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呸呸呸!说什么呢?!” 李梅作势要打他嘴:“坏的不灵好的灵!” 王建国连忙自己拿手拍了拍嘴:“呸呸呸!不是,媳妇,这不过年不过节的,这么个吃肉法,我心里没底儿啊。” 李梅又好气又好笑:“你就放心吃吧!肯定不是最后一顿!” “诶!”得了媳妇肯定答复的王建国这下安心了,拿起白馍一口肉一口馍吃起来,那叫一个香! 眼看一大盆猪肉烧土豆被消灭得还剩盆底一点儿,王建国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这才想起今天还有一个事儿没给李梅说。 “媳妇,你和老李家媳妇走得近不?” 老李家媳妇?那不刘芳吗? 李梅想都没想:“人家城里人,我们乡下人,能走多近?就一个院的邻居呗,咋啦?” 也不怪李梅说酸话,那刘芳要不是看在李梅男人是副营长的份上,铁定也看不上她,就这样平时和她说话都带着满满的优越感,只不过李梅大度不和她计较罢了。 眼下在自己家里关着门和自家男人说话,她自然是有什么说什么。 王建国闻言点点头:“不近就好,我这不是怕你跟她走得近,学她那些举动......不管怎么说,影响不好嘛!” 李梅听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你说清楚点,她什么举动,怎么影响不好了。” 别看王建国在部队里铁面无私,回了家还就爱和媳妇聊闲天,说得这叫一个绘声绘色。 “你是不知道,今天老李家媳妇闹到军营里来了,嚷嚷着要见首长。” “我一看,嗬,跟个泥人儿似的,以为74年才发现的兵马俑活了呢,把我吓一大跳!” “老李来了也劝不住,都不知道什么事儿呢,人就闹到政委办公室去了。” “结果!你猜怎么着?” 李梅听得正聚精会神,突然王建国停下来发问,急得她拍了他一下: “赶紧说,卖什么关子!” 王建国现在说起来也觉得不可思议:“政委让人把孟久安也叫去办公室了!” “老孟?关他什么事儿?” 王建国遗憾地摇了摇头:“可惜没叫我,他们在办公室里说了什么,就不知道了。” “不过——” 李梅这次下了死手,狠狠捏了他大腿肉一下:“快说!” 王建国疼得龇牙咧嘴地说道:“嘶——你看你,咋还急了,我这不接着就要说到了吗?” “不过——快下班的时候,政委把我叫去,说下半年先进个人的候选人名单里把孟久安的名字划掉。” “啊?!”李梅有些吃惊,老李两口子闹架,把老孟罚了?这叫什么事儿?! “你看你啰嗦半天,这么重要的事咋现在才说!老孟知道这事吗?” “知道啊,政委说的时候他还在办公室里呢!” 不行,这个消息她得提前跟余长乐说一声才是。 经过之前五天的朝夕相处,不知不觉李梅心里已觉得和余长乐十分亲近,越发觉得她是个不错的人。 知道她和孟久安关系一向紧张,今天老孟回来心情肯定不好,别又叫她赶上触了霉头! 李梅急匆匆就要出门,经过厨房又折回来盛了一大碗炖肉: “你收拾下碗筷,我去长乐家看看啊!” “诶,你别......” 王建国话音未落,李梅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大门外。 他纳闷地转头问还在舔手指头的女儿:“你妈啥时候和你余婶关系这么好了?” 丽丽头也不抬地答道:“因为余婶对我和妈妈都很好啊,请我们吃好吃的,还给妈妈发工资呢!” “发工资?” 王建国愈发困惑起来,这几天没回家,感觉错过了不少大事呢? —— 李梅匆匆赶到余长乐家的院外,“咚咚咚”就是一阵敲。 此时余长乐刚到家不久,正准备给自己煮点青菜做顿减脂餐,门外就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 “来了——” 她打开门一看,原来是李梅,顿时就笑了: “李嫂,你咋过来了,找我啥事儿?” 看着余长乐灿烂的笑脸,李梅张了张嘴,话到嘴边改口道: “那什么,今天家里炖肉,给你送一碗来。” 余长乐看着那碗喷香喷香的猪肉炖土豆,心里不禁长叹,减肥路上的绊脚石也太多了。 “谢谢李嫂,那我就不客气了!” 她接过炖肉,发现李梅还没有要走的意思,心里猜测她是不是有话要说: “李嫂,要不进来坐会儿?” 李梅尴尬地笑了笑:“行,反正我也没啥事儿,等你吃完了我顺便把碗带回去。” 李梅这不寻常的举动一下引起了余长乐的注意,李嫂这是真有事啊! 余长乐坐在饭桌前,看似吃着炖肉,实则不时瞟几眼李梅,李梅肉眼可见的坐立难安,眼睛还时不时看向大门的方向。 她憋不住了:“李嫂,是不是有啥事?你要不直说了吧,免得我心慌。” “那姐可就直说了啊!”听她问起,李梅如释重负。 “你今天可别惹你家老孟,他今天在部队受了处分,肯定心情不咋好,你今天可千万别作。” 余长乐皱了皱眉:“他为什么受处分呢?” 李梅的消息肯定是她家老王给她说的,真实性毋庸置疑,可孟久安这么一个五好军官怎么会平白无故就受处分呢? 李梅想了想,还是把刘芳到军营闹的事告诉了余长乐。 “究竟为啥罚到了老孟身上,我家老王也不清楚,不过肯定和刘芳闹事有关。” 余长乐听完陷入了沉思,原来今天在半路上见到刘芳是去部队闹事......还直接导致了孟久安被取消先进个人评比...... 实话实说,听到这个消息余长乐心里还是很不爽的,她和孟久安要离婚的事只有她们俩人知道。 在外人面前,她们仍旧是一体,欺负孟久安就等于欺负她余长乐。 至于事情的原委......重要吗? 刘芳和孟久安的人品孰好孰坏,她心里再清楚不过。 余长乐优点很多,缺点也不少,其中一个较为明显的,就是护短。 “行,李嫂,谢谢你告诉我这件事,你放心,我肯定不招惹老孟。” 敢欺负我的人? 姓刘的,你的好日子到头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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