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2007合订本_分节阅读 8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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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怀里,每扑到一处便引得笑声一阵,扑来扑去,把笑声连成了圈。

    在他又一次扑到我怀里的时候,我一把抱住了他,随口问他一声:“你阿爸呢?”

    他有些茫然地转头望着尼玛,然后一下子从我怀里跳了下去,带着重获自由的笑声走了开去。这时,尼玛对我说:“这孩子的爸妈四年前就去世了,修公路时翻了车。这些年是我一直带着他。”

    我有些惊讶,很直白地说:“这么可怜的孩子啊,我还以为是你的孙子呢……”

    “不,他不是我的家人,也并不是我的亲戚,是村里开大会交给我带的,现在就是一家人了。”

    我疑惑起来,继续问:“你们这里领养一个小孩子,还要开大会啊?”

    尼玛笑着说:“是啊,这么一个小孩子,这么小就没了父母,以后的生活问题就是很严肃的,而大家都很想领养他,所以大家得开会决定让他跟着谁。”

    “他没有亲戚了吗?亲戚应该带他才是啊!”

    “是这样的,大家都很同情他、喜欢他,都想领养他,包括他的亲戚。但他的亲戚家中都很穷,家中子女也多,怕养不好他,而我这几年因为这个小客栈挣了点钱,所以大家就将他让给我了。”

    “难道他愿意不跟亲戚而跟你吗?”

    “有什么不愿意的呢?大家都一样这么爱他,大家都为着他好,跟谁不也一样亲吗?”

    我猛然无语,因为这里的人情温暖已经让我有了一种身在梦幻的迷惑、惊诧与错愕。我终于明白这样一个可怜的孤儿,为什么还会那么欢欣地投身于每一个人的怀抱,而将所有的笑声串成一圈了,因为他从来没有感觉自己是孤独的,他仿佛并没有失去亲人,失去滋润他成长的爱。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来自这古老而偏僻的小村落里弥散着的、在那朴实的藏民心中充盈着的——爱,以及那种将爱当成一种义务的责任。这种爱与责任,在这湛蓝的天空之下雪白的大地之上凝结成了一股神圣的精神——一种世界上最为博大最为纯洁的爱的精神。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6期p49

    吻了又吻

    [丹麦[克里斯托夫·尼罗普

    吻之灵犀,熠熠亘古。

    你的第一个吻几乎将我带进了坟墓,

    你的第二个吻又把我给救了,

    如果你再吻我一下,

    那么哪怕让我去死,我都愿意。

    《丹麦语文学词典》里对吻的定义是这样的:嘴对身体的压力。而在芬兰语中,“吻”一词本身的含义就是“献出嘴”。吻的味道如此依赖于嘴巴,以致有人专门从形体学的角度研究什么样的嘴巴吻起来口感更好。其得出的基本结论如下:双唇首先必须柔软且令人迷醉;其次,它们还得红如珊瑚或玫瑰。当然喽,对男人的要求是“要有胡须”,正如一句德国俗语所说,“吻如果没有胡须就如祈祷的晚课上没有圣母玛利亚的赞歌”。荷兰的女子对此持有相同的观点,她们的说法是, “吻没有胡须的男人就如吃没有加盐的蛋”;弗里西岛上的姑娘们则称其为“没加盐的粥”。在北欧尼德兰半岛,女人们的要求就苛刻得多了,男人不但要有胡须,还得有烟草味,“亲吻一个不带烟草味的男人,简直就如亲吻一堵泥墙”。除此以外,几乎是全世界所有的地方,对男人女人的共同要求是:口水不能太多。

    事实上,画家和雕塑家们从来都是把“吻”作为他们永恒表达的主题。千百年后,你尽可遗忘诗人们在此事上的雀跃、欢呼和矫饰,但你无法遗忘布歇的油画《海格力斯与翁法勒》、蒙克的铜版画《咬》以及罗丹的雕塑《吻》。

    吻是两个人的事,虽然尚属私密,但它仍然为权力的介入留下了巨大的罅隙。权力在此间往往以禁忌和惩罚两种方式表现自己的无所不在。在意大利的那不勒斯,曾经有这样一项律法:如果一个人在大街上违背女子意愿亲吻她,那么他将被禁止进入事发地点三十英里以内的地域,以限制自由作为对他的惩罚。

    十八世纪末,德国制定过一项极为严格的律法,以此保护女子不受强行亲吻。起草人首先对吻进行了具体的划分:合法的吻以及不合法的吻。合法的吻包括精神上的吻,以和睦友爱为目的的吻以及作为一种礼仪方式的吻。不合法的吻指出于恶意,或出于下流目的的吻。什么样的吻可以作为一种礼仪方式?律法的起草者也做了详尽的规定:在开会时;人员到达时;人员离开时;出于礼貌;玩笑,逗乐;以示尊敬;节日期间;爱情之吻(已婚爱人之间以及已订婚马上就要结婚的恋人之间)。

    除了上述条例,起草者还认为,事关亲吻的行为还要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一位农民如果强行亲吻了一名出身高贵的女士,将会因为这名女士对他的指控而受到加倍的惩罚;但是,一名贵族绅士要是亲吻了他的女仆,女仆的指控对绅士则不会造成任何影响。总而言之,这位律法起草者认为,在相同阶层人士间发生的亲吻行为不会被认定为民事侵权,除非受到伤害的是一名修女或已婚女士。当然喽,即使是在相同阶层间的亲吻,要是亲吻时一方怀着下流的念头,另一方就可以起诉,但必须出具足够的能够证明对方有下流念头的证据。

    ———从中也许可以看出立法者的阶级身份。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英国。1837年,萨瓦兰德爵士想跟凯瑟琳小姐开个玩笑,就亲了她一下,没想到被凯瑟琳咬下了鼻子上的一块肉。法庭判凯瑟琳无罪,理由是:“当一名男子在未经女子许可的情况下与其亲吻,女方有正当权利咬伤对方的鼻子。”———也许女权运动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已颇成气候,因为法官的话音还未落,女方律师就大声补充说:“只要女方乐意,咬下整个鼻子都是合理的。”

    权力介入此间,无疑保护了女子免受非法亲吻。即便如此,亲吻还是在欧洲广泛流传起来。奴隶们亲吻领主的脚以示忠实,平民们亲吻公主脚下的土地以示敬意,老骑士亲吻新分封的骑士以示祝贺,木匠协会的所有木匠亲吻新加入的木匠以示欢迎,赌博前亲吻桌上的牌以示祈祷好运气,死刑犯处决前被允许亲吻十字架以示宽恕……

    那时候的欧洲人生活在亲吻中,彼泽·哈维格德为我们记录下了丹麦一场婚礼的场景:

    当大家就餐完毕后,教会的一般人员首先站起来,搂住牧师的肩膀,边亲吻牧师边说感谢盛情款待的话。然后牧师走到就餐的所有人当中,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地亲吻他。由于牧师身材又高又胖,一些年老的妇人们只有踩着他的脚才能亲吻到他。

    而在罗马,如果一个人离开家乡若干年后重返故土,他被人亲吻的次数将是惊人的。所有的邻居、亲戚都会献上他们的吻。在当地做工的织工、漂染工以及鞋匠都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吻到底是表达情感的一种方式,还是人类亘古的一种恶习?

    这个问题还尚未经过智者的头脑,就被消解在各种各样受商业操控的接吻大赛里。这种比赛动辄有成千上万人参加;他们被驱赶到市中心的广场上,在炎炎烈日下,在成千上万围观者的喝彩声中,在娱乐版记者的镁光灯前,在电视台为赞助商插播广告的空档里,他们把接吻变成了一种苦役,一种考验耐力与肺活量的运动,一种在嘴唇上贴上防磨胶布就能延时四十分钟的技巧。

    想想芬兰语中“吻”一词的含义,不觉哑然:人们可以在不中意的异性面前双唇紧闭,却不约而同地为商业献出了他们的嘴。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6期p50

    文学艺术与真善美

    温家宝

    文学艺术的主要功能是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激励人们的向上斗志,陶冶人们的道德情操,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文艺要实现这些功能,就要追求真善美。

    我们讲“真”,就是要反映真实,表现真情,追求真理;就是要认识客观事物的本质,认识世界发展的规律。真理是人类的共同追求。“五四”运动高举“科学、民主”的旗帜,就是追求真理。中国要有光明的未来,必须发挥全体人民追求真理的积极性,让自然科学家、社会科学家、哲学家、文学家、艺术家在更为自由、民主的学术气氛中,探索自然界的奥秘、社会的法则和人生的真谛。而究竟谁发现了真理,最终要靠实践的检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文艺界要提倡讲真话,反映真实的社会情况,鼓励人们去追求真理。

    我们讲“善”,就是要在为了中国的光明未来而追求真理的进程中,与人为善,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德为善政,政在养民”,这是《尚书》里的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论语》里的话,都是讲“善”。我们今天强调“善”,就是要求人与人之间友善相处、团结互助、讲信修睦;就是提倡每个人要为他人、为社会、为人民谋利益,树立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道德规范;就是鼓励充分发挥人的自由意志,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讲的话。为此,必须发展民主与法制,实现公平与正义,保障人权与自由。文学艺术家要积极反映和大力弘扬那些善的事物和行为,这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我们讲“美”,就是要在真和善相统一的基础上,满足人们对美的追求和需要,给人精神上的愉悦。对美的追求,既是人的本性,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是人类长期进化和社会不断进步的综合产物,是人的主观和客观的综合产物。中华民族自古就是追求美的民族。

    早在3000多年以前形成的《诗经》,是世界上最早的抒情诗。我们说“诗言志、歌咏声、舞动容”,就是说要给人以美。中国文化中的诗歌、绘画、音乐、舞蹈、戏剧、雕塑、建筑等,在世界上是毫不逊色的。我们当代的文学艺术家应该不断地发现美、创造美,带给人们美的享受。赵丹在他的遗言中有这样一句话,“人活着,或者死了,都不要给别人增添忧愁。艺术家在任何时候,都要给人以美、以真、以幸福”。他的遗言和他的艺术一样,长存在人们心中。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6期p01

    文明是打小炼成的

    王文

    美国孩子从进小学,上幼儿园大班起开始接受正规教育。坦白说,如果以中国的标准来衡量,美国孩子在二年级以前文化知识学的少得可怜,一位数加减法做不利索的不止一两个人,但学校对学生的生活习惯培养却毫不含糊。

    美国低年级小学生会有许多手工课,画图课之类,经常是桌子上、凳子上弄得很乱很脏,美国老师一定让他们自己清理干净,直到老师满意为止。

    美国学校还明文规定孩子不许说脏话,如果说了下流话,那是要直接被送校长室的。老师教育孩子要彼此互相尊重、互相欣赏、互相鼓励,尤其是小学经常会开展围绕这类主题的课堂教学活动,可以贯穿于阅读、数学和其他任何科目的教育过程中,真正是“寓德于学”,就我所接触的美国小学生来看,很少有谁———哪怕是最自由的高中生———会恶语相向,互相辱骂、人身攻击。老师的示范榜样作用也不可低估,美国老师可以严厉地惩罚学生,但从不允许在人格自尊心上对学生有任何伤害和侮辱。

    美国老师还告诉学生:咳嗽,打哈欠、打嗝、打喷嚏乃至放屁都必须说“对不起”,咳嗽、打喷嚏都必须捂住嘴,老师会告诉小学生这是为了避免细菌传染,当然也是礼貌。在美国书店里,关于礼貌用语和举止的书数不胜数,学生潜移默化,礼貌用语自然成了语言的一部分,所以这样的孩子长大过程中就算不经过“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洗礼也能知道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学生在校违纪,家长被叫到学校里来往往都会向老师再三强调一句:“孩子的这种无礼行为在我家里也是决不允许的!”唯恐老师认为他没有家教。正是因为美国老师和家长对孩子从小一丝不苟的态度,严肃认真地训练文明礼貌习惯,这样的孩子长大后才不会在家给父母带来耻辱,出外远游让祖国蒙羞。

    或许很多时候我们并没有意识到不文明或不符常规的行为会给他人留下怎样的印象。我们这些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后代,如今飞赴世界各地饱览人文风情,本该是多么惬意的事,但行事为人却常常让他人看不惯,怪谁呢?怪老师没教?恐怕来不及了,还是自己补补课吧。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6期p56

    温暖的墙

    马国福

    女友是一名中学教师,职业性质决定了她要经常性与粉笔打交道。粉笔灰尘雪花一样把她的世界装点得银妆素裹的同时,也悄然腐蚀着她的手指。

    几年下来,她的右手拇指和食指结了一层厚厚的老茧。尤其是冬天,天冷的时候,她手上的老茧裂开了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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