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我以前总觉得你嫁给大哥……可惜了。”孙莹莹捂嘴。 这话是能说的吗? 就大哥,除了好看,好像一无是处。 好吧,是她带着偏见。 孙莹莹生活在一个人口特别多的大家族里,且整个家族的关系非常好,无论是亲哥还是表哥堂哥都是特别喜欢说话的类型。 丈夫的亲哥哥呢,见过这么多回,可能加在一起说过的话能有十五句? 孙莹莹不了解李响这个人,肉眼看完就觉得……大嫂找了大哥,好亏。 大嫂又会说话又会办事,大哥呢,好像就出一张好看的脸? “这话别让你大哥听到,不然他会不高兴,我爱听。”李妍对着弟妹挤挤眼睛:“不过事实正好相反,妥妥都是你大哥一手带大的,教孩子也都是他,人家都做出了这么大的贡献,我没有资格抱怨什么,是我高攀!” 李妍拍拍弟妹肩膀。 孙莹莹小嘴成了o型:“我以为就说说的。” 她就没见过带孩子的男人,以为那些不过就是随口夸的话而已。 “我希望你是心理生理都准备好了以后,再去生这个孩子。确定了这个孩子生出来以后,你要怎么养怎么去带,在没有元度帮忙的情况下。他这个工作就是这样,遇上案子可能总不在家……” “我不挑他这些。”孙莹莹摇摇头。 结婚前就知道李元度工作性质是如何,怎么可能会去挑。 “等到你真的生了孩子那一天,我特希望还能听到这句话。”李妍道:“你婆婆说了什么,听听就算了,不用太放在心上。对待老人该孝敬孝敬,大主意还是要自己拿,你的生活别人都是辅助。” 医院。 张兰的一只脚已经开始发黑,医生检查完毕,盯着那脚看了很久。 林慧问医生:“接下来得怎么治疗?” 医生都记得张兰的那张脸,前一次因为眼睛的问题他就提醒过病人,可病人不肯听。 “还是得做手术,拿掉小腿。” 上次做手术的话可能只需要切除脚,而现在需要延长到了小腿。 张兰一听医生的话,吓得翻了白眼。 锯……锯腿? 为什么啊? 林慧表情有些发愁。 婆婆这人就是作就是折腾,那自己不愿意动手术,她说什么也没用。 鹏飞的话,是几乎不太管张兰的事情,管也管不了,如果现在做了这个手术,她暂时就不能上班得搁家照顾婆婆。 “就不能保留?”林慧不太了解糖尿病。 好像也有听说过别人有这种病,但没听说要锯腿,这么严重的吗? 医生有点来了火气,指着张兰的脚以及脚腕让林慧来看:“……就现在手术,术后能恢复成什么样都不一定。” 原本这病就不容易愈合,偏偏病人又死活不配合。 “医生我能问下手术大概需要多少钱吗?” “我告诉你林慧,你别想害我!”张兰发疯呜呜在心里喊着,可惜就是喊不出来声音。 她肯定就是被这些庸医给误诊害了,想当初怎么就有喉癌? 在她脖子上掏这么一个大洞,害得她话都讲不出来,现在又要锯腿,以后让她当个残疾? 张兰从病床上直接下来,单腿蹦着就要往外奔。 她得去找老二,找老二救命! 鹏飞肯定就是不想养她了,嫌弃她是个累赘,现在就想整死她! 越是想越是怕。 最爱的儿子,跟她的命摆在一起的瞬间,李鹏飞的地位还是没有干过自己。 张兰晓得小儿子一直对她有怨言,觉得她没能给小儿子一个优渥的生活环境,没能帮他把孩子养好,可她没有付出吗? 找老二! 现在只有老二能救她! 医生见张兰这出,已经气得说不出来话了。 自己看过那么多病人,就这个最折腾。 愚昧无知! 旁的人可能也不懂,但医生讲话大多数都会相信,这个是谁都不信! 行吧,你自己的命自己负责! 林慧一脸歉意,赶紧跑出去追婆婆。 你说张兰还穿着医院的病服呢,林慧那腿脚差点没跑过生病的人。 好不容易追上,林慧拽着张兰的袖子:“你就别折腾了行吗?好好的谁愿意锯你的腿?你这个病严重了,如果现在不做这个手术,将来大腿都保不住!” 张兰一个用力,手肘直接撞到了林慧的眼睛上。 林慧被撞的捂着眼睛站在原地。 太疼了,疼到完全顾不上张兰跑没跑。 等到疼痛感消失一点,林慧睁开眼睛试着去看四周,婆婆早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医院里到处都是进进出出的人,楼里楼外她找了个遍,就是寻不到。 被逼的实在没招,林慧只能回家去找李鹏飞。 李鹏飞套上衣服又开始出去找张兰。 他妈能去的地方也就那么几个,不是回铁西就是去找他大姐了。 还真让李鹏飞给说着了,张兰去找李京京了。 关键时刻,她觉得女儿怎么样也比儿子靠得住,现在又觉得李京京比鹏飞好,至少大女儿不会要她的命。 李京京刚刚起床,脸还没洗呢,就听见有人咣咣砸门。 打开门一看。 下意识就要关门。 “京京,你救救妈吧!”张兰举着纸哀求。 李京京:“……” 李京京刚从外地回来,刚刚补觉睡醒。现在的生活吧,就是能赚到一些钱,但是这些不够让她满意。 曾琪都再婚了都要又生孩子了,她的依靠呢? 感情也有谈,可就是……找不到点该有的感觉。 李京京谈了个未婚的对象,人各方面都挺好,长得不错身高也不错,就是没有个稳定工作。 如果只是这些也就算了,她想结婚对方也觉得结婚没什么,可对方的妈妈不同意。 未来婆婆一说不同意,李京京也来了脾气。 夜深人静坐下来冷静冷静,想想再婚这个话题,她自己都觉得不靠谱。 眼下的局面好像是一个火坑里跳到另外的火坑里。 结了又能如何? 找个啥都没有的丈夫,还得依靠着她,就剩脸和年纪能瞧了。 不结婚吧,好像输给了曾琪!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6_166254/721835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