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先生帮帮忙_第3章 首页

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爱情小说写多了,丁霈哪会不明白感情需要深耕经营的道理,可是她的时间拿来写作都不够了,哪里还有精神去应付男友?

    很不巧的,吴启明和丁霈交往之际,正是她疯狂投入写作的巅峰时期。

    一开始,他还能接受、能以有个作家女友为傲,但渐渐的他开始怀疑丁霈到底有没有爱过自己?但有一点无庸置疑,她爱写作的热情绝对远远超过正牌情人(是说,和电脑争风吃醋实在很无力)。

    不能每天见面也就算了,毕竟彼此都有工作要忙,但他发现一个月约上几次会,除了吃饭看电影和发泄情欲之外,到最後两个人竟然因为没有共同嗜好而变得无话可聊。

    吴启明喜欢户外活动,常常爬山和游泳,更多时候是车开著就上山下海的到处乱跑;但是丁霈容易晕车,所以不喜欢出门,更别提做什麽运动了,她最爱的是能整天呆在电脑前面作白日梦和打小说。

    吴启明从事金融业并且热爱这份工作,对经济和政治极有兴趣;然而丁霈完全不喜欢政治话题,老是分不清楚股票和期货有啥不同,也不想因为要规划什麽养老金而去关注投资问题。

    对於退休前的生涯规划,她只想扮演好她老师的角色,偶尔批判教育当局政策的朝三暮四,还有抱怨过度溺爱孩子的白目家长罢了。

    至於退休後呢,当然是当个全职小说家罗!

    坦白说,他们两个就像飞鸟和鱼,生活在截然不同的世界里。

    回想起来,当初会决定交往,应该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和勇气,不然就真是突然的神经搭错线了吧,吴启明暗自摇头苦笑。

    //说说小话儿//

    上线的时候

    瞳发现自己收到了一个礼物耶~~

    老天!!好惊喜唷>///<

    看著 脸红心跳 好像收到情人的礼物似的

    亲爱的 真是谢谢了~~

    瞳无以为报 只有啾一个&抱一个...

    1-4*混乱的组合,父与子?

    那天,吴启明偶然造访了丁霈的部落格,发现这爱作梦的女子虽然用了大量轻松俏皮的语气写文,然而悄藏在字里行间的却是一股能钻进骨子里的寂寥,纵使她掩饰得很好,但那读起来淡淡然、仔细品味却很萧瑟的氛围还是吸引了当时也正好遭逢失恋的他。

    从访客簿留言开始,到msn上的互动,半年多过去,他们之间看似已经熟稔,甚至偶尔还能开些黄腔,但吴启明却仍对远在萤幕那端的女子感到一丝陌生,一丝隔阂,一种在其他女网友身上少见的违和感。

    或许知道这个明明很年轻,却偏偏有著过熟想法的女孩可能不合适自己,但是好奇心杀死猫,尤其当她心血来潮,能一声不吭在网路上消失一、两个月,彷佛人间蒸发时,便格外会有种怅然的心底盘旋,好像生活少了什麽似的,於是他终於决定约她见面。

    至於丁霈为什麽答应见面、甚至几个月後正式交往,她总是揉了揉小鼻子,笑笑说:「不知道耶!」

    ——大概是觉得自己的勇气可嘉吧,吴启明心想。在这个速食爱情的世代,网恋通常等於一夜情,最後能修成正果的少之又少。

    但无论如何,他还是想试试看,他以为只要有心就能改变两个人,坚信只要度过了磨合期,就能让爱情顺利开花结果。

    但是吴启明忽略了一点,当时他已经三十二岁,不是刚出社会的年轻小夥子,在公司里也升到了一定的职位,高学经历和小有成就的事业打造了他一贯的自信与风采,要因此改变自己不是件容易的事,太勉强也太委屈,所以到後来他的重心还是放在改变丁霈。

    整体来说,丁霈的内在和外表都没什麽可让吴启明挑剔的。

    她身材适中,或许有些娇小,容貌丽而不艳;虽不能说是饱读诗书,总归是个写作人,有一定的素养,说起话来条理分明却不咄咄逼人。更难得的是她的物质欲望很低,从来不会主动要求鲜花、礼物和承诺,更不会逮到机会就小题大作,无理取闹一番。

    和她相处并不困难,因为她看待一切都是淡淡然的无谓,不忮不求,唯独能让她陷入疯狂的只有写作——而认真写作的她,只有更具魅力!

    或许,多数男人会以为这不就是个接近完美情人的范本吗?可并不是所有人都想要这种云淡风轻的感觉,起码吴启明就希望对方能像他一样,对感情的经营投注更多的热烈,并和自己一起追求平淡生活之外的刺激。

    爱情高手都知道,一但存了企图改变对方的心情,这样的恋爱谈起来就会倍感压力和痛苦。

    吴启明并不後悔展开这段恋情,他确实喜欢过丁霈,确实认真经营过这段感情。到现在,她的某些特质依旧深深吸引著他。

    然而再怎麽欣赏,他还是被现实层面的难关给打败,因为无法改变丁霈,无法明白她真正的心意而感到焦躁不安,甚至灰心沮丧,最後只好沈痛的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他一直感到歉疚。

    不过,感到难过与惋惜的应该只有单方面而已。

    分手就分手吧,丁霈想得很开,反正她仍有个生活重心,有个随时张臂拥抱她的文字情人。

    这些试图接近她却又不能理解、也不能支援她伟大梦想的男人趁早走开,别来烦她也好。

    丁霈看过一篇文章,里头提到这种消极面对的情况称为『爱冷感』。

    ……呵、如果她是,那麽满街趴趴走的红男绿女里大概有一半以上也都是了。这年头,谁还能大声的宣示对爱情充满信心呢?甚至,因为看多和写多了爱情小说,让丁霈渐渐对爱情失去了信仰,她极度怀疑世间是否真有这玩意存在?

    只是,一个专写爱情小说的人,骨子里竟然见鬼的一点也不相信爱情,说出去可能会破坏她那些本就少得可怜的销售量罢了。

    说起来或许有些矛盾,但那些写奇幻冒险或是灵异鬼怪的作家,也未必一定要真实经历过吧——是说,如果能亲身经历一定更卖座了,是呗?

    //说说小话儿//

    天气变了

    一下子凉了上来

    风呼呼的吹

    这种天最容易感冒噜

    请大家要多注意 身体健康唷

    外出别忘了带雨具

    2-1*原来都是误会?

    进了餐厅,周哲选了个边角位置,因此背对著他们的丁霈始终没发现身後有双小小晶亮的眸子不时注视著自己。

    吴启明等两人都用完了餐,才招手让服务生过来收拾。

    花样年华的女服务生过来,一边用眼角偷觑著吴启明,一边慢吞吞的收走餐盘,然後又藉故来回了好几趟,才把他们的餐後甜点给一一送上。

    「这是本餐厅最受欢迎的焦糖布丁,今天特地回馈大请客喔!」女服务生嗲声嗲气的朝著吴启明猛送秋波。

    丁霈保证,如果不是顾忌她在场,这个眼睛几乎冒出爱心的女孩可能已经忍不住扑上前跟吴启明要求『带出场』了。

    「呃、谢谢!」吴启明有些受宠若惊,但也立刻把甜点推到了丁霈面前。「我不太喜欢吃甜的。倒是你又瘦了,要多吃点!」

    这一招借花献佛可惹得女服务生大失所望,回过身,她毫不掩饰的瞪了丁霈一眼。

    ……哎呀呀,人正就是好处多多呢!丁霈朝吴启明丢过一抹揶揄的笑,後者倒是回了个『那还用说』的坦然。

    不过,比起自己两三口就能嗑掉的小蛋糕,那加了码的特大号焦糖布丁实在诱人得多,再说,她也没有心虚的必要,马上老大不客气的吃了起来。

    「可能的话,还是多爱惜自己的身体吧,别老是要人担心!」吴启明语重心长的说。瞧她吃得一脸满足,也不知道是多久没吃睡好了?

    「嗯,知道了!」丁霈随口应著。

    「每回你都是这麽说,那就不要顶著一双超大黑轮来见我啊!」吴启明的口气虽然不佳,但关心显而易见。

    丁霈耸了耸肩,「给一群小鬼折磨了一整天,就算是超级名模也会变如花吧?」

    「但你不是上一天班而已,而是又连续熬了几天夜,对不对?」吴启明瞪著她说。

    丁霈听了,也只是吃吃一笑。

    平心而论,她是有几分自豪的,不管分手的理由是很老套的个性不合,或是有第三者介入,她和几个前男友分开後都还能保持路上偶遇,点头微笑的和平境界,甚至发展出比恋人更好的异性友谊,就像眼前这个正义感过了头的吴启明。

    分手之後,他还是固定来造访她的格子,给她留言打气,时不时关切她的身体健康,关心她有没有按时吃饭,担心她有没有又漫不经心的投入另一段莫名其妙的网恋当中,甚至还像个罗唆的老头子,唠唠叨叨的提醒她要小心网路之狼,要她别随便答应男人见面,好像忘了当初他也是这麽把她约出来的。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34_34860/5228372.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