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入院时是什么情况,在场的大多数医生护士都见过,他们的手指没有一根是正常的,全部是变形弯曲状,而现在,仅过去七天,他们的手指已经恢复得和正常人一模一样。 至少外表看起来一样。 周院长满眼惊喜,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说实话,对于宋医生的治疗方案,他虽然抱了一丝希望,但不多。 完全没想过她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取得这样的成果。 这时听宋芸说,“这只是第一阶段的治疗,先看看手指的情况,后续还需要继续敷药。听我指令,像我这样动动手指。”宋芸举起自己的手示范。 两个病人看着宋芸的手,同时举起了自己的手,学着宋芸的样子,慢慢点了点手指,十根手指,每个都点了一下,有点痛,但还能承受。 “很好,恢复的很好。”宋芸满意点头,拿出新熬制的膏药,重新上药,“不用再上指板了,不过你们自己要注意,手指上的动作幅度不能太大,只能做点轻缓简单的练习,否则伤了筋骨,前头的痛就白吃了。” 两个病人连连点头,眼里沁着喜悦的泪花。 一直以来的忐忑不安,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宋芸一边上药一边说,“你们的声带受损严重,想要修复声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有强健的身体才能承受住日夜用药行针的痛苦,所以从现在开始,你们一定要好好吃饭,配合吃药,早点把身体养好一些,我才能给你们做声带修复的治疗。” 两个病人点头如捣蒜,表示一定会遵医嘱,一定会好好吃饭吃药锻炼,早点把身体养好。 接下来的五间房都是一样,每个人的手指都恢复的很好,外形已经恢复得和从前一样,只是骨头还没有完全长好,这需要一定的时间。 宋芸特别交待钟国盛,“你的手现在还不能写字,千万不能逞强,不管什么事,都不急于这一时,先把手和身体养好,以后还有很长的时间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 钟国盛泪流满面,不住点头,“我知道,我明白的,谢谢,谢谢你。” 他现在一无所有,只能用谢谢来表达心中的感恩。 “不用谢我,你该谢你自己,是你自己救了你自己,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你很伟大,很了不起,和他们都一样。” 宋芸的话让钟国盛想起老师,老师以前也总用这样的话语激励他,明明为他做了很多,却总说是他自己足够优秀,足够努力才有了现今的成绩。 这世上优秀又努力的人何其多,可又有谁能像他钟国盛一样幸运,能在幼时遇到那样的老师,能在坠入深渊时遇到宋芸这样的救星。 父母给了他第一次生命,老师给了他第二次生命,他的第三次生命,是宋芸给的。 他已经无法再报答父母和恩师,但宋芸的恩情,他一定要报,一定会报。 周院长和一众医生护士们看到这一幕也十分感动,有些泪点低的也跟着抹起眼泪,有对特殊病人的同情,也有对宋芸的敬佩。 就连祁梅英,这会也不敢多放一个屁,斗志昂扬的来,灰溜溜的走。 这一天,宋芸成了医院里的话题中心,也成了众人口口相传的传奇人物。 这些宋芸全然不知,她要开始准备十二位特殊病人腿部的治疗,没空去理会那些闲事闲话,做正事的时间都不够呢。 和手部治疗一样,宋芸同样给了他们两个选择,手术治疗,或由她动手,先断再续。 “痛是肯定的,同样不能用麻药,需要在你们从身体到神智都清醒的状态下完成,这个过程会比指骨续接要长很多,痛感也会持续更久,你们想清楚再给我答复。” 十二个人,包括文弱书生钟国盛,都在第一时间做出选择,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直接选了由宋芸亲手治疗,无论多痛。 更痛的他们已经尝过,还有什么痛比变成一个残废更痛? 只要能好起来,以一个正常人的姿态活着,有尊严的活着,什么痛都不算痛。 “好,我会尽量想办法减轻你们的痛苦,相信你们一定可以闯过这一关。” 宋芸的声音不大,却仿佛拥有某种魔力,能给人带来无限的希望与力量。 断骨再续的过程十分惨烈,哪怕是纪元晖和古老头这样见多识广医生,也不忍直视,心惊又心疼。 宋芸也好不到哪去,尤其见看同志们忍受痛苦时那青筋暴起至脸部扭曲的模样,她的心里也难受得很,从商城兑换了一瓶止痛膏,不敢用多,怕效果太好让人察觉,只悄悄抹了一点点在伤口处,以缓解病人一部分痛苦。 哪怕只是抹了这一点点,效果也是显著的,同志们脸上的痛色肉眼可见的缓和许多,他们还以为是痛麻了,根本想不到是宋芸做了手脚。 治疗有序进行,每一步都按照宋芸提前做好的治疗计划行进,有他们四人轮流盯着,十二个病人的恢复都在预想当中,甚至超过预想。 转眼又过去七日,十二位病人的指骨已经不再疼痛,可以做一些幅度稍大的动作,也可以正式开始锻炼手指。 宋芸正在病房里给病人示范手指复健的动作,齐墨南突然敲门进来。 “你怎么来了?”见到齐墨南,宋芸还挺高兴的。 齐墨南提了提手里的网兜,“给你送吃的,忙完了吗?” 宋芸指了个方向,“你去旁边的办公室等我,我一会就过来。” 齐墨南点头,又朝病房里的两个病人敬了礼,这才转身出去。 在病房照顾儿子的方老太好奇地问:“宋医生,这是你对象?” 宋芸点头,“嗯。” 方老太眼里闪过一抹失望,还以为宋医生没处对象呢,她正打算找机会跟宋医生提提他儿子,他儿子人品相貌都是一等一的出色,现在虽然不能说话,可宋医生不是说了吗,能治好。而且儿子就算以后不能待部队,凭着这次的军功,也能转业分一个好单位当干部,很有前途的。 可惜了,这么好的对象,怎么就被人捷足先登了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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