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几道一年前结了婚,对方并非司徒怡,而是检察院院长的千金,与他也算得上是门当户对。不过,孟少毕竟是孟少,即使结了婚,也离不开这么声色犬马的生活。可能,即使对方是块宝,若不爱,大抵只能如此吧。
他发着脾气:“张小蕾,我警告你,别再缠着我。”回国后,我换了国内的号码。孟几道不知道我回国了,更不知道我现在的电话号码了。
听他的口气,肯定是欠了风流债,被债主追债了,才这般杯弓蛇影。
我讥笑他道:“张小蕾是谁啊,你的债主?”
电话那头的人沉默了片刻,才说:“你哪位?”
“孟几道,我的猫呢?你没有虐待它吧?”
“米苏?”从他的声音里,我能感觉到他的激动。
“对,是我,我明天去你家领南瓜。”
“你回国了?”他这才进入状态:“啥时候回来的?”
“有三、四天了。”
“怎么都跟我说声,我好去机场接你啊!”
我笑道:“得了,您是大忙人,哪有空理会我啊!”
“我是大闲人一个,一点也不忙。”
“是吗?”我促狭的一笑,道:“那个张小蕾……”
“米苏,我这手头上还有点事,明天你来家里领南瓜的时候再聊啊,拜拜。”他飞快的挂掉电话,连说“再见”的时间都不给我。
第二天,我带着朵朵去了孟几道家。
孟几道看到朵朵的时候,无比感慨的说:“长得真像辰子。”
我淡淡的笑了,然后问:“大嫂不在家吗?”
“谁?”他想了想,才恍然大悟:“她啊,和朋友一起做美容去了!别提她,提她我就心烦。”
我本来还想劝他两句,话到嘴边,还是咽了下去。
孟几道让朵朵骑到他的后颈上,说:“走,带你们去看南瓜。”
孟几道把南瓜养得很好,小家伙长大了,却依然健康,依然优雅,依然高贵。虽然时隔四年,南瓜还是认得我的,一见到我,就欢快的围着我打转。不过,它和孟几道这几年也相处出感情了,走的时候多少有几分依依不舍。
临走前,孟几道问我:“这次回来,还回美国吗?”
“美国有两家石油公司都愿意给我提供工作。”我叹了口气,道:“我再看看吧,还要看看我们家朵朵愿意在哪。”
“如果是辰子,一定希望你们留在中国。”
他说完这句话,我们俩都是一怔,然后我笑了,说:“也许吧。”
回家的路上,碰上高峰期,堵得厉害。的士一开一停,我觉得想吐,应该是有些晕车。最后终于受不了,不得不在下一个路口就让师傅放我们下来。
下车一看,才发现四周的景物是如此的熟悉。辰亦函的公寓就在这一带。我对朵朵说:“朵朵,陪mommy在这附近走走好吗?”
朵朵点了点头。
我牵着朵朵的小手,朵朵用绳子牵着南瓜。我带着朵朵和南瓜来到了辰亦函公寓的楼下,却不打算上去。
我抬头凝望顶层的第五个窗户,感觉它离我好遥远,好像深入云端,我怎么也到达不了。
不知过了多久,朵朵说:“mommy,我好冷。”
我这才发觉,我的大手和她的小手都已冻僵:“mommy也好冷,那我们走吧?”
朵朵拼命点头,南瓜也“喵喵”叫着附和,它应该也冻坏了。
没走几步,天空开始飘起了雪花,朵朵是第一次看到雪,兴奋得又蹦又跳,也不觉得冷了,在原地呆着不想走。
我哄了她好久,说:“现在雪还积得太少,等我们回二爷爷家,雪积得多了,就可以堆雪人了。”
她这才依依不舍,勉强答应回家。这边刚搞定,那边又捅了篓子。光顾着哄朵朵,没看到南瓜跑哪里去了。
我只好拉着朵朵,四处寻找:“南瓜,南瓜!你在哪呢?快出来!南瓜,南瓜!”
我急得快要发疯的时候,在不远处枯黄的的草坪上看到了一个坐着轮椅、背对着我的男人。我原本不以为意,但是我一下瞥到了耷拉在他腿边的玳瑁色的尾毛,我确定那就是南瓜,我慢慢的走进那个人,试探的喊着:“南瓜?”
朵朵挣开我的手,跑到了那个人的前面,张着小嘴巴,盯着那个人看了好久,才怯懦的喊道:“daddy。”
我的心狠狠的抽搐了一下,脚下的步子迈得越来越艰难。这不到十步的距离,我仿佛走了一生一世才抵达。
当我看到那个人的脸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嘴巴一开一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他一点也没变,岁月不但没在他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反倒增添了几分成熟稳重的气质。他坐在轮椅上,还是那副潇洒自如的模样,像是坐在自己的豪华沙发上。
“这么多年,你去哪里了?”我不敢提“死”字,我怕我一提,眼前的他就如飘零的雪花般幻灭了。
“我一直在这里,一直在。”他淡淡的笑了笑:“你也看到了,我腿脚不方便,能去哪里呢?”
我的泪水在无声的挣扎中一点点落下:“你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不告诉我?”
“没有一个男人会阻碍自己心爱的女人得到幸福。如果我是她通往幸福路上的绊脚石,我就该自行了断。”
“你真是傻!”我蹲在他的身边,将右手轻放在他的腿上,说:“你就是她的幸福啊。”
☆、番外 别忘了 我是那么的恨你
新婚之夜我说出去找女人,其实不是,是我害怕呆在有你的房间呼吸你眼里的空气。我怕我怕会受不了。我去了butterfly kisses,坐了一夜,想你想你还是想你。
五年前的平安夜,我第一次在这里遇到你,你孩子般天真的脸上却挂着成人才有的忧伤。我看到一个坏家伙在你的酒里偷偷下了药,我从来不管别人的事,但因为是你我抢在那个男人前面扶住了摇摇欲坠的你。你对我大声哭喊着你爱,我我知道你爱的不是我。
众目睽睽之下,我带你逃走。本来我只是把你安顿在酒店就离开。这是真的,我发誓。可是你紧紧抱着我不要我走。你双颊绯红,全身发烫,你又对我说你爱我,我知道你爱的不是我。
你是一个女人,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我有点儿嫉妒那个你爱的家伙,我想拥有你。原谅我吧,请原谅我!
第二天天还没亮,我就匆匆赶去机场飞回美国.你熟睡的样子很可爱,我不忍叫醒你。临走前我给你留下了我在美国的电话号码,我一直希望你能打来,可是你没有。
直到我回国两年之后那个平常的清晨,我又再次遇见了你。我第一眼就认出了你,可是你好像根本不记得我。
五年了,我经历过那么多的女人,却都不及一个不记得我的女人,都不及你如初的美好。
那个时候我就恨你,我恨你竟然对我毫无印象,我可是你的第一个男人!是你先入侵我的王国还赖着不走,为了公平我必须反击你。
当我仅仅只是说了那个时间和那个地点的时候,你脸上的表情告诉我我赢了。但是我一点胜利的喜悦都没有,相反我后悔了。别误会,我后悔的不是因为我伤害了一个女人,而是因为我发现我的心竟然在为一个自己伤害的女人隐隐作痛。
那一刻,我清楚的明白,我不再无坚不摧,我生命里致命的缺口已经出现。
我试图逃避,试图摆脱,试图无视,试图以对待其他任何一个女人的态度和方式对待你,可是我做不到。再多的挣扎也没有用,我是你的,所以你也必须是我的。
可是我的眼里满是你,你的眼里却满是他。
即使故地重逢,你的心似乎也激不起半点涟涟漪。你爱他,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五年前和我上床的时候就爱他。我恨你的心盛满的是另一个男人的全部,我恨你让我妒火中烧,我恨你把我变成了一个猥琐的跟踪狂。
我看到你哭着和他紧紧拥抱在了一起我攥紧了拳头,你信不信他要是再晚走一秒钟我就会从阴暗的角落里蹦出来,像个爷们一样给他一拳。去他妈的理智,去他妈的风度!
他走了,我只能把拳头挥向你。可我从小到大所受的教育强迫我收了手,但我仍旧是一头被你逼疯的困兽我要撕咬你。我要报复你,我不会让你好受,我要你和我同归于尽!可你知道吗?你的内心和你的外表一样倔强,你负隅顽抗将我推开,还扇了我一个响亮的耳光。从小到大的第一次有人扇我,我们之间的第一次,又一个第一次。我似乎被你打醒了,可我竟然觉出一丝喜悦,这证明我还是不清醒,或者说我已经疯得无药可救。
是的,我的确是疯了。不然我怎么会机关算尽,用那种肮脏的、低级的、阴暗的方式让你纵有千般万般的不愿意却不得不感激涕零的嫁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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