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自己在这些年闲暇时候根据记忆写下来的一些来自地球的知识财富。
诗人还送给了夏语天一个非常特殊的空间储物袋——一个很不起眼的黑色戒指!
辛格告诉夏语天,由于内部刻划了极其精密的微型魔法阵,这个戒指的空间会随着使用者的精神力增长而增长。这个世界上拥有如此好的成长性的空间戒指绝对是少之又少的!
虽然夏语天年纪尚小,但其精神力的强大得让辛格惊讶,因此,夏语天的储物戒指的空间非常大——起码装自己的那些东西是绰绰有余,要不是因为空间袋不适合任何生物,夏语天真想把大头也塞进去。
克里斯蒂娜的空间储物装备则是一个精美的发卡,但是空间就要小多了——甚至塞不下她的一个玩具熊,为此这个小家伙颇为不悦了大半天。她不知道,整个爱思大陆有空间储物袋的人不会超过1000人!因为制作空间储物装备的技术早已失传,现有的空间储物袋几乎全部都是上古时代流传下来的,因此,空间储物袋的珍贵不言而喻。
在夏语天的坚持下,大头将和他一起走。
临走前一天,耐特一家宴请了经常有往来的邻居,由于圣骑士这个“兼职医生”10年来确实为大伙儿做了很多事,大家对耐特一家都很有好感,临别之际,不少人喝了很多酒。
终于到了离开的时候。
由于有了空间储物袋,一家人站在门口,不像是要离开很久的样子,反倒更像是出去踏青,但夏语天深知,这一别,不知何时能再归小镇,而再见父母和克里斯蒂娜起码也要一年之后。
耐特、洛佩兹、克里斯蒂娜将向西而去,出了卡基山脉,穿过混交林带,进入依格帝国。
诗人和夏语天带着大头将向东而去,出了卡基山脉,就是昆仑草原,然后沿西南而去,到达“永久中立之地”匹斯,赋华魔武学院就座落在那里。
“妹妹,要听妈妈的话,吃饭不要挑食,等哥哥学会了做好吃的,有空就做给你吃!”
“嗯,克里斯蒂娜会想念哥哥的,照顾好大头哦。”
这次从帝都德司蒂尼城来蓬壶镇的除了4个专门用来照顾院子的仆人,还有一队两百多人的精英护卫队,个顶个的高手。当然,这些贝斯特家族的精英是用来为已经阔别帝都十年的圣骑士夫妇提供一路的生活照料的,这个世界上还没人能胆大包天地打劫一个圣骑士。
这么大规模的动静,终于让小镇上那些居民们确认了两个让他们震惊的事实:原来那个正直的“医生”耐特居然就是那个大陆上最年轻的圣骑士——耐特-贝斯特!而那个在外界传得沸沸扬扬的天籁颂者辛格-格里曼确实是以前这个蓬壶镇的老猎户乔森-格里曼之子——那个7岁就成为孤儿的倔强小男孩。
这两个消息让蓬壶镇的居民们又是自豪,又是羞愧。自豪的是自己的小镇出了个名满全大陆的牛人;羞愧的是自己以前曾经多么的瞧不起辛格那一对孤儿寡母!好在辛格生性洒脱,倒也没有报复那些曾经给他制造了不美好童年的家伙。
圣骑士叮嘱完接到消息赶到卡基山脉的贝斯特家族的4个仆人照顾好这个院子,转身关心道:“夏语天,一切要听辛格叔叔的。辛格,孩子就交给你了!”
“放心吧,耐特。俺可是那种靠得住的男人啊!哈哈哈哈……”辛格模仿“思考者”的造型,当然,还不忘了亮一亮自己的肱二头肌。
可惜,不是所有人都像诗人那样神经大条。“妈妈康复了,我很开心,可惜这么快就要分开了!”对这个给了自己第二世生命的母亲,夏语天是发自内心深处地尊敬和关心。
“乖孩子,好好照顾自己。”说着,洛佩兹从自己的脖子上取下一直佩戴在身上的坠链,蹲下来将它仔细地戴在了夏语天脖子上,轻轻抚摸着孩子柔软的头发,眼神中浓浓的母爱瞬间化为了泪水,“夏语天,记着不管你在哪里,爸爸和妈妈会一直守望着你。”
很久之后,夏语天才在机缘巧合之下,知道妈妈当时给自己戴上的是这个大陆的顶级神器之一,据说是爱思大陆历史上唯一的神圣魔导师——雅典娜留下的唯一物品——“雅典娜的守护”。呵呵,依格帝国这样的超级大国的公主家传项链,自然不是凡品。
感受到从坠链上传来丝丝清新之气,小小的心灵里充满着对父母、妹妹的不舍。挥手间,夏语天低声吟诵:
青山横北郭,
白水绕东城。
此地一为别,
孤蓬万里征。
浮云游子意,
落日故人情。
挥手自兹去,
萧萧班马鸣。
言罢,撒开缰绳,拍马向东而去,大头则在后欢快地小跑着……
第11章一生之谊的开始
更新时间2008-5-2617:28:23字数:2932
由于开春雪化,小镇上商队渐渐多了起来,带来了油、盐、米、糖、布等生活用品,然后在小镇买下各种稀有矿石和珍贵药材。
为了让夏语天增长见识和与人交往的能力,诗人选择了和商队一起出山。为了避免过于惊世骇俗,诗人从空间腰带里取出一些衣服、帐篷以及一些日常用品,打成包裹,又让夏语天身上背了一些干粮和一个双肩背的水壶。诗人自己也是如此装备。
不多时,经验老到的诗人就找到了一个200多人的往东南而去的商队,执行商队护送任务的是一个100多人的佣兵队。佣兵队的队长叫乐于,副队长叫助人,佣兵队的名字叫“雪中炭”,虽然佣兵人不多,但据说在佣兵界有着很好的声誉。
佣兵的历史由来已久,在这种刀剑和魔法文明中,佣兵只是一种职业,平凡得如同农民、手工业者一般的一个职业而已,只是不同的是佣兵需要登记,他们主要从事探险、村庄守卫、护送等职业,战场上也经常可以看到雇佣兵的身影。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佣兵公会,但由于这是一个行业协会,而且佣兵受雇是不分国界的,所以佣兵协会又可以看作是一个国际组织(有点像一些ngo)。
佣兵一般按照人数分类:1~10人为微型佣兵小组,10~100人为佣兵小队,100~500人为佣兵队,500~2000人为佣兵大队,2000人以上为佣兵团。但人们还是很习惯称呼所有佣兵组织为佣兵团。
交了入队费用之后,自有人上来介绍,商队的代表人(由于这200多人不是一个商号的,只是暂时同行,就依照商队传统选出一个众人皆服的代表)是一个叫普拉蒂尼的伊米尔公国商人,40开外,国字脸,留着络腮胡子,近一米九的个头,怎么看都像个粗犷的骑士多一些。
听完商队代表普拉蒂尼的介绍,佣兵队长乐于热情地说道:“尊敬的主雇,您好!我是‘雪中炭’佣兵队队长乐于,这位是副队长助人,我们将在这次行程中保障您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也希望您能遵守商队的规则,必要的时候,听从我们的指挥。希望我们合作愉快!”言罢微笑着伸出右手。诗人很友善地和乐于、助人握了握手。
相互介绍之后,乐于拍了拍夏语天的肩膀:“小朋友是第一次远行吧?路上叔叔抓几只可爱的卡拉鼠给你。”说完笑着走了,和其他刚加入商队的客户打招呼去了。一个小孩子在听说他俩的名字和佣兵队的名字还能强忍笑意,显示了良好的家教和个人品质,这样的孩子,两个大汉都喜欢。
等两个大汉走了之后,夏语天终于痛快地笑了,“哈哈哈哈……这两个人太搞笑了,乐于、助人、‘雪中炭’……哈哈哈……”看得诗人在旁边叹息,这孩子的神经比自己还要大条,转眼间就从离别的愁绪中解脱了出来。
不过受到夏语天的熏陶,诗人的心情也渐渐好了起来。
商队在山里走了两天,高原结实的冻土马路上,马车行走得很顺利,一路上跑出来的几只不开眼的魔兽都成了夜晚的烧烤。在烤肉的时候,夏语天露了两手,让吃到的所有人都啧啧称赞,再加上辛格的长袖善舞,二人很快就融入了商队和佣兵之中,连带着大头也受到比很好的待遇。
但是大头这两天过得很不爽,因为有一个胖胖的小身影总缠着它,时不时会捏一捏它的耳朵,扯一扯它的尾巴,有时候甚至把它掀翻在地。
夏语天这两天也很郁闷,因为有一个小胖子缠上了他,他会在自己练功的时候叫自己出去烧烤,会在骑马时自己在脑中思索钢琴高难度和弦和指法的时候,硬是要给夏语天讲他随佣兵队的经历,自己不搭理他的时候,他就一个人“玩”起了大头——捏捏耳朵、揪揪尾巴,还把大头翻过去看它的小jj,x※x%%#%……¥实在让夏语天暴寒!
据了解,小胖子名叫红枫,是雪中炭佣兵队队长乐于的儿子,有时候夏语天夏语天是在是不胜其烦,可是一抬头看到他“憨厚”的笑脸,又让人提不起气,实在是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还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呀!可父亲那么正直,这小子却典型一流氓,连大头都不放过,啧啧~~”夏语天不无感慨,自认倒霉。
小胖子最近很高兴,因为商队里来了一个和他年纪仿佛的孩子,他的烧烤做得实在是太好吃了!还有他的那条叫“大头”的狗,竟然是最名贵的纯种爱思黄金猎犬!真是让人爱不释手啊!
其实夏语天是一个很有亲和力的人,而且是一个非常好相处的人,最近他会这么容易上火,是因为自己沉醉其中的独家训练方式总是被打断。
这一天夏语天又开始在马上在脑中“练习”车尔尼的“华丽练习曲”。车尔尼一生横跨古典主义后期至浪漫主义兴盛期,是欧洲钢琴艺术发展的黄金时代。他师承集古典之大成、开浪漫之先河的音乐巨人贝多芬,又选就了浪漫顶峰时期的“钢琴之王”李斯特。在钢琴演奏艺术方面起到了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他慧眼识才,积极接收许多优秀的钢琴学生,并因材施教,编写因人而异的练习曲,以使他们迅速提高演奏技艺。车尔尼一生共创作80集练习曲,千余首练习曲。各集练习曲自成系统。虽然在此之前,克莱门蒂、克拉莫等人也写有著名的钢琴练习曲,但从技术课题之丰富、数量之众多及教学之实用来看,都不能与之匹敌。这些练习曲是车尔尼以自己丰富的教学经验并付出了毕生精力写成,奉献给后人的一笔无价之宝。
如此重要的东西,夏语天自然勤加练习。不过正当夏语天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当中时,红枫又粘了上来,推了一把一脸陶醉的夏语天,“夏语天!夏语天!发什么呆呢你?”
“又有什么事啊?我在想事情呢。”夏语天很无奈。
看到夏语天略带不悦的脸,红枫突然有些神色黯然,“好吧,非常抱歉打扰你了这几天。”
夏语天这才意识到自己这几天对待这个胖子是有点过分——人家总是好心好意邀请自己玩,但自己总是拒绝他,语言也比较冷淡。或许是自己沉醉于技艺的修习吧,但这样做确实不符合为人的准则——人若以诚待我,我必以诚待人。况且武技和技艺不是生活的全部,它们只是人生的一种辅助工具,人生还有很多东西比它们珍贵无数倍,友谊就是其中之一。
想到这里,夏语天翻身下马(从小圣骑士先生可没少在潜移默化中将自己的种种本领授予夏语天),走到红枫跟前,略一躬身,看着红枫,诚挚地说道:“红枫,非常抱歉之前我的种种不礼貌行为,请接受我的道歉!此外,我,夏语天,很想结交你这个朋友!”(不允许轻易报出家姓是夏语天的家规之一,所以夏语天略一思索就没有报上全名)言罢,伸出右手。
小胖子当时就愣住了(其实他的神经比夏语天还粗,刚才不过是一时感慨),不过他还是很快反应过来,学夏语天伸出右手,握住了夏语天的手,同样无比诚挚地说道:“我,红枫,很高兴能成为你的朋友!呵呵,你比我大,以后我就叫你天哥吧!”
“呵呵,好!”
谁也不知道,就这样一个简单的小插曲,造就了一段日后爱思大陆为之传唱的一生之谊。当然,许多人把这一天戏称为——“两大流氓巨头的邂逅”。
很多人在年轻的时候,会拥有一些友谊,也许随着成长,这种友谊会被慢慢淡忘,或者缓慢变质,但其本质的单纯却是不可抹灭的;而有一些人,他们将这种友谊珍藏一生,像呵护自己的生命一样去呵护它,也许会为此付出很多,但却能在很多时候收获更多——有平淡,有温馨,有支持,甚至能收获“奇迹”这种东西。这些人是幸运的,同时也是值得尊敬的。
第12章魔兽争霸
更新时间2008-5-279:25:43字数:2450
又是一天傍晚,商队找了一个开阔的背风之地开始安置帐篷。在诗人的教导下,夏语天对户外生存已经有了深刻认识,支帐篷的速度不亚于那些经常风餐露宿的佣兵,这点更让那些大人们对这个秀气的男孩刮目相看。
尽管是第一次出远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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