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抱外孙也用不著非她结婚不可,借个精子不就成了?但这话丁霈可不敢说,说了恐怕她那老妈真会又弄个陷阱让她跳。
「妈也知道这年头谈恋爱不容易,我也不想残害有为青年,所以您还是大发慈悲,让我一个人自由自在的快活吧!」
「抱歉了,我的慈悲只会赏赐给孝顺听话的乖女儿。」丁妈妈冷笑:「别怪我丑话说在前面,要是明天你不肯去,让我的面子下不来,这条街上可能就会发生二十年来头一桩惊天动地的大案子!」
「哇,姚宓珍女士打算造反喔?这不好吧!」丁霈有心鬼扯淡。「我瞧现在日子过得挺好的,百姓们也都有吃有穿,只是上头人偶尔白目了点,有必要搞得这麽轰轰烈烈吗?」
「吭,我一个弱女子干得了什麽大事!」丁妈妈啐道:「不过是累你爸负荆请罪罢了!」
丁氏家法最重的处罚就是负荆请罪,正港是背上一担柴(这年代哪里还有柴?但丁家就住在山边上,林子里随便捡,要几担有几担),一步一跪的那种。
丁老爷子一向严以律己,凡事以身作则,倘若老婆大人开口要他赔罪,他真是干得出来的。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丁霈哪里还敢违抗懿旨?再说,都六十多岁的老人家了,背担柴在街上跪,那画面光用想的就心疼,哪里是惊天地而已,还要泣鬼神了哩。
□□□
閒话一阵,看看晚餐时间差不多,丁霈给丁妈妈拉到厨房帮忙去。
摆起碗筷,张罗上菜,丁霈感觉有点闷。记得她是回来度假的呗,久没返家的宝贝女儿不是该享有特权,可以躺著混吃混喝的吗?怎麽她难得回来一次,却成了临时工,不但没有工资可以领,娇嫩的耳朵还要饱受她阿母的机关枪轰炸?
等见到周哲出现,还有几个因为超商抢劫事件而打过照面的警察大叔後,她更闷了。
「唷,丁小姐是特地来探咱们周哥的班吗?」
「嘿、想不到周哥终於有佳人垂怜了,这可是咱兄弟的一桩大事啊!」
「那可不?瞧瞧人家来探班还晓得帮忙老板娘端盘子,实在是太难得,太贤慧了!」
「天上掉下来的好女人,周哥也该赶紧把人家订下来才对!要是不小心让人追走,岂不是亏大了?」
几张嘴咭哩呱啦,从踏进餐厅门就没停过,笑声更是一阵大过一阵。
囧!……头一回,丁霈发现原来警察大人们八卦起来功力不输狗仔,瞎掰剧情也不亚於她这三流作家。
打趣半天,众人发现丁霈原来是老板娘的女儿,而丁妈妈也搞清楚了女儿和周哲近水楼台那一段来龙去脉,咍、那一整个儿只能用人间悲剧来形容!
一群人瞎起哄,完全闹了起来,还有现场就讨红包袋子打算装礼金。至於振臂高喊礼成、送入洞房的,丁霈完全不想去认识他,也用不著认识——那正是她该死的小弟丁杰!
带著周翔玩回来的丁爸爸还在状况外,只听著傻眼,还张大了嘴合不拢来;丁妈妈本来早存了心眼,赶紧要把女儿嫁掉(是赶出家门吧),於是很乐得扮演准丈母娘角色,也不去管明天要不要老公负荆请罪的小事了。
幸好,旁观者疯,当事者倒是冷静得很。
从头到尾,周哲连眉毛都没动一下,只淡淡的问丁霈:「吃过饭了没?」
「还没呢!」不提没事,提了她才发现自己快闹胃疼了。
「我带你出去吃。」
「好!」丁霈也不忸怩,反正留下来只会听到更多洒狗血,兼有闹出胃穿孔之虞,还不如先去吃个饭饱。
见两个当事人打算抽身逃跑,整间餐厅一下子静默,人人大吸了口气,然後『轰』的一声,有志一同的齐声大笑。
丁霈捂著额头,有些担心屋顶不晓得撑不撑得住?
6-3*无良家人,搏命演出?
适逢圣诞假期,天气冷不算,还飘著毛毛细雨,但这东部知名观光景点依旧涌进大批人潮,小小的市集街上人挤人的,热闹得就像大都市里的观光夜市。
丁霈默默跟在周哲後头,心里还是有些发闷——闹成这样,今天晚上她大概会被老妈盘问到脱层皮,根本别想睡觉了。
「生气了?」周哲回头问。
「没!」她摇摇头,「不是说出差吗?我以为你是去抓犯人,怎麽也来这儿给人操练了?」
「其实是我负责操练他们,老长官的请托,推辞不了。」周哲左右看了看,「想吃些什麽?还是你来推荐哪家餐馆比较好?」
「唔,我们再走远点去……」丁霈一边说话,一边有些遮遮掩掩的拉著周哲快速穿过人潮。
八岁跟著父母搬迁来此,直到读高中才离开,丁霈算起来也是地头蛇,一些老字号的商家没有不认识她的,但也因为如此,她实在不想吃饭的时候还给人问长道短,於是找了间不相熟的新店面。
小小的店子,只有一对年轻夫妻忙里忙外,角落里搁著一张摇篮,摇篮里的娃娃正睡得香甜。老板或老板娘偶尔走过来望上一眼,眼里是说不尽的骄傲和满足。
这一幕,彷佛触动了某根心弦,丁霈莫名叹了口气。
「怎麽了?」周哲擡眼看了看她,「是不是觉得东西不好吃?」
「当然不是!人家用心做的料理,怎麽会不好吃?」丁霈支颐望著小床:「我只是觉得青菜萝卜各有所好,个人有个人追求的道,但无论如何,平静的生活就是最大的幸福,为啥偏偏就是有人不明白?」
「我怎麽觉得你拐弯抹角的在骂我?」周哲似笑非笑的,「我可没存心误了仙姑修道。再说,只要认定了,清心不乱,外来的邪魔歪道又怎麽能动摇了你?」
「什麽仙姑,我只是图清静,又没打算出家去!」丁霈嗔他一眼,又慨道:「若真是邪魔歪道也好打发,偏偏是生我养我的父母呀!」
「不是他们不明白,只是心疼又舍不下。」周哲顿了顿,「你很满意现在的生活,觉得很幸福?」
「是挺好的!没人管著,又不用把心挂在别人身上……」
「所以你不是不敢把心交出去,只是因为懒?」周哲看似不经意,却是要命的正中红心。
丁霈有些狼狈的抗议:「欸、我又不是犯人,你研究这麽透彻做什麽?」
周哲淡淡一笑,「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嘛!」
……见鬼的百战百胜啦,那接下来是不是要抓了她当俘虏啊?可惜她不是好战份子,绝对主张和平与世界大同,没那兴趣继续跟他搭嘴鼓,讨论孙子兵法。
吃完饭,两人又在街上逛了会儿,料想那些看热闹的应该散了场,才慢慢走回珍爱小筑(这趟回来丁霈才发现家里已经改名为珍爱筑梦园,主建筑和周边民宿也在制度上合为一体)。
刚穿过大门,丁霈忽然叫了声:「糟糕!」
「又怎麽了?」
「我忘了刚才我爸也在!」丁霈想起以往的经验,头皮不禁一阵阵发麻。
国三那年有个男同学鼓起勇气到家里来找她,丁伯伯不动声色问清了班级和姓名之後,直接拿起扫把将人轰了出去不算,隔天还到学校里找校长一番长谈,希望学校好好管理学生风纪,否则就要把这问题反映到教育部去,吓得校长一阵哆嗦,差点没陪著学生一起罚写悔过书。
後来丁霈北上读高中,住在宿舍里,想著天高老爸远,就算谈谈小恋爱也应该用不著遮遮掩掩了吧?谁知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丁伯伯就趁著非假日时间北上突击检查,偏不巧让他撞见了她和个男孩子有说有笑的走在一块儿。
丁霈不想回忆那个倒楣的男生最後下场如何,没被打瘸了条腿,大概也被口水淹了个呛饱。实话说,她还有些替那男孩感觉委屈,不过是纯纯的恋爱,牵牵小手的程度,连接吻都来不及发生哩,就这麽给丁伯伯活生生掐断了爱苗。
这类事情直到她高中毕业才稍稍放松,至於她一生中最悲惨的初恋史……要不是那人溜得快,直接出了国,恐怕真会被她老爸斩成七八十块,还拼不回来。
总之,丁伯伯是很护女儿的强硬派,直觉认为任何男人都是想把他宝贝女儿拐走的大坏蛋!这回事情闹这麽大,丁伯伯怎麽可能放任不管?
「那又怎麽样?」周哲犹是一头雾水,两天相处下来,老先生跟他倒是蛮投契的。这般耿直又爽朗的老人家可不多见了。
丁霈有些怜悯的看他一眼,「是不怎麽样,你顶得住就行!」
走进大厅里,一片索然无声,却很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氛。丁伯伯很镇定泰然地沏茶品茗,丁杰站在身後瞅著丁霈,不时挤眉弄眼的坏笑。
「爸,我回来了。」丁霈上前说道。「都这麽晚了,您还不休息吗?」
「嗯,年纪大了,心里又搁著事,怎麽睡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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