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任我张狂_分节阅读 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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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上来,一把将欣喜的青易搂在怀里,压下心中的激扬澎湃,轻声在她耳边说:“谢谢你。”

    青易刚刚被他搂在怀里,刚要挣扎,就听到耳边的话,举起来的手犹豫了一下,轻轻落在他的背上,轻声说:“真棒。”

    似乎不满她哄孩子一样的语气,他在她的肩头咬了一口,青易轻呼一声,屈膝一撞……

    两个人都掉下去了。

    青易算的时间不错,刚好他们爬出去,那伙劫匪就出现了,发现人走了后,立即招呼手下去追。

    青易心中默数,发现八个人走出去追他们了,心中想,本来她还想,如果他们留下人防止两人玩声东击西这一招,还要放倒留守的人,没想到他们都追出去了,真是的,这年代,连劫匪的智慧都退化了吗?

    她没有想到的是,敢绑一个子爵的劫匪,怎么会这么没有脑袋呢?

    等劫匪走远了,两人偷偷看劫匪追逐的方向,他们人手没有很分散,毕竟青易这边也有一个男人,四个人一组,分头找。

    青易他们可以选的就只有两个方向,看看为立轩,她问:“你有什么想法?”

    为立轩一抬头说:“那个方向,翻过那座山就可以找到我的卫队。”

    这个地方为立轩比自己熟,她点点头,两人向大山走去。

    那山又大又黑,树木繁盛的将道路严严遮住,不见天日。林中很静,偶尔有风吹过,在山谷中来回低啸,平添一股冷森鬼怖之感。

    几乎没有什么光线,只有身旁的为立轩的呼吸声,低沉有力,就算坚强如青易,心中也不由生出一丝微妙的感觉。

    怕迷路,两人向着一个方向走,青易心中焦急,但又怕脚步太急惊动林中的鸟儿,那样,怕是畜生也知道这里有人。

    青易忽然拉拉他的衣袖,为立轩垂下头看她,她的声音有点沮丧:“好像有人来了。”

    第十一章 出来混的

    林子很静,真的很静。可是,四周传来轻轻的脚步声,先是一个,渐渐的多了起来,声音也越来越近,越来越响。

    寂静的森林里,那脚步声清晰的传来,像一击一击的重锤,落在两个待宰的羊羔心上。或者,那更像是死神的脚步。

    两人站着没动,动,只会暴露自己的位置,那样只会更快被抓。不动,或许还有一丝机会。

    当几个劫匪出现的时候,这最后的希望也没有了。

    叹口气,青易无奈的看一眼为立轩,说:“好了,我们跟你们回去。”

    谁知,为立轩向前踏出一步说:“好了,游戏到此结束。”

    一个劫匪说:“小子你是吓傻了吧,胡说什么呢!”说着就要动手抓他。

    为立轩一错步,那劫匪就抓了个空,青易看为立轩的步法,眼睛一亮,不简单啊。他从衣领处一颗纽扣里取出一个微型的监视器,对着监视器说:“艾伦。”

    那个小小的微型监视器立即就发出了声音,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说:“记得我们的暗号,天神之子,听少爷的话。”

    听到“天神之子”,那伙劫匪乖乖的将手中的凶器收起来,那个首领一样的人,做个了手势说:“请原谅刚才的无礼,毕竟,我们是信守承诺的。”

    青易冷冷的站在那里,黑如子夜的眸子里是森冷冰霜的冷意,眉宇之间,锐利似剑:“你是不是有什么要跟我解释一下。”

    为立轩神色格外的温和,说:“荀,或者,青易,依你的智慧难道还没有意识到,这本来就是一个恶作剧吗?”

    青易一震,原来是这样!

    她就说嘛,谁吃了雄心豹子胆敢劫持威廉家的子爵,这个可以跟王子比肩的家伙。就算有,威廉家的卫队怎么会一点反应也没有,如果卫队的反应这么迟钝这么没有能力,怎么会被安排在为立轩的身边。

    劫匪为什么会不将他们绑手绑脚蒙眼睛,而是将他们仍在一个破仓库里就不管了,那些钢丝也是他们故意留下的吧。靠,当自己是考官出考题吗!

    为立轩说:“我在宴会上说了,只要你能过今天这一关,我就不会再找你麻烦,因为这样的阵势你都可以从容的找到解决的办法,那我想任何事情对你都造不成困扰了。”

    青易冷冷一笑:“所以,你的意思是我们两清了?”

    为立轩犹豫了一下说:“是的。”

    青易扭头就走,说:“游戏结束了,子爵大人是不是应该把我送回去了。”

    第二天一早,青易起床,因为睡得太多,人有一点点的晕眩迷糊。晃晃悠悠来到浴室,闭着眼睛刷牙洗脸,拢拢头发,就这么晃悠着吃完饭上学去了。

    为立轩的戏弄让青易更加相信,在这个蓝眼睛,白皮肤的国度里,找到一个真正的好朋友是多么幼稚可爱的想法,毕竟,我们不一样的东西实在太多。

    应该回去了啊……

    不想再与别人有交集,青易手腕上挂着一个浅紫色的镂空针织袋,里面放着一个小小的蓝色mp4,戴上耳机,考虑到她这个年纪正是器官发育的时候,为了保护听力,青易只是在耳朵上塞着耳塞,放歌,但调成静音模式。

    奥修帝国湛蓝的天空下,穿淡紫色裙子的女孩儿,洁白纤细的手腕上挂着一个浅紫色的针织袋,蓝色外壳的mp4一晃一晃的闪着光,不知哪里来的风,掠起女孩儿乌黑光滑如绸缎一样的长发。

    阳光下,长发飞散的女孩儿带着白色的耳塞,眯起眼睛抬头,嘴角微动,不知在呢喃什么。

    踩着奇异的韵律,她步伐优雅的向着自己的教室走去。

    门是半开着的,青易停顿了一下脚步,眼睛斜斜向上瞄着,很轻易的看到了那个桶底。心中一叹,为立轩这个混蛋,什么两清了,哪里清?

    幸亏自己所处的那个时代信息满天飞,整人的法子也学了不少,这种招数,在她看来实在是粗糙了点。

    站在门外没有动,直到老师上课,看着站在窗台前安静看风景的青易,友好的打了声招呼说:“嗨,荀,为什么站在这里?要上课了不是吗?”

    青易回头一笑,礼貌的躬身行礼,说:“是的老师,您先请。”

    很满意青易的礼貌,那老师点点头推门走了进去,想当然的,那桶水,一滴不剩的倒在了那个可怜的老师头上。

    她站在旁边,都可以感觉到那股冷气,皱皱眉,好恶毒的心思,如果是一般的小女生被这样整,先不说会不会感冒,在大厅广众之下这么狼狈,尤其这里还有她喜欢的人,恐怕会让那女孩子留下什么阴影吧。

    小孩子就是这一点讨厌,因为年纪小,总是肆无忌惮的做下伤害别人的事情,而且还可以无耻的将责任全部推卸掉,一句什么都不懂,比皇帝的免死金牌都有用。免死金牌尚不能堵住悠悠众口,可是,年龄小,却可以将所有的舆论拉到自己这边。

    青易忽然感觉到厌恶。

    那老师勃然大怒:“说,谁干的?”

    年轻的老师站在讲台上,水珠从他脸上狼狈的滴落,在脚下聚起一滩水渍,他大声的说:“做下这样事情的人,你们的绅士风度呢?你们的淑女气质呢?这就是伟大的奥修帝国未来的鲜花阳光?这就是那些有修养风度的淑女绅士们教给你们的?”

    “名声远播的塞利布瑞得教育出的,就是这样一群人!”深深吸口气,老师说:“我绝对会追究下去,一个不懂得尊师重道的学生,有什么资格坐在这所教室里。”

    眼睛扫过下面的学生,老师继续说:“你们中间或许有很显赫的背景,可是不要忘了,奥修帝国,是一个讲人权的地方!”

    几步走到门口,老师背对着那群学生说:“我希望,在今天放学之前,看到你有一点没有泯灭的骑士精神,敢作敢当,为自己所做下的事情道歉。”说完就大踏步走了出去。

    青易嘴角挂着冷冷的笑,踩着奇异的韵律,慢慢渡到教室,柳眉如刀,那双子夜一样的眸子凛冽如冰霜,犀利灼亮的让人不敢直视:“要想造孽,也要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

    嘴角上的笑容越发讽刺:“自己想死,不要拉所有人陪葬!”

    这些人也不是什么好鸟儿,毕竟是从狐狸堆里出来的,一下子就想明白了其中的得失利弊,即使是在塞利布瑞得,这个高官富商的富家子弟云集的地方,不管他们父辈有多大的权力,一个真正发飙的老师的能量依然是可怕的。

    他们的手再长,也少有伸到学校里来的,就算伸的进来,难道学校的当权者会包庇一个捉弄老师的,目无法纪的学生?

    如果真的这样做了,塞利布瑞得也就失去了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这样连基本尊严都不能保证的学校,谁会愿意来这里当老师?

    谁都不是傻子,很快,他们看班上的人的眼神就不一样了,事不关己,可以高高挂起,可是,牵扯到自己的利益,所有人都紧张起来,最后的目光全部都集中在了一个女孩儿的身上。

    青易眯起眼睛,眼睛变得细长上挑,左眉尾处,那点朱红的痔越发鲜艳,是哪个在宴会上泼自己果汁的女人。

    被这么多人望着,那目光中包含的谴责厌恶让女孩儿慌乱了起来,抬头张张嘴,想解释什么,哪知一下子对上了青易嘲弄的脸色,她脸色一变,眼中闪过一丝恶毒。

    青易将那女人的神色看在眼中,怎么,又想做什么了吗?真是学不乖啊。似笑非笑的看着她,青易说:“不要妄想做什么小动作,想把脏水往我身上泼?我记得门卫处都有监控,你要玩,我可以浪费一下时间,陪你看监控。”

    那女孩儿脸色一白,颤声说:“你……”

    青易走到她的座位旁,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用看蝼蚁一样的眼神看着她说:“就你的智商,想要对付我,还要修炼两年。”

    “这次的事情,我会讨回来的,老师的惩罚不算,因为,那是你得罪老师应得的,至于得罪我的部分,我还没有还给你。”

    轻笑一声:“不过不要心急,你会很快得到的。”

    不管一脸苍白的茱蒂,青易径直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心不在焉的想,要怎样玩呢?

    第十二章 总是要还的

    回到家,她无进了书房,手上轻轻抚摸着书桌上的砚台,看着那砚,色泽沉郁,细腻温润,在石台有纹路的地方巧妙地按纹路走向雕上几缕云纹,沉稳古拙。

    砚台周边棱角已经不在,变得圆润,隐隐折射着乌黑的幽光,一看就是不少年纪的古砚。

    体重而轻,质刚而柔,摸之寂寞无纤响,按之如小儿肌肤,温软嫩而不滑,恰是一方上好的端砚。

    青易前世对于书法也有涉猎,灵气不错,但是根底不行,后来忙于工作也就淡了下来,此时见这女孩儿对书法涉猎颇深,不禁兴起几分继续下去的兴趣。

    毛笔字,可是平心静气的好办法呢。

    在砚台里倒入少量清水,取出一块上好的松香墨,手执墨锭如执笔,手臂悬起与桌面平行,用手腕和手臂的力量沿着砚台边缘顺时针研墨。

    重按慢磨,一圈圈墨迹四散开来,空气中渐渐染上淡淡的墨香,青易的心,也越发沉静自如,人渐渐进入一种空灵的氛围中。

    研墨,也是最是考验人耐心毅力的一种。研墨人心浮气躁,则手下轻重就拿捏不住,磨出的墨就会有墨渣,影响写出的字的质量。

    直到墨汁能够将磨痕慢慢淹没,她才停手,将墨锭上的水分拭净,取出专门放墨锭的盒子装好,她伸手从笔架上取下一支中楷笔。

    毛笔垂下末端如针,四周饱满呈圆锥状,貔貅镇纸,上好的宣纸,青易蘸墨,凝神写下:“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

    笔按下,笔毫散开,整齐如一线;顺而折下,笔体有力。这支毛笔,竟是达到了古人苛刻要求的笔之四德。

    不知是不是因为换了身体的原因,青易以前的字,字体端正雍容,转折收尾一气呵成,又掺杂一分狂放不羁,落笔处常锋芒暗露。但是“她”的字,娟秀圆润,倒是有那一分的锋芒,灵气有余,但是锋芒太过突兀,娟秀的美未免被破坏,“她”的字体倒算不了上乘。

    承了“她”的身子,青易的字体居然也透出了几分灵气,昔日教她的书法老师曾经感叹,她的悟性不错,落落大方,若专此一道,入门得早,恐怕自成一家,也不是妄想。

    可惜她入门晚,手感再怎么练都不会有改观,写出来的字,未免缺少经久百炼的手感,失之灵气。这身子好似自小练习,就连手,都记下了练字的感觉。

    笔为软毫,中楷笔字体大,她所写的内容,境界大气磅礴,胸中那团闷气早已不知去向,只觉得胸中似有万千沟壑,恨不得登高狂吼。

    巨大的水晶吊灯,折射出七彩的光芒,女孩站在漆黑的书桌前,悬着手腕,笔走龙蛇。

    女孩儿面沉如水,眼皮半合,长长的睫毛在脸上投下暗影,玉石雕成一般的肌肤莹莹闪光。

    鸦翅一样的眉毛仿佛展翅的凰,左眉尾处,一点朱砂痣如冬日红梅傲然绽放于料峭枝头。眉宇间的疏离冷傲此刻却多了几分出尘高洁,更如天上明月,高不可攀。

    青易好似进入了一种忘我的境界,直到斯蒂芬管家用一成不变的恭谨语气提醒她要吃饭了她才回过神来。

    塞利布瑞得高大奢华的办公楼。

    一间有巨大落地窗的办公室里,晚霞的余晖洒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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