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荒年,开局率领百名犯妇当反王_第278章 各忙东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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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尸法王之所以看好秋画,是因为她肚子里有个王牌,那就是宋诚的孩子!
  逻辑其实很简单:只要宋诚一死,再杀光他的其他子女,那这些迂腐的乾人,肯定也会认假秋画肚子里的孩子成为继任者。
  如果这样的话,那整个江山也唾手可得。
  而为啥会确认假秋画怀的是男孩呢,这还要从金尸法王‘读心’的手段说起。
  李成‘读心’的手段,简单粗暴,直接利用虫引,将‘控脑蜘蛛’植入受害者的身体里,然后窃取情报。
  宋诚则是依靠金蝉戒指,跟对方的魄念形成共鸣,然后了解对方的心思,解读他的心声。
  再有一种方法就是,让老二灵魂魄直接钻进对方的七魄里,窃取情报。
  而金尸法王的读心方法就有些恶心了。
  他跟宋诚一样,随身也带了一个‘空间戒指’,但并不是戒指的模样,而是他手中的‘钵盂’。
  那钵盂的空间也不大,但装下一个寺庙是没问题。
  看见假秋画晕死在戈壁滩上,金尸法王就将其请入了自己的“邪庙空间”里,然后开始给读心。
  金尸法王读心的方法,是用手指释放出一个蛆虫来,钻进对方的耳朵里,或者鼻孔中。
  那蛆虫进入受害者的大脑以后,立刻就跟金尸法王实现了“互动”与“共鸣”,金尸法王也就获取了假秋画全部的记忆,而且......连人家扶桑话都学会了。
  一开始,金尸法王将‘苍蝇虫引’研究到了极致,而且,还受到了绿豆蝇的基因污染,让他已经失去了一定的“人类认知”。
  但在不断的窃取别人的记忆中,让金尸法王又逐渐的找回了一些“正常人”的思维。
  最起码,看见粪便之类的秽物,即使觉得香,也知道不能吃那东西了。
  另外,他从假秋画这里,又学会了一个实用性极强的本领,那就是易容术。
  毕竟,他这副天竺人基因的面容,太有识别度了,招摇过市,很容易被人们关注!
  故而,他也按照假秋画的记忆,将自己易容成了会稽学宫的负责人,上忍角跟竞村的模样,然后直接将真的角跟竞村打死,取而代之。
  而假秋画,也因为被金尸法王植入了“脑蛆虫”而彻底的沦为了其走狗。
  金尸法王彻底在会稽学宫站稳脚跟以后,直接乘船东渡,回归扶桑。
  他要先在扶桑干出一番大事业,然后卷土重来,再跟宋诚一较高低!
  ......
  宋诚征战天下的同时,国内的生产建设,体育项目,民生工程也没有一项拉下。
  作为他的贤内助,冯贞仪兢兢业业的打理着一切。
  而比武大赛的进度也接近了尾声,已经到了八分之一决赛的阶段!
  前面的比赛,由于参加的人数众多,而且,每一场都要满足观众们的猎奇心理,都是一场一场的来,故而耽误了太多的时间。
  现在杀到了八分之一决赛,只剩下了十六名选手,那这速度就要快多了。
  其中有几个选手,格外引起了宋诚的关注。
  其中就有一个来自于吐蕃的干巴老头。
  他身高不过1米6,骨瘦如柴,一身僧侣的打扮,双眼晦涩犹如死鱼,感觉就像一个僵尸一样。
  一开始,没有人看好他,都认为他第一轮就会被淘汰。
  哪知,他一路过关斩将,竟然直接杀到了八分之一决赛!
  进入了八分之一决赛,那这些人就都是帝国的精英了,每个人将来都可以成为领兵打仗的将军。
  这个老者名叫赞普,他的武器就是一根普通的金刚杵,每与对手交锋,并无华丽的招式,但总能发现对方的招式漏洞,从而一招制胜。
  而且,他没有丝毫的杀戮之心,每次都是点到为止,以德服人。
  遇到那种臭不要脸的,明明输了,还要继续纠缠的对手。
  赞普也是极有耐心的继续“教育”对方,直到满场都传来了“嘘声”,对手才一脸汗颜的下场。
  他的这种做法,得到了宋诚的高度认可:认为此老者虚怀若谷,心胸宽广,将来必是做元帅的料子!
  而且,宋诚已经得到了苗疆的圣女,西南诸藩归顺的问题不大,下一步就是搞定吐蕃!
  吐蕃,作为让大乾头疼了近300年的强悍政权,想灭掉它,并不是件轻松的事。
  所以,充分的对其了解,是很必要的。
  宋诚于是就接见了这位叫“赞普”的老者,想询问他一些吐蕃的情况,包括政治,经济,民生,军事,宗教,以及高层内部的斗争等等。
  当年的乾太宗,之所以能成为“天可汗”,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统战工作玩的好,拉一波人,揍一波人,从内部先瓦解敌人,减掉其羽翼。
  如此这般,再对付起他们来就很容易了。m.biqubao.com
  宋诚很想知道当今的吐蕃国主,他的政敌是谁?或者说,有哪些阶层和势力反对他?
  宋诚给予“赞普”极高的接待规格,亲自拉着他的手,共入金銮殿。
  那架势,就差承认他是‘武圣’了。
  然而,当成宋诚向赞普问起吐蕃的情况时,这位满脸沧桑的老者,竟然扑通一声的给宋诚跪下了,然后磕头道:“大慈大悲的天圣皇帝,我并非是吐蕃族人,而是乾人,这次来参加比武大会,只是想获得名次,然后劝说陛下,兴兵讨伐那些罪恶的妖魔,然后让成千上万受苦受难的吐蕃百姓,早日脱离苦海!”
  宋诚一愣,连忙上前搀扶起了他:“老人家,慢慢说,你说的罪恶的妖魔,指的是哪些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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