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枪大概平均两息能换一发子弹,白马军火枪与冷兵器的切换娴熟,相互配合默契,小规模团战堪称无敌。不愧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白马军。”女人说道。 “那火器着实厉害。” 男人说着,将手伸出来,看了一眼手上的伤疤。 当时他徒手硬接子弹,手掌差点被干穿了。 堂堂三品境,竟然也挡不住火枪。 “你去会会司马相月?”男人问道。 “收了何愁一千万两银子,还没过期呢,你说我是要出尔反尔呢,还是出尔反尔呢?”女人笑意玩味的问道。 男人淡淡一笑。 “看来你是要出尔反尔了。若是何愁知道你杀了他的心头好,会不会满天下找你?”男人笑问道。 “以他的性格,多半会。不过,他未必是我的对手。” 斗篷人消失不见。 紧接着,三百多个斗篷人,纷纷跨入司马氏祖宅。 “小心他们手中的武器。” 女子的声音,变得无比混沌,男女不分。 突然出现三百多个高手,让本就打的有些艰难的白马军,压力猛增。 尤其是领头那人,身法诡异无比,实力超强。 司马相月已经明显感知到,此人是个三品境强者! 而她所带来的三百个人当中,竟然还有十几个三品境强者。四品境强者,则不下三十之数。 难怪绿林军有恃无恐,敢造大宁王朝的反! 十几个三品境,加上三十多个四品境组成一支军队,这是什么概念? 哪怕是一个三品境,入军阵也能闲庭信步。 十几个三品境集合起来,怕是能跟一个二品境相提并论,足以推翻千军万马! 更别说对方还有三十多个四品境打辅助! 这一战,怕是难了。 熊默也意识到了事情不对,这些斗篷人加入战场之后,白马军突然就被压着打。 他们一上来,就有十几个亲卫当场毙命。 熊默赶紧下令收缩战斗圈,退回到大堂的废墟内。 “各自找掩体,死也要挡下他们的进攻!决不能让他们跨过防线半步!” 白马军立马散开,纷纷躲在掩体后面,相互为犄角,互相帮助对方照顾后背。 此时的白马军,不足百人,但他们组成了一道严密的火力网,守住了战线。 虽然守住了战线,可那些斗篷人却也非常狡猾。 就算火枪瞄准了他们射击,却也很难伤到他们。 只有熊默手里有一把狙击枪,但他并未暴露自己枪械的特别之处。 他趁乱对着斗篷人挨个点名,却并未朝着对方领头的开火射击。 这时候若是暴露自己手中的武器是对方无法挡住的存在,他肯定会被对方集中攻击。 不过,在这个距离之下,连瞄准镜都不需要用。 以熊默的枪法,一枪一个小朋友。 这武器,是真好用! 若是能人手配备一把的话,这里八九十个白马军,可让敌军连院子都无法靠近。 …… 清河县。 赵错带着部下,假扮成绿林军大摇大摆的进了城。 短短两日后,赵错便摸清楚了城中的所有情况。 第二天晚上,赵错便带人奇袭崔府,活捉了崔氏连同家仆上千人,以及清河县内所有的官员。 他救出那位名为云歌的小姐之后,就不再装了。 一声令下,三千陷阵军,与三百亲卫相互配合,在短短一个时辰之内横扫清河县。 十多万绿林军,死了三四万,还有七八万投了降。 这一次赵错并未杀降,而是将清河县内大大小小的门阀士族集中在一起,不管男女老少,一并乱箭射杀。 崔氏上千人,外加上大大小小的士族,总共上万人,全死在赵错箭下。 然后赵错故技重施,伪造出白马军正在攻打清河县的假象。 他则领着五百人,外加三百亲卫,连夜突袭其他县城。 他的目标,是消灭周围所有县城的士族门阀。 杀鸡儆猴,让天下人瞧瞧白马军的厉害,否则将来东海平定之后,其他地方又要起事,太过于麻烦。 不用重典,如何震慑全天下? …… 渤海县。 司马氏祖宅的战斗,已经打了一天一夜。 尽管白马军奋力抵抗,可现在也只剩下了不到三十人。 相比最初,白马军的火力稀疏了好几倍。 再想用火力压制敌军攻上来,已经相当困难。 司马相月也知道守不住了,撑不到今天中午,多半就要全军覆没。 熊默还小,又是熊文敬的长子。 司马相月不想眼睁睁看着熊默死在自己眼前。 两人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熊默喊了她五六年娘亲,她早就把熊默当做亲儿子对待。 “默儿,我们人数不多了,为娘带着剩余的人,保护你冲出去。”司马相月急声道。 “应该是我这个当儿子的保护娘冲出去才是,所有人听令,准备突围!” “不!大家听我的命令!” 熊默咧嘴一笑。 “娘,这些精锐,都是我麾下的兵,他们只会听从我一人的命令。” 此时,城外。 十万大军将渤海县团团围住。 一队两千余人的骑兵,正在急行军。 “行舟叔!前方线报,默哥儿快撑不住了!渤海外围还有十万大军!” “先不管那么多,先冲进城去,救下默儿再说!” “是!” 飞奔了一阵后,终于能看到前方的渤海县城,以及城外围困渤海县的军队。 李木心中万分焦急,恨不得当场就飞过去。 熊默身边就一百多人,线报说已经快打没了。 若是去的晚了,搞不好那娘俩都得死在城内。 到时候李木可就没法向熊文敬交代了。 熊默这小子救了他两次,他哪能让熊默死在战场上? “超儿听令!” “在!” “带亲卫营冲锋,杀出一条血路,先进城支援默儿!” “得令!所有亲卫听令,准备武器,跟我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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