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飞身后的人笑呵呵跟一楼大妈打着招呼:“您好。” 一楼大妈:“……” 这是鹏飞又结婚了? 谁家的姑娘,这么想不开? 女人问一楼大妈:“阿姨,鹏飞的妈妈还住在这里吧?” “住住住。”大妈点头如捣蒜:“不在这里也没有地方去,她自己连个房子都没,这还是她家老二出了钱把房子租了好些年,你大姐啊她平时根本不露面,我都好几年没见过她了……” 大妈有心想说李鹏飞两句,你们给人做儿女的,扔着生病的老妈不管,这就太说不过去了吧? 人老二出生活费出租房费,那你们姐弟出什么了呀? “谢谢您。” 女人跟着李鹏飞往楼上去。 大妈细细一回味,刚刚那个女的看起来……年纪挺大啊。 楼上。 张兰这糖尿病她就没当回事,也没人帮她科普也没人告诉她多可怕,平时也不控制。反正稀粥馒头天天就对付吃呗,这个样子出去干活肯定不能干,好在李妍每个月固定会让居委会的人帮忙送点钱。 抓不到人,张兰也就消停了。 这两年也不找李妍了。 找了几回李京京,现在也当李京京死了! 倒是挂心小儿子,可也找不到人啊。 一个人生活,白天晚上就那么过呗,白天下楼跟大家聊聊天,晚上回家睁着眼睛到后半夜,反正日子也是过了。这两天天气转凉,她就用热水泡脚,不晓得怎么泡的脚就不舒服。 正一个人没事找事做呢,听见敲门。 张兰没理。 旁边两家都是租户,不过白天都要上班。 她家的话,没有亲戚。 作到头了,自己是后悔,但现实也没办法更改。不去找他们就是了,她要脸。 门外还在继续砰砰砰。 女人问李鹏飞:“妈是不是出门了?” 李鹏飞用力砸门。 张兰穿着拖鞋出来开门。 一看见外头站着的人,眼泪哗哗淌。 李鹏飞都好几年没回家了,感觉家里更黑更暗了。这三家一厨原本光线就不好,现在瞧着更破烂,进了大门屋子里还有股难以形容的味道,对着鼻子直接钻了进来。 是烂菜还有各种东西长时间堆着发出的霉味,加上公共厕所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儿混合在一起。 “妈,我回来了!”李鹏飞看见母亲,不晓得为什么眼泪就淌了下来。 其实出去的这几年,他是一点都没想过张兰。 怨恨张兰,也怨恨这个家。 可现在回来了吧,一见到母亲,那种想念的心情又生了出来。 张兰伸手去抓李鹏飞,又是哭又是笑,可她发不出声音。这喉癌这个病啊,彻底将张兰给击垮了,一个人不能说话,你知道那是何等的难受? 她又不是生下来就不能讲话。 抱着李鹏飞各种捶打。 这些年你是跑哪里去了啊? 女人说道:“咱们进屋说吧,搁外头站着不好。” 她眼睁睁瞧着楼梯口就有人探头探脑。 张兰狐疑看了儿子身边的女人一眼,赶紧拽着儿子进了屋子里。 进屋到处去翻找好吃的。 李鹏飞拽着母亲,不让母亲忙:“妈,儿子回来了,以后你就跟着我一起生活,我养你老!” 张兰眼泪跟小河似的淌,既是欣慰又是委屈。 还是她儿子靠得住。 …… “给妈介绍介绍我吧。”女人说话。 李鹏飞擦擦眼泪,笑了笑:“妈,这是你儿媳妇。” 李鹏飞在外头吃了很多苦,吃苦也没赚到钱。没有门路,自己又不是脑子转得特别快的那种,好在遇上了对他很是关心的大姐,就现在这个媳妇儿。两个人肯定没有领结婚证,李鹏飞跟冯晓晴都没办过离婚,领什么啊。 大姐比李鹏飞大十二岁,人家孩子都挺大了,瞧上李鹏飞也不是图别的,就图回了家有个人说说话。李鹏飞年纪不算大对吧,加上李鹏飞没有带孩子,从利益的角度来说,这也是个劳动力。 还有呢就是,大姐确实喜欢李鹏飞。 张兰刚刚还挺高兴,听见这话,认真看了看女人那张脸,张兰此刻的心情比吞了苍蝇还恶心。 这人瞧着面相也就比她年轻个十多岁? 这是找了个妈啊! 她儿子…… 张兰的视线从儿媳妇的脸上移开,一脸不待见。 女人还能看不出来张兰的嫌弃? 可人家不恼,笑呵呵起身:“我出去买点菜。” 李鹏飞起身:“我跟你一起去!” 张兰使劲拉了拉儿子,她有好多话要跟儿子讲! 女人见状笑笑:“你告诉我怎么走,我自己去就成。” 她怕张兰背后讲坏话? 她才不怕。 李鹏飞是什么样的人她很清楚,这男人不坏,当然这男人也不会有什么担当。这样的李鹏飞就算扔到大街上,也不会有几个女人瞧得上,李鹏飞跟她一起生活,她把李鹏飞伺候得妥妥帖帖,李鹏飞傻了才会离开她。 就这么有自信。 等人一走,张兰拿着笔赶紧去写字。 提笔忘字啊,好些字不会写。 李鹏飞大概知道他妈嫌弃什么,劝着:“……我就想有个家,她对我好我就知足。妈啊,你就好好的,咱们好好过日子,林慧是个挺好的人,你往后就知道了。” 张兰急急去写。 你才几岁啊,你找个妈? 还有,你得把天昊接回来啊,那孩子一直跟着冯晓晴将来就完了! 过去张兰没有办法养李天昊,可现在鹏飞回来了,她的心思又活了起来。 李天昊才是李鹏飞将来的依靠! 李鹏飞看见儿子的名字,有些腻歪。 男人对孩子不像是女人那么在乎,他自己都活不起的时候,哪有心思顾孩子? 有没有这个孩子,对他的生活影响真的不大。 李鹏飞也不想把儿子弄回来,弄回来谁养? 他现在跟着林慧生活挺好,把儿子弄回来就得惹林慧不高兴,何苦呢。 好不容易受了那么多苦,他现在过上点正经生活。 “就让他跟他妈吧,我二姐这些年回来过?”刚刚一楼大妈不是说李妍给出了很多钱,李鹏飞才会有此一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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