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文敬不是大宁开国第一功臣,但是第一梯队的开国功臣。 他的政绩出色,话题性也很高。 因为他早年的经历,放荡不羁且离经叛道。 他以吹嘘自己为手段,硬生生把自己抬到了大炎乱世的中心舞台。 吴奉先攻打白玉京之战,以及姚关之战,让熊文敬留下了一个用兵如神的美名。 庐阳之战,惨败的熊文敬被活捉,后弃暗投明,加入白马军,又取得了一系列辉煌的战果。 之后大宁建国,熊文敬这个连秀才功名都没考上的人,却担任起了主管教育的重任,并且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熊文敬与司马相月的爱情故事,也颇有趣味性。 司马相月嫁给熊文敬后,总是会给熊文敬物色二房或者小妾。 可熊文敬这个整天把只喜欢十八岁小姑娘挂在嘴边的人,这一生与司马相月白头偕老,并未再娶。 熊文敬一共两子一女,后来司马相月又给她诞下一女。 熊文敬这一生,只侍奉了一位皇帝,那就是大宁开国皇帝,宁太祖李木。 在熊文敬六十四岁那年,老当益壮的他突然选择致仕,让嫡长子熊默承袭其爵位。 他与比他年长十岁的夫人司马相月,携手云游四方,不再过问世事。 之后历史上再无熊文敬的记载。 有学者说,熊文敬与夫人共同致仕之后,寻仙问道,活到了一百多岁的高龄才逝世。 有史学家评论,熊文敬后半生只忠于一人,可谓是忠肝义胆。 而他还有一个被人津津乐道的头衔,那就是大宁第一喷子。 熊文敬之长子熊默,深得宁太祖的喜爱,后来亲兵营改名神机营。 宁太祖时期,熊默虽然一直很活跃,但他的知名度很大一部分都来自于他的父亲燕国公熊文敬。 熊默四十八岁那年,承袭国公勋爵之后,曾一度掌握白马军大权,跟随征国大将军赵错南征北战。 也是从那一年开始,熊默才大放异彩。 熊默有一个搭档马超,两人在太宗一朝,被誉为太宗皇帝的双剑。 马超之父马如龙,虽然在岳山之战惨败,但彻彻底底留下了用兵如鬼的名声。 自从马如龙加入白马军之后,曾多次担任行军大总管,制定战略计划,从此再未尝败绩。 马如龙的成就,比熊文敬更大。 虽然马如龙的年纪比李木大了许多,但他却活到了一百零九岁的高龄,是大宁为数不多的三朝元老。 大宁王朝前期对外征伐的战略计划,基本上都是由马如龙所制定。 马如龙被誉为大宁兵神。 他晚年所撰写的《马氏兵法》,给后世的军事留下了巨大的影响。 有学者如此评论马如龙: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而他的成就不只是在战争上,在工事上也有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成就。 他执政期间,将路桥修到了大宁王朝的每一个角落,为大宁王朝后来的蓬勃发展,为大宁王朝后来成为全世界的商业中心,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他这一生,兢兢业业,鞠躬尽瘁,哪怕一百多岁的高龄,却依然勤于军政大事。 李二铁被誉为大宁王朝开国第一功臣,而马如龙紧随其后,他不仅仅是大宁王朝第二开国功臣,甚至在整个执政生涯对大宁王朝发挥的作用,相较于李二铁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还为后世留下了很多关于修路搭桥挖隧道方面的著作。 其子马超,后来的成就虽然没有他高,却依旧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马超被史学家称之为虎父无犬子。 赵错被誉为最得太祖皇帝偏心的大将,而钟吾则被誉为最让太祖皇帝放心的大将。 大宁王朝,永宁三十年之间,常胜将军很多,这都不能算是什么荣誉。 基本上随便拎一个将领出来,这一辈子就没打过什么败仗。 赵错打仗最勇猛,一往无前。 而钟吾打仗最灵活,最擅长利用运动战术,快速击溃敌军。 关于钟吾,还有一个不算荣誉的荣誉。 由于他长得俊秀,有人戏称钟吾是当兵的当中长得最好看的,是美男子当中最会打仗的。 据说他年过七十之后,依旧是风度翩翩,相貌不减当年。 他这一生战绩很多,可最被人所津津乐道的,便是永宁年间,他曾率领五千精兵,一战灭四国,而后向西推进八千里,所向披靡,打的西域诸国闻风丧胆。 如此战绩,亘古未有。就是连一生征战三百多场的赵错,也没有过这样的战绩。 那一战之后,钟吾被太祖皇帝称为飞将军,骑兵之战,天下无双。 大宁永宁年间,有这样一位将军,能力相当出众,但除了被派去战场上打仗的时候,基本上就是在躺平。 他便是侍中黑夫。 对于国事,黑夫一概不管。 他只要在京城一天,就一定泡在康平坊内的青楼勾栏。 他虽然相貌平平,可他却做到了去青楼不用给钱,甚至还能让青楼姑娘给他倒贴钱。 他这一生所得到了俸禄和赏赐数不胜数,可他绝大部分的钱,都花在了青楼里面。 他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每次去青楼,从来都不会找同一个姑娘。 有野史称,青楼姑娘与黑夫流连一夜之后,便会对他念念不忘。 可由于他下次不会再找同样的姑娘,导致那些姑娘想倒贴钱找他。 他所率领的重步卒,一向被他当做轻步卒来使用。 他破阵的速度非常之快,可也因为如此,后世很多人都说,黑夫之所以打仗快,是急着回去找青楼姑娘。 他这一生,不是在青楼,就是在去青楼的路上。 然而黑夫也因为常年流连于青楼,导致身体早早被掏空。 黑夫这一生,只活了四十六岁。 他是大宁开国功臣寿命最短的一个,也是为数不多在永宁年间就逝世的一个。 但他这一生,风流快活到了极致,成为了后世无数男人的偶像。 所有人都觉得,黑夫这辈子活的值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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