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师爷的儿媳妇_分节阅读_4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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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逃什么,只是那种不上不下不明不白的感觉,就像上吊的时候卡着的最后一口气。虽然我没有亲身感受过上吊究竟是何滋味,想来也该是极像极像的。我喉咙里卡着那一口气,便也回了一句“不客气”。

    ☆、第 66 章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在思考两个深爱的人到底如何相处,那种亲密无间不分彼此的感觉究竟是如何的,心有灵犀到底存不存在,谢谢你和不客气究竟是客气还是见外,但是这些问题似乎没有答案,不能一概而论,也不能通过简单的归纳总结就能得出唯一不变的答案,甚至不能通过事情的累积来达到一种经验似的的结论。然而有些事一开始了就收不住了,于是我便和她重复着谢谢你和不客气,似乎越来越回不去了,我喉头卡着那口气便越来越紧了。

    无论如何,戏班按着那份半成品的分析书安排演出,更趋合理化了,更有条不紊了,避免了一些无谓的瞎忙活,时间上对排练新戏也比较充裕。《问情》毕竟关乎整个戏班的生死存亡,而且毓敏秀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来做背景布置、投影以及吊钢丝等等舞台技巧上,这一次比赛就显得更加意义重大。好在我演的是青蛇,没有了和她恩爱缱绻的对手戏了,也就不怕在舞台上惊慌失措耽溺美梦了。

    一九九五年五月,省歌仔戏协会举办的《春回大地》大型戏曲比赛在台北正式拉开了序幕。表演的戏曲不拘形式,歌仔戏、布袋戏,甚至是皮影戏等等,只要是台湾本地的剧种都一视同仁,只是作为发源于台湾本土的歌仔戏似乎更受青睐,竞争也更加强烈。参赛的戏班不在少数,而一出歌仔戏至少需要两三个小时,于是比赛分三天进行,欣赏完全部戏曲之后再统一评价。为公平起见,评委最后有一次修改分数的权利——避免前期打分过低或者后期打分过高的现象。民乐社的演出在第二天,算是最适合的时间——尚有一天时间对新戏进行审阅改正,也避免了评委第一天因经验不足造成一些评判上的失误。

    开始上妆的时候,我看到毓敏秀的手有些不稳,拿着眉笔的手几番拿起放下又擦去,反反复复。其实,每一个学戏的人首先学的就是上妆,歌仔戏的妆容还算简单,但越是简单越是对演员技术的挑剔。毓敏秀这么些年早已练得炉火纯青了。我知道她紧张。这个决定,可能会让戏班从此平步青云,也可能从此万劫不复。这是每一个决定者都有的忧虑,但在出场之前,这实非好事。

    我轻轻接过那根笔,说道:“我帮你画。”

    往常,我很少有这样的机会。小生和小旦的妆容有很大差别,又因是女小生,就更需要在化妆上多下功夫,以期弥补自身女性的阴柔而多带着男性的阳刚。但今天,她是白蛇,我是青蛇,除了脸上白颜料和绿颜料的差别,我是信手拈来的。

    她的眉型是剑眉,因一直都是演小生,许久没有修整过了,眉梢很锋利。我要画出柳叶弯眉的感觉,就要修整眉梢,就免不了要倾身靠近她。她的鼻息温温热热的扑在我脖子上,撩得一阵酥酥麻麻的。那双明亮的眼睛蒙了一些时间的尘,眼角有了细纹,常年化浓妆的脸上也不复当年的光滑,只是白皙依旧。我瞥了一眼,便匆匆别开了。那么近那么近的距离,我连对视的勇气都没有。她的额头有一些细纹,梳得光滑整齐的头发在橘黄的灯光下似乎有一根白丝晃了我的眼。我将它拔了下来。

    “白头发。”我说。

    她从我的手上接过,来回转着圈把玩着,感慨似的唏嘘了一声,“不知不觉就老了啊。”

    我的手停下来,不知为何突然就有勇气细细地端详她了。蒙了尘的眼睛,还是很好看。鼻子依然高挺,鼻翼随着呼吸在微微地抽动。嘴唇仍然娇艳欲滴,依稀带着我记忆中的味道。

    “没有,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好看。”我说。

    她没再应声。我早已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从那次告白之后,只要涉及感情私事,她全都沉默回应。她已经三十六岁了,我也三十三了,再以后,我们的头发会变白,牙齿会脱落,不知道这样是不是也算白头偕老了。可是倘若一起变老也算一起白头的话,在这个世界上,和我们一起变老的是整个时代的人,又何谓这样自欺?一想到那遥远的以后,我都只能卡着那一口气不上不下地活着,这一路坚持而来的疲惫、无助和荒诞就都一下子袭上了我的喉头。

    “比赛结束之后,我想离开这里。”我说。

    她的脸倏地抬起来,因为太急速太匆忙,在脸上留下了突兀的一笔。她的眼睛望着我,似梦似幻般。接着林佳喜的声音传来,“时间差不多了,该出场了。”

    时间再一次匆匆地催促着我们向前了。

    演出的前半场该是极成功的。风采俊逸,眼波流转,特别是加入了现代舞的技巧,使两条从林间来到凡尘的灵蛇逶迤而来、款款生姿,一出场便赢得了一片掌声。白蛇邂逅许仙,两人一见钟情、结为连理自是掌声不断、喝彩震耳欲聋。接着便是端午许仙劝杯雄黄酒,白蛇难却现原形了。为了盗窃仙草救回许仙一命,白蛇免不了要与守护仙草的神仙以及法海和尚有一场恶斗。这是一场武戏。为了更突出舞台效果以达到生动传神的效果,这个情节增加了吊钢丝的环节。虽说吊起的高度不算高,但再加上空中的跳踢双枪,这就十分考验功夫和技巧了。她一出场,便得到了雷鸣般的掌声,但是当白蛇旋身而起,灵动的身姿接着钢索的牵引灵巧地踢开长枪之时,意外发生了。有一把长枪大概是没把握好方向,便直接冲着我飞来。当时我正与四个武生周旋在一起,只觉得眼前一晃,便有清凉的感觉沿着眼角落下。我下意识地用手按住,只觉得冰凉的液体从手背滴落。接着是毓敏秀踉跄地身影疾步朝我走过来,匆匆忙忙地带着我下场了。

    “我们去医院。”她说。豪迈地将代表白蛇蛇鳞的裙摆撩起一边,插在腰间。

    “你不能走,你走了戏就演不下去了。”

    “演不下去就不演了,你的眼睛要紧。”她坚持。

    “我们准备了这么久就为了一举夺魁,不能就这么功亏一篑。”

    她要走,我要留,我们就那么僵持着。身边是铜锣此起彼伏的声音,可我们仿似什么都听不到了。我的手仍按着伤口和左眼,少了一只眼睛,她的身影开始浮动起来,看不真切,如梦似幻般。大概真是梦幻吧,不然我怎么听见她说在她眼里,我就是全世界呢。我怔忡着,脚下却不由自主地跟着她走。

    伤得不算严重,没有伤及眼睛。打了麻药,我也数不出到底缝了几针。只记得有一双手飞快地在我眼角穿针走线,而我脑子里想的全是那一句如梦似幻的“在我眼里,你就是全世界。”

    从眼角的余光里,我能看到她全神贯注地看着医生缝合。那双薄薄的好看的双唇紧闭着。有好几次,我甚至抑制不住地想确认她刚才是不是真说了那句话。我那么急于肯定它,又那么害怕地不敢求证它,以至于从医院回到旅馆我都还沉浸在如何开口的问题里。

    戏班落选了这是毫无疑问的,每个人脸上都透着一股暮霭沉沉,就像在对我无声地指责。就算受伤了,也不必毓敏秀亲自送去医院的,这样的话就算表现不突出,好歹也算有始有终,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虎头无尾。毓敏秀没说什么,只是简单交代事已至此,就放大家一天假可以尽情地游玩,便又不见了。一直到后半夜才回来,好像还喝了酒。

    搬去宜兰之后我们就很少参加野台演出了,后来我和丁建业成婚,即使有野台演出我们也再没同宿一屋过了。她推开门看到我的时候有些诧异,微微晃了晃脑袋醒了醒酒,才走到床边,换下鞋子。

    “你去哪儿了?”我问。

    “去找那几个评委道歉,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重新演一次。”她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倒身睡在床上,双手揉着额头,仿佛醉得不轻。我起身给她倒水泡脚,她很顺从地泡上了。

    “那他们怎么说?”

    “他们说要商量一下,明天才能有结果。如果能重新演一次的话,也是明天最后一场。”

    “你跟他们喝的酒?”

    她轻轻应了一声,又没音了。这个女人不知从何时起就一直担任着男人的角色,不管是台上还是台下,她都是如此担当如此重情重义,只怕她早被生活磨砺得已经忘记自己只是个女人了。我掬起一捧水,缓缓沿着她的脚踝淋下,按摩着脚踝的位置。奔走了一天,脚踝该是极酸极酸的。她猛然坐起身子,想要制止我。

    “你躺着吧,我能为你做的也就只有这些芝麻绿豆的小事了。”我说。

    “阿凤,你千万不要这么说。你为我做的,实在太多了太多了。”

    大概是水温太热,我直觉得蒸腾起来的热气熏得我眼睛一片雾蒙蒙的。

    “有你在这,我才能做其他事情。”她说。声音很轻,但字字清晰。我甚至能听见她的呼吸变得粗重,大概是喝了酒的缘故。如若只是酒精的作用,那天亮后,酒醒了,我们又该如何自处呢?

    很久没有声音,我只是机械地重复掬水敷她的脚踝。那双纤细白皙的小腿,一如当年一样,只是因为练功的原因,看上去更结实了。水渐渐凉透,她提起了脚。我们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临睡前她查看了我的伤口,带着淡淡酒精味的温热呼吸,以及略显粗重的呼吸声,听来总别有一种想入非非。但我们各自睡去。我背对着她,她的手小心翼翼地越过被子,停留在我的肚子上,隔着薄薄的衣服,散发出烫人的温度。但我们各自睡去。夜静得出奇。

    ☆、第 67 章

    总算皇天不负有心人,戏班赢得了第二次表演的机会。虽然因为钢丝失误,被迫取消了这一亮点,但总归是匠心独运,增加现代舞和曲调以及其他一些小方面的改进,最终还是独占鳌头,戏班获得了代表台湾与内地进行文化交流的机会。此后百变小生才算真正走出了宜兰,成为了业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知名小生。

    关于那个夜晚,我似乎应该解释点什么,但什么都没有发生。我们各自睡去,也可能我们假装各自睡去。她搂在我腰上的手,散发出烫人的温度。我想起那手下面,是我褶皱如床单一样的肚皮。那些难堪的妊娠纹像一条条蚯蚓,就游离在我的皮肤上,随着岁月的增长,颜色会越来越深。我想着那只手,那只纤细的修长的干净的手,抚摸在上面,就像一只圣手在洗礼罪孽。但是,我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坦讳我的过去。我还没有。我们各自睡去。夜静得出奇。我反复思量那句“有你在,我才能做其他事情”。它就像滞在牙缝间唇齿留香一样,我反复咀嚼着。夜,静得出奇。

    十月份,我们去了北京。几个孩子都是第一次坐飞机。他们在飞机上叽叽喳喳地谈论着那些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见闻,抑制不住的兴奋。

    “我听说故宫晚上有很多飞人,我要去看飞人。”丁子涵说。小小的胳膊做出飞翔的姿势,嘴里发出咻咻的飞翔声。他是五个孩子里面唯一一个男孩子,十岁了。

    “不要不要,我要去看圆明园里的孔雀下蛋。金色的蛋。”丁子妤反驳。

    静男鄙视地看了他们一眼,说道:“当然是去爬长城了,没听说过吗?不到长城非好汉。我要做个好汉。再建立三个帮。”她九岁。一脸的坚毅。

    静贤没有说话。她本来话不太多,倒是这几年跟着戏班偶尔出演娃娃生,也要练习些基本功夫,身体比小时候强健许多。

    静男看着丁惜。丁惜才六岁,她是几个孩子里面最小的,又因是七个月的早产儿,看上去更是有些瘦小。静男怜惜地问道:“惜惜,你想看什么?”

    丁惜歪着那个小脑袋,想了好一会儿,才道:“男男想看什么惜惜就想看什么。”

    静男的脸一下就黑了,她略有惩罚地捏着丁惜的小脸蛋,威胁道:“说了不许叫我男男了,再叫我男男以后就都不带你玩了。”

    丁惜憋着小嘴,但还是乖乖说道:“惜惜知道了,但惜惜还是喜欢叫你男男。”

    “可我不喜欢!”静男大声地反抗,丁惜便再也不敢回嘴了,只低着头,憋着嘴,像受了极大的委屈要哭了似的。静男见状,只得又哄道:“惜惜乖,男男以后再也不凶你了。”这大概就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后只落得静贤一个超大号卫生眼外加一句“自作孽不可活”。

    众人一下子就笑开了。林佳喜宠溺地看着他们。毓敏秀若有所思。她答应演出结束之后带他们到处游玩,去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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