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见余长乐像是把她的话听进去了,这才将心放回肚子。 “那行,你心里有数就行,两口子过日子不就是图个互相体贴、互相帮助,别总吵架,吵架伤感情。” 余长乐点点头,知道李梅是为她好:“谢谢李嫂,放心吧,我以后都不会和孟久安吵架了。” 等离了婚,就更没可能吵架了。 李梅欣慰地笑了,觉得自己今天真是来对了,若是余长乐真如她说的改了性子,这两人倒是也挺般配。 一个高大帅气,一个丰满漂亮。 一个严肃认真,不苟言笑,一个聪明能干,活泼可爱。 不仅外形般配,性格也互补,越想越觉得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余长乐也是真心感谢李梅,在这个大院里,她也是第一个对余长乐释出善意的人。 “对了,李嫂,你后面几天还有没有时间?我又接了几笔订单,要不要一起做?” 她知道李梅是从乡下来的,虽然读过几年书,可在城里还是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只能留在家里操持家务。 眼看孩子一天天长大,也要去学校读书了,白天更多的时间便是一个人在家重复着家务劳动,既不挣钱又浪费光阴。 所以,她想帮李梅一把。 不出所料李梅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做,怎么不做?!还是上次那个工作服吗?” 余长乐笑着摇头:“不是,这次是私人订制的服装,我拿图样给你看看。” 等李梅看过图样,脸上兴奋的神色有些黯淡下来: “这些样式我都不会,恐怕做不了......” 余长乐鼓励道:“这个简单,我教你不就行了,最重要的是你想不想学?” “想,我当然想学!” 哪怕不是为了挣钱,裁缝也是李梅乏味时光里唯一的爱好,难得余长乐愿意无私地教学,她哪里有不想学的道理! “那就行,我明天吃过早饭就到你家来,咱们边学边做。” 余长乐送走李梅,并没有马上休息,而是换上了一套短袖短裤,在院子里开始每天雷打不动的运动。 在运动的时候厘清纷杂的思绪,也是她长期养成的习惯之一。 在原主的记忆里,从来没出现过孟久安和刘芳起过冲突的记忆,甚至刘芳每次见到孟久安都是一副大方得体的模样。 为什么刘芳会到部队去闹事,而孟久安会受到处罚呢? 她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自己在公交站台前落过刘芳的面子,难不成她会为了这点小事去找孟久安的麻烦? 可即使是这个原因,也不该对孟久安进行惩罚啊? 百思不得其解的余长乐决定放下猜测,直接上门找刘芳对质,若真是因为自己,那就和刘芳讲清楚,以后有什么事就冲着她来好了,不要牵扯无辜。 余长乐洗了个战斗澡,又换了一身衣服,关了院门就朝刘芳家走去。 她家院门没关,余长乐直接走了进去,正要敲门,就听到屋里传来对话的声音。 “你说你今天跑部队上闹,像什么样?!我脸都被你丢光了!”这是李卫国的声音,带着浓浓的埋怨之意。 “你还有脸怪我?!你媳妇被人欺负了,你不站出来替我讨回公道,我还不能自己讨了吗?!” 刘芳声音尖利,毫不留情地驳斥道。 “我这辈子就没这么狼狈过,他算个什么东西,敢半路把我赶下车,我就要让他知道得罪我的代价!” 李卫国显然还是有些不满:“老孟怎么可能无缘无故把你赶下车,你不说你自己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我说什么了?!我说的都是真话!”刘芳像被踩了尾巴的猫,提起这事她就更是火冒三丈,“我亲眼看见那余长乐和一个年轻男人在车上拉拉扯扯,我怎么就不能说了?!” “你......你这不是挑拨人家两人的感情吗?!”老李实在不理解自己媳妇怎么会去做这种损阴德的事。 刘芳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我这是做好事!一个农村来的破鞋还给他戴绿帽,他还当个宝贝似的不许人说,还骂我不磊落?!我看他不是脑子进水了,就是脑子坏掉了!” “砰!” 一声巨响。 在两人惊愕的目光下,自家大门被人从外面一脚踢开,门外站着的赫然就是刚才刘芳口中的“破鞋”——余长乐! 余长乐面无表情,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有些惊慌的刘芳: “门关着听不清楚,别停,接着说,我听听你还有什么要说的,说漏了我补充!” 看到身旁同样错愕的李卫国,刘芳突然意识到现在是在她家,气焰顿时又嚣张起来: “你自己做过什么自己不清楚吗?!还要我提醒你?还有,你把我家门踢坏了,我明天就告你去!” “告我?”余长乐皮笑肉不笑,“跟谁告?这个地方我一没单位,二没父母,跟孟久安告?不怕他再骂你一顿?” “刘芳你给我听好了,不管我做了什么事,都跟你没有一毛钱关系,也轮不到你指手画脚。” “孟久安有素质,只是把你赶下车,我可不是什么有素质的人,下次再被我知道你在背后搬弄是非,我打烂你的头!” 那恶狠狠的语气加上凶狠的眼神,看得刘芳心里直发毛,慌乱地推了呆住的李卫国一把: “还愣着干什么,别人都打上门欺负你媳妇了,你还是不是个男人!” 李卫国被她一推,这才反应过来,他这辈子还没见哪个女人这么霸气,一脚踢开门不说,那骂人的气势连他听了都肝儿颤。 可就像刘芳说的,人都骂到脸上了,他再不出声未免也太懦弱了些,于是沉下脸来说道: “久安媳妇,有话好好说,你一来就踢门骂人恐怕不合适吧?” “是吗?我觉得挺合适,对付这种背后讲人闲话的长舌妇骂都是轻的!” 李卫国面上一僵,自己媳妇这事办得确实不地道,可话已经说到这份儿上,此刻他也不能认这个错。 “我媳妇说的话是不是闲话,想必你自己最清楚,我劝你别只顾着把气撒在我家,还是赶紧想办法给老孟解释清楚再说吧!” 这话把余长乐气笑了,原以为军人都是孟久安那样敢作敢当,至少勇于承认错误的男子汉,没想到还有李卫国这种颠倒黑白为虎作伥的虚伪分子。 正要开口驳斥,一只大手突然搭上她肩头: “趁我不在,合伙欺负我媳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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