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库斯一个人怎么可能是10个大汉的对手,这10个人都是钱承悦从部落里挑选出来的好手,好听点叫禁军,不好听就是城管,暴力执法,谁不服可以试试。 “你们这群野蛮人!”被揍得鼻青脸肿的马库斯如是说道。 “写作文明,读作野蛮,难道不是共识吗?哪个昌盛的文明,不是打出来的?先有野蛮,后有文明,野蛮是文明之母。” “你们强词夺理!” “就是强词夺理,你能奈我如何?不服来打我啊,我就喜欢看你对我不爽又干不死的样子。”钱承悦嘲讽技术一流,狂喷垃圾话,看上去着实很欠揍,马库斯差点吐血三升,论嘴炮,外国人还真斗不过华夏子民,各种词汇能喷得他怀疑人生。 “可恶!要杀就杀!我诅咒你们以后下地狱!”马库斯也就只能这样反击了,诅咒什么的,地狱什么的,东方人却是不信这一套。 本来以为当卧底只有死路一条,谁知钱承悦淡淡地说道:“我不杀你,还要放你回去。” “嗯!?”马库斯愣在当场,这是什么操作?他怎么就看不明白了? “杀你没用,回去告诉红狗部落,随时欢迎他们来开战,谁怂谁是孙子!” 钱承悦就是这么霸气,因为后台是白王,就敢跟其他部落来硬的,所以管他红狗部落是不是目前最大的部落,来多少尽管打趴便是。 “好,你们等着吧!”马库斯又恨又惊地火速逃离了白龙部落,至今没想通,如此机智的他怎么会暴露自己间谍的身份了呢?其中怕是有他不知道的诡异操作。 **** 马库斯一路狂奔回到红狗部落,终于在太阳下山之前赶到了,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变成了路,近些日来众多部落来往频繁,通往白龙部落山谷的道路已经开辟,所以路程耗费时间大大缩短。 “首领!”连续赶路了好几个小时,马库斯还来不及歇息,就想要面见萨姆森。 “嗯?你回来了?打听到什么情报了吗?”萨姆森出来迎接,一走近就闻到了马库斯口中的恶臭,皱眉道:“你吃屎了?嘴巴这么臭?” “.....”马库斯实在不好意思承认自己真的吃了一坨翔,那太丢脸了,果断转移话题道:“首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白龙部落的人识破了我的身份!” “什么?既然识破了你的身份,还放你回来?” “是啊,他们太嚣张了,让我们尽管去打,他们不惧!” “哼!岂有此理!那我明天就踏平他们!” 萨姆森自傲又偏执,早就想要开战了,像以前他劫掠其他部落一样,这一次照样血洗山谷。 **** 白龙部落即将面对第一次冲击,这对任何一个刚刚成立的小部落来说,都是致命的,但是白龙部落这边有白炎坐镇,结果又不一样了。 钱承悦向白炎汇报工作说:“白王,已经按照你的吩咐,把那个间谍狠狠地教训了一顿,估计他回到部落之后,红狗的人很快就会攻打过来。” “嗯,大概会有多少人?” “估计80人左右。”钱承悦也是估测,因为红狗部落人口在200左右,除去女人和一些工人,能有80人出战已经不少了。 “区区80人,让他有去无回。”白炎根本没有放在心上,这连村长乱斗都不如,虽然他对人类这些争斗不感兴趣,但是红狗部落的人要作死,那便成全他们吧。 第二天清晨,红狗部落的勇士就骑上了迅猛龙,带上铁矛、弓箭奔赴山谷。 能在迅猛龙背上骑乘作战,是红狗部落特有的战术,然而这战术在白炎面前就是搞笑的,他才是迅猛龙的王。 白炎翱翔在天空中,寻找敌人的踪迹,他发现了红狗部落,而红狗部落的人也发现了他,只不过反应截然不同。 “我的天!那是....白龙!?” 红狗部落的人惊诧不已,在史前环境看到传说中的巨龙,这该是多么震撼人心的事情? 萨姆森大声喊道:“不要慌!就算是白龙,也仅仅是一头畜生!我们可以用丰富的经验打败它!” 说得倒是轻巧,实际做起来完全是两回事。 “轰。” 白炎降落到了地面,庞大的身躯让地面都为之一震,在天空中眺望的时候还勉强能够承受巨龙带来的恐惧,但是现如今4米高的巨龙活生生拦截在路上,带来的压迫感是难以相信的,人类甚至没有办法握紧手中的武器,对这头巨龙贸然发起进攻,心里泛起战栗般的涟漪。m.biqubao.com 红狗部落的迅猛龙坐骑在看到白炎后也情不自禁往后退了几步,甚是不安,要不是被背上的人类控制,它们早就落荒而逃了,因为它们知道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战胜这样的强敌。 双方剑拔弩张地对峙着,人类一方神经紧绷,汗流浃背,白炎却游刃有余,还没开打就把这群家伙吓得快要尿裤子了。 白炎冷峻的金色瞳孔落到迅猛龙身上,朝它们发出了指令:“丢下背上的人类,臣服于我,从今天开始,我才是你们的领袖。” “咕!?” 迅猛龙接收到白炎脑电波的刹那,突然有一股生物电在体内纵横,觉醒了心智,本来他们是被驯服的迅猛龙,可在白炎出现后,又恢复了以往的野性,不甘被人类支配,立刻疯狂地折腾起来,把背上的人类甩掉。 “啊!?怎么了!?” “这些家伙忽然发疯了!?” “嗷!”有人被迅猛龙从背上摔下,跌倒在地上,差点摔断脊柱,不由得发出了悲惨的哀嚎。 “冷静!冷静!” 萨姆森紧咬牙齿,死死抓住缰绳,想要让胯下的坐骑冷静下来,但完全没有效果,有白炎在,这些迅猛龙哪里会听他的?对于迅猛龙来说,白炎传递过来的脑电波才是最高指令,已经把他当成族群的王了。 是自己的王重要?还是愚蠢的人类重要?当然是前者了。 因此迅猛龙们集体造反了,把背上的人类摔下来后,野性大发地撕咬他们,那些红狗部落叫得像是杀猪似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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