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下个猪妹妹_分节阅读 1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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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搭着给朱珠打电话说:“白朗瑞这头狼,他骗了我,他在外面又有了一个小的。”朱珠生气地说:“你跟他好好谈谈,谈拢就过,谈不拢就离。”达奚说:“离什么?本来我就是他养的小的,他在台湾花莲有老婆孩子,他孩子都上大学了。”朱珠嗔怪说:“你傻不傻?”达奚说:“你别骂我了,我怎么办呀?是跟他掰了还是这样忍气吞声视而不见任他胡为。”朱珠沉吟说:“这种事,只能是你自己作决定,有时候好朋友也无能为力。”达奚央求说:“你给我一个建议好不好?我现在都快崩溃了。”朱珠思考一下说:“我给你一个建议,到孙洪志的老家去散散心,好好想一想该怎么办。如果你采纳这个建议我就把他们的电话告诉你。”达奚说:“你先把电话留给我,我再想一想。”

    放下电话后朱珠出了一会儿神,说实话,这是谁也不愿看到最坏的结局。

    要知道有钱人是最不讲游戏规则的,他们的欲望泛滥的就像他们的金钱。他们和他们的女人之间的关系说白了看穿了就是赤裸赤裸的交易,我泛滥金钱换你的青春,你泛滥青春换我的金钱。这看起来是多么公平的一笔交易啊!各取所需各有所得。年轻的女孩子们,请听忠告吧:钱是再生塑料;而青春就是一个苹果。再生塑料会不停地再生下去;你被饕餮之徒咬过一口,之前再漂亮的苹果也就只能做苹果醋了。

    黄金周孙洪志他们报社放了两天假,加上以前攒的假他有好几天假期。他试探地问朱珠想不想出去散散心?朱珠趴在电脑上头也不抬说,我现在哪有那心思?过了这一段吧,等我搞出点名堂来我要好好疯一把。孙洪志说,你清清静静在家里搞吧,我出去两天。朱珠这才抬起头,略带抱歉的说,不好意思,老公,你自己出去玩吧,这次我不能陪你了。孙洪志嘱咐说,你也不要做拼命三郎,搞出来就搞搞不出来也不要难为自己。朱珠说,知道了。

    孙洪志第二天和陶丽会合后坐上了一辆大巴,坐上大巴孙洪志才发现:这是一趟情侣专车。他又钻进陶丽的套子里了。

    导游是个扎着马尾辫的小姑娘,她脸上挂着职业性的微笑发出倡仪说:“我们这班车是和谐号情侣专车,姑娘们小伙子们,请伸出你的手紧紧握住自己伴侣的手,通过你的手让温暖充满每个人的心田。”

    陶丽含着笑用手碰碰孙洪志,孙洪志佯装不懂她的意思合上眼,孙洪志拘谨的样子让陶丽觉得十分好玩,她冲着孙洪志扮个鬼脸,然后像个小学生一样高举起右手。导游指着陶丽问:“女士你有什么事?”陶丽大声说:“导游小姐,我检举:和谐专车里有人闹不和谐。”孙洪志赶紧用手拉陶丽。陶丽故意说:“现在你知道伸手了,早你干什么去了?”所有人都嘻嘻哈哈都看着孙洪志笑。导游笑笑走到孙洪志身边说:“男士先生,不管之前是吵嘴了还是闹别扭了,请你绅士一点!”孙洪志大窘,他瞪了陶丽一眼,陶丽挑衅地回瞪他。导游说:“大家跟我从一数到三,一……”陶丽大大方方把手伸给孙洪志,孙洪志把她捉在手里,暗暗用了一点劲。陶丽大叫一声说:“你想谋害我啊!”孙洪志露出笑容说:“受暗算的不能总是我吧。”

    晚上住的也是情侣间,一个客厅两个卧室,还配有一个小厨房,锅碗瓢勺各种炊具一应俱全。

    孙洪志睡得正香,突然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孙洪志从床上跳起来问:“是谁?”门外陶丽的声音说:“这个房间只有我俩,不是你就是我,还能有谁?”孙洪志紧张地问:“你干嘛?”陶丽说:“我们到菜农的菜地里去偷菜去吧。”孙洪志放下心来说:“你有病。”陶丽的语气里开始有了威胁的成分:“你去不去?不去我进来了。”孙洪志着了忙说:“我去还不行吗?小姑奶奶。”孙洪志穿上衣服拉开门说:“姑奶奶,你不睡别人也甭想睡。”陶丽站在门口振振有词地说:“告诉你不是我淘啊!这是旅游的一项:晚上偷你想吃的菜,白天做着吃。我们今晚要是不去偷菜,明天我拿什么做给你吃?”孙洪志说:“原来如此。”陶丽问:“好不好玩?”孙洪志说:“有点意思。”

    陶丽已经把偷菜用的篮子厨刀都准备好了,两个人就各抄一件,开门出来,楼下不远就是菜地,菜地里影影绰绰都是人。两个人顺着菜垄走,陶丽挽住孙洪志的胳膊问:“阿志,你爱吃什么菜?”孙洪志说:“随便,碰到什么算什么。”两个人蹲下身子用手摸,陶丽摸到齐腿高一棵植物就问:“是什么?”孙洪志回答说:“是茄子。”陶丽说:“我爱吃茄子。”孙洪志说:“我已经摘了好几个了。”

    又顺着菜垄走了一段,陶丽摸到几条长长的叶子。孙洪志说:“是萝卜,要不要?”陶丽说:“要一个。”孙洪志挖萝卜的当口不见了陶丽,孙洪志等她不来就又挖了一个。一会儿陶丽返了回来,她吃吃笑着说:“孙洪志你猜猜我摘到什么?”孙洪志问什么?陶丽说:“那边有梨树,我猜你爱吃就摘了几个。”孙洪志说:“你怎么知道我爱吃?”陶丽说:“我从书上看的。”孙洪志问:“什么书记载我爱吃梨子?”陶丽说:“西游记啊。”

    孙洪志站起身来,只见头上星光闪闪,蟾影明灭,云行如梭……远远的有鸡在叫有狗在吠,有一家人家亮着灯,有灯的地方就会让人想到一个温暖家。孙洪志长长地吸一口清新的空气,一种温馨就钻进他的心里。他倏忽想起朱珠,她在干啥?搞程序还是睡觉?

    黑暗中孙洪志笑了:她当然会睡觉,这头小猪。

    第四十四章 瓶塞

    更新时间2012-7-11 10:30:56  字数:1861

    与此同时,达奚小朗却在孙洪志父母的家里难以成眠。她一合眼就感觉有人在她的梦里走来走去,那脚步是如此响亮,声声震耳,咣咣咣……

    黎明时达奚总算睡了过去,但一阵咣咣咣的响声又把她震醒,先头她还以为是在梦中,但当那响声再一次顽强地响起,达奚知道这次是真的了。

    早上,孙洪志的母亲走来问达奚睡得怎么样?达奚一脸倦容地问:“那是谁在敲?”孙洪志的母亲用抱歉的口吻说:“那是邻家一个傻子,不睡觉的时候她就不知疲倦地敲,抓住什么用什么敲,家里的东西都被她敲得不成样子。”达奚好奇地问:“是个什么样的傻子这样?”孙洪志母亲说:“是个年轻的女傻子,她丈夫人倒不错,人老实心肠也热。他们比朱珠和孙洪志结婚早半年的样子,朱珠在家里时经常过去串门子。”达奚脸上写满惊讶说:“朱珠她同傻子有什么话说?她不打人?”孙洪志的母亲说:“她不打人,有时你问她她还能接个下茬。好像朱珠挺喜欢她的,每次来还给她带东西,同她说话,一说就是大半天。有一次傻子的丈夫哭着对我说,大娘你家媳妇真好,她不嫌脏还给我媳妇擦澡补衣服。我跟孙洪志说了,孙洪志那个笑,他说朱珠会补衣服,说下大天来他都不信。你说这死小子,这么好的媳妇,真是拿八仙不当真神。”

    达奚小朗的好奇心也被孙洪志的母亲说了起来。一天她在孙洪志的母亲陪同下提着一袋子吃的东西来到傻子的家。傻子的家虽然很破旧,但收拾得还算干净。傻子的丈夫是一个满脸连鬓胡子的汉子,看不出有多大岁数。傻子是一个在农村还算看得过眼的年轻女子,如果不是一脸的憨态,应该是个不难看的小媳妇。孙洪志的母亲指着达奚向傻子的丈夫介绍说:“这是朱珠的朋友,朱珠托她来看你媳妇。”连鬓胡汉子有些拘谨地冲达奚笑笑。傻子听到朱珠两个字,本来坐着的她猛地站起跑向达奚,跑到达奚跟前盯着她看了看却失望地摇了摇头,嘴里嘟嘟囔囔说:“不是朱不是朱。”达奚大大方方走向前伸出手说:“能做朋友吗?”傻子害怕似的往后退,一直退到原来坐的地方。连鬓胡汉子不好意思地说:“她怕生人。”孙洪志的母亲也说:“常来就好了。”

    以后的日子,达奚小朗一有时间就跑来找傻子玩,慢慢地,傻子不再怕她,也像喜欢朱珠那样喜欢上了达奚。达奚知道了傻子的名字叫瓶塞,瓶塞同样也知道了朱珠这个打扮入时的朋友叫“大喜”。随着渐渐熟识,达奚开始明白朱珠叫她到这里来的苦心,在这个民风淳朴的地方尤其是面对瓶塞这样的人,心灵是不用设防的,你可以敞开心扉你可以尽情发泄你可以哭可以笑可以大吐苦水愿怎样就怎样,绝没有人来抓你的料去打牙祭。达奚倾诉的时候,瓶塞总是表现得很安静,她不再无休止地敲,她睁着一双不大的眼睛注视着你,有时也插一句不通的话。

    达奚一次问瓶塞:“如果你遇到两个男人,一个很阳光但没有钱;一个有钱但却有老婆孩子。你会选谁做老公?”瓶塞嘻嘻傻笑着不开腔,达奚其实也没指望她能说什么。达奚等了一会儿不见瓶塞开腔就自顾自说道:“瓶塞你会选第一个男人对不对,我知道你会这样做的,因为你傻吗!我不,我选第二个男人。真的瓶塞,我真的遇到了这样两个男人,一个叫李锋,他是一个大男孩,除了青春阳光其他一无所有;另一个叫白朗瑞,这个男人他有钱有能力,他能把我的梦想变成现实。你问我我的梦想是什么?我告诉你我的梦想很现实,就是在这座城市里有一套自己的住房自己的车自己的事业。告诉你吧瓶塞,一个没有背景的女子在城市里打拼其实是非常累得,现实往往让你很无奈,就像鲁迅先生说的,除了碰壁还是碰壁,鼻子都碰扁了。无奈之下我决定豁出青春去搏一搏,走一条通往幸福的捷径。于是我选择了白朗瑞,他也确实给了我需要的东西,我也失去了很多东西,一切都像在梦中一样……但梦就是梦,总会有醒来的时候。那一天我发现白朗瑞背叛了我,我就和白朗瑞大吵起来。我骂白朗瑞是负心贼。白朗瑞以前像宠一只小猫一样宠着我,我怎样不高兴他都能把我哄乐,这次没有,白朗瑞最终露出了豺狼本性,他呲着狼牙冲我大吼大叫说:‘我告诉你老子养你就是养一只猴子,我给你吃给你穿就是看你翻那俩跟头的,看翻跟头腻了老子会再养一只小狗听它叫着玩。愿意的你就接着翻跟头,别跟小狗生气;不愿意你可以回你的花果山去。老子决不拦着你。’听听这是人说的话吗?原来有钱无德的男人都是牲口,我还幻想着和他过一辈子呢。我的梦就这样醒了。瓶塞我跟你说,我真的不想跟这样的人继续了,可我又觉得我已经牺牲了那么多,如果就此放弃我以前的牺牲不白做了吗?瓶塞真的我现在是进退两难……瓶塞我问你,是我一开始就做错了还是生活本身就没有捷径?你告诉我。”

    瓶塞并没有告诉达奚什么,生活的答案看来只能是自己去找寻。

    第四十五章 了断

    更新时间2012-7-12 11:00:24  字数:2210

    但就在在达奚要失望地走开的时候,瓶塞终于说了一句话:“朱说,做个傻人其实是很好的。”

    对着瓶塞倾诉了几回,虽然还没有作出什么决定,但达奚的心情却比来的时候好了许多。就在这时却发生了一件事,让达奚的心里发生了地震。

    一天,连鬓胡汉子急急忙忙跑来对达奚说,找不见瓶塞了。达奚安慰他说,别急别急,她走不远的。连鬓胡汉子着急地说,我前前后后都找了,厕所盛杂物的棚子左邻右舍,就是没她的影子。达奚问,有多长时间了?连鬓胡汉子说,半个小时了。达奚笑了,她说,你想想,半个小时她能走多远,顶多走到村边。两个人就到村边去找,连鬓胡汉子顺着村边一边跑一边喊,鞋跑丢了都顾不上去捡。达奚跟在他后面默默想,有一个人牵挂原来是这样的幸福。她心中就生出一丝感动,她甚至把自己想象成瓶塞,尽情享受着这份幸福。

    最后终于在一个大沟里找到了瓶塞,她滚得浑身是土,怀里抱着一堆白茅根,原来那两天连鬓胡汉子感冒了,就煮了些白茅根水喝,瓶塞看在眼里就出来给他找白茅根。连鬓胡汉子跳下高高的沟坎,抱着瓶塞就哭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达奚作出了一个影响她一生的决定:打开手机,如果有白朗瑞的信息,她就跟他和好;如果没有,说明她在他心中根本就没地位,她就跟他做一个了断。

    打开手机,什么也没有。那一瞬间达奚落泪了,她可怜自己,瓶塞出去了半个小时她男人就慌得不行,她出来已经有几天了,却没有人问她一声,她就是死在这荒村僻野,看来也只能做孤魂野鬼。

    几天后,达奚向瓶塞做了告别。连鬓胡汉子送她出来,走在路上达奚轻声问连鬓胡汉子:“有没有想过出去打打工挣点钱改善一下生活?”连鬓胡汉子摇摇头说:“她离不开我,我要照料她吃照料她喝不叫她乱跑不叫人欺负她。真的,我不是在怜悯她,相反我倒觉得是她的弱小让我变得很强大,我这个窝囊的男人一下子找到了感觉,我成了她的保护神她的父亲,其次才是丈夫。清贫一点对我们来说没什么了不起,能这样厮守到老到死,难道还不是一种幸福吗?”

    大男人能把一个“大”字做大,小女人能把一个“小”字做小,人能做到这一步就已经很成功了。

    坐在车上,达奚小朗给孙洪志打了一个电话。

    孙洪志其时正坐在餐桌旁享受着陶丽做的饭菜:萝卜丸子,烧茄子,凉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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