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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似流星恨无期 作者:冰山雪上
文案:
2006年8月到9月,我们之间短暂的一月生死恋情结束了!
味精,你说你只能活三个月,可在最后的日子里,你离开了我,去了遥远的地方,留给我无穷无尽的痛苦相思和刻骨铭心的怀恋追忆!
味精,我们还能不能能不能再见面,我在佛前为你苦苦流泪求了几千年!
正文 第一章 香水有毒
(更新时间:2006-10-3 18:07:00 本章字数:3588)
我也不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具体日子。她说,那天是八月十四号。
当时我正在屋里写书,中午快要吃饭时,我就看见她坐在电脑旁边,一身白色衬衫,很淑女文静的样子。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也无暇过问,我只是忙于写我的书稿。
周五那天晚上,我到汪老师的办公室玩蜘蛛纸牌,她也在里面。
她要我关上门,屋里静悄悄的,只有我们两个人。
突然一阵伤感迷人的旋律响彻整间屋子,也敲打着我的心。
我曾经爱过这样一个男人
他说我是世上最美的女人
我为他保留着那一份天真
关上爱别人的门
也是这个被我深爱的男人
把我变成世上最笨的女人
他说的每句话我都会当真
他说最爱我的唇
以前我也听过这首歌,可当时感觉唱得好假,一点也没有感动我。如今在二十五楼的城市夜空中,听起这段细腻甜美的伤痛,我的心一下子就被抓住了。
很长时间这首歌就这样缓缓流淌着,我联想起自己一路爱情的酸楚,忍不住心悲。
我甚至敏感地感到旁边的这个女孩子真的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真的深爱过一个男人,不过又分手了。
过了一会儿,她换了首歌,可我心已经被这首歌彻底征服了。
我央求她继续播放这首歌,我一度沉醉在黯然销魂中。
后来我们换了机子,她要打印网上的照片,我当时很困惑,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这么迷恋自己在网上的照片呢?
可我没有多问,而是帮她找来了白纸。
打印机没有彩色的,只有黑白墨盒,可她还是很认真的一遍又一遍地打印着自己在论坛上的照片。
由于打印机很旧了,功能差了很多,打出来的效果不是很好,可她还是比较耐心地打着。
我说,送我一张照片,她答应了。我在众多照片中一眼看中那张白衣胜雪的娇憨。
她说那是她两年前的照片,并且推荐我一张近照,可我不是很喜欢,我心底只喜欢那个掐着腰摆着特殊姿势的白衣妹妹。
她说她喜欢军人,我也看见她穿上军装自豪的模样。
说实在的,她穿军装的样子很难看,我很不喜欢;对于军人,我也是从小就讨厌,我觉得他们只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只知道服从命令听指挥的奴才。
可当我慢慢长大的时候,我的偏见有了许多改正。我明白军人的苦,不过我同时也懂得在任何岗位上都有值得尊敬的人。
所以我对于职业没有丝毫偏见,觉得只要是努力工作,只要为了这个社会在贡献着血汗,我都同样钦佩和尊敬他们。
后来,她给我看她的相册,我看了很多很多,也看到一个兵哥哥,我问她这是不是他的男朋友,她说不是,说是以前的一个普通同学。
她问我这个兵穿着军装的样子是不是很傻,我只是笑笑。其实我在心里也怀疑过这个兵是他曾经的爱人,可我当时对她并没有多少感觉,人家的事情管这么多干什么,我便没有多问。
她把打印下来的厚厚一叠一个个的按照照片边缘剪了下来,我理所当然挑了那张白色天使,也保留了一张她推荐的近照。
她做完了这项工作以后,说自己有点饿了,我说下去买东西吃吧,她说好。然后我们就出去了,我们去西边超市里买了很多一些吃的东西。她说自己没有带钱,我就付了。以后就是同事了,我也根本不会在乎这点钱,人家还是女孩子呢。
她买了泡面和一些洗发膏之类的东西,我买了豆豉鱼,可是并不太好吃。
出来以后,我们就在西南之最的边缘长椅上坐了下来,随便谈了些工作之类的事情,她说这里人太多,不是很习惯。
后来我们就上了楼,我还记得我把鱼肉夹进她的嘴里,她露出幸福的笑容。
她玩起了泡泡糖,我就开始认真修改我的书稿。
来到北京,我本来就是抱有满腔热血,想一举成名的。第二天应聘就遇到了汪老师,他正好手头有一本已经策划的书,不过只有凌乱的大纲。可我从那字里行间明显感觉到他的睿智,也就接下了这本书的原创任务。
我们之间经过了许多交流,现在这本书初稿已经完成。我的第一遍修订工作也准备今晚完成大半。
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天已经亮了起来。已经五点多了,还有最后一章没有修订,我已经疲倦不堪,回头一看,她已经蜷缩在沙发上睡着了。
我出门呼吸一下早晨的清爽,然后转身关上电脑,轻轻关上了门,回到我的屋里了。
她的名字很奇怪:味精。
我刚刚躺下不久,就听见一阵震耳欲聋的敲门声。我穿上衣服,满心怨气地打开门,原来汪老师和陈老师出差回来了。
上午不知道几点,我再次被一阵低微的敲门声吵醒。我一听声音,就知道是她。
原来她昨天晚上曾问我要mp3,说是今天去她姐那里,坐在车上听。
我给了她以后,就又睡着了。
星期一她回来了。
晚上我们到楼下走走,感觉有点饿,我建议去豪苑前面吃夜宵。
这里的老板很有生意经,把长凳的两头都吊挂起来,坐在上面荡来荡去的感觉对于放松心情真是妙不可言。
虽然我也请过女孩子吃饭,但象今天这样面对面的两人对坐可是第一次。
昏黄的灯光下,我仿佛感受到了久违的恋爱气息。
我们好象迅速成了气味相投的好朋友,在吃烧烤的同时心也在微微的波动。
也不记得是谁夹菜到谁的嘴里,好象开始是我。
她把一块鸡肉固执地夹在我的嘴里,我虽然讨厌吃肉,可还是嚼进了肚里。其实肉的感觉我倒不喜欢,但那一刻的亲密我想这一辈子都忘不了。
我们走在夜色街道上,真的有点象情侣。
她问我有没有女朋友,我说没有,以前有过。她追问以前的情况,我已经不愿意说了。
以前我深爱过一个女孩子,那曾经是我心底的痛,如今痛已经远了,我也不愿意再跟她说起,毕竟我们认识才短短几天。
我也问她有没有过,她闪烁其辞,似乎在追忆和逃避着什么,一会说有,一会又说没有。我想她也应该被爱情刺伤刺痛过。
她问我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我说只要看着顺心就行。其实对于二十五岁的我来说,已经不象年轻时只知道喜欢容貌美丽的女孩子了。我只想找一个看着顺心的女孩子风雨同舟,共度一生。
当她把鸡肉夹在我嘴里时,我就在想,如果能够和她一起生活,我也就不枉此生了。
她跟我说她的要求很简单,简单的别人给不起:孝顺;过马路的时候牵着我的手!
我们围着鹏润家园走了一个大圈。这条路是我喜欢的一条路。
我喜欢这条路是因为它有一段南北路,道路很差,道旁的房屋也非常破旧。对于我这个走出农村,想在大城市施展抱负的人来说,它不仅勾起了我对家乡的眷恋,也鞭策我不屈地努力前进。
迎面跑来一辆大卡车,灰尘扑面而来,我闭紧了嘴和鼻子。
她忽然娇笑着低头抓住我后背衣襟,闪躲着扬起的尘土。
我感觉幸福极了。
嘿嘿,想起她166cm的身高,我就忍不住笑,我比她短了三公分!
穿过火车道的时候,我很想牵住她的手,我甚至在心底已经下了很多次决心,可是我没有做。
回到静苑楼下,我们坐在长椅上,静静倾听着mp3里的歌,看着一个又一个来来去去的身影,任思绪湮没在夜空里。
虽然我已经到了这个年龄,可对于女人我还是没有什么体验。以前那个暗恋很久的女孩子已经让我心神交瘁。
女孩子最受人追捧的当属那种美丽动人的,其实男孩子也是。
我不是帅哥,甚至长相连一般都算不上,所以在爱情的路上,除了那个初恋少女,我没有主动追过别的女孩子,自然也就没有女孩子光顾我。
我抓住她的手,问她戒指是谁送的,她说是她姐送的。
她还带着个手镯,是那种扁长方体绕成了一圈,并且留有缝隙的。
我看着手镯貌似陈旧,取笑她说是铁的吧,她说不是,是银的。
我坐在她的右边,当我假装不经意地把手垂下,轻轻搭在她的右肩上时,她并没有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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