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牙儿 —绝色倾城_分节阅读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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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他或者是不知道该怎么花,偶尔两个姐姐不争气的姐夫来拿走一些,但是爸是个老抠,他不会轻易就将属于自己的东西就随便给别人骗走。

    用家里冰冷的山泉水洗完手脚后,我感到了异常的疲惫,于是,没有吃什么东西,我就倒在老屋的木板床上睡着了。

    第二日,父亲带我去上山,说要看看他的墓地,我静静地跟在父亲的背后,沿路有无数的黑色蝴蝶在飞舞,我路过了妈妈和绢子的坟墓,茅草已经长了好高。

    “爸,你也为我准备了吗?”躺在属于父亲的墓地里,我仿佛看见了明子在对我说话,本来他是可以不用死的,他说他要保护我,不让我在那个鬼地方受人的欺负,结果,他把自己也赔了进去。

    遥望着蔚蓝的天,一朵一朵的浮云飘过,那些曾经在我生命中流淌过的灵魂仿佛都在向我招手,对着云朵我露出了许久未曾有过的笑容,我来了,我亲爱的人!

    (全文完)

    无情剑客 第一章    转世唐朝

    第一章    转世唐朝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阑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当我躺在父亲的坟墓的时候,看着天上的浮云一朵一朵地移动着,我就这么死了,我甚至还可以听见父亲叫唤我的声音,可是我觉得这辈子是那么的累,于是,我就闭上眼睛死了,死是什么呢?死了之后就可以选择自己想过的生活,我说,我要回到唐朝,于是我就回到了唐朝,其实中间还是颇费了一番周折,于是我来到唐朝一个叫南风的城市。

    过去我读过很多有关投胎的书,他们都是这样写到:在临盆的瞬间,随着“哇——”的一声大哭,一个旧的灵魂就被司人鬼投入轮回转世的通道中,重新开始了他崭新的人生。其实,他们这样写都是因为他们没有轮回过,而真正的轮回应该是这样的: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整个城市在外表上看都已经安息了,只有从远处偶尔传来两声犬吠的声音,司人鬼阿三用铁链套着我从南风城冰凉的街道静静地飘过去,越过几个正在瞌睡的卫尉把守的哨岗,我们飘到了一个豪宅区,这里的房子看上去颇有气派,门口蹲着两个威武的石狮子,朱红的门牌上不是悬挂着“尚书第”就是“相国府”,高大的围墙里不时传来秋蝉的叫声,看来这里居住的都是达官显贵,我不禁咽了两下口水,如果我这辈子投胎到这里,我就发达了,这可是我好几辈子梦寐以求的地方。

    谁知道阿三却没有停下来,拉着我继续走,我们来到了另外一个豪宅区,这里的房子看上去有些矮,而且也没有标明主人的职位,但典雅堂皇和小家碧玉兼而有之,雕梁画栋的亭台楼阁依依可以听见里面流水的声音,看上去都很有品位的房子,我由不得自己又开始心跳加速,心想这里肯定都是住着一些有文化的读书人,不是前朝的遗老遗少就是当年的文人隐士,能够投身这里,加入他们的文化创造行列也将是一个惬意的未来,可是阿三依旧拉着我向前走去,我不禁恼怒起来,拉着铁链不肯放手。阿三转过头来,冲着我微微一笑,说:“猴急什么呢,还没到时辰。”

    于是我们继续走,来到了一个市民区,这里都是一些普通的民房,青砖黛瓦也另有一番生活的情趣,我想如果我投胎在这里也是不错的选择,虽然每个人都对生活有很大的奢望,相对于我的前世来说,我已经很满足了,在这里我也可以安心读书考取功名、光宗耀祖,即使没有功名,我也可以过一个名正言顺的日子,看看门前的小桥流水,膝前玩耍着我的两个小儿,美娇娘在屋里蒸着羹汤。当我正在憧憬我的未来,阿三扯了一下我的铁链说:“发什么呆呢,没见过你这么爱发呆的鬼,快走吧。”唉,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我没有跟他们多解释什么,跟着他走近这些民房。

    原本还很安静的街道,走近了听才发现不一样,沿街不时窗口传来了一阵又一阵叫床的声音,司人鬼用铁链套着我一个一个窗口地走过去,阿三看上去若无其事的样子,只是不停地朝着那些窗口张望,吧唧两下嘴巴,说这个女人的奶子不错,然后呵呵一笑,一看就是一个小色鬼。虽然我是一个鬼,但是我还是被这样的场面弄得心慌意乱,阿三嘲笑我说:“难为你上世在风月场上混,这样的场面都抗不住。”我白了他一眼,说:“别磨趁了,快给我找个人家投了算了。”一提起我的过去,我的心里就觉得厌烦。

    “时候没到,时候没到。”阿三显得有些不耐烦,主要是他看到一对长相有些丑陋的男女正在苟合,喘气的声音如同牛鸣,他慌忙拉着我继续向前走去,这个阿三,天天干偷窥的行当,总是看不腻。

    前方一片树林的黛色,月亮投下了一片青辉,由于我们都是鬼,地下并没有映射出我们的影子,孤独的一片墨白色,延续到了天边。不知不觉我们已经就要走到城郊了,这里看上去阴深深的似乎是一堆坟墓,虽然我是鬼,但是看到这样的场面还是吓了一跳,“阿三,你搞什么鬼啊,我可不是投胎来继续做鬼的。”

    “说你猴急还不相信,你看那边。”

    在不远处似乎有一片的宫殿,黑暗中透出灯火点点的亮光,隐约中还有莺歌燕舞的声音,我不禁张大了自己的嘴巴,几乎昏厥过去,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里应该是当朝玄宗皇帝李隆基的行宫,看这个架势,应该是玄宗南巡行到这里,正在行宫里面寻欢作乐,我说:“阿三,你该不是要我做一个民间的太子吧,这样的日子虽然很悲惨,但是我还是愿意的。”我想如果我投胎的女子被皇帝选到宫里去当贵妃,我可就草鸡飞天变凤凰啦!

    “哈哈哈,没想到你这个小鬼头还有这样的念头,有这等好事还会轮到你,趁早别做白日梦,来世做个好乞丐,讨得好东西时,记得给我阿三烧一串纸钱。也不枉我们相识一场。”

    “什么???乞丐?”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龙子龙孙也要当乞丐吗?”

    “哼——,你还在做你投胎龙种的白日梦啊,你看那边——”

    跟着阿三的手势,我看到在行宫前的一个城隍庙里,黑漆漆中两个蓬头垢面的乞丐正在行那苟且之事,我看了简直就要呕吐出来,没这么悲惨吧,我浑身好似掉入冰窖一样从头冷到底。

    “阿三,看在我们多年的交情上,你就饶了我吧。你看你长得如此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将来一定是大富大贵的命,不是王公贵族定然是皇亲国戚,来世还要仗着你多扶持扶持老弟我啊。求你将我投胎到那些普通市民吧,老弟我这里冰天雪地赤身裸体跪玻璃茬穿钉鞋负荆擂砖磕头破脸五体投地拜谢啦。”我几乎将自己懂的所有溢美之词都用上了,只恨自己平日没有多读圣贤书。

    “不,我要当将军!”阿三双眉齐横,两个三角眼滴溜溜地直转,正视着前方。一阵风过,衣抉飘飘。

    “那是,那是,阿三哥最英勇了,将来一定浴血疆场,慷慨捐躯。”我慌张起来满嘴胡言乱语。

    “什么?”

    “呸,呸,瞧我这张臭嘴,阿三哥当然是杀敌无数,封官进爵,没准玄宗老儿还将最曼妙的龙珠公主许配给你,呸,什么没准,是一定许配给你。”

    阿三听了不禁有些飘飘然起来,不过他却一把将我抓住朝那两个苟合的乞丐男女扔了过去,随着那丑陋的女子高潮来临的最后一声尖叫,我的眼前一片昏黑。

    “阿三,你这只饿鬼,给我等着,俺十八年后……”

    还没有等我把话说完,我已经顺着一个漆黑的管道流入一个肉红色的水球之中,变成一条线牵着的一粒种子浮在其中,大概这里就是所谓的子宫,而那些水就是羊水吧。

    (下面两章明天修改,请读者继续支持)

    无情剑客 2

    3

    在前世,我是一个凄切的人,总是想要抓住生活中的什么东西,而且我拥有一个柔弱的性格,总是受人欺负,我他妈的那么爱哭,那么爱看什么月牙儿,我都开始怀疑那个到底是不是男人,当然如果你有窥视癖好的话,建议你看看我写的自传《绝色倾城》,那时候我真的满脑子糨糊,我还记得自己当时的手机号码是137994379xx,后面两个号码省略,因为神经大条我忘记啦,但是我极度痛恨这个号码,因为它总是在半夜鬼叫起来,通知我客人来啦,想想就恶心。

    可是当我过奈何桥的时候,孟婆问我是否愿意把过去忘记,做男妓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选择是否在来世还愿意留驻自己的记忆,因为一般男妓过去的生活都是悲惨的,基本上没有人愿意继续留住自己过去的回忆,而让自己不堪回首一辈子,但是孟婆这样问我,不过是因为她早上和孟公打赌,说真的是否有一个男妓愿意留驻自己的记忆吗?如果愿意,孟公则可以讨个女鬼当小老婆,而不愿意的话,孟婆则可以继续统治孟公所有的工资,为了不再继续过这样悲惨的生活,孟公在前半夜就开始到地府的监狱里来找我了,因此这一切不过是孟公的一个阴谋,他看上了和我同监狱的小芳,前世在宋朝卖豆腐,人称豆腐西施。

    孟公给我的条件是这一辈子,我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性格来过新的人生,同时还免费提供朝代给我选择,选择的方式是一个大转盘,跟玩捏糖人的游戏差不多,但是,我把指针指定唐朝后就不说话了,孟公是个聪明的家伙,对着我吃吃地笑了起来,跟某官僚开出条件悄悄收了大礼一样,大家心知肚明。因此,奉劝在世上的人不要指望这一辈子的冤枉地府能够给你公道,最好的方式就是在活着的时候把所有的冤枉都解决,或者多烧一些纸钱存起来,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至理名言不仅是人知道,更重要的是让鬼也知道。

    在性格上我选择了大条作为我在唐朝生活的资本,因此虽然我记得我过去的生活,但是大条的性格却让我活得十分开心,因为大条不要想那么多问题,而大条则可以没有顾虑的吃许多好吃的东西,比如狗肉、比如鸡腿,都是和尚庙里最美味的食品。

    在奈何桥上,当我对孟婆回答说:“ 我愿意记住我过去所发生的一切。”她瞪大了眼睛不肯相信说让我想清楚,同时还答应说愿意给我八千两银子让我在来世可以花,我想我出生的时候不过是一个小屁孩,银子也不过是给我爹妈用的,要那么多银子干啥呢?于是,我没有答应她,但是从她的眼睛里我分明看出了一种失落和喷出火一样的东西,于是我前世同情和懦弱的性格开始起作用,最终答应她我愿意把我熟悉的亲人一部分忘记掉,而且只收她三千两银子,因此现在我想起我的前世不过是一个一个乱七八糟的片段,因此我写起回忆录来大家都觉得我在造谣,所以我基本上不爱写东西,而且喜欢随时封笔,想起什么来了又开始写,后来养成一种习惯以后,大家都说某某某封笔简直跟逛菜市场和拉屎一样平常,我举双手双脚赞成,做过的事情我还是愿意承认的。

    当然,因为我收了孟婆的三千两银子以后,孟公的小芳梦泡汤了,结果小芳被抓去投胎了,好象是投胎在张易之他们姥姥那个村子,我不得而知,因为我的思维大条,过去就过去了,我可不喜欢想起来。可是孟公不答应,总是半夜托梦来找我,我说大不了你把我送到宋朝去,他后来看看我实在是个无赖,只好自认倒霉。

    至于孟婆的那三千两银子,不过是一堆纸灰堆在了我老娘的枕头旁边,起码有五斤。直到我五岁我娘才把这堆纸灰打扫干净,因此,在此之前每天我们睡觉起床总是烟熏火燎的面孔,经常把正在洗脸的我爸和其他家人直接吓晕。

    4

    我家是被我吃穷的,我天生就爱吃,可能是前世饿得太厉害了,没想到唐朝的食物这么美味,我真是开心自己居然选择唐朝作为自己生活的环境,我真是太爱这个世界了,爱到我无法表达,即使表达以后大家也会觉得肉麻。唐朝的天永远那么蓝,而唐朝的猪只长瘦肉不长肥肉,唯一吃亏的就是养猪人,但是唐朝政府有农业保护政策,免交农业杀猪税三十年不动摇。挖卡卡,连波斯人都跑到唐朝来养猪了,这样的社会谁不喜欢啊,喜欢就吃啊,我不停地吃,三岁就已经体重130磅了,不过我的体重也随之停止下来,后来再怎么吃都没有胖起来,相反是随着身高的不断增长,我越变越苗条,让那些想减肥的胖妞羡慕不已,哦,对了,为了让那些胖妞不会产生自卑心理,唐朝还倡导以胖为美,连皇帝都亲自起表率作用娶了许多胖乎乎的贵妃到宫里去,真是再也没有比唐朝更完美的社会了。

    我喜欢唐朝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即使我把我的家庭吃穷了,也没有人来责备我的无耻举动,非常宽容和绝对自由是唐朝对外宣传的一个口号,更主要的是这些优点都是明明白白实实在在地摆在众人的面前,绝对不是一个空头支票。政府务实的态度和看在眼里的利益把全国人民都煽动起来进行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全国上下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虽然这些都是街头政府小报刊登的消息,但是没有人怀疑它的虚伪,因为在夹页的副刊里则完全是民众对政府彻头彻尾的批评,让政府反思的消息,还有许多花边新闻提供读者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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