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便取胜有余了。我不禁有些得意洋洋起来。
任天堂与黑袍正窃窃私语,定是在商量如何破解这魔法雷。
我哈哈大笑起来,豪气突涨,右手轻挽克莉斯的柳腰,突地狂吼一声:
“来吧!试试我星无限的厉害!”
吼声中蕴含了强大的真气,震得下面的盗贼心神摇荡,几欲掩耳。
抬头望时,只见我立在山坡之上,浑身散发出强绝无伦的气势,艳阳为我的身体镀上一层金光,这一瞬间,众人眼中的我威风凛凛,直若天神!
可以说,直至此刻,主动权还牢牢地掌握在我的手里。然而,黑袍的动作将所有人的眼光都吸引了过去,我也不例外。
黑袍的双手伸了出来,那双即使在奔跑中也拢在袖子里的手。
那双手晶莹而透明,几乎能够看见血管中血液的流动,在阳光下散发着邪异的美丽,让人舍不得转开目光。
黑袍的手动了,在空中舒展着,看似无意,却又仿佛循着某种特定的轨迹。场中之人只觉目眩神摇,目光无意识地随着那手转动。
我勉力控制住心底的欲望,转首望向四周,所有的人都痴痴地望着那邪异的手,即使意志坚定如克莉斯也不例外。
我暗自吃惊,不知这黑袍使得什么招数,竟然如此厉害,一举便让我苦心谋划得来的优势付诸东流。
当机立断,我鼓足重生气,轻喝了一声:“撤!”
别看我只是轻轻一喝,但因我的声音饱含真气,功效便如佛门“狮子吼”一般,听在夥伴们的耳中仿佛暮鼓晨钟,一个个似梦初醒。
微微一带克莉斯,也顾不得那几大车货物,我领着大夥逃命去也。中国有句古话说的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又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还说:要想活到老,早晚用大宝……
由于对黑袍的那双手心存余悸,我想还是逃远点比较保险。但是克莉斯似乎不大合作,她由开始的小声抗议发展到叽叽歪歪乃至拳打脚踢,跟我搞什么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还嚷嚷着要进行第三回合无拉龟谈判并且到海牙法庭控告我抢劫绑票非礼恐吓亵渎神灵有伤风化等等,所以我最后只好把她打昏(本来想采取文明点的方式,象点穴什么的,可是我好象没学过点穴,没办法啦……~_~),当麻袋扛在身上拼命的跑。
后面的夥计见我背个人还跑这么快,一面佩服我一面蔑视我:佩服是佩服我跑得快,蔑视是因为我是在逃跑!
天色渐黑。在一条小河边,我们生起了篝火。弄醒克莉斯,我已经做好了接受炮轰的准备,谁知克莉斯竟一语不发。见众人都流露出一种鄙夷的神情,我只好讪讪地走去一边,离大家远远的。
草原的月光分外宁静。那一边是通红的火光,我却只能享受冷冷的清辉。此刻若我手中有一壶酒,便也可学李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了吧,可惜我连一壶酒都欠奉。我只好笑,无声无息地笑……
一道纤巧的倩影移了过来,轻轻的在我身边坐下,是克莉斯。
月光下,不知情的人看见我们亲密的背影,一定会以为我们是幸福的一对。
沈寂了片刻,她开口了,声音悠悠的,完全不象平日的她。
“妈妈说,看人要看他的眼睛……你……能看着我吗?”
我转过头去,迎上她。她的目光清澈而透明,好象水晶,一时间,竟令我无法与她对视,低下头去。
“你的心里,充满了内疚、孤寂、痛恨、懊悔……还有……还有伤悲……”
我心弦狂震,猛地抬起头来。
她却如同来时般,轻轻地站起身来,飘然而去,只抛下一句:
“你……你不是真心喜欢我吧……”
……
我细细咀嚼着她的话。
“你……你不是真心喜欢我吧……”
是吗?
第三卷 第十八章 两个铜板·悟
我只觉心乱如麻。
克莉斯的话仿佛一支尖锐的钢矛,刺穿了我嬉笑怒骂的假面具。
是,我并不是真心喜欢克莉斯,追求她只是因为我想逃避。在我心灵深处,有一头秀丽的红发,火一样燃烧;有并肩作战、生死与共的兄弟大力拍着我的肩膀……可是,我失去了他们。说到底,我是一个失败者。我倒下了,并且不想再爬起来。那么,我是否还想通过追求克莉斯来证明点什么?……
一瞬间,我的灵魂仿佛被抽干了似的,空空落落,无依无靠……
良久,我长长地呼了一口气,若非小白,恐怕我早已到阎王那报到了。
整日腻在克莉斯身边的小白,此刻仿佛感应到我的思绪,摇摆着走了过来,用毛茸茸的脸摩挲着我的肩。
我的心底涌起一股暖流。
在这陌生的世界里,小白是我唯一的伴侣,与我心灵相通。
站起身,望了望火堆旁的人群,我决心离去。
小白收到我的心语,依恋地看了克莉斯许久,方才随我转身而去。月光下,拉出了两道长长的身影……
走出老远,我仍能感觉到背后那冰冷的目光。可我没有看到,火光中,有泪,滴在了草原上……
一星期后,天堂山上的盗贼开始莫名失踪。
三星期后,克莉斯等人回到圣蓝城,请求圣蓝王国出兵剿匪。
四星期后,天堂山盗贼上厕所必十数人结伴而行。
六星期后,天堂山盗贼开始逃跑。
八星期后,任天堂与黑袍成为光杆司令。
九星期后,任天堂死于荒野,黑袍不知所踪。
三个月后,克莉斯丢失的货物出现在住所门口。
这一切究竟是何人所为,众说纷纭。有的说天堂山闹鬼,有的说他们是窝里斗,有的说是圣蓝王国派出三位魔导师联手把天堂灭了……
故事往往比真实精彩,既然如此,我们又何必再强求真相呢?
我开始了流浪,不过在那之前我回去见了基多老头一次,我要让他知道,我没给他丢脸。第二天一早,我悄悄离开了村子,怀里揣着基多毕生心血的结晶──《魔典》!
当我来到圣蓝大陆东部一个小镇的时候,任何人也无法认出我的身份了。因为,如今的我披头散发,浓密的胡子把脸遮去了半边,一袭破烂的魔法师袍早已分不出底色,浑身散发着酸臭的气味。
镇名临海,虽不大却十分繁华。我和小白慢步走在街市上,行人纷纷躲闪,掩鼻疾走,眉目间隐有蔑视之意。他们把我当成了叫花子。要知道圣蓝国国富民强,只要肯出力气,混口饭吃绝对没问题。换言之,叫花子都是些生性懒惰之人,最让人瞧不起。
我毫不介意,恍若不觉地跟在摇摇摆摆的小白身后。
走过一个豆腐摊子没多远,我忽然觉得袖子在动。
停步垂首,却见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怯生生地望着我。
我用我自认为最“慈祥”的笑容笑了笑,道:
“有什么事吗,小姑娘?”
小姑娘颇为受惊地拍了拍胸脯,看样子我的笑容太“慈祥”了。
“这个……给你……”
她将一直紧握在手心里的东西塞给我,转身跑回豆腐摊去了。
摊开手掌,我的手心赫然是:
两个铜板!
我一生中最可珍贵的两个铜板!
一路行来,我靠打零工养活自己。(还好小白自己会找东西,不然……)可是随着我的样子越来越“叫花”,找我干活的人也越发稀少。
别看我悠闲地走在大街上,其实早已饥肠辘辘了。这两个铜板足够我饱饱地吃上一顿。我打心眼里感激那小姑娘,不是因为能够吃饱,而是她又让我对人性恢复了信心,我并不打算把这两个铜板花掉。
再朝那边望了一眼,小姑娘已经开始忙碌地招呼客人了。虽然不知名姓,但她稚气的小脸已经深印心间。
正准备迈步,到哪找点事做,六、七条大汉闪了出来,把我团团围住。这伙人个个膀大腰圆,平民打扮。为首一人模样倒也周正。只听他发话了:
“兄弟,要讨食吃也得有个先来后到吧。刚才那女孩给你的东西,乖乖交出来!”
原来碰上“同行”。
我不答话,只拿眼珠子死命瞪着小白。这臭小子正在一边磕瓜子,一边闲闲看戏呢……(靠,哪里来的瓜子???)
等了半晌,这伙人见我木头似的毫无反应,只拿眼去瞪一旁的“熊”,不由火气渐升。为首的冷哼一声,余下众人便一涌而上,对我拳打脚踢。
路上的行人对此仿佛司空见惯,匆匆而过却无人理睬。也许,在他们的心目中,一个乞丐的生命与蝼蚁无异吧。我不禁感到悲凉。
我滚在地上,蜷成一团,任他们去打,反正他们也伤不了我。只有我的右手,紧握着那两个铜板,死也不放手,他们无论如何用力也掰不开我的手指。于是,换来的又是一顿毒打。
突然,周围安静了下来。打人停止了、喝骂停止了、路人的脚步停止了,除了呼吸,没有别的声音。
我抬眼望去,那卖豆腐的小姑娘正张开双臂,挡在我的身前!
她,竟想用自己那羸弱的身躯来保护我!
打人的呆住了!行人呆住了!我,也呆住了!!!
是什么,让她如此勇敢地保护我呢?
当我多年以后问她这个问题的时候,她只是微微一笑,什么也不说。
也许是被她那惊人的勇气镇住了,那伙乞丐商量了一下,转身离开。
她转过身来,问:“你没事吧?”
摇摇头,那双眼睛,依旧是水灵灵的。
我忽然想起了克莉斯说过的话:“看人,要看眼睛……”
从她的眼睛里,我看到的是关切、仁爱、勇敢、还有坚强!
是啊,现在的我最欠缺的,恐怕就是坚强吧!我永远无法忘记心脏被刺穿后无边的黑暗,我永远无法忘记失去挚爱的痛楚。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我就一直在逃避。什么大魔法师,我不过是一具自我放逐的躯壳罢了!
但,眼前的这个小女孩,突然让我领悟了生存的意义。我要回到原来的世界,帮助那里受苦受难的人们!
我跳起身来,在她的眼中,我仿佛换了一个人,就如同一滩烂泥忽然有了脊梁骨。
带上小白,我决心去磨练自己。小白说过,要回到原来的世界需要足够强大的魔法力破开时空,凭我现在的魔法力是绝对无法办到的,而且我还需要比“空间之门”更高级的空间魔法。
深深地看她一眼,我没有问她的名字。
目送我们离去,她的耳边回荡着我的话语:
我们一定会再见面!
(星无限:……我肚子好饿……我决定卖身饱肚……)
(小白:……)
第三卷 第十九章 仗剑除妖·妖之力
辛苦地劳作一天之后,我换来了三餐饱饭。
这里是临海镇上最大的一家客栈,几天来我砍柴、挑水,做些粗笨的活儿。
抱着饭碗,我蹲在院子的墙角,享受着我的“劳动成果”。耳边不时飘来食客们谈笑的声音。哎,功力太深有时候也并不是一件好事。
“你听说了吗?那东西又害人了!”
“听说了!……”
一桌客人的话引起了我的兴趣,不由凝神细听起来。
“王二麻子前天出去到现在还没回来……”
“是啊,算起来,这已经是第十六个了!”
……
听了半晌,我才从他们零乱的话语中把事情明白了个大概。
原来,临海镇西北有一片原始沼泽,方圆将近八百里。因其地形复杂、凶险莫测,故人迹罕至。其间或林木参天、或荆棘密布、或寸草不生。
这片沼泽也不知存在了多少年,生长着不计其数的珍稀药材。因此总有人为利益驱使,冒生命危险入泽采药。大多数人从此一去不回,但少数幸运儿在沼泽边缘采得几株灵药,一夜暴富。如此刺激了更多的人前往。人往往是短视的,只看到利益却看不到危险,抑或看到了危险却不认为那会降临在自己头上。
于是,在无数人付出生命与鲜血之后,二十年前的采药人总结出两条铁律:第一是顺着前人踩出的路走,路尽则止;二是不能过于深入。遵守这两条的采药人多能满载而归,一去不回的现象再未发生。而采药,也逐渐发展成镇上的主业之一。
但是,一个月前,康大叔的一去不回令镇民颇为担心。要知那康大叔在镇中采药界坐第一把交椅,经验之丰无人能及其项背,有人曾开玩笑说他闭着眼睛也能从沼泽里转出来。他的失踪,自然引起了种种猜测。采药人组织了探索队,去了八个人,只回来两个。魂不附体的他们嘴里不停念叨着:怪物!怪物!
令人遗憾的是,稍后镇定下来的两人居然连怪物什么模样都说不清,只记得它有个硕大无比的脑袋,如炬的眼里射出阴森森的绿光。
不数日,沼泽出现怪物的事家喻户晓。可还是有那不信邪的、不怕死的继续入泽采药,自然是喂那怪物当了点心,算上王二麻子,已经有十六人丢掉了性命。
怎能让怪物如此嚣张!我身体里正义的血液沸腾了!人间大炮,一级准备!人间大炮,二级准备!忍者龟,出发!
(小白:靠,那是什么台词!??)
(星无限:……我怎么知道……可能是作者小时候营养不良……)
这段日子,我刻苦钻研基多老头的《魔典》,融合我的武技,练成了几招魔武双修技,正好拿这倒霉的怪物来试试手!哈哈哈哈哈……(作者注:星无限猖狂、恐怖、自我陶醉的笑声……请大家不要介意,他唯一的优点就是嘴巴大……)
我找到老板取了工钱,花五个铜板在铁匠铺买了把烂铁剑,与小白一起大踏步地走向沼泽。(作者注:送死……)
沼泽的外围是高耸参天的古树,最大的要十几人合抱,怕不已生长了千百年之久。茂密的枝叶遮住了那一点斜射的夕阳,令沼泽里愈发显得阴暗了。
然而,我是何等功力,只要有一点点光亮,沼泽在我眼中也如同白昼了。
我毫不犹豫地穿林而入,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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