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先生帮帮忙_第2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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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今晚实在不行,她已经和人有约了。

    「要下班了?」

    「嗯,有点事。」

    高行眼睛一亮:「你交男朋友了?」

    「没有。」丁霈不想自己成为头条八卦,反问:「你和周先生早就认识了?他是警察?」这个推论来自那些手铐。

    「嗯,重案组。」高行坦承并补充道。

    「啥?」丁霈愣了下。「顶著一张娃娃脸,对坏人来说,实在没啥说服力吧?」

    「可不是!」高行咧嘴一笑。「听说很多歹徒都让他的长相给唬过去,等给揍个永生难忘的时候才後悔莫及。不过,他会决定把小翔带在身边,我真的很意外。毕竟他一向只会抓人和揍人,根本不像是会喜欢小孩。」

    「他喜不喜欢还在其次,重点是他的教育态度有很大的问题啊!」丁霈叹了口气。「周先生结婚了吗?」要是有个女人在身边,或许还不需要太担心。

    「他啊就那张脸皮可以看。」高行耸了耸肩,「但你也算见识过周哲处理事情的风格了,他那样子只会把女人吓跑吧?」

    ……说的也是。

    一般来说,重案组的工作内容不外乎是专查走私贩毒,杀人放火,抢劫重案,暴力色情,绑架等等。能处理这类危险工作的人通常也算另类的危险份子吧!

    ——只是,既然不喜欢小孩,为什麽又要揽下这份责任呢?

    「难道就没有正常家庭能领养那个孩子了吗?」

    「如果有,大概也不会沦落到周哲手上了。」高行语带保留的说。

    「听起来很严重的样子……」

    「其实也没有啦!比你想的应该单纯一些……」高行顿了顿,道:「总之,看在多年交情的份上,请你多帮忙了。」

    说白一点,安亲班这一行不需要付出大量劳力,也用不著费尽心机讨好家长,却得应付精力充沛、想法往往天马行空的小孩子,因此eq要高、耐性要足,还有爱心要够,能同时满足这三要素的人才真的不算多,甚至很多年轻老师往往连一学期都撑不过去,也因此汰换率算是很高。

    丁霈在大四那年就到这间安亲班兼差,毕业後正式带班。一眨眼六年过去,高行算是看著她从菜鸟熬成老鸟,但最欣赏的还是她那份沈稳和责任心。

    ——既然接了下来,丁霈就不会轻言放弃任何一个学生。

    「嗯,我尽力而为。」丁霈看了看时间,匆忙结束对话。「抱歉,我真的要下班了,明天见。」

    高行看著她的背影,喃喃道:「小丁啊小丁,拜托你这回可要坚持住,千万别太快阵亡啊……」

    □□□

    车子一开出丁霈的视线,周翔立刻就闹了起来。

    他猛扯著安全带,大叫大嚷:「我不要跟你回家!我要去找把拔马麻!放我下车!」

    「你只是肚子饿了。」周哲很冷静的解读他哭闹的心态。

    「没有!我没有肚子饿!我要回家等把拔马麻!我现在就要下车——」周翔一边嚷叫,一边去拉车门上的安全锁。

    周哲目不斜视注意前方车况,只微微侧了侧身子,喀嚓一声,周翔就给铐在门把上。

    「放——开——我!」周翔尖叫起来,小小身子在座位上不停的扭动著。

    周哲看都不看他一眼,过了几个红绿灯,周翔才渐渐安静下来,改以低声的啜泣。

    「晚餐想吃什麽?」周哲语气平淡的问。

    他立刻扬高声调:「我不要吃!不要、什麽都不要!我讨厌你!讨厌死了!」

    「那,丁老师呢?你也讨厌她吗?」

    周翔张了张口却没出声,然後扭过头去看著窗外。

    「听说你一下午都很乖。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她说谎?」

    「丁老师没有说谎!」周翔回过头来怒瞪监护人,「她才不像你,你才是天下第一大骗子!你答应过要带我去找把拔妈麻,结果一次也没有!」

    「总有一天,我会的。」周哲弯了弯嘴角,浮起一股淡得几乎不可见的微笑。「晚餐吃麻辣火锅吧!」

    「不要,我才不要跟你一起吃辣椒!」周翔瘪了瘪嘴,「我要吃鸡块和薯条!」

    「小孩子需要均衡营养。」

    「我不管!我就是要吃鸡块和薯条!我要吃、我要吃﹏﹏」周翔大叫,再度激动的闹了起来。

    周哲不理会,顺手按下面板上的play键,刹时,重金属摇滚乐充斥整个车厢。

    周翔蜷起身子,一双小手紧紧捂住了耳朵,「我不要听这个!不要听!好吵好吵!关掉!关掉啦!……」

    但他的哭闹轻易让歌手嘶吼般狂野的歌声给掩盖过去,甚至连自己的叫喊都快听不见。

    周哲虽然仍是没啥表情,但可明显感觉心情很好,比起小鬼的无理取闹,这音乐简直就是天籁哩!

    一张cd才听了半片,车子已开到火锅店前,周哲熄了火,正要下车,一瞥间,见到一抹身影在对街的义大利餐厅门口出现。

    犹豫了下,他道:「火锅改天再吃,今天吃义大利面吧!」

    周翔顺著他的手势看过去,也认出了俪影女子,低声嘀咕了几个字,才有些不情不愿的抛出一句:「随便啦!」

    望著小脸上蜿蜒的泪痕和瘪脚的偷笑,周哲也淡淡的笑了。

    1-3*混乱的组合,父与子?

    美味的白酒蛤蜊义大利面配上英俊帅气的男人,就一个约会来说,这顿晚餐应该能评上十分。但很不幸的,对面的帅哥却忽然蹦出一句煞风景的话来,彻底破坏了美好的感觉。

    「我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吧?」

    「我看起来有那麽饥渴吗?」丁霈回了一抹有些俏皮的笑。「谢谢你,但是我可不想再添麻烦。」

    吴启明微微皱起好看的眉宇。「都还没开始,你怎麽能认定就是麻烦?」

    丁霈仍然淡笑著。「连你这样敢勇於挑战的男人都放弃了,我不认为还有什麽雄性生物能受得了我的疯狂。」

    半自嘲的口吻顿时令吴启明心中扬起一阵不安。

    『这都是我的错!』

    望著丁霈有些苍白憔悴的鹅蛋脸和眼下的淡淡黑影,他不禁愧疚的想。

    『要是当初我不跟小霈分手,不让她受过这麽刻骨铭心的伤痛,或许她现在就不会是这个样子!』

    这世上,有些男人的『自我正义』总是过度泛滥到了可笑境界,始终认为自己就是导致对方的幸福或不幸的重要推手,但偏偏他又非得做出自以为最正确的抉择,於是痛苦分手後,总是对对方深感歉疚。

    那种心态有些类似『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亡』吧!

    认真说起来,以二十一世纪爱情阵亡速度之快,这样的男人挺可爱的,也算有良心,说不定能归为稀有品种,申请列入保育类。

    但这种执著若是到了某种程度就可能酿成灾难,尤其当歉意能持续个好几年之久,久到对方早都忘了,他还挂著,甚至想做些什麽来弥补当初。

    ——说是佛心来著,可有时候不得不抱著审视的角度来看,对於这样的遗憾,执著的那一方究竟是想弥补对方,还是自己?

    总之,吴启明正是丁霈的前男友,而他现在就打著弥补丁霈的主意,在他们已经分手三年半之後。

    「班上学生还好吗?」吴启明换了个话题。「夜里还是不要命的在写小说?」

    「嗯。」丁霈漫应著。她从小就爱做白日梦,甚至长大之後,几乎夜夜有梦,不管是连续的还是片段的,她就是知道那是某个故事情节之一。

    直到有一年的某一天,她突然发现原来自己也能掰出个完整的故事来,而且还幸运的受到了出版社的青睐,便疯狂的爱上了写作这回事儿。

    只是,幸运之神忙得很,没能一直眷顾她。几年下来,她是陆续出了几本书没错,但还有更多的草稿给藏在硬碟深处,而且这辈子大概没啥机会现世,只能偶尔叫出来,自看自爽一下。

    所以,丁霈只能给自己定位在三流、不,或许根本算不上流派的言情小说匠,尤其这半年来几乎枯竭的灵感让她益发考虑这种近乎自残的行为还要不要再坚持下去?

    庆幸的是,她还有份稳定的正职工作,要是真得靠写作维生,凭她这点才华早给饿死,含恨做了阿飘去。

    爱幻想不是坏事,疯写作更不是罪过,但因为长期疯狂的结果导致现实生活受到影响,那可能就不太好了。

    当丁霈发愤图强打起小说时,能够连续熬上个几天夜,当然白天的班还是照上的,只是偶尔会迟到、会恍神,顶著一双熊猫眼,呆呆想著小说情节而忘记自己还在上班中。幸好老板娘算是她的小粉丝,好脾气的高行也总是睁一眼闭一眼的容忍她。

    但是,男朋友就没这麽好打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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