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者_分节阅读 2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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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机会还真不多,这让我感到工作很有乐趣。

    也就是在这时,我得到了苏信以外的男人当面欣赏,这人就是我们和其他媒体搞活动时熟悉起来的魏朝南,魏朝南是一家广告公司的客户经理。他个子不高,人很爽朗,举止行为大胆,第一次见面他就当着所有人的面说他很欣赏我。我以前好像从来没有听到过异性这么直白,这么直接地说欣赏我。苏信肯定也欣赏我,但他从来是什么也不说,光会替我做这做那,因为他的欣赏,我就觉得我的思维特别的活跃,想法一个接一个往外冒,我发现女人是特别需要被欣赏的动物。在一个我不熟悉的陌生的环境,遇见我以前从未遇见的交流方式,而且这种新鲜的交流刺激又来自异性,我渐渐的觉得我的体内各种各样的触觉被启动和开发出来。我对我每一次克服困难做成的事,感到无比欣喜。那些日子,我越来越多的跟苏信说谢谢,我能更深的体会到爱的感觉和爱的欣喜。苏信说他这时才发现我还有那么大的潜力,虽然分开以后,有些不习惯。但是,现在他也觉得自己的工作和交往上比以前更好。

    我离开“两个人的世界”差不多一年多了,我改变了许多,成长了许多。和魏朝南由工作伙伴变成了真心相对的朋友,和他在一起,我仿佛给我的生活又开了一扇窗户,看到生命中新的可能,在感情上也得到一种新鲜不一样的刺激,我很喜欢啊!我现在还在不断地扩大我的社交目标,我希望和更多的优秀的男人建立亲密的关系,催生我更大的生命活力,活到这岁数,我好像才明白,当你什么都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了的时候,其本质上和你什么都没有是一样的。

    魏朝南对我的感情经历一帆风顺到只有在文学作品里才有的现实,感到特别的惊讶。他说,说真的,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好事。我一直在想怎么跟你打交道,你一直给我的惊异是,这么大的人怎么还那么单纯,原来你一直在玻璃罐里长大。他听说我为什么要这样的岁数调动工作出来之后,他说他很欣赏我的勇气。他说人活着都想享福不想受苦,但是知性带来生命感受的女人都是有经历的女人。在西方的调查中,曾发现在生活中,最快乐的群体,居然不是腰缠万贯的富人而是那些中产阶级,最不快乐的人里基本是富翁和穷人。他说我的感情生活也可以算是“腰缠万贯”了,这种经历和那些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差不多。太轻意的得到,就没有喜悦而言。所以,你才想这样把自己弄砸,我说对啊!你真的很理解我,他就笑。他说他的朋友里也有我这样的,不过不是为感情,是为事业。干到一定份上,就先把自己“清零”,然后一切重新来,人总是在千难万险的奋斗过程中才能找到快乐,而这种奋斗之后得来的收获,才给你更多更美好的感受。

    我走出来,遇到越来越多的男人欣赏我,我就越自信,又因为我进入一个新的领域,我接触的所有的事都是新鲜的,而且要学的东西太多。我庆幸,我没有为了那个小语种手艺,荒废我那么多本该经历的一切,我每天早上离开家时,总带着期待,因为我不知道这一天会遇见什么人,什么事,没有在原单位,每一天都一眼望到底的麻木,到了晚上回到家,见到苏信时,便有一种特别的亲切和感激。我觉得交往异性,对每个女人来说挺重要的,尤其是到了我们这样的年龄。特别需要保持激情时,惟有与你喜欢的异性在一起,才有这种可能。我不否认我喜欢魏朝南或其他男人,但我想我会更爱苏信,更珍惜他的爱。性是表达,但不是爱本身。那份永恒的爱不可能因性而消失,反而它会因彼此之间和双方的丰富感知和活跃触觉而变得更完美,就像现在的我和苏信。

    所有的人都意想不到果晏出走的“婚姻牢笼”竟然是一份如此完美到无可挑剔的婚姻,这让我们所有在场的人大跌眼镜,当时我另一位朋友施晓晓就大声抱怨:“真是的!有人饱死!有人饿死!”另一个至今还没嫁出去的老姑娘狠歹歹地说:“要是我就死守城里!”然后质问:“你这么干不觉得太冒险了吗?”还有一个不知死活的问果晏:“万一你以后爱上那个什么魏朝南,怎么办?”果晏说:“我渴望激情和感觉,但我还清楚什么我能要,什么我不能要。而且我现在就爱朝南啊!只是和爱苏信不一样的爱啊!”晓晓的眼睛立刻就睁大了,然后猛然转向我问:“人能同时爱上几个人吗?那小说里为情杀人,为情失婚的故事都成骗人的了!”我想了想,说:“不敢肯定吧!但我觉得现在的人真能同时爱上好几个人,不是有个社会学家说:他发现现代人的特征,就是同时做几件事吗?你没看那些年轻人,他们能同时在网上和别人聊天谈情,还能耳朵里听着音乐,然后在聊天的空当儿玩几下游戏,另一只手还捂着手机接听电话,发短信。他还说资讯和交际工具的爆炸和发展中的人只能这样,现在的各种设计建筑啦,服装啦,发型等,都是同时几种风格的精华共存于一身的,谁叫这个时代信息量太大,有人不是统计出一天《纽约时报》的信息量等于17世纪一个人一生的能得到的信息总和,通讯和交通的发达,已经无限地延长了人的手、眼、腿,那我们情感会不会也随着这种改变而延长和改变呢?……”说到这时,老姑娘听不下去了,说:“天马行空!胡思乱想!精神和物质怎么能相提并论!”果晏却一脸兴奋的制止住老姑娘,对我说:“你说,你说,我喜欢听!不过声明,我可不是想为我同时爱上那么多人找理由!我自出来以后,思想特活跃,也老是想这其中的道理,也许我们现在的人跟从前的人感受感情真的不一样呢!”

    那天晚上,我们争论到很晚,后来,我家里人回来了,大家又意犹为尽,就全体移师“钱柜”。到了“钱柜”,大家就忙着吃东西,后来又唱歌。结果,刚还兴致勃勃的话题,居然没有一个人再提,我端着大托盘在那挑东西吃,看见那群和我一样忙着往自己盘子里划拉吃的同伙,心想,物质有时真的对精神有很大的影响,在物质丰富到极限时,我们的精神和爱情会变成什么样呢?我突然觉得有种想探究的兴奋和冲动,然后就很不幸地被美食又冲得无影无踪,心想,管它呢!人随心走吧!只要还有能力得到一份,或者多份有感觉的爱,总归是好事,证明我活着,还活得挺好,不就得了吗?想到这,我放眼找到果晏,这女人正在那儿肆无忌惮地吼着跑了调的歌,摧毁着我们每个人的神经和耳朵。

    我猜想她今夜也许会对苏信更温柔,猜想她明天和那个魏什么的家伙会不会发生点什么……生活中的美味也许就是这样一点点的被人挖出来,然后去品尝。

    第三部分爱情这个东西(1)

    □ 黄珊珊 □ 49岁 □ 高级翻译

    我这辈子最不相信的就是男人,但这辈子都感谢他们。和男人交往之后,我特别幸运地知道了,爱情这个东西,它只是一个欲望的变形而已,而释放和发现自己生命的创造力才是最有满足感的事。

    黄珊珊马上快50岁了,但是她真的很漂亮。她那种漂亮是特别有味道的那种漂亮,这种漂亮是青春抵不过的。有时候她身边的年轻小女孩都会比得黯然失色,这种美不在乎脸上的皱纹,是一种感觉上的东西。怎么说呢?我以前看过老赫本70多岁演的一个电影。她在里面演一个过气的老明星。有一个情节是:她跟一个20多岁的小演员演对手戏,她那时已经得了那个叫什么帕金森病,就是头老不可抑制地晃。那场戏是她和那女孩子一起看像册,老赫本指着老照片上的男人跟小女孩说,“记住!千万不要去爱上什么人,它会让你失去自己!”小女孩特天真地问:“失去多少自己?”老赫本当时就那么往茶几上一摔那相册,抬起头对小女孩说:“全部!”那一刻,老赫本光艳照人,那小姑娘皮肤平滑,体态轻盈,但她在那一刻在老赫本面前绝对失色。我说的就是老赫本那一瞬间出来的美,那是一种经过阅历修炼出来的美。其实,我也是从那时候,才理解了为什么在文明发达的国家,都特别推崇中年甚至老年的女人,每次他们评几大性感美人,差不多都是35岁到55岁的女人。像索菲娅•罗兰,60多岁还一再入选。

    那女人活到40多岁,要是能调理好自己,真是味道十足。黄珊珊就是那种越老越漂亮、越老越吸引人的女人。她的头发是浅黄色的,皮肤很白,眼角布满皱纹,但是却不让人难受,眼珠也是浅黄色的,嘴唇特别厚,不知是口红色还是天然色,颜色挺艳的。她说,头发和眼珠还有皮肤和嘴唇都是天然,没染也没抹。这让我想,她年轻的时候,得什么样啊!估计得有好多男的为她打架。黄珊珊说现在还有男的为她打架呢!我们就笑,因为刚采访完碧仪那种惨兮兮的女人,再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一点都感觉不出压抑。可黄珊珊跟我说她的故事,还是让我大出意外,其实也不能说太意外啦,毕竟红颜薄命这种事多了,大出意料的是现在的她,她说她也不欺骗谁,也不是利用谁,这些都是两厢情愿,两情相悦的事。她毕竟是那个时代教育出来的,只是想对自己好点。

    我是七○届的,我在我们家行二,我上面有一个哥哥,下面还有两个小妹,不过我们家我最漂亮,我发现好多人家的老二都比较特别,长得也比较漂亮。我是上了初中,才知道自己漂亮。以前那时是“文革”期间,谁知道漂亮是怎么回事,就知道漂亮是“资产阶级情调”,再说那时候那种“一字领凹兜”的衣服,一边两股的小辫,打扮起来,多漂亮的人也不漂亮了,上初中以后,我上学时,后面就老跟着男生。他们也不跟我搭话,因为那时班里都有男女界限,男生和女生基本不说话。所以,他们就远远跟着,一群一伙的,也不和我说话,我和我大妹就差一岁。我们俩在一所中学,每天上学去都是我们俩结伴。我大妹其实长得和我挺像,但没有我那么招眼。那时我头发就浅,还有好多自来卷。我当时梳的是辫子,两条粗粗的大辫子拖在身后,肤色又那么白,当时觉得厚嘴唇不好看,现在才知道。厚嘴唇是性感。你想那造型,走在大街上,现在想想真是挺抢眼的。

    被“校园魔王”爱上

    后来有一天听说学校里打群架,班主任叫我去的时候,才知道这场架因我而起。学校有个有名的闹将,因为听见有一男生用特下流的话议论我,就急了,当时上去把那男生臭揍了一顿。那男生被打的满身是血,还住了两天医院。后来那男生的哥哥领着一帮人杀进学校,和学校里这个闹将及死党打了场群架。我知道那闹将比我高一年级,叫蓝骏野,天天跟在我后面的就是他和他那群死党。听说他爸妈在国外,他跟他奶奶过,奶奶根本管不了他,在学校里是出了名的“流氓”。我至今都不知那男生是怎么议论我的,对蓝骏野当时的举动也不甚理解,想还不就是男生互相不服找岔打架。我就对老师说:“他们打架,关我什么事!”老师说:“架是因你而起,怎么不关你的事?”我说:“我知道蓝骏野,他在学校坏得出名,可我没跟他说过话。”老师看着我和蓝骏野说:“是吗?那黄珊珊同学先回班里吧。”那次好像对蓝骏野处理得挺狠的,我也再没注意到他,我真正开始注意他是学校的拉练,我们那次拉练是由当兵的领着。头一天差不多走了有30多公里,我们哪儿走过这么远啊!我当时累得简直就想坐在路边哭,走着走着,旁边就跟着一个小男生,跟我说:“把背包给我!”我看了看他,就说:“去一边的,呆会儿老师看见该说我了。”我就接着往前走,没想到那男生特执著,一路就这么不停地说:“把背包给我!把背包给我!”我最后呵斥他“讨厌”!就在这时,老师说:“估计还得走两个小时,男生发扬风格可以帮女生背包!”那男生一听就动手扒我的背包,一眨眼扛着我背包跑了,后来晚上,到了一个回民村里。我沿着队伍找我的背包时,才发现蓝骏野的背包上正放着我的背包,原来一路是他帮我背的。大概自己不好意思要,就让他的小死党来要。我拿着包对他说:“谢谢!”谁知这个“校园魔王”那一刻,突然就害羞起来,脸红红的,手不知往哪儿放,他身后一帮小死党你搡我,我推你在他身后闹腾。这当口,他就乘机转过身对他们喊:“瞎闹什么?”那帮孩子立刻就安静了。

    第二天的拉练走到傍晚,整个队形都累散了形,掉队的特别多。大伙儿也不管队形,都只管这么低头走,我走后面。只觉得身边的人,呼吸特别急促,抬眼一看,蓝骏野紧跟在我身后,他看我回头就冲我笑笑,也不说话。对蓝骏野印象就是整天满头大汗的,和一群男生在操场疯跑。他这么安静地笑,我是第一次看,感觉他的笑特别迷人的样子,牙齿洁白,唇边还有两个大大的酒窝。我就问他:“干吗我上学老跟着我?”他的脸又红了,急急地说:“没!没!我没跟……跟你!”我看他急得那样就说:“跟就跟吧,急什么?”他的脸突然就笑开了花,跟我说:“那咱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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