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个公主当娘子_第599章 困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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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这群土鸡瓦狗,有啥战斗力啊?几百个人打我一百多个人,连一根汗毛都没伤到我们。不是我瞧不起你,就算你们人再多,这样的战斗力想造反?简直是痴人说梦。”熊默冷冷说道。
  “我说你小子,现在是我们的人跟绿林军在打,你小子这是在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呢?我的人如果打不赢,你觉得我们被十几万人包在渤海县内,还能有活路?”
  熊默听完这话,立马抬手摸着后脑勺。
  “啊这……”
  现在司马洪好像跟他们是一伙的,所以司马洪能打赢,他们才能活。
  他确实应该希望司马洪打赢才是,否则这逆风局他还真不太知道该怎么打。
  “说到底不都怪你?要不是你先想尽办法对付自己家人,我也不至于现身。我不现身,就不至于被堵在这地方。我如果在外面,就能拥有主动权。
  说不定我早就摸清楚了敌人的老巢,现在早就带人把敌军一锅端了。”
  熊默没好气道。
  “你小子还真敢说。”司马洪微微眯眼,完全没将熊默的话当回事儿。
  “什么叫真敢说?知不知道我的厉害啊?我先出去看一眼,等会儿我就带人冲杀出去。”
  熊默说完,立马爬上楼梯,将地道入口打开钻了出去。
  动静越来越近,战斗已经来到了这座宅院外面。
  这时候,熊默忽然看到有好几个人从围墙外飞了进来,落地之后彻底没了动静。
  定睛一看,那些人是被抛进来的,已经死状凄惨。
  然后熊默便看到,十几个活人翻过院墙,朝着院子里飞奔进来。
  他们统一身着轻甲,手中的武器各不相同,有的持刀,有的使枪。
  “他娘的,真冲进来了!”
  熊默立马朝着地洞内大喊一声。
  “亲卫何在!”
  躲在地洞内的亲卫们,纷纷钻出地洞,与叛军展开激战。
  司马相月也钻了出来,只见她从腰间抽出一把软剑,毫不犹豫的杀了过去。
  她身法轻灵,剑法如同蝴蝶穿花,一柄软剑同时应对四五个人的围攻,却攻守兼备,游刃有余。
  司马洪脱了衣服,扯下几块布条来丢给司马刚。
  “帮我包好伤口。”
  司马刚赶紧帮司马洪包扎伤口。
  “终究是我司马洪野心太大,却又能力不足。我若是死了,将来振兴司马氏的重任,可就落在你们北房肩头了。大姐她毕竟是个女子,嫁出去的女人,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可我司马氏,几百年的香火,不应该就此陨落。”
  伤口包好之后,司马洪提着一柄短剑,爬上楼梯,加入战斗。
  白马军互相配合相当默契,战力超强的一百多人,很快就将冲进院内的人干掉。
  但情况依旧不容乐观。
  这些敌军,非常强大。
  若是通常情况之下,一个白马军的士兵,应付四五个敌军都绰绰有余。
  可是现在,每三个人结成的战斗小组,在面对七八个人包围的情况下,打的非常吃力。
  对白马军来说,这是一个相当坏的讯号。
  因为渤海县内,白马军就一百多人。
  而司马洪麾下的那十万人,很明显已经被这群身着轻甲的敌军击溃了。
  虽然外围还是有人源源不断的赶来支援,但那些人根本就拦不住敌军的进攻。
  这才打了不到一个时辰,一百多亲卫,死伤十几人。
  而对方人数依旧众多,依旧在源源不断的攻进来。
  打到现在,熊默感觉非常难受。
  若非所有的亲卫都是他亲自精挑细选,都是武道高手,而且都拥有火枪的话。
  这一百多亲卫,早溃败了。
  因为前来围攻他们的人,是白马军所遇到过的最强的敌手。
  他们悍不畏死,死了一个,就必定有两个人上来填补空位。
  这样打下去,一百多白马军用不了多久,就要被彻底耗光。
  可除了司马洪布置的那些弱的可怜的支援之外,白马军将不会有任何支援。biqubao.com
  他们只能将这座祖宅当做据点,拼死防守。
  期间,熊默试过突围出去。
  他集结二十个人,组成突击小队,突围出去倒是不难。
  可只要出了院子,等待他们的就是不知道从哪抛射来的箭雨,以及四面八方密密麻麻的敌军。
  而这些人当中,拥有不少武道高手。
  斗篷人站在不远处的树梢上,静静的看着司马祖宅的战斗情况。
  这时候,又有一个斗篷人出现,两人并肩而立。
  “司马洪果然有防备,北城门处的士兵,吃了点亏。”男人说道。
  “司马洪算不了什么,那一百多个白马军,才是重点。”女人的声音响起。
  “按照这样打下去,我们起码要二三十个人,才能换掉对方一个人。”男人说道。
  “真想不到,白马军的亲卫,竟然是清一色的武道高手,其中甚至还有四品境存在。”女人说道。
  不是说陷阵军才是白马军最强大的军部么?
  亲卫之所以强,是因为有武器优势。
  可如此看来,就算这群亲卫没有武器优势,也是一支虎狼之师。
  事实上,亲卫之所以强,原因有很多。
  除了武器优势,以及个人实力之外,还有最为关键的一点。
  亲卫的军饷非常之多。
  平时不打仗的时候,亲卫的军饷就是普通白马军的五倍。
  而他们吃的喝了,有很多都是其他白马军平日里见都没见过的。
  甚至连白马军的亲儿子神铳军,都没亲卫一半的待遇。
  而亲卫上阵杀敌的时候,表面军功与其他人一样。
  但实际军功,则按照各自的等级,比其他白马军高十倍到一百倍之间。
  也就是说,普通白马军杀一个敌军,能拿到一两银子的赏钱。
  但亲卫杀一个敌军,最低能拿到十两,最高能拿到百两!
  而他们武功高强,摆在他们面前的敌军,就是一堆堆行走的金山银山。
  本就是重金砸出来的军队,又有重赏,战斗力怎可能不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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