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奴隶王_分节阅读 1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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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烟、喝酒、乱笑,他看着她,微笑地,像看表演般欣赏她。

    他这样看,觉得她很心急。

    mr. bee往外头找女人,回来后喝得有点醉,看见她躺在他的床上,他便伸手把她推到地上,他好像什么也不想对她做。

    房间内的纱帘原本是白色的,很快就被街外的空气熏黑,芝加哥是个工业城市。rose把窗帘拆下来,洗涤之后挂回窗前。窗框是正方形,哑色的玻璃窗是拉上拉下开启,当空闲时,她打开窗,朝街上看,听着留声机的音乐,喝一小杯威士忌,等待着一点什么。

    那是什么呢?她伏到窗框上叹了一口气。她知道的。

    有一次,mr. bee真的带rose去看电影,那是嘉宝主演的《anna christie》。rose很紧张,这是她生平第一次看电影,她坐得直直,非常端庄又非常拘谨,她不知看电影是怎么一回事。后来,嘉宝的脸在银幕上慢慢地变得忧郁时,rose便放松了,这女明星的冰冷、伤感、哀艳,渐渐掩盖了她的思想,她看着银幕上的她,想着银幕上的她,投入了,便忘记了紧张。那一个黑白的世界,在一字一字绝对清晰的对话下,让观看的人轻易忘记很多很多事。

    完场的时候,在那“the end”的字幕下,rose心生感激,她觉得太快乐。

    她已变成化淡妆、穿套裙的少女了,而且还会戴一顶小巧的绒帽,配衬她那正留长的头发,上星期,她才往理发店烫了新发型。她与mr. bee在这不用表演的夜里步行,想着想着,自己的眉毛不及嘉宝的细,因此要再拔一些,而嘉宝的长睫毛,是假的,贴上去的,她也大可以贴上假睫毛,表演时会很漂亮。

    但印象更深、更该想起来的是,男女主角的吻,那样的吻,男人俯身,女人把身弯后,多么的浪漫。

    于是,忽然,她决定停下。

    mr. bee自然也停步,他回头问:“怎么了?”

    她抬头,发现他的头顶上,正是煤气街灯,这样一照,就有种电影中的情调。她的胆子更大了。

    她说:“为什么,男女主角会那样做?”

    他问:“怎么做?”

    “这么做。”她说,蹬起脚尖仰起脸,便往mr. bee的唇上吻。这个吻,不算轻巧,历时有十秒,而且,她的眼睛是合上的。

    直至她把脚放平,张开眼时,她就问:“为什么我们不那样做?”

    mr. bee的目光尽是惘然。然后,他还是选择回答她:“因为,我怕那样做之后,会离不开你。”

    她的眼神抖动,想做出一个笑的表情。然而,在她还未准确地作出反应时,他已经再下一城。这一次,是他抱着她,拉高了她,继而深深吻她。

    他吻她,像男主角吻女主角那样,充满着激情、澎湃、张力。他吻得她透不过气来,而她,感觉到这个男人的心狂跳,他吻她,而激动的是他。

    她半张开眼偷看,他的表情竟然带着痛楚。

    她相信了他的话。他说,害怕从此离不开她。

    他们一直吻着,他们拥抱,他们呼吸着对方的气息。他们的吻散落在煤气灯下,又散落到那道破落的楼梯上,回家的楼梯,有他们拥吻的影子,从此这道楼梯上有爱情。

    她睡到他的床上。这是自她逃离妓寨后,第一次睡到男人的床上,她真幸运,再睡便碰上这一个。他是那样的优美而强壮,他有男人最美丽的线条,他的表情是忧郁的。他一直望着她,眼神有着梦,有一层光,迷迷地亮着。她也望着他,但她的表情复杂得多,她既幸福又痛苦,她要把视线溜向天花板,望向那墙角,望向那灯泡,望向那窗外隐约看得见的月亮,那月亮躲在纱帘后,月亮神秘,月亮有它的感情。

    当再望向他的脸时,她就哭了。她抱着他的颈,别过一张脸,鼻尖埋在枕头的边缘,她淌泪。

    再也没有更动人的事情了。

    她成为了他的爱人,他真心的爱着她。

    rose做梦也没有想过能有今日,她有她的职业,可以光明正大地走在街上,她有她的男人。

    mr. bee很快就与rose结婚,他们在意大利神父祝福下,结成夫妇。那一天,她花了一些钱买了一块头纱,很长很长,垂到身后,曳地而行。rose成为了mrs.bee。

    他俩的证明文件都以英文书写,rose的姓氏是ho,而mr. bee,叫做clarke bee。mr. bee告诉她:“知道我的中文姓氏吗?”

    她就说:“蜜蜂?”

    mr. bee说:“别。”

    “别……”rose想不起这个中文字。

    mr. bee告诉她,“别离的别。”

    “别离。”她低声念着,皱了皱眉,感觉上有点不吉利。

    他却说:“但我不会离别你。” 说罢,便拥抱着她,她埋在他的怀内,就如其它被他拥着的时刻,她是安心的。

    别先生。她不知道世上有这样一个名字。接下来,她想到,那么自己,就是别太太。

    别先生别太太,刚新婚,就隐藏着离别的暗涌。

    她抬头,对他说:“要守诺言啊,别先生。”

    他抱得她更紧,“我会,别太太。”

    他们过着能力范围内最好的生活,他们拍档表演魔术,空闲时看电影,又或是租一辆汽车到郊外游玩,在野餐的食物篮内,有他送给她的玫瑰,鲜嫩的、娇美的,充满爱情的。

    他们是一双深爱着对方的恋人,当眼睛没有什么要紧的事,他们便会朝对方而看,自然不过,写意之极。

    后来mr. bee赚了一点钱,就买了一只小小的宝石戒指给rose,石头不太闪,但设计很典雅,七颗红宝石围着一颗钻石,是一朵花。

    “是我送给你最贵重的玫瑰。”mr. bee说。

    rose凝视那宝石玫瑰,看了一会,就哭了出来。她真的觉得,日子就如天堂一样的叫人感动。居然,可以美好得在意料之外。

    mr. bee教导rose西方人的礼仪,例如哪一种脱下帽子的姿态最为赏心悦目,又或女人要用一种怎样的眼光凝视男人,男人才会被她俘虏。

    那年代流行坚强、倔强却又神秘的女人,嘉宝、比蒂戴维丝、玛莲德烈治,都有以上的特质,那是一个艰难的年代,经济萧条,男人赚钱不多,女人自然坚强。

    mr. bee告诉rose每个女明星的特质,他希望她在表演时可以从中取灵感。rose跟着学,她比较喜欢嘉宝,不独因为嘉宝有女神一样的脸,也因为他与她的开始,是在看了一出嘉宝的电影之后。只是嘉宝太冷艳了,魔术师的助手不可能如此,最后,rose就以玛莲德烈治为榜样,有点坏有点霸道,又多多的美艳。

    总觉得mr. bee知道得很多,也似乎太多。他告诉rose,有一位刚过身,名叫houdini的魔术师,他很多年前已名成利就,是欧美两地的大红人,houdini与妻子巡回各地表演,每一次也成为热门话题,他擅长表演逃生的技巧,譬如困在水牢中,从海底逃生,mr. bee很仰慕这个人。

    mr. bee沉默寡言,有些事情他不会说出来。但rose明白,他在慨叹人生的不公平。纵使拥有差不多的才华,有些人很受欢迎;而他,却被困在一个狭窄的环境内,未能发挥所长。表演的地方是小夜总会,观看的人喝醉了又闹事,很努力才赚到仅够糊口的收入。一切,只怪生成是黄种人。

    mr. bee与rose都在美国出生,但很多事情,都是那么格格不入。

    如果mr. bee甘心以黄皮肤中国人的身分去生活,那么一切又会轻松得多;但他想要更好、更受尊重、更公平的日子。

    因此,mr. bee爱与黑人爵士乐手作伴,在他们的旋律中,黑人找着了骄傲;肤色白,就做不到。狂野的时候,是世间所有美好的大成,奔放、青春、喜乐、光明、充满力量;低回的时候,就变成灵魂深处的痛苦哭泣。

    有时候,当表演完毕,小夜总会内没有客人,爵士乐手有雅兴的话,会继续演奏作乐,mr. bee喝着酒,欢欣地拍和着,也会吹两声小喇叭。在这里,受歧视的人不再郁郁不得志,他们自由了,灵魂任意地发挥,甚至高高在上。

    爵士乐手演奏着count basie的swing摇摆乐,有时候是benny goodman的摇摆乐。benny goodman是白人,他仰慕着黑人摇摆。在轻松愉快的拍子下,rose会摇摆她的大腿,踢高又踢低,腰部急速左转右摆,她欢乐又简单,狂舞着狂笑着,在mr. bee跟前打转,又向他单单眼。她不知怎样开解他,只能以她的快乐感染他。

    她根本不介意mr. bee有多高的成就,她只想与他一起生活;但她不会告诉他,因为她知道他听后会更不高兴。

    对一个渴望成就与地位的人讲解成就地位的不重要,只会被认为互相不了解。

    于是,rose只好愈跳愈狂。魔术师表演服上的水晶串,飞扬跋扈。

    他们就这样一起生活了好几年,每一天,rose都觉得像在天堂,因为她可以睡在他的身旁。

    后来经济更差,竞争也大,表演节目要有新鲜感,mr. bee的魔术表演不像以前那样受欢迎,终于被辞退了。被辞退后,他们便南迁北移。他们到过堪萨斯市,又去了旧金山、波特兰、拉斯维加斯。然后有一天,mr. bee被要求戴上中国人的瓜皮帽和长辫子表演魔术;那已是一九三七年了,中国人早已不留长辫子。

    mr. bee开始喝醉酒,表演失准,又喝骂老板与客人,他变得沮丧。

    当钱不够用,rose就与白人女子一起跳艳舞赚钱,她不介意,事实上她快乐得很,有机会照顾她深爱的人。

    有时候,在喝醉后,mr. bee会打她,他骂她臭婊子,骂她赚骯脏的钱。她哭着否认,但他总是要打,打完之后就静下来,对着窗发呆,他背后有她掩着口饮泣的声音。

    打过后,他会后悔,又会道歉,他跑到街上,买一点吃的,又为她带来玫瑰。然后他拥抱她,这次是他哭泣。她已不哭了,她抱着他的背,用手扫着他,安慰怀中如孩子般无助的他。

    起初,他打她,她很害怕。后来,她反而喜欢他这样,她享受他后悔的一刻,他的哭泣,令她变得强大,他是多么的需要她。

    当身体上瘀痕太多之后,她就不再跳舞,转而在餐馆洗碗打扫。那一年她才二十四岁,风华正茂,但那蹲在小巷洗碗的背影,看上去已经苍老。

    rose不介意,玫瑰就是玫瑰,她自觉能在任何一个角落盛放与芬芳。

    她爱他,她感受着他的痛苦,她明白。

    有什么所谓?只想天天见着他。每一天辛苦劳碌之后,她都归心似箭赶回家见他。有些女人恐怕遇上暴躁的男人,他的心情好坏,就是一场博彩。rose却是不计较的,他心情好,会有一个吻,心情差会被他打一顿,酒精把他变成另一个人,但她知道,变来变去,仍然是那个他。

    那一次,他打她打得很激烈,把她从床上扯下来,又把她掷到墙边,她的头被他一下一下地敲穿了,然后,mr. bee把她用手铐锁在床脚,向她吐口水,看着她又青又紫兼淌血的脸,便咒骂了几句,最后,他跑到街上。

    过了一天,他酒醒后才回来,rose头颅上的血已形成血块,脸孔肿了起来,非常难看。

    于是,mr. bee又哭了,他解开她手上的锁,抱着她,哭得声音不全,只有那种“呜……呜……”的声调;然后,rose说:“如果打死我,你会开心一点,你就打吧,我只想你快乐。”

    mr. bee很愕然,他捧着她的脸。在那瘀红紫黑与肥肿之间,rose试图挤出一个微笑,她挤了三次也办不到,被迫放弃。

    她仍然想给他一个微笑。在这一刻,mr. bee感动至入骨。那天,他开始戒酒。

    但mr. bee已不能再当魔术师了,他的手抖震得太厉害,动作也比从前迟钝,他把所有魔术师的用具变卖,换了一笔金钱,然后决定重新振作,重整他与rose的人生。

    那是一九三九年,欧洲正蕴酿第二次世界大战。mr. bee带着rose返回芝加哥,那时候,有些老板以低价把小夜总会变卖,mr. bee便买了一间继续经营,欠下的余债,他准备每月偿还。

    其实,美国人在那年头也无兴致放纵作乐,他们预料,欧洲的大战,美国也会被牵连,整个国家的状态很紧张。mr. bee的夜总会生意很差,但他不介意,反而,感到出人头地的满足。他现时已是老板了,而rose是老板娘了,他们与他们的乐队,每晚奏出喜悦的音乐,高歌跳舞,拥有了自己的人生。

    rose也特别快乐,虽然已很难才能购买到价钱合理的食物,而且女士们的尼龙袜裤已经停售。她每天与mr. bee窝在小夜总会内享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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