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欢的佣兵们的意。最后随希尔进初见大酒楼的只有乐于、助人、辛格、夏语天、瞬、风岚、红枫七人,哦,如果把大头和飞火也算上的话,应该是九个。
虽然刚傍晚,还没到就餐点,宽阔的酒楼一层已经客满,还有好多人拿着号码牌在排队。酒店服务生不时端过的美味佳肴的气味让人胃口打开,红枫这小子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本以为二楼会是和一楼一般的景象,没想到二楼反而没几个客人,但仔细一看,包间的门外都写着“已订”以及订餐人的姓名和时间,包间外的那些桌子上也大多摆着“已订”的牌子。
三楼则令人惊讶,因为这里完全不似酒楼,而更像是一个优雅自然的休闲之地,甚至有一些卧室和会议、办公用的房间!这里最适合朋友聚会了。不过,熟悉初见大酒楼的人都知道,这个酒楼的三楼一般人可没有机会享受,先不说价格高得吓人,就是想预约一个房间、一个餐桌都要有一定的身份和门道。
至于初见大酒楼的第四层,到过的人能用手指头数出来,因为那是只有国王、教皇以及一些极其特殊的人才能享受的待遇。
看了这些,连夏语天都要佩服经营这家酒楼的老板了,即使是地球上先进的酒店,也很难把差异化营销做得如此完美。
众人从旋梯走上了三楼,本以为不会有人,没想到刚上去就看见有个人拿着一堆工具在一个角落里丁丁咣咣地忙活。风岚没来由地叫了一声:“咦,柱子!”
众人莫名其妙。
希尔也说:“是的,是柱子。”
这个时候大家才确定那个人围绕着忙活的那根形状极其不规则的物体是根柱子。希尔看大家好奇就解释了一下:“这根柱子拥有多项功能,甚至在它上边刻有魔法阵,可以控制温度、湿度,还可以保持这层空气清新。我们眼前的这位,就是匹斯设计天才、著名的发明家、陷阱专家……”
没等希尔念完那一大堆名头,那个忙活的兄弟把话就接了过去:“我叫破衫过街!”
第36章卧谈会
更新时间2008-6-1420:00:00字数:2462
大家这时仔细打量这个应该是很牛x的人:此人身材修长,一身深色长袍衬托出了略显瘦弱的身材,因为工作需要戴着一个黑框的墨晶石造的眼镜也难掩如刀削一般的俊朗面容,修长灵活的双手还在轻快地玩弄着一个小工具,但给人的气质却很奇怪,仿佛他可以随时飘动起来。
一行人中只有几个高手知道,这个叫破衫过街的人不仅是个高敏的游侠,而且还精通风系魔法。
“破衫过街先生,很抱歉打扰您的工作!如果不介意的话,请和我们共进晚餐吧!”希尔十分尊敬地邀请他。
快速地扫了一眼众人,破衫过街爽朗一笑:“好!这七个人都是我喜欢交往的类型!”
希尔领着大伙进了一间可以欣赏秘银河夜景的宽敞包间,一行人分宾主坐下,寒暄之时,店伙计已经把茶水和凉菜上了。
不一会儿一群男人就在匹斯的葡萄美酒之下熟烙了起来,夏语天几个小子则毫无顾忌地伏案大嚼,好久没有吃到这么美味的食物了,虽然途中有夏语天偶尔显示一下手艺让大伙开开胃,但毕竟机会不多,如今能够品尝到闻名匹斯的初见大酒楼的美味佳肴,众人自然放开胃口。
就在红枫几个小子埋头对付一头烤香猪的时候,两位精灵带着艾雯尼丝走了进来。
对精灵族有所了解的夏语天知道,眼前这对看起来不到30岁的精灵夫妇其实大概有100岁,果真是男俊女靓,看的大伙都愣了愣。精灵夫妇似乎已经习以为常,只是笑了笑,男精灵首先开口:“多谢各位把我的侄女艾雯尼丝从大草原上带了回来!我是初见大酒楼的老板修斯,这位是我的妻子洛蕾卡。”
众人礼貌地寒暄之后,气氛逐渐热烈了起来。艾雯尼丝闪到夏语天身后,拍了拍夏语天的肩膀:“怎么样,我的手艺还可以吧!这里头的好几个菜都是我亲手做的哦!”
几天的相处下来,夏语天渊博的乐理知识、科学而完整的乐论、华丽的操作技巧,无不让这位精灵族的神秘园歌唱家心动不已。而且夏语天那种发自内心和习惯的自由、平等的与人相处的风格更是让亲近自然的精灵倍感亲切。有时候甚至会不自觉地做出一些亲近的举动。
半天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因为4个小子都在埋头消灭桌上的各种美食。直到艾雯尼丝再次掐了掐夏语天的耳朵,确认这个动作妨碍了自己抢夺美食的伟大事业,夏语天才迫不得已地腾出左手,伸到空中点了两下,算是认可,然后又迅速地让左手加入了桌面的地盘争夺大战之中。
其实从几个小子的投入程度就知道自己的食物的受欢迎程度了,所以艾雯尼丝也满意地坐在一旁看着众人喝酒聊天。
随着交谈的深入,大家了解到这个叫破衫过街的年轻人绝对不简单,他不仅是匹斯城的设计天才、著名的发明家、陷阱专家,而且是赋华魔武学院设计系的客座老师。
如此一来,大家对他更是刮目相看,尤其是乐于,因为以后红枫要在赋华魔武学院学习,更是对破衫过街频频敬酒。诗人横溢的才华和博学多识时不时让众人赞叹,乐于和助人广泛的阅历让人眼界大开,精灵的特殊习俗也让人新奇不已,就这样众人一起把酒聊天,一边欣赏匹斯秘银河的夜景,一直到夜深众人才依依话别。
酒店门口,破衫过街先行告别,回赋华魔武学院去了,临别前告诉乐于和辛格,如果夏语天他们几个孩子去学院学习,需要帮忙尽管找他。
乐于和助人本来打算领了红枫去旁边的酒吧招呼雪中炭佣兵队的兄弟找个大客栈住宿,可红枫说什么也不肯和他俩走,瞬这个胖子也强烈要求红枫留下,所以,约好了联系,乐于也就很放心地和助人走了。至于风岚的7个手下,反正手上的钱多的是,风岚干脆让他们花重金在学院旁边买了个院子住了下来。
由于夜已深,诗人打算带着4个小子找个环境好点的旅馆住下,但艾雯尼丝却怎么也舍不得让他们走,更让人意外的是修斯和洛蕾卡也强烈地挽留诗人。
“辛格先生,不如就住在我们后院吧!虽然没有那些豪华客栈服务齐全,但这里环境还是相当舒适的。而且这里靠着赋华魔武学院,明天正好带着孩子们去参观一下他们将来的学校。”修斯眼中透露着无比的诚恳。
诗人也就不再推辞,带着夏语天、红枫、瞬、风岚以及大头和飞火进了初见大酒楼的后院。发现这里别有洞天,惊讶于修斯能在匹斯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拥有这么大的一个后院,而且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如此地自然和谐,虽然没有什么漂亮的摆设,但是整个后院偏偏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充满了丛林的自由气息。
虽然修斯为大家都分好了客房,在几个年轻人强烈要求下,4个家伙找了一间大房子一起睡。虽然夜已经深了,但几个家伙都毫无睡意,热烈地开起了卧谈会。
艾雯尼丝虽然也很想加入他们的聊天,但可惜自己是女孩子,只好陪着叔叔和阿姨去找诗人聊去了。按生日算已经有30多岁的艾雯尼丝,折算成人类的年龄段,也就相当于15岁的人类女孩儿。除了每隔几年回一趟阿瑞斯山脉南部的大森林,在那里艾雯尼丝有几个玩伴,在这里她基本上找不到能和自己玩的人。现在好不容易有了几个能聊得来的朋友,艾雯尼丝自然十分珍惜。
修斯一进了辛格的房间,就拉着艾雯尼丝和洛蕾卡倒头便拜,吓得诗人连忙阻止了他们。
“无比尊贵的格里曼先生啊!我们可找到您了!”从修斯颤抖的音调就知道他有多激动。
“啊!您,您,就是那位最年轻的天籁颂者,辛格-格里曼大师?”跟着进屋的精灵神秘园歌唱家艾雯尼丝忽然有种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感觉,忽然被雷到了。
“当年如果不是格里曼先生不顾生命危险地深入暗夜精灵的领地,替我们找回了精灵王冠,恐怕我们阿瑞斯山脉南部的大森林这一脉的精灵族现在还处于混乱状态,不知道多少族人要受苦。”修斯感慨万千,语调中洋溢着浓浓的感激和兴奋。
艾雯尼丝自然知道第二次种族大混战后,一部分精灵并没有回到大陆南部的精灵森林,而是选择了在阿瑞斯山脉南部的大森林里定居。
但是这一切怎么和天籁颂者辛格扯上关系了?
第37章无心插柳
更新时间2008-6-150:06:03字数:2327
按照精灵的族规,只有拥有精灵上古流传下来的两件神器之一,这个精灵的王者才能得到承认。
在第二次种族大混战后,能领导精灵的两件神器,只有元素之心权杖安然回归精灵森林,精灵女王继续引领着精灵发展;但是两件神器之一的精灵王冠却在种族大混战中下落不明,缺乏统一领导的阿瑞斯山脉南部的大森林这一脉精灵,始终没有能够有一个强有号召力的领导者,一些人族的军队或者佣兵乘机入侵,更有邪恶的奴隶贩子四处猎取精灵……
直到有一天,一个年轻的吟游诗人突然造访阿瑞斯山脉南部的大森林,当他拿出那顶代表着精灵的王者身份的精灵王冠时,所有在场的精灵都呆住了,拜也不是,不拜也不是。
拜吧,这个家伙不是精灵;不拜吧,他却拥有精灵王冠。
精灵的历史上还从没有神器落在外族人手中的例子。
还好后来这个年轻的吟游诗人在玩笑开大之前,将精灵王冠交给了精灵族的长老们。修斯当时就在场。
从那以后,阿瑞斯山脉南部的大森林的精灵一脉迅速统一,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而那个叫辛格-格里曼的吟游诗人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天地动容地从暗夜族的手中勇夺精灵王冠的故事也广为流传,辛格-格里曼成了精灵族的永久朋友和大恩人。
所以有了今天的一幕。
诗人觉得头大,当年为了获取地狱黑龙的内丹,蓄势十年,带着一帮武装到牙齿的精锐,又在贝斯特家族的协助下,然后闪电般杀出天堑关,又深入到暗夜精灵的一块黑暗森林,杀死了守护这块黑暗森林的地狱黑龙,同时顺手将因为举办盛大仪式而专程送到祭坛的精灵王冠抢走。无意中帮了精灵一个大忙。
想到夏语天他们几个以后要在隔壁的赋华魔武学院学习,有这几个精灵照顾着应该会好一些,诗人就对修斯说:“不用客气,当时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以后几个孩子在赋华魔武学院学习你们多照顾他们就算是对我最好的感谢了。”
所谓大恩不言谢,但欠着别人大恩,能报答一点是一点,修斯和洛蕾卡连忙点头。之后几人又开始聊分别这些年各自的一些经历,直到半夜才各道晚安。
修斯他们晚上回屋休息之前经过夏语天他们的那个大屋,还听到几个孩子讨论的声音,摇了摇头,感叹孩子真是精力充沛就休息去了。
对于明天的参观4个小子都充满了期待。大家聊起了将来各自的主攻方向时,风岚问夏语天道:“夏,你打算报那个学院呢?学魔法还是武技?”
“我想去魔法学院。你们?”夏语天的这个决定其实是辛格的安排。
说起精神力,夏语天已经相当惊人了,但对于魔法,诗人认为学校才能给予全面系统的教学。虽然吟游诗人以提升歌力为根本,但不对魔法做全面的了解,想提升战歌水平却是非常困难的,毕竟那种将吟游诗人技能视为魔法分支——歌系魔法,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至于武技,就相对简单了,夏语天不光有贝斯特家族独有的斗气修习方式,还有圣骑士耐特写下的学习心得,更有一些夏语天自己在地球时候在yy小说上看到的一些奇思妙想。从这点看,夏语天想成为一个很能打的吟游诗人,还真是很有基础的。
风岚想了想:“所有的武器中,我对弓箭情有独钟。我希望能用我的弓箭让仲青部落扬威昆仑大草原。”
红枫不假思索:“当然是学武技啦!想想自己将来手持长刀,在马贼中纵横驰骋,在暗夜精灵、魔族和半兽人的大军中纵横驰骋,那英姿,能迷死多少漂亮mm啊!嘿嘿嘿嘿……”
不理会红枫的无限yy,瞬从床上坐了起来,做沉思状:“我想学一些机关、陷阱、侦察等专门阴人的技巧。唉……虽然我的格斗和空间魔法都比较布尔逼了,如果在这些方面能更上一层楼,那么天下恐怕就没有我瞬不可以算计的生物了!哈哈哈哈哈……”
一群小子就这样折腾到凌晨才陆续睡着,开始梦想他们的未来……
第二天,几个孩子并没有因为晚睡而晚起,大家在吃过精灵做的简单的早餐之后就迫不及待地要去参观一下匹斯城,艾雯尼丝自然也没有落下。
虽然赋花魔武学就在隔壁,但它的面积实在是太大了,众人领着飞火和大头走了大概5分钟才到校南门口。夏语天发现这沿着秘银河一路都是各种餐厅、旅馆、武器铺、魔法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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