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号暴雪。 整个城市的交通都乱了套了,街道上全部都是各小学、中学、高中的学生正在进行除雪工作,马路上各种铁锹与地面摩擦过的刺耳声音。 孩子们干得热火朝天,路上的司机减速减速再减速。 要是着急上班的人呢,那就惨了,今儿铁定就是迟到的一天。 昨儿天气预报说了夜晚会有大雪,没想到后半夜就真的下了近两年来最大的一场雪。 遍地白茫茫,光秃秃的树枝上挂着沉沉一抹白。 李景辉五点钟就起了,这个天肯定没办法出去跑步,只能家里蹲。 心里念叨着,这怕是回不来了吧? 李响两口子前两天说这两天要回来,李景辉是掐着手指算日子。盼啊盼的,盼的肯定不是儿子跟儿媳妇,盼的是他那个大孙女。 隋竟波套好毛衣打点妥当,伸着被子扬了扬:“我听人说最近流行用毛衣打被,据说挺暖和,要不咱们也打两床?” 院内偶尔会遇上熟悉的人闲聊两句,市面上流行什么,隋竟波心里门清儿。 “你去给李响打个电话,问问回不回来。要是回来的话,叫司机去接一下。”李景辉叮嘱妻子。 这个大雪天,又觉得儿子一家三口不该回来,又期盼着他们能够回来。 心烦! 隋竟波扯扯自己的衣襟,顶着昨天盘好的头,说道:“不用打,这个天他们肯定不能回来。” 那小妥妥能这个天抱回来? 李景辉觉得也是,幽幽叹口气。 这个家让他觉得有点过于清冷,小儿子成天在外头忙忙忙也不知道着家,大儿子就跟放飞的风筝似的,拽不回来。 “吃饭吧。”李景辉道。 隋竟波下意识扭脖子去看墙上的挂钟,满打满算现在才五点十分,这就吃饭了? “徐青!” 吃饭的过程李景辉也不太开心,一直拉着脸孔。 丈夫吃过饭,隋竟波送丈夫出门上车,确定人走了她才转身准备回家继续瞎忙。家庭主妇的生活不就这样嘛,好像没什么事,但又处处都是事儿。 刚转身走了两步,就听见汽车鸣笛的声响。 隋竟波停住脚步,心想这老李忘什么东西了? “阿姨。”李妍穿了件单的大衣从车上走了下来。 她下来以后绕过来给李响开门,李响抱着个大娃娃下了车。 “怎么这个天回来了?”隋竟波跺跺脚底的雪,赶紧迎了上来。 打开家中大门,伸手跟李响接孩子。 “这个天多冷啊,再冻到孩子!”隋竟波说了李响一句。 正常人这个天都不该出门,何况孩子还这么小,怎么能到处抱着走呢。 “赶紧进屋暖一暖。”隋竟波先抱着孩子进了屋,扔下一句话。 快步小跑抱着个大娃娃进门,进门扯着嗓子喊徐青:“徐青,烧点水,你大哥大姐回来了。” 徐青一愣神,往外探头一看,可不是嘛。 大门外,李响穿了件黑色长款大衣,大衣刚刚过了膝盖的位置,只是因为他足够高挑,看起来格外赏心悦目。黑色的绒衣黑色的皮鞋搭了件黑颜色的挺括大衣,大衣的肩膀两侧有两条红作为点缀。 徐青顺着厨房的窗户看出去,就看见了大哥的那两条逆天大长腿。 钢城的人都喜欢一米八的大高个儿,为什么喜欢呢大家似乎也说不上来。但就在这一刻,徐青理解了过去前辈们的审美,为什么喜欢?因为让人有依靠感,因为个高了身材比例就会好些。 隋竟波急叨叨抱着孩子进了房间,从包着的包被里把孩子拔萝卜一样的抱了出来。 “我大孙想奶奶没有?你爸你妈真是胡闹!” 要是把孩子冻到了,你们就知道惨字怎么写了。 瞎折腾! 喜欢那是真喜欢。 隋竟波喜欢长得好看的小孩儿,恰巧李妥妥的脸就长在了她的审美上。你说孩子刚出生那时候还看不出来,月份大大,这小脸就显出来她爸的模样了。 漂亮的小孩儿,谁见了都没有免疫力。 “热不热啊?”隋竟波拿着手在裤子上使劲搓了搓。 搓到手掌的温度明显高了起来,她伸手去摸摸孩子的背。 “衣服脱了吧,家里温度够高。”李妍提着孩子的物件进了隋竟波的房间。 “怎么挑这个天儿回来?再把孩子折腾感冒了!”隋竟波说李妍:“小孩子免疫力原本就不好。” “她爸要回来。”李妍一推二六五。 她也是觉得这个季节带着孩子出门不太方便,小朋友生病绝对够人喝一壶,但李响用科学抚育孩子,力气是人家出的,人家又经常跟儿科专家沟通聊天,说是没问题。 李妍向来都不是个扫兴的人,孩子不是她带的,带孩子的知识她没学到多少,那她就负责捧臭脚。 隋竟波:“……” 把孩子的衣服脱一脱,隋竟波抱着肉乎乎的小朋友,没忍住用脸贴了贴:“你怎么又变好看了呢?奶奶上次见到你,你就好看了,现在更好看了。” 这小孩儿,确实会长。 其实有几句话,她没好意思说。她觉得妥妥啊,长得有点像她……像她一样好看。 这话吧,说出来肯定也是个笑话,所以哪怕当着她妈她都没好意思说,可这心里吧,总是有这样的想法,越看越觉得像。 “反正是比小时候好看,小时候生出来那是真丑。”李妍笑笑将东西放到床上。 孩子的各种奶瓶还有乱七八糟的衣服。 李响负责养孩子,她就负责出力气。 家里力气活通常都是她干! 隋竟波瞪李妍,又转回脸对上孙女,对上孩子就忍不住一脸笑意:“你妈妈她不会说话,说谁丑呢?她是不是平时都不照镜子的?” 李响提着礼物进了门,隋竟波也就随意看了一眼。 等等! 她再次抬起头,朝着李响看了过去。 “阿姨,东西放在哪里?”李响问。 每次回来,他都会给家里人带些礼物。 这些东西一般来说,李景辉都不会管,通常都是隋竟波全权处理。 隋竟波的视线落在李响的身上,晃了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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