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谢乐芙话还没说完,许氏就张罗道:“你们这么晚还赶路上山,一定饿了吧?我去给你们做好吃的。” “多谢伯母。”郝长安躬身作揖。 谢乐芙见事情到了如此地步,也只好作罢,连日奔波确实也累了,许氏做的饭菜都是谢乐芙最爱吃的。 尽管已经离开家几年,但一尝到许氏做到饭菜,谢乐芙还是不禁掉了眼泪。 “太好吃了,娘,我在京城吃了那么多美食,都没有你做的好吃。” “就知道唬我。” 许氏坐在对面,手掌摸了摸谢乐芙的脸蛋,心疼道:“芙芙,你怎么瘦了这样多?谢相每隔一段时日就要给我们写信的, 他说你过得挺好的,我看你瘦得都跟变了个人似的,是没好好吃饭吗?” “没有。” 谢乐芙吸了下鼻子,边吃边说:“我每日吃得比猪都多,不过在京城也喜欢出去转悠, 所以才瘦了些,娘,等过段时日,你和爹和我一起去京城吧,我给你们买一间大宅子, 女儿现在可有钱了,我接你们去享福。” “我和你爹都当了一辈子的农民了。”m.biqubao.com 许氏笑了笑,揉着女儿的脑袋,“你享福就好,只要你过得好,我和你爹就高兴, 你是我们的宝贝,是我们的心肝。” 任午也揉了下眼睛,“芙芙有这个心,爹爹就很感动了,你是不知道你走的那一年,你娘整日以泪洗面,都睡不着觉。” 谢乐芙闻言又扁嘴了,哽咽道:“娘,我也很想你和爹爹还有哥哥。” 郝长安坐在一侧,瞧见三人的模样,忽然一下就明白,为何谢乐芙会是如今的性子。 虽然不是亲生女儿。 但任午和许氏都是尽心尽力抚养谢乐芙,竭尽所能给她最好的,所以才将她养得像个小太阳。 虽说是流落山野间,但谢乐芙并没有吃苦。 也难怪在京城,初见她的时候,她就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 被养父母疼爱到了骨子里,收获了如此多的疼爱,她才会自信自爱。 一家三口又叙起家常,郝长安不便插嘴,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吃饭。 许氏说了一阵,又看向郝长安,笑道:“我记得长安你家里头还有个兄长?” “是。” 郝长安放下筷子,恭敬道:“爹娘和兄嫂都住在一起。” “我们是没学识、没见识的乡下人。” 许氏不好意思地攥着手,“芙芙自小长大,我们也没勉强她念书,郝家是书香门第,会不会……” “不会。” 郝长安知道许氏的担忧,道:“阿芙是我一手教导的,她很聪明,很乖巧,也很可爱,郝家的人都很喜欢她, 就算是郝家人不喜欢她,我也能自立门户,日后绝不会让她受委屈。” 分明两个人还没走到那一步,谢乐芙听到郝长安说的这话,竟然真的有一种要跟他成婚了的错觉。 “那就好。”许氏和任午都松了口气。 待用过晚饭,许氏收拾完,就领着谢乐芙和郝长安到了一间屋子,“今晚你们就住这儿吧,这是阿芙从前的屋子,我们日日都收拾的。” 谢乐芙一愣,“娘,我和他怎么住一起啊。” 许氏嗔了眼她,“娘又不是古板人,家里屋子不多,你哥哥那间落了锁,只有这儿能住人,难不成你要长安睡在外头吗?” 谢乐芙茫然地转过头,看向郝长安,“你、你怎么不说话?” 郝长安轻轻咳了声,耳根有些发红,“我都听你的。” 谢乐芙不敢相信。 这还是那循规蹈矩的郝长安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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