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这个女人不是还像小野猫一样,炸毛般跟他赌气吗? 沈知念脸上噙着浅浅的笑意,娇嗔道:“因为臣妾高兴,陛下信任臣妾。” “这让臣妾觉得,自己与陛下真的是心心相印的。” 她在意的不是沈家不再被帝王疑心,而是得到了他的信任。 在她心中,他比沈家更重要! 南宫玄羽心头一暖,忽然就好奇起另一件事来了。 他牵着沈知念在八仙桌前坐下,语气随意地问道:“若有一日,朕要念念在朕与沈家之间做出选择呢?” 沈知念面色微白,看起来有些惶恐:“陛下何故有此一问?” “可是臣妾和沈家做错了什么……” 眼看她就要起身告罪了,南宫玄羽连忙拉着她的手,将她按回了椅子上。 “朕不过是随口一问,念念也随口一答。不必紧张。” 难怪世人都说伴君如伴虎。 沈知念在心中摇了摇头,看南宫玄羽的目光带着款款深情:“好听的话谁都会讲。” “若是旁人,定会说心中最重要的是陛下。类似的话说出来,陛下未必会信。” “可臣妾所言,句句发自肺腑。在臣妾心中,的确是陛下更重要!” 说到这里,沈知念微微垂下眼帘,长而浓密的睫毛,在眼睑处打下一片阴影,让她的神色看起来有些落寞。 “陛下也知道,臣妾自幼在沈家过的日子……故而臣妾对家族虽有感情,却没到可以为家族牺牲一切的地步。” “是进宫后,陛下的宠爱和呵护,让臣妾感受到了温暖。让臣妾第一次明白了,原来这就是被爱的滋味。” “在臣妾心中,陛下是臣妾的夫君,更是臣妾孩子的父亲。没有什么人和事,比陛下更重要!” 沈知念这番真诚的话,比那些说得天花乱坠,表忠心的言语,更显得诚挚。 南宫玄羽倏忽想起了,姜庶人当年还在,贵为皇后时。 南宫玄羽和她是少年夫妻,也曾有过相敬如宾的时期。 然而自始至终,姜庶人都把镇国公府的未来和荣耀,看得比他,比皇家更重要。 这一点,便是南宫玄羽与姜庶人离心的开始。 念念和那些出生顶级世家的后妃,都是不一样的。哪怕身居高位,她也会把他放在家族之前。 正因为知道沈知念从小在沈家过得不好,她的这番话,可信度更高。 帝王轻轻拥着沈知念的肩膀,温声道:“朕明白了。” “念念对朕的真心,比得过万金!” 在他心中,唯有念念和阿煦,与他才是一家人。 其他人,不过是帝王的妃嫔和皇嗣。 …… 沈家发生的事虽然没有大规模传开,但权贵圈子里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春贵人一直在私底下,跟晋王府有联系,又怎么会不知道呢? 最开始,她心中确实有些不是滋味。但很快,春贵人就将自己哄好了。 今晚殿下是成大事者。 做大事的男人,身边怎么可能只有一个女人? 晋王府有那么多姬妾,她就算吃醋也吃不过来。更何况,陆江月不过是个没名没份的侍妾罢了。 说不定她入府后,晋王殿下都看不上她,懒得打她呢。 晋王殿下真正放在心上的,一定只有她巴哈尔古丽一人!不然他为什么不打别人,只打她? 迎春虽是晋王的人,但知道了春贵人的奇葩思想,她一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最终,迎香还是忍不住问道:“……小主,难道您真的不怕疼吗?” 她刚开始还以为,被今晚殿下暴打之后,春贵人不会再对今晚殿下忠心耿耿了。 谁知道……晋王殿下越打她,她越爱晋王殿下爱得不行…… 春贵人瞥了迎香一眼,道:“你不懂,爱能止痛。” 她虽然不喜欢挨打的滋味,可她更害怕,晋王殿下因此不爱她,抛弃她…… 只要今晚殿下愿意让她为他所用,什么事她都能承受。 她只求,今晚殿下别不要她…… …… 陆江月被一顶小轿,悄无声息地抬进晋王府后,已经过去了三天。 在大周,只有正妻才有三日回门的说法。侧妃和庶妃都没这个待遇,更别说一个小小的侍妾了。 然而晋王对陆江月,似乎真是与众不同的,不仅这三天都歇在她房里,更是破天荒给了她三日回门的资格。 当然,今天只有陆江月自己回去。她就算再受宠,堂堂晋王也不可能陪她一个侍妾回门。 尽管如此,接到这个消息,陆母还是欢天喜地! 这说明什么?说明月儿真的飞上枝头变凤凰了呀! 她如此受晋王殿下宠爱,将来别说当贵妾了,就算混个侧妃当当,也是不可能啊! 到时候,月儿可就是真正的皇家人了! 陆江临的情绪,虽然没表现得像陆母这么明显。但很容易就能看出,他也是极为高兴的。 岳父是一品吏部尚书,“妹夫”是堂堂的晋王殿下,他何愁不能平步青云? 沈南乔看着陆家母子虚伪的模样,冷笑一声,翻了个白眼往房间走去。 陆母在身后喊她:“诶!南乔,你去哪?月儿马上就要回来了!” 沈南乔依然没有搭理她。 陆母皱起了眉头:“哼!摆什么官家小姐的谱?将来月儿要是成了晋王殿下的侧妃,你这个当嫂子的想巴结她,都不可能了!” 沈南乔懒得跟她掰扯,进了房间,“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很快,晋王府的马车就到了。 虽算不上奢华,可也陆母平时往日能见到的奢华多了。 当陆江月被丫鬟扶着,从马车里下来时,陆母简直不敢相信这个身着锦衣,打扮得富贵逼人的贵妇人,是自己的女儿! “月儿?” 陆母上前,不敢相信地喊了一声。 按理说,被晋王一连宠了三日,还格外赐了回门的资格,陆江月此时应趾高气昂才对。 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她的眼神竟有些闪躲,脸上也看不出太多高兴的情绪。 听到陆母喊她,陆江月只扯了扯唇角,应了一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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