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之诗_第17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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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看得见萤幕看不见对方的谈话方式,我想真的很适合我这种跟异性说话会紧张,还会担心自己随时可能出糗的人。所以当她出现在网路上的时候,我虽然有些犹豫,但还是鼓起勇气对她说了一声:

    「你好啊!纷飞。」

    是的,她叫纷飞,那是她在网路上的昵称。

    她是个很安静的女孩子,在网路上她不太多话。通常她都是静静地看著别人聊天,当别人问她问题的时候,她会非常有礼貌的回答。

    我发现她有一个习惯,就是她喜欢在说完话之后再打六个点,就像「你好……」、「还可以……」、「我不这麼觉得……」这样。有一阵子我故意这麼学她,她才发现自己有这个习惯。

    『夏日,不要欺负我啦……』我还记得她是这麼回我的。

    嗯,我叫夏日,那是我的昵称。我的朋友知道我在网路上的昵称之后,通常只有两种反应,一种是做出恶心想吐的样子,另一种是真的吐出来。

    我忘了跟她聊了多久之后,我们开始变得比较熟。有时候我们在网路上聊一些日常的生活,有时候我会告诉她我以前在学校发生的事,也就因为如此,我才知道她比我大两岁。

    我跟她第一次见面是相约去散步,但我从来没有这样散步过。

    我们之间相隔了一条马路的宽度,我看不清楚她的脸,我相信她也看不清楚我的脸,那天雨下得很大,我们撑著伞走了好一段距离,直到她转过头来对我挥挥手,然后转身离开,我才知道那是要对我说再见。

    但我因此爱上她。

    但是当然我不会告诉她「我爱你」三个字,这会让一个女孩子觉得你是神经病。我只是时常在网路上等她,然后问一问她过得怎麼样。许多同一个聊天室的朋友都开始看出来我对她有特别的情感,我想她也感觉得到,只是她并没有表示什麼。

    有一段时间,我每天起床就会想起那个在马路对面对我说再见的女孩子,每天。我每天吃饭就会想起那个在马路对面对我说再见的女孩子,每天。我每天骑车出门买早餐时就会想起那个在马路对面对我说再见的女孩子,每天。甚至我每天要睡觉之前,都还会希望她到梦里来跟我说再见。

    我渴望再见到她的感觉一天比一天多,多到我无法控制自己。我甚至三不五时就在哼著张学友的歌:「我的爱一天比一天更热烈,要给你多些再多些不停歇,让你的生命只有甜和美,喔喔,不再难追,全都实现。」

    然后我突发其想,写了一首诗要送给她。

    这首诗我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才完成,我把原稿写在我已经不用的笔记本上。有一天我带著这首已经完成的诗上了聊天室,然后在聊天室里打出来送给她。

    ◎ 一条路的宽度,决定了我们的世界。

    路那一边的人行道上,有你的香味。

    我在数万颗雨滴破碎在地上的同时,听见很清晰的你的脚步,

    雨淋湿你的裙摆了吗?为何你慢了速度?

    大雨,纷飞,是老天爷刻意安排的局,

    大雨是天,纷飞是你,而我只是你们之间的一颗棋。

    平行的人行道,没有交界。

    终点还有多远,我情愿看不见。

    我向老天问了一问,在大雨纷飞的这夜,

    如果雨在瞬间就停了,我能不能住进你心里面?

    我知道这首诗一点都不好,而且显示出我的国文造诣不是普通的烂,但我真的写得很用力,这已经是我当时的极限了。(或许也是现在的极限。)

    后来,纷飞跟我在一起之后,有时会把这首诗默念给我听,她说她看了好多次,还把它抄了一遍放在自己的书桌前,『我好喜欢它呀!』有一天,她抱著我,这麼跟我说。

    纷飞啊,纷飞,如果只是一首诗就能让你这麼开心,那麼我现在把我们的故事写成小说,在天上的你,会不会因此而微笑呢?

    * ^_^ *

    写完第一集之后,有一种把脑袋里的东西挖空的错觉,身体的感觉比在cs里面杀了几百个人还要疲累。我用尽了所有力气去尝试著把故事讲得精彩,把所有的过程像电影一样重新用文字演过一遍。但我发现有些事情看起来很简单,但真正做下去的时候就会知道有多麼困难。

    我试著把我跟纷飞一起在公园里散步的情况用更细腻更完整的文字来表达,但我总是写得不够好。那种感觉很不踏实,就像我心里有一百分的感受,但我尽全力写出来的只讲了六十分,另外的四十分就卡在我的表达能力之外。我不停地在这四十与六十分之间感觉到遗憾,我不停地在我脑袋里找出更适合的词句来形容这遗失的四十分,但我总是失败,甚至我曾经为了某段文字的不完美而呆坐在电脑前面一整天,后来只留下一句话:「这感觉真是笔墨难以形容啊」,然后我就开始写下一段了。

    后来我花了一些时间把《纷飞》看了一遍,我不知道写得好还是坏,但当我发现「这感觉真是笔墨难以形容啊」这句话时常出现,我就知道其实我并不适合写小说,尤其是爱情小说。

    为什麼?因为笔墨最难以形容的,就是「爱」。

    我试著在我跟纷飞的牵手之间描述出爱,但我用尽全力也只写出了「我感觉到她紧紧握著我的手,我感觉温暖。」

    我试著在几个描写散步的段落下描述出爱,但我用尽全力也只写出了「我喜欢她走在我身旁的感觉。」

    我试著写出跟她第一次去看电影时那自然相互依靠的爱,但我用尽全力也只写出了「我希望这时电影院停电一整天,那我就可以跟她靠在一起很久很久。」

    我试著把我跟她第一次接吻时的感觉写出来,但我用尽全力也只写出了「那感觉真是笔墨难以形容啊。」

    既然我写不出「爱」,那我还有完成这部作品的能力吗?在那段日子里,我曾经为了这样的挫折差点放弃写完《纷飞》。

    我一共花了两个半月,也就是七十多天的时间写完《纷飞》。在那两个半月里,我每天大概写七千个字,但当我真的要把文章贴到网路上的时候,大概只会剩下两千个字。也就是说,我非常用力地写了七千个字,但其实真正可以用的只有两千。为什麼?因为我并不是专业的,我总是会多写了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或是其他的题外话,所以当我回头检视我的文章,我总是会删掉那些奇怪的部份。

    中诚在这段时间里成了我的忠实读者,并且身兼顾问。他总是第一个看见我的新作品,然后给我一些评论,只是评论都是我跟他要的,不然他看完之后只会「嗯嗯嗯……」的点头,像一只脖子上有弹簧,脸上的笑脸很欠揍的晃头公仔。

    但其实就算他很认真地给我评论,下场依然不是很好。因为不管是好的评论还是坏的,我都会扁他。

    「这集好看吗?」我问。

    「很好啊!」他说。

    「干!」我扁了他一拳,「给我有诚意一点喔!」我说。

    「啊就很好咩!」

    「妈的!」我又扁了他一拳,「你最好继续敷衍我啊!」我咬牙切齿的说。我感觉自己的面目狰狞。

    「这集怎麼样?」我问。

    「嗯……」他似乎在脑海里组织一些什麼,「我觉得结构不够紧实。」他一付非常中肯的样子说。

    「紧实你个鸟!」我扁了他一拳,「你知道什麼叫紧实吗?」

    「就是你写得有点松散,我觉得故事结构不够扎实啊。」他说。

    「扎实你个碗糕!」我又扁了他一拳,「你哪只眼睛看见哪里不够扎实了?」

    甚至他还问过「为什麼会有那麼多笔墨难以形容啊?」,我听了后看了他一眼,然后走到十公尺外,助跑之后给他一个飞踢。

    有一天他突然拿了一本书给我看,「我昨天去书店买的,如果你想继续在网路上写小说,先看看他的书。」他说。

    我把书接过来,然后撕开包装,那是一本黑色封面的书,藤井树写的,叫做《寂寞之歌》。

    「你为什麼介绍他?」我问。

    「因为他的书没什麼深度。」中诚说。

    「干!」我敲了他的脑袋,「没深度还拿给我?」

    「那就表示是入门级嘛,」他摸摸被我打的地方,皱著眉头说,「而且网路上有个传言,如果你想写好小说,你就要在开始动笔写小说之前念个咒语。」

    「咒语?」我好奇著,「什麼咒语?」

    「你要把右手举起来,像发誓一样,然后大喊一声……」

    「喊一声什麼?」

    「商周出版社一级棒!」

    「………」

    《纷飞》一共写了二十四集,大概六万字。网路上的评价大都是「不错看」、「很好唷」,也有一些回应说「这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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