的房产、家业,同时也接替了希拉里在光明会的职位。 不,酒鬼如今在光敏会的地位,比过去的希拉里还要高,因为他是陈平安的“记名弟子”,正儿八经下了跪,磕了头的。 “酒鬼先生,晚餐想吃些什么,牛排配红酒怎么样?” 傍晚的阳光,洒在酒鬼肥胖且毛茸茸的脸上,不过,酒鬼的脸色并不好看。 “把戴维叫过来。” 酒鬼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时间,他哪有什么心思琢磨晚上吃什么,他与“师傅”陈平安的赌约,还有不到四个小时了。 他真的会冲到自己面前吗? 酒鬼不确定,但心里很慌。 很多在酒鬼,以及众多人眼里,不可思议的事情,无法完成的事情,却总在陈平安身上出现奇迹。 就比如他与加藤老狗的疾病一样。 加藤的糖尿病无法治愈,但用注射胰岛素的方法,缓解一下症状是绝对没问题的,加藤的病就算陈平安不出手,最后的最坏的结局,不过是锯断双腿。biqubao.com 可酒鬼的并不一样。 除了酒鬼自己,以及主刀医生,几乎没人知道。 外人一看,估摸着也不会相信,身高马大,壮如牛犊子一样的酒鬼,居然下半身不行,自己老婆都特么出轨了。 关键,酒鬼老婆出轨,酒鬼还不能说什么。 家里那块地,自己没能力耕种,也不能一直荒废着啊,这不就便宜了隔壁老王吗? 如此私密,且没脸见人的事情,陈平安却仿佛有一张透视眼一般,看得清清楚楚。 在经过陈平安短暂治疗后,酒鬼那方面问题,的确得到很大的改善,这一点,在大夏国洗脚城的时候,已经得到了验证。 那里的姑娘很热情,也很有礼貌。 “好的,酒鬼先生,您稍等。” 佣人莞尔一笑,转身离开,而不到五分钟,一名穿着保安制服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 戴维,是这家庄园的保安队长,曾经三角洲退役的狠人,同时,戴维的身体还经历过一定程度的“改造”。 “酒鬼先生,您找我?” 戴维问道。 “仍然没有陈平安那混蛋的消息吗?” 酒鬼直奔主题,眉头拧成了一团疙瘩。 “没有。” 戴维脸上带着一抹嘲讽笑意,“亲爱的酒鬼先生,你的脸上为什么会有一丝恐惧情绪?你不相信我们的能力吗?” “大夏国人,不过是黄皮猴子罢了,他们在我面前,就如同婴儿一般,你相信我,我一只手都能捏死他。” “不,应该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容易。” 戴维很嚣张,同时很不以为然。 自从服用了上面赏赐的能量药水后,他觉得自己强得可怕,浑身上下都有使不完的力气。 “你的话,有点多。” 酒鬼淡淡瞥了戴维一眼,蹙起的眉头,透着不满。 你说陈平安很菜,连蚂蚁都不如,那老子还给他下跪磕头了呢? 这又算什么? “抱歉,酒鬼先生,我这个人就是喜欢说实话。” 戴维双手插兜,撇嘴,偏了偏脑袋。 这是雄鹰国人独有的傲慢,他们不可一世,他们不把雄鹰国之外,任何人放在眼里。 “希望你能……” 酒鬼实在不想跟戴维多说废话,只是警告了一句。 不过,酒鬼头刚刚抬起来后,整个人突然愣住了,剩下半句话都没说完。 在高尔夫球场的另外一边,一个男人,一手夹着烟,一手插在兜里,正缓缓冲着自己走了过来。 他与过去一样,脸上带着欠揍的痞笑,同时,他的笑容格外自信,让酒鬼心里没了底气。 “陈平安,你,你真的来了?” 酒鬼的喉咙发出一阵颤音,他不敢想象,陈平安居然真的找了过来,他是如何得知自己定位的? 大夏国距离洛杉矶,近上万公里,他只用了不到二十四个小时,便赶了过来。 酒鬼甚至在怀疑,眼前出现的陈平安,究竟是人是鬼! “嗯?陈平安?” 戴维一听,迅速扭头,见到有陌生人进入庄园高尔夫球场的瞬间,拔出了藏在腰间的手枪。 “shit!” “你给我站住,否则,我就要开枪了!” 戴维口中大声呵斥,同时开始呼唤队友,赶过来支援。 该死的! 这座庄园,里里外外,布置了超过三十名保安,庄园四周每间隔二十米左右,便有监控设备,别说陌生人闯进来了,就算跑进来一只老鼠,监控人员都会第一时间得知。 陈平安进来,为什么没发出警报? “蠢货!” 酒鬼瞪了一眼戴维,没好气道:“你不是说他没来吗?” “你不是说,你捏死他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容易吗?” 艹! 这个时候知道掏枪了。 “我让你站住,再敢靠前一步,我可开枪了!” 戴维眯眼盯着陈平安,很好,陈平安已经进入到自己百分之百命中率的范围内,自己只需要扣动扳机,便可轻而易举要了他的命! “酒鬼啊酒鬼,好久不见了,你不得给我磕一个助助兴,表达一下你对我的思念之情吗?” 陈平安完全无视戴维,手枪? 搞笑,在陆地仙强者面前,手枪不过是累赘,远不如冷兵器来得顺手。 “陈平安,你太狂妄了!” 酒鬼本来很害怕的,可看见陈平安脸上的笑,他居然还让自己给他下跪磕头,酒鬼心里的恐惧,逐渐演变为愤怒。 他也是要面子的人。 “你睁大你的眼睛看清楚了,这是我的地盘,我说了算!” 酒鬼气的跺脚。 “不跪?没关系,一会儿你会主动给我下跪磕头的,你信不信?” 陈平安不生气,脸上笑容更浓了几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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