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局:嫁给一个陌生的男人_第116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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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手拼着生疼硬爬上脖子轻抚上至今仍隐隐有遗迹的伤疤,疑惑的望着比她还急的阿行,轻叫一声:“你……你该不会是大朗哥哥吧?”

    阿意来回踱着步,张望着落战远去的方向,眼里尽是焦急之色,闻言顿身一震,缓缓转身,缓缓抬眼,眼里盈满笑丝,内敛的嘴角咧出一朵大大的笑花,竟是无比的喜悦。

    “难为九妹还记得当年的大朗……”

    他承认了,面前的阿意竟然就是当年她在京城庙会上救下的刺客大朗――

    依灵不由倒吸一口凉气,惊着,喜着,平静的心湖骤起千层浪,陈封的旧事裹着无数可能震人心魄的真相翻卷而来――

    十年前的金桂之秋,父亲入京访友,八岁的依灵相随左右,寄居在父亲挚友于谦伯伯的府邸。

    天子脚下,乃是繁华之都,时又值中秋节庆,举城欢腾。

    父亲携她出门游玩,去时父女同骑,归来起夜风大,父亲要她进随行的马车歇下,待她掀开车帘,迎来的是一把亮闪闪的匕首。

    一个满身是伤的黑衣少年以防备的姿势将匕首架到她的细脖上。

    他伤得很重,年轻的神情带着冷冷的神色,嘴角溢着鲜血,持匕的手掌微微打颤,无心中便在她的嫩颈上割出一道细细的口子。

    血,顺势而下,浓浓的腥味令人胆战心惊!

    那一刻她不知道自己吓傻了,还是天生就有处变不惊的异能,竟能摒住呼息未发也一丝呼救的声响,跪坐在车幔后楞楞的瞅着他……

    也正在这时,本已跨上马匹的父亲因为怕她闷,重新折回马车,想把在庙会上买的瓷娃娃拿给她玩耍,帘幔半掀后看到这副可怕的光景,又惊又骇,横眉急怒正要发难。

    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挟持她的少年见到父亲后,惊愕的一呆,戒备的眼神露出一丝难以置信,慢慢的从父亲脸上游移到她发白的小脸,对着她看了又看,而后即惊喜又歉然的报以一笑,手中的匕首没道理的滑落。

    这个在庙会上被追捕的刺客莫名其妙的他们面前松下紧绷的心弦,堂而皇之的一昏了事,全然不怕别人将他送官。

    昏暗的车厢里,父亲浓眉高挑,不知是在纳闷此人异常举动,还是在愁如何处置这个不速之客。

    她适时的伸出软软的小手抚却父亲微皱的额头,用很平静的声音低语了一句:“爹爹,灵儿好累,咱们回家好吗?”

    传承了父亲侠骨义胆,她自小也好救人于危难,黑衣少年虽然伤了她,但他昏厥前眼神里的那抹信任强烈的驱使她一定要救他,更令年幼的她无比好奇的是,这个与她素不相识的少年为何敢以命相托?

    就这样,人被他们秘密带回,在其昏迷期间,她便以他口中“九妹”的身份衣带不解的照顾他。

    三天后他醒了,恢复神志的他并未改口称她为叶小姐,依旧以“九妹”相称。

    是三天三夜的缘份成就了他们异姓兄妹的情谊,还是别有缘故,她不得而知,因为不到一日,这位大武哥哥便以不告而别的方式从她的生命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事隔十年,当年的小女孩子已然亭亭玉立,这昙花一现的缘份亦被锁进了记忆深处,而今异地逢故人,喜虽喜,更多的问题却纷至沓来。

    重仁是谁?

    如果阿行就是当年的大朗,那么重仁就不是重仁了,重仁是谁?

    难道他就是传说中的那个人吗?

    “你们姓朗?哪个朗?豺狼的狼还是明朗的朗?”

    依灵突然想起了他们的姓氏,此姓很容易含糊,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当年奇闻轶事中的传奇人物……

    “这并不重要……”

    阿行笑了笑答道:“不管是豺狼的狼,还是明朗的朗,或是儿郎的郎的,于我们都无关紧要,这个姓氏本不是与身俱来的,我们三兄弟从小无父无母无名无姓,以朗为姓实为刻记旧年恩情……”

    阿行答得出人意料的详实,末了一顿,目光似箭的笑言:“看来九妹似有所忆?”

    依灵不语,只是凝望阿行,讶异之极。

    这又是怎么回事?

    阿行怎么也会一反常态呢称她“九妹”,平日里他一直恭称她嫂子的,怎么今日这声九妹叫得这般顺溜?

    她悟不出其中的奥秘,只觉脑子里嗡嗡直响,千万思绪乱作一团。

    “当年事出有因,即未坦以真容,亦未报以真名,甚至还不辞而去,阿意一直心中有愧……”阿意面色歉然的开口言道。

    阿行瞧了一眼阿意,道:“说起来都是我的不是,当日我和阿影得知大哥落脚于于府,怕他再有什么闪失,累及于先生不说,甚至会危及爷的大事,所以我们不得不连夜离去。那时情非得以,只好将九妹的救命之恩记在心里,这些年来我们虽然身在外地,心里却时时未忘九妹之恩,好在九妹与我们缘份非浅,这份恩情终有相报之日,日后我们兄弟三人自当竭尽一生,任凭九妹差遣……”

    第二十二章 情订今生 7[vip]

    七

    恍惚中似听到他们说了些什么,她听得不真,一大落话她只听清三个字:“于先生”――

    他们称“于谦”伯伯为先生,他们认得于谦伯伯--

    对了,他们一定是相识的,遥想当年救回他时,于伯就曾说过这么一句话:“丫头厉害,搭救了一非常之人……”肋

    那时伯伯身居两省巡府,可是出了名的清官,而大朗哥哥是官府捉拿的刺客,一官一贼本应势若水火,可于伯伯并没有将“刺客”绳之以法,反纵容她救他,还意味深长的指着昏迷的少年信誓旦旦的断语:连他都出动了,近日京城必有大事发生!

    说话的口风分明像是旧识,为此父亲也曾再三追问他是何方神圣,伯伯就是笑而避答。

    思及这些,她心中若有所动,脱口而问:“大朗哥哥可是当年擅以追捕江洋大盗为生的太行三郎?”

    太行三郎,又名神猎三郎,十年之前名震太行,以官府赏银两奔走江湖,邪魔歪道闻之丧胆,傲据一方,据说只要他锁定的擒拿目标绝无漏网。

    此人好周旋于刀峰浪尖,终年以命相博,无姓自称阿郎,故又被世人称为拼命三郎。

    于伯虽没道破大朗的身份,可若是将是后来发生的事拼凑在一起,大朗之迷昭然若揭。镬

    联想当年,距大朗不辞而别不足一月,正是九月初九,黄道吉日,宜婚宜嫁,有一人就于此日奉旨婚娶顾命大臣礼部侍郎杨士奇的孙女。

    贵族连姻本是稀松平常,奇就奇在杨府千金嫁过门并非做正室,而是屈居侧室。正室之位空设十年,待皇家清莞公主成年方正式举行大婚……

    是怎样的人受得如此天眷恩宠呢?

    那时虽然年幼,但其人大名早已如雷贯耳,名躁乾坤,童叟尽闻,父亲对之也是推崇备至。

    据说此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通古晓今,文韬武略无所不精,世人称之为天朝第一公子。

    此人十五岁摘得文武状元,十六岁博名商海,十七岁破得奇案,十八岁于太行折三狼,于天阙受赐婚,公主年幼,太后荣恩作主择其最看重的顾命大臣杨士奇之得意爱孙为侧夫人……

    就是这般风光荣耀于一身的角儿偏偏选在自己的婚礼上,抛开满堂宾客,无视花轿之上倾国倾城的佳丽,重伤百余精武之将,满含冷笑,蓝衫素袍飘然而去,将皇家的恩威、家族的的颜面荣辱以及世俗的眼光尽踏足下,从此消失于茫茫人海,以超群的智慧叫世人记住其名字的他,更以无限的狂焰不驯惊骇天下……

    思潮滚滚,心湖拽翻……

    是啊,她怎么忘了于伯与传说的中那个“他”可是君子之交啊。

    君子之交可淡若水,可深似海。

    如果大朗就是太行三狼,于伯的反常便有理可寻;但要是大朗真是太行三狼,那么重仁不就成了……

    想到此,不觉背脊节节生凉,惊骇之色夺目而出,急急催道:“说话呀,为什么不说话??”

    阿行阿意面面相觑,谁也没接话。

    不回答便是最好的回答,她心中又是一惊,原来真是如此――

    哈,真是没想到原来遁迹于江湖的太行三郎不只是一个,而是一母同胞的三兄弟,难怪见过其面的世人对之的评价众说纷云,有人道其功夫绝世,有人赞其足智善言,更有人叹其身如轻燕心细若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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