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尸之死_分节阅读 6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尼尔大师)联署支持下,该协会终于诞生了,不过,这期间汤玛士也主动帮了许多忙。就当时伦敦市民的情感和信仰而言,要他们接受火葬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协会那边也是一直拖到一八七九年才敢实验性地先烧一头马来试试,不过在那之后,为了讲求卫生,火葬开始在英国普及了起来。由此看来,汤玛士确实有先见之明。

    就这样,由汤玛士打下基础的葬仪社成为巴利科恩家代代相传的职业,不过却由于前面讲的那件事,在史迈利这一代断了。

    没守住祖先辛苦建立的基业,流落到了新英格兰乡下的浪荡子史迈利,在新天地里选择从事的行业竟然还是开葬仪社。在墓碑村的郊区买了间老房子住下来的他,承袭了祖父的智能,想到可以把那一带被遗忘的土地开发成墓地。

    史迈利的这个主意,后来成为美国殡葬业者惯用的伎俩。墓园的土地不用课税。只要锁定墓碑村周边不适合盖房子、也不适合耕种的廉价土地,以免税的方式购入,整理成墓地后再高价出售——这可是大钻法律漏洞,稳赚不赔的生意。

    过去,几乎无偿取得了这片土地的精明英国人没有好好利用它,任其荒废;两百年后,从英国渡海而来的男人以同样便宜的价钱买下了它,这次他却像米达斯王(注:【12】米达斯王(midas)是希腊神话中的灵王,相传他拥有点石成金的能力。)一样,让废土变成了黄金,化腐朽为神奇。

    史迈利首先成立了非营利法人的葬仪社,成为发起人。然后,他再跟当地的土地开发业者合作,把将来要作为墓地的土地登记在土地开发公司的名下。土地开发公司和葬仪法人签订契约、提供土地,法人则把那些土地变更为墓地贩卖。买卖价格的五成做为法人的经营及维持费,剩下的则全归发起人所有。如此一来,法人的收支将永远是零,使非营利事业的招牌不致毁损;但实际上,发起人却可从几乎不用钱的土地获得几十万美金的利润,这神奇的赚钱方法全是史迈利想出来的。

    虽说他在伦敦是因为乱搞男女关系而导致生意失败,可是这样看来,史迈利似乎也遗传到了祖父开葬仪社的天赋。这个精明的英国人很快就把美国殡葬业的经营技巧参透了。引进英国特有的尸体防腐处理技术就不用说了,像是墓地管理维修费的基本金制度,或是埋葬的生前契约制等,他也一一把这些想法付诸实行。

    然而不可否认的,在史迈利的成功背后确实有着“运气”这回事。最大的关键就是一九五〇年大理石镇议会通过了与墓地冻结有关的条例,明文规定,大理石镇自一九五〇年以后都不准再开发新的墓地。

    这样的事情并不是什么特例。人类自有史以来,就曾多次试图将死人的地盘和活人的地盘分开或是融合。因时代的不同,死人可能受到阳世亲人的厚葬,也有可能被视为不祥物,弃置在郊外或教会里。

    殷鉴不远,比方说,路易十六政权结束时的法国,就曾把已经使用超过五百年、具有悠久历史的“圣婴公墓”整个挖开来,改作其它用途;十九世纪初期,拿破仑三世更下令废止对都市发展而言有如绊脚石的墓地,企图将它们迁往巴黎郊外。比这些更新、与大理石镇的例子更类似的,就属一九三七年在旧金山实施的墓地禁止令吧!这条禁止令颁行的背景,当然是因为旧金山供活人使用的土地严重不足,可是受到池鱼之殃的却是旧金山近郊一个名叫科马的小镇,活人和死人的人数比一下子变成了五十对好几万,全镇彻底地“墓地化”了。

    大理石镇的情况和刚才举的加州的例子可说颇为相似。虽说这是幅员广大的美国,但四周都被丘陵环绕的大理石镇,土地本来就有限,再加上当时镇上正积极发展观光产业,为了活人的利益,只好牺牲死人睡觉的地方了——持这种看法的人还满多的。

    要是让喜欢讲大道理的人来发表意见,比方说前面提到的社会学学者,肯定会说这种现象正足以说明现代人对死亡抱持的态度——明显地排斥、抗拒死亡。也就是说,在道德良知的废墟之上,有的只是对生者利益和幸福的追求,以及由快速经济成长所支配的都市化文化,因此死人会被赶出活人的地盘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总而言之,因为有这么一段故事,致使史迈利开设的微笑墓园不断从大理石镇那边吸收改葬的墓地,更从一九五〇年起,一肩挑起该镇专属墓园的重责大任。史迈利原本是英国国教徒,因为第二任妻子是天主教徒的关系,才改信了教,不过墓园这边倒是不分教派,怎样的葬礼都办。

    认真说起来,史迈利其实是个无神论者,美国的理性主义和实用主义反倒比较吸引他。“分得那么清楚,怎么开葬仪社啊?”这才是他的真心话。

    在那之后,史迈利的墓园不仅扩充设备,还把拥有欧洲庭园风格的墓地整理得美轮美奂,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其名声之响亮,不仅大理石镇,在整个州都声名远播,甚至有人不远千里地捧着钞票上门来签约呢!渐渐地,许多墓碑村的居民依附在这座大墓园底下讨生活,史迈利更被推上了村长的宝座。在美国,殡葬业者的社会地位本来就高出其它国家很多,葬仪社老板当市长、县长的例子并不罕见。

    就在众人以为他应该还得起在伦敦欠下的借款的时候,史迈利突然对葬仪社的生意失去了兴趣。如果说他的事业企图心只是出于想跟伟大祖父一别苗头的心理的话,这样就不难理解了。六〇年代以后,史迈利把他的热情全放在股票和投资上,墓园的经营则草草交代了事。结果,史迈利个人的财富是增加了,墓园本身却没有扩大到全国级的规模,不过至少它没有辜负“全州第一”的盛名就是了。

    ? 3 ?

    就这样,自维多利亚时代开始,开葬仪社成了巴利科恩家的事业,代代传承了下去。但说到谁要来承接史迈利的衣钵,这又是个伤脑筋的问题了。

    史迈利结了两次婚,总共有六个孩子。第一次结婚是在刚抵达美国的一九四五年,对方是他在船上认识的英国画家的女儿劳拉。短短五年的婚姻生活里,劳拉帮他生下了三男一女,然后就死了——死因是自杀。该怎么说呢?天生具有艺术家纤细气质的劳拉似乎受不了史迈利一再偷腥的恶习——大家都是这样传的。

    劳拉留下的四个孩子,长女洁西卡嫁给了承包墓园生意的不动产商人之子弗雷德里克·欧布莱恩;三子史蒂芬离家出走后,最后客死在日本。所以现在遗留在墓园的就剩长子约翰和次子威廉两人。

    另一方面,劳拉自杀后,史迈利在一九五〇年跟传言中的外遇对象之一莫妮卡结了婚。莫妮卡不论就聪明才智还是教养都比不上劳拉,不过她可比劳拉美上了好几倍。听说她就是在墓园内的天主教堂打杂时被史迈利看上的。婚后,莫妮卡马上生了对双胞胎,取名为詹姆士和杰森。双胞胎之一的杰森受到信仰虔诚的母亲影响,成了天主教神父,却在越战归来不久后就去世了,因此莫妮卡的儿子只剩詹姆士一人。被双胞胎兄弟单独留下的詹姆士,选择了在墓园工作的老路。

    现在留在微笑墓园的三个孩子,认真说起来,就属约翰最有乃父之风,最得史迈利的真传。     棒槌学堂·出品

    约翰一开始很排斥继承葬仪社的家业,他成了医生,自己在波士顿开医院,却因经营不善而在一年前返回了墓园。即使如此,史迈利还是相信约翰遗传了自己做生意的本事,把墓园的经营权交给了他。然而,王位的转移是不可能那么平顺的。约翰大概看父亲这个土皇帝作威作福觉得很不顺眼吧?两人之间经常发生冲突。然后史迈利病倒了,约翰总算得以发挥自己在殡葬业上的天分,慢慢地把个人的经营风格展现出来。这下子,质疑约翰会不会做生意的声音也变小了。别看他算盘打得很精,偶尔也会做出孤注一掷、血本无归的事,只能说是被鬼附身了吧?

    跟约翰比起来,威廉比较像母亲劳拉。他对做生意没兴趣,反而钟情于艺术。从学生时代开始,威廉就花了大笔金钱在戏剧上,到现在他仍未放弃自己的梦想,期望有朝一日能从墓园经营者变成一名演员。

    至于莫妮卡的儿子詹姆士,则跟劳拉的孩子是完全不同的典型。他天生就是个工匠,若论到尸体的修整及防腐技巧,他可说是东部的第一把交椅,只是他的性格有点扭曲,能否成为一名好的墓园经营者就有待商榷了。

    如果史迈利就此咽气的话,墓园百分之九十九会由约翰继承吧!但偏偏他们兄弟又不是那么的团结,所以巴利科恩家和微笑墓园的前途可说是多灾多难啊!

    总之,在大展经商才能的清教徒以印第安人的墓石为舞台安排了一场骗局后的两百年,墓碑村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村落。这里跟二十世纪大部分的城市都不一样,正好颠倒过来,是活人依附着死人过生活的。就像字面上的意思一样,“墓碑村”成了一个到处都是墓碑的村落。

    而站在这坟墓之村的至高点掌控一切的,就是微笑墓园和开设葬仪社的巴利科恩家族。

    第四章 微笑墓园的微笑

    “耳语墓园的一切都让人感到好奇,其中又以耳语这件事最引人遐思。”

    ——伊夫林·沃(evelyn waugh)《耳语墓园》(the loved one)

    ? 1 ?

    赤夏打了个大呵欠。并不是墓碑村和巴利科恩家的漫长历史让她感到无聊,而是坐了一整天车,长途旅行的倦怠开始出现了。在这种情况之下,也难怪花了三天时间才回到墓碑村的赤夏反应有一点冷淡,只觉得这村庄又小又旧,让人昏昏欲睡,提不起劲来。

    进入市区后,灵车稍微减慢了速度,这才看清楚街道的样貌。永远跟不上时代是一件好事。这里随处可见让人印象深刻的第二帝政样式屋顶,以及镇上木工用雕刻刀造出来的哥德式木造住宅,街道酝酿出的气氛足以让狂热的建筑史学家愿意埋骨于此,可是在赤夏的眼里,它只不过是个连迪斯科都没有的荒凉小镇。然而,即使是她也注意到了,跟前面经过的其它新英格兰城镇相比,镇上卖供花和刻墓碑的店多出许多。

    脑筋一动肚子就会饿是赤夏的坏习惯。就要离开镇上的时候,她满脑子想的都是刚刚看到的圆锥形屋顶好像一支支可口的薄荷冰淇淋。

    “喂!葛林,去吃点什么吧?”赤夏拉拉葛林的袖子。

    离开市区,在二三号公路旁边出现一个霓虹招牌,上面写着“十字路口咖啡馆”。然而葛林并没有减缓车速,因为再经过四个路口,然后再开个两英里就可以看到微笑墓园了。

    “忍耐一下。坐灵车去殡仪馆的家伙是不会肚子饿的。”

    “去你的,我又不是死人!”赤夏嘟起了嘴。

    说着说着,两人的灵车已经抵达微笑墓园了。

    至今为止,有数不尽的灵车和载着悲伤家属的豪华厢型车通过微笑墓园正面的拱门,然而,庞克打扮的男女驾驶着粉红色的灵车到来,这还是头一遭。在通过正门之前,葛林刻意看了一眼挂在上头的招牌。上面画着菱形且前后被截掉变成六角形的传统棺木,棺木中央的百合花和微笑的嘴是微笑墓园的标志,标志上用矫揉造作的文字写着可笑的标语:“微笑开启天堂之门”。不管是标志还是标语,葛林都不是很欣赏,不过,一般伤心的家属视它们为一种救赎或是慰藉,这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车子快速辗过碎石子路朝殡仪馆前进。这座殡仪馆也颇有看头。不愧是非常讲究硬件的史迈利(开殡仪馆的一定要把坟墓弄好——也就是说,他一直把帮死人盖个舒适完美的家当作是自己的天职),殡仪馆彻底展现了对美国宫殿建筑时代的缅怀。换句话说,在这里随处可见他对自维多利亚时代末期开始,历经狂乱的二〇年代(爵士年代)(注:【13】着有《大亨小传》的美国小说家费滋杰罗,将二〇年代的美国比喻为 “爵士年代”(the jazz age)。而费滋杰罗笔下的“爵士”,其实描述的是美国社会当时纸醉金迷的现象。),直到华尔街的经济恐慌才宣告结束的美国富豪奢华生活的向往。

    实际上,殡仪馆是参照爵士年代最有名的大富豪范德毕在纽波顿的夏日度假山庄盖成的。(注:【14】这座豪宅名为“the breakers”,位于罗得岛的纽波顿市(newport,或译作新港市),是美国铁路大亨范德毕(vanderbilt)家族所有。)

    这座大宅邸继承了范德毕景仰的、同样也是建筑狂的路易十四的法国文艺复兴的特征,姑且不论一般人是否有像范德毕那样的财力,不过,与其作为私人宅邸,它其实更适合成为公共建筑,由此可见史迈利确实眼光独到。

    初次造访的人,首先会被屹立在坚固立方体建筑物前的六根圆柱所吸引。圆柱的造型十分特别,是古希腊风的哥林多式圆柱,优美地排成一列,好像在保护或遮掩精雕细琢的大门。这让人想要一探神之国度的建筑结构,正好跟史迈利的理念不谋而合——他认为“必须有个缓冲地带,让人不会一走进殡仪馆就联想到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49_49087/7096632.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