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门外有喧嚷的声音,霍桑诧异地说道:“是不是警察?他们怎么会来的?”
我方始想到我是从坟场溜走的。警察找不到我,势必追踪到寓所去,我因此说道:“恐怕他们已经到过我们的寓所,因为我把你的信条留在桌子上,他们就依此而寻找来了。”
这时分,有两个警察已经闻进来,我一眼见到,原来就是跟我去掘坟的甲乙两个警察,后面跟着的老人就是罗家的看门人。这些人看到霍桑,正想开口说话,霍桑立刻止住他们,用手指向地上的梦生。
霍桑对警察说道:“不必多语,请扶他起来,他已晕倒地上。”
梦生突然从地上跳起来,用力把妇人胸口的血刀拔出来,高声叫道:“我就是杀人的凶手,你们是来绑我的吗?不必劳神,我自己认罪!”说完,举起刀来,直向自己的心窝刺进去,我跟霍桑都惊跳起来,奔过去夺刀,可惜已经来不及,血刀已经插进梦生的心脏,梦生仆倒下去,警察甲伏在地上检验梦生有没有呼吸,警察乙也跪下去,检验那妇人还有没有气息。
霍桑问道:“还有得救吗?”
两人都摇摇头:“没有呼吸了!”
霍桑低头,热泪不禁突眶而出,叹息地说:“唉,真是爱海即是恨海,这一对可怜人将是饮恨终古了!”
我目睹两具尸体并行地倒卧在血泊里,心酸极了,这是惨绝人寰的悲剧,自己不禁也泪落衣襟。
霍桑于是吩咐两个警察:“你们在这里看守,我到警察所报告这个消息。”
回头对看门老人说:“不要怕,这事跟你没有关系。守住前门,不许让任何管闲事的人进来。”
霍桑和我离开后室,走到书室中拿了帽子手杖准备出去。
霍桑忧愁地说:“包朗,你今天亲眼目睹了一出悲剧,这也不是开始就能预料到的!可悲!可悲!”
我问道:“可不是吗?这样凄惨的局面,我从来不曾经历过。今后我们该怎样办?”
霍桑说道:“你先回家,我此刻要到警察所去证明一下。
十一、结案
于是霍桑乘马车,我租了驴子,分道扬镳,各人走各人的路。我回到家里独自思索了半晌,觉得这件案子如此离奇,结局竟是意外的凄惨,现在想起来还是叫人心酸。
霍桑是个十分坚强的人,竟然也落下了伤心的泪水,这是我从来没有看见过的。
我知道霍桑流泪,不完全是为了他们两个人,也是为了世界上纯洁的男女受到恶家庭的逼迫,在同等的遭遇下成为牺牲者而流泪的。
这一天,霍桑要结束这件案子,整天忙碌,回家已经是傍晚时分。
我把他迎进屋后,问道:“事情已经了结了吗?”
霍桑点点头:“结束了。”他的声音低沉,神气也抑郁不乐。
往常每当霍桑破案回家,总是神色高兴,今天完全不同,他那深有感触的心情可想而知。吃过晚饭,我想到昨夜他约定给我解释剖析一切的疑迹,但看到他静默不欢的神色,我就有点难以开口。
霍桑似乎感觉到,温婉地说:“包朗,请你稍等一下,”我决不食言。“于是拿出他的提琴,调整好琴弦独自拉了起来,我凝神细听,音调十分哀婉,凄侧。
想起那天清晨他奏出的是欢乐的声调,和今日情形完全不同。一会儿,琴声忽然停止。霍桑在椅子上坐下来,抬头仰视,长叹了一声。他问道:“包朗,你知道这个曲子吗?”
我答道:“这是波兰音乐家萧邦的哀歌!你为什么要奏这个曲子?为吊唁这一对殉情的恋人吗?”
霍桑叹息道:“不错,我奏此曲一则是悼念,再则是发泄自己悲伤的感情。
否则,心中悲愤,我就要生病了!“
我点头说:“你的感触真是太深了。只要观察你奏出的曲子如此神化,可见你心中的哀怨都凭借着音韵全部发泄出来?”
霍桑微笑道:“你真是我的知音。我已经好久未拉这一曲了,而今奏来,手指倒并不觉得陌生,音乐与心灵有感应,确是千真万确!”
霍桑燃起一支纸烟,我也跟着抽了一支,大家沉默了一会,接着霍桑分析了凶案的经过情形。
“包朗,昨天晚上我不是应许今天一定为你解释疑团吗?好好听着,我先告诉你探案的经过。自从我获得金声的报告后,就立刻赶到涌泰船厂,我到厂里的一位负责人就向他询问。据说十八日晚上有个名叫吴义的男子租了一条舱,说船是罗梦生先生要的,明天归回。船厂的负责人间有什么用?吴义告诉说罗家婢女有急病,主人差人去通知她的家属。婢女住在吴江,必需乘船前往。船厂负声人许可后,吴义就摇船离去。”
我问道:“吴义可能就是梦生提及的旧邻居,对不对?”
霍桑说道:“对,这人就是帮梦生撑船的人。次日,吴义果然把船还给船厂。
厂里人间起婢女的病情,他说婢女病死了。我获得这种种报告,知道自己意料不错,再查问梦生的形状相貌,也全部符合我的猜想。于是我查出梦生住的地方。“
“那末老兄就照着地址到罗家去?”
“对!”
“你怎么知道棺材中是头呢?”
“头是我早就预测到的,我想知道的是头葬在什么地方?”
“难道你早已知道那是阿香的头?”
“怎么会不知道呢?且慢慢问头的事,让我先告诉你研究头的情形。我到罗家时,先向邻居打听梦生的历史,才知道前一天果然有婢女出琅的事,而且婢女的名字叫阿香。我心中大喜,查问葬在什么地方,却谁也不知道。我在想他既然公开地为阿香出殡,只要知道什么坟场,立刻可以找到死者的头。棺材很重,一定会雇人帮助抬,问他们就可知道坟场的地址。果然我从那些杠夫口中知道婢女葬在什么地方。等到我赶到坟场,已是黄昏时分,我用屯简四面找寻,相当费工夫。好半天才找到一个新坟,刚好有一个小孩走过,我试着向他探问,小孩说前一天做坟时他在场,于是把新坟指给我看,我在树枝上面下记号才离开。”
“你当天为什么不立刻发掘?”
“一则天已黑,二则私自发掘责任太大,所以不能不等到今天清晨。”
“我知道今天早晨你留在家中很久,你为什么不亲自动手,却害我饱受虚惊?”
我禁不住有点生气。
霍桑一面吐着烟雾,一面缓缓地说道:“我留在家中是因为报告随时随地会送到,并不是有意回避,让你独自担当艰巨的工作。昨天我回到罗家时,多方探听,知道梦生出外,不过有人看见他到城里去了,我想他不会走得太远,还不致于逃脱,因此在他住屋附近逗留,等他回家,直到家家户户都上了灯,还是不见他的影踪。
可是完全没有想到,梦生进城是特地去访问我的。
“后来想想,自凶案发生后,各处城门都有警察驻守,行人出入,查问很严,梦生一定不会归家,住在城里,他当然有所顾忌。我又不肯放弃,于是走访金声,要他多派一个人,看守梦生的住所,如果梦生回家,立刻向我报告。布置完毕,我才进城回家。
“今天早晨我再去警察所,报告所长我所见到的一切情况,还要求派遣警察协助。回来后,我在家等待金声的友人张福的消息。因此实在没有办法分身,只能有劳我兄帮忙。昨天是你一口答应的,可知我不是有意回避。后来果然情报送到,我马上赶到罗家去,你也随后赶到罗家,以后的详情不用我再述说,因为你已亲眼目睹。关于破棺觅头,我没有事前告诉你详情,害你饱受虚惊,请你不要怨恨我,其实我倒可以借此机会测验你的观察和推理的能力,还可以试验你的胆量,我完全没有一点恶意!”
霍桑说完,继续抽着烟,闭上眼睛,保是在养神。我把纸烟放下,细细辨他的话,觉得他有些在狡辩,我可不能沉默不作辩论。
我问道:“你的话指什么?测验的结果如何?”
霍桑丢掉嘴里的烟,答道:“你能毅然完成开棺的任务,胆量的成绩可以得一百分,不过观察与推理还是不及格。”
“怎么解释?”
“你既然说开棺受惊,当然是指你看了棺材中的头,感到意外?这岂不是观察力还很差?”
我不能否认,于是忸怩地说道:“没有错,我的确不知道棺材里是阿香的头,你老兄什么时候知道的?”
霍桑微微抬起眼睛,说道:“在开始调查这件凶案时我就预料到了。”
“当真?”
“你为什么不相信我?简单一句话,当我在检验尸体时,我立刻知道这并不是尤妇的尸体,我怀疑案中还有案。”
十二、疯人
我听到霍桑的话后,一则惊讶,二则惭愧。他的话可信吗?当初他并不认识尤妇,我也不认识。我完全没有想到,而他却能一见便辨出真伪?这么说来,他的神技真是不可思议。我默默地观察,他的神色安宁而严肃,并不像在开玩笑。
“奇怪!”我问道:“你有什么根据能看得那末清楚?”
霍桑慢慢地说道:“没有别的,我是根据情节推敲才知道的。实在我可没有通天眼睛。你也知道,这件凶案最显著,最耐人寻味就是尸体无头。记得吗?那个周巡官曾作过种种荒诞的假定。当时我把他驳斥得体无完肤,你也是听到的。
我为无头尸体曾发生过许多疑问:是不是凶手行凶之后把头切断,作为报复?
但尤妇为人十分娴静,怎么会跟人结下如此深仇?再说,想埋藏人头而灭迹,更讲不通,天下那有这样愚蠢的人,把头搬走,把尸体留在那里?因此我疑心凶手有意藏匿人头,是怕头面被人认出来,没有头留个身体,人们就无法辨别真相。
那末死人果真是尤妇?还是另外一个女人?假使是尤妇,又死在尤家,衣服首饰都没有更改,把头取去,有什么用处?观察这几点,我断定死者不是尤妇而是另外一个妇女。“
我不禁点头称赞:“你讲得对,照这样推论,情势看得清清楚楚,我实在太糊涂了。”
霍桑说道:“原因很简单,你没有运用自己的胞子而已。我常说探案并不是困难的事,每逢有疑难题目,若能不偏不倚,站在正中,面面俱到,一定可以找到头绪,一切不外乎用谨慎的态度,运用自己的头脑仔细观察。要是当初我听到无头案子,单单觉得十分奇怪诧异,而不去细心调查其究竟,结果恐怕就很难说了。幸亏我看清尸体的形状而加以推敲,得到几点证据,解决了许多关键问题,于是我深信自己的考虑完全正确,死人决不是尤妇,而是由另一个女子替代的。”
“你是不是从空场上的脚印上获得痕迹的?”
“显露此案真情的迹象很多,足印仅仅是其中之一。当初在我验查尸体时,就获得了几点证据,第一是死者皮肤的颜色。你有没有注意她的手指粗笨?我听说尤妇是做针线绣花生活的,刺绣是细工,一定不是粗笨的手指所能胜任,这一点岂不可疑?第二是她的戒指。这只结婚戒指非常奇特,我还特别要你注意,还记得吗?”
“对,戒指套在无名指的第二节上。据周巡官的意思有人抢戒指,但因指节粗一时未曾拉下来,于是留在第二节。你的意思怎样?”
霍桑摇头:“这是一知半解。照他的说法,戒指一定尺寸很小很紧,所以自底根往上拉时,第一节跟手掌之间的手指皮肤应该看来十分紧张,因为用强力把戒指往上拉戴戒子部分的皮肤曾有白色的指环印,事实上都没有。手指皮肤紧张的部分反而在第二与第一节之间,这是什么缘故?因为戒指原本不属于死者,尺寸大小完全不相称,戴上去时是从指尖推下去,第一节经过,第二节套不过,结果留在第二节上,时间仓促,来不及事前把戒指放宽一点。结果皮肤被拉紧的现象发生在第二节的上面而不是下面,这不讲也可以明白的。”
我恍然明白过来,说道:“照你所说,戒指是被凶手勉强套上去,以便冒充尤妇,免得引起侦探的疑惑。周巡官说是有人想把戒指抢走,跟事实恰好相反。”
霍桑说道:“你说得不错,这是周巡官的失察,他气焰太甚,心粗脑笨,加上早已有了成见,没有作深入一步的探究。否则一切迹象十分显著,如果想一下,任何人都能辨别的。”
我默默思索,当时我自己也是没有发觉,或许是没有细察推究,也可能是成见太深,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我实在无法自我宽解。
霍桑继续说道:“第三是那血迹十分可疑。杀人再加断头,流血必然很多。
尸身和地上果然有不少血,但形迹有些异样。我注意妇人衣服上的斑斑血痕,好像是有意加上去的,而不是自然沾染上去的。地上的血都已疑结成块,妇人头项间的血虽然已经凝结,但颜色不容易辨别,不过两者比较,仍旧看得出有所不同。
除此以外,衣服纽扣没有全部扣好,襟袖十分绉折,这等等都证明凶手在换衣服时相当慌张失措,而不能整齐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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