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疾驰,赶到容家。 容震似乎预料到了阮登他们会去搬宋和这个救兵一样,宋和进去时并没有被阻拦,但守在门口等她的李怀山告诉她,只能让她一个人进去。 王志成不放心,想要跟进去,“我是宋小姐的保镖。”他搬出顾知周来,“顾总说了,让我时时刻刻都地跟着宋小姐,不能离开她半步。” 李怀山微笑着,态度却十分强硬,“这里是容家。宋小姐虽然不愿意认祖归宗,但到底是我们老爷子的亲孙女,她回自己的家,能有什么危险?” 宋和心里记挂着容九的安危,急着要进去,就对王志成说,“你跟阮登就在外面等我。” 王志成听她如是说,虽然不太赞成,但也只能作罢。 随后,宋和跟着李怀山走进了容宅。 在容宅富丽堂皇的客厅里,宋和看到了容九。他双手被反绑在背后,跪在花纹繁复的地毯上,身上的白衬衣上有星星点点的鲜红血迹,宋和大惊,拖着受伤的脚腕,快步朝他跑过去,“容九。” 听到她的声音后,容九缓缓抬起头,朝她看了一眼后,苍白的脸上露出深深的绝望的表情。 一直以来,他都不希望让宋和看到自己阴暗卑劣的那一面,他希望自己在宋和的心中,永远都是一个正面的值得依靠的形象。 可现在,宋和出现在了这里,那就意味着,他让阿金给容致下毒的事情,她已经知道了。 容九不明白,老天为什么总是对他这样残忍? 在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失去了最疼爱他的母亲,不得不跟野狗抢食。 十二岁时从未见过的父亲,突然派人把他带回了云城,却不是为了弥补在他生命中缺失的那些年,而是给侄子做活体供血机,好好的一副身体,在一次又一次的抽血下,变得孱弱不堪。 十七岁时,老天爷终于开眼了一次,把宋和送到了他的身边,两个人相识相知,一路互相扶持着长大,他以为,命运总算是愿意眷顾他一回了,却没想到是给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他最爱的宋和,他想娶为妻的宋和,他想白头到来的宋和,却是跟他有着血缘关系的亲侄女。 回想自己这短暂的一生,简直就像是一出荒诞的滑稽戏。 容九想,还有什么? 他还能失去什么? 母亲早已经死了,父亲就是一个活阎王,而爱人…… 呵,爱人变成了亲侄女。 老天爷还想从他这里拿走什么? 他的命吗? 容九苍白的脸上挤出一个无力的微笑。 他平静而绝望地想,老天爷,你要是想拿走我的命,那就来吧。反正,我活着也是痛苦……来吧,来把我的命拿走吧。 宋和一瘸一拐地跑到容九的跟前,跪着捧起容九的脸。 容九的一张脸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所以容震甩在他脸上的掌心看着尤为清晰鲜红。 宋和心里顿时涌起一股巨大的愤怒。 她扭头看向坐在长椅上的容震,“是你打的他?” 容震拿茶碗盖“铮铮”地刮着青花大茶碗,“是,我打的。”眼角冷冷睨向宋和,“怎么,你想替他报仇吗?” 宋和知道今天这件事情,理不在容九这里。所以,她压抑着怒气,平静地说,“既然你人也打了,那我现在可以带他走了吗?” 这句话不知是哪里触动了容震,他将茶碗盖重重盖在茶碗上,声音威严,“他想害死你弟弟,你却要救他?” 这句话不知是哪里触动了容震,他将茶碗盖重重盖在茶碗上,声音威严,“他差一点害死容致,你却要救他?” 宋和斩钉截铁的告诉他,“是!” 容震气得一扬手,把茶碗重重砸在宋和的跟前,“容致可是你的亲弟弟!” 宋和丝毫不惧容震的怒气,她迎上容震满含怒气的眼神,一字一句不卑不亢,“我愿意认容致,愿意姓容,他才是我的弟弟,我要是不愿意,他在我这里,谁都不是!” “好一个什么都不是。”容震气得冷笑起来,“既然你不愿意姓容,那我也不勉强你。容九是我的儿子,我这个做老子的现要管教这个不听话的儿子,也就容不得你一个外人来指手画脚了。” “来人!”容震一声令下,李怀山带着几名手下走过来,“震哥。” 容震指着宋和,“把她给我请出去。” 容震怒声,“你既然不愿意姓容,那我就当没有你这个孙女。” 宋和本就对做他容震的孙女不感兴趣,所以,容震这个威胁对她没有半分的威慑力。 但要她一个人走,不行。 她紧紧搂着容九的胳膊,“要我走可以,我要带他一起走。” 容震的脸上浮起一丝狞笑,“你想带他走?可以。但他做错了事情,不可能不接受惩罚的。” 宋和浑身的神经都紧绷了起来,“你想做什么?” 容震冷哼,却没有回答宋和的问题,而是让两个手下强行把宋和从容九的身边拉开。 随后,李怀山把从容致卧房里搜出来的毒药拿了出来。 宋和一看到药盒上印着的缅文,便意识到了容震口中的所谓的惩罚是什么。她拼命地挣扎,试图摆脱容震手下对她的控制,“放开我,你们快放开我!” 宋和嘶声力竭地喊道,“容震,你疯了是不是?容九也是你的亲儿子!你要是敢那样做,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然而宋和的大喊,并没有阻止李怀山的进一步动作。 他有条不紊地拆开药盒,拿出一支小拇指大小的玻璃瓶,将里面的药水一滴不剩地吸进针筒里。 然后,他走到容九的面前,抓着容九的衬衣领子用力一扯,容九瘦弱白皙的肩膀就露了出来。 “不,不要……”宋和剧烈的挣扎着。 可尖细的针头还是扎进了容九脆弱的皮肤里。当皮肤传来蚂蚁轻咬一般的疼痛时,容九的目光轻微地动了一下,但他并没有挣扎,而是平静地忍受着李怀山把针筒里的毒药注射进了自己的体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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