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吧,别迟到了。”
“亲一个!”陈子介不忘替自己争取福利。
忆锦无奈,只能踮起脚尖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两个星期没见小家伙,似乎又长了不少。见到忆锦还挺开心,一个劲地吐口水泡泡。乐呵呵地抱着忆锦的大腿转圈圈。
“小锦,有什么需要带的没?”婆婆开口问到。对于一个年过五十的人来说,陈子介的母亲赵芝保养得相当好。由于本身又从事时装设计行业,乍一看过去,最多也就四十。
“妈,不用那么麻烦,我又不缺什么。”忆锦从地上抱起了儿子,还挺沉,幸好他现在已经能够直立行走,不然忆锦可真没自信自己能坚持抱这个小胖球两个星期。
就像现在的绝大多数全职的年轻父母,儿子一出生,直接接收人便是陈母。倒不是忆锦不想亲自照顾,而是陈母觉得,两个全无经验的小年轻,在照顾婴儿这件事上,实在不值得人信任。忆锦父母的看法也是如此,不过碍于两人还有几年才能正式退休,也只能看着可爱的小外甥眼馋。不过两家母亲倒是做了君子协定,忆锦的母亲张闵兰一退休,糯糯就得送去让她也照顾两年。当时子介给儿子下了一个相当精辟的注释“抢手的香饽饽”。只是碍于大人在场,忆锦不好直接表态,但心里倒是十分赞同的。
“要不让张嫂也过去住几天,我怕你忙不过来。”婆婆还是有点不放心。
“妈,你就放心去香港吧。看完发表会,再玩上一阵子,放松放松,糯糯出生后,就没见你怎么休息过。”顺手放下儿子,忆锦坐到了婆婆身边。
“还是女儿贴心啊!咱们两家做邻居那会儿,我就常羡慕你妈有你这么件‘小棉袄’。”赵芝将手贴在了忆锦手上,轻轻捏了捏,看得出,对忆锦,是发自内心的疼爱。
“现在我不也是你的小棉袄了!”
在陈家主宅吃了午饭,忆锦才带着儿子正式打道回府。
忆锦开车的间隙,瞟了眼副座上的儿子,小家伙还挺乖,只是径自玩着自己两只胖乎乎的小爪子。
忽然想起了第一次见到糯糯的情景,当时自己刚刚生产完,真正的精疲力竭,但还是想看一下在自己肚子里呆了将近十个月的小家伙。
于是全程陪产的子介从护士手里把孩子抱了过来,那么小的一团,红红的小脸皱巴巴的,小鼻子还一吸一吸的,无疑,刚出生的宝宝很丑,但丑的可爱。
突然,小家伙睁开了闭着的眼睛,很清亮也很漂亮的大眼睛,像子介。
忆锦不知那一刻,自己心里是遗憾还是释然。但在心里藏了几个月的事,就这样一下子没了,感觉空牢牢的。
有电话进来,出于安全考量,忆锦开车时,习惯将电话接到车上,直接按了接听键。
“据说你这两个星期休假,什么时候有空,见个面吧!”是姚瑟。
忆锦还想着究竟该不该见面,身边的小家伙先一步开了口。
“爸爸!”很清脆的童音。不知若是子介知道,自家儿子叫别人爸爸,会作何感想,应该会抓狂!
儿子开口说话很早,不满一周岁时,类似于“妈妈,爸爸,奶奶”的简单词汇,就说得毫不含糊。不过或许是为了表示子介老拿他当玩具使的不满,倒是难得叫一次“爸爸”,常常是威逼加利诱,才能让小家伙喊次爸爸。
“不是爸爸,是叔叔!”忆锦纠正儿子的错误。
“爸爸!”小家伙还挺犟,不肯改口,忆锦也不坚持。毕竟车里还通着电话。
“是我儿子!”忆锦解释。
“有听人说过,据说还是蜜月宝宝!下次带来我看看。”
忆锦唇边出现一抹似是嘲讽的笑意,“择日不如撞日,要不就今天下午吧。三点,卡莎罗玛,怎样?”
“好。”那边答应得也很痛快。
卡莎罗玛的咖啡
忆锦直接开车去了卡莎罗玛。到的时候才两点半,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于是要了块黑森林蛋糕和一杯牛奶,坐在那个靠窗的位子上慢慢等。
店里放着柔和的轻音乐,大概是没有午睡的缘故,小家伙抿了几口牛奶后就枕着忆锦的大腿睡过去了。幸好刚刚下车时,顺手拿了件他的小外套,不然真有可能冻着。
记得第一次来这家店,还在读高中。尽管父母在零花钱上一向给的宽裕,但七十五元一份的黑森林蛋糕,还是让身为学生的忆锦,小小咋舌了一番。
当时,忆锦悄悄打量着那个坐在窗口的男孩,悄悄猜测,他经常光顾这里的原因。或许只是单纯的因为这里的东西比较好吃。后来倒是有许多机会可以问他,但忆锦始终没有把这个困扰了自己许久的问题问出口。许多事情其实并不需要答案,因为往往你最在意的是并不是事情的结果,而是那件事本身。
当蛋糕的一角被挖去的时候,忆锦约的人出现了。
剪裁合体的深色的西装,简约又不失庄重,像是他一贯的穿衣风格。
不过此刻西装外套半敞着,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也没扣上,隐隐可见精致的锁骨。估计是从公司出来的。
在忆锦的学生时代,有好长一段时间被表姐张益娜戏称为“衬衫控”,不过遗憾的是,虽然忆锦喜欢衬衫,也喜欢买衬衫,但真正穿的时候却不多,原因很简单,因为穿着并不漂亮。忆锦曾经严肃的思考过这个问题,既然自己穿着并不完美,那么当时买下它们的原始动力是什么?可惜一直没找到答案。买来的衣服中还是时不时的出现衬衫的芳踪。
姚瑟是高中时代唯一几个穿衬衫的男生之一,在忆锦看来,他是其中最有味道的那个,这也是当初忆锦为什么会注意他的原因之一。
大概是怕吵醒糯糯,姚瑟的动作很轻,侍者上来的时候,也是以手示意。他一向是个心思细腻的人。不过许多时候,他都游离于周围的人和事之外,给人冷漠的错觉。
一直到侍者把他的那杯咖啡送上,两人都没有交谈。自从怀上糯糯,忆锦就戒了咖啡。不过没想到自己对黑咖啡的味道并没有变得全然的陌生,还是很浓郁的醇香。
严格来说,两人昨晚在酒会上的相遇并不愉快。不过此刻两人间的气氛却很和谐,一如很多年之前。
忆锦的记忆如果没有出错的话,两人从前相处的时候也是这样,沉默却不沉郁,很舒心的平静。
透过大大的落地窗,能看到远处步行街的外围,尽管已经是金风送爽的季节,但那里的草木依旧苍翠。
“什么时候回来的?”忆锦将吃了大半的蛋糕推到一边,拿起本是为儿子准备的牛奶缀了一口,入口感觉不错,香浓醇滑。
“三个月前。”
“我在报纸上看到过‘智达’的消息,很成功,恭喜你!”这倒不是客套,忆锦是知道的,智达创立之初,情况是多么糟糕。
“总会成功的,只是时间的问题。”
忆锦下意识地瞥了一下嘴,还是这么自信,看来自己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不过像他这么骄傲的一个人,也不会轻易接受来自其他人的担心与同情。
小家伙翻了一下身子,幸好沙发足够宽敞。忆锦低头轻轻拍了两下。再抬头的时候,姚瑟正拿着叉子吃那剩下的小半块黑森林。动作很自然。
这是从前的习惯,那时忆锦也是这样,每次只吃大半,剩下的由他解决。
第一次这样做的时候,两人还只是单纯的高中同班同学,忆锦听说很多男生都不喜欢甜食,但身边却有一个视巧克力如命的某人,为了验证这一理论的真实性,故意将吃了大半的蛋糕推到姚瑟面前,那时,姚瑟看了她一眼,有那么几秒的犹豫,可最后还是接过了女孩手里的钢叉,吃完了剩下的蛋糕。那时忆锦丝毫没有意识到分食一块蛋糕是一件多么亲密的事情。
姚瑟吃东西的时候很斯文,一口接着一口,有着属于自己的频率,可这斯文又不同于女孩子的细巧,看着他吃是一种享受。
忆锦忽然觉得,抛开某些东西,将近三年的时光,并没将两人的距离拉远,默契这种玄妙的东西依旧还在。不过从前,应该也是回不去的了。毕竟自己和子介的婚姻是真实存在的,更何况,自己已经是一个孩子的母亲。该遵循的伦理道德,还是应该遵循的。
忆锦不觉得自己还能像从前那样,一边心安理得的做着子介的正牌女友,一边享受着和姚瑟之间的暧昧带来的刺激。
其实忆锦一直不知道该如何准确定义自己和姚瑟的关系,说是朋友,两人间的亲密远远超过朋友应有的尺度,可说是恋人,谁也没有许下过承诺。况且子介的存在是那样的明显。
“对不起!”忆锦说得很真挚。
“怎么突然这么说?!”丹凤眼微微一挑,出现了曾让忆锦心动不已的弧度。其实忆锦自己也是丹凤眼,不过是那种很大的丹凤,而且一旦睡眠不足,或是睡眠质量不高,又很容易变成双眼皮,以致常有人误把忆锦当成是双眼皮,不过按当下流行的审美标准,大眼睛应该是漂亮的衡量标准之一。
但忆锦本人对此并不满意,忆锦小时候曾跟奶奶生活过一段时间,当时奶奶常说,锦锦的眼睛太大了,藏不住心事。虽说后来事实证明,事情并不像奶奶所说的那样,但忆锦从此对大眼睛有了一点阴影,比起常让人称赞的炯炯有神的大眼更偏向于细长的丹凤眼,当然也不是细的只剩下一条缝的那种,像姚瑟这种,就是忆锦心目中的理想类型。
“说‘对不起’,并不是因为愧疚,你应该也清楚,我们两人之间,并不存在谁亏欠谁一说,只是觉得那时没有正式对你说,我就要离开,觉得有点抱歉。不过,我一直以为你是知道的。”
“锦,你曾真正正视过我们的过去吗?我一直以为,自己当初同意你的提议,是因为寂寞,但我一直忽略了,我并不是一个因为寂寞,就会轻易接受别人的人。”姚瑟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咖啡,语气很平静。
“我一直觉得那是为了圆自己年少时候的一个梦。我承认,对你,我一直有份很特别的感情,我也和清楚,这跟对子介的不一样。可不知你还记不记得,我们曾经一起讨论过有关‘爱情’的话题,当时我的结论是不相信,所以我一直把它定义为是一种‘痴迷’,其实从客观来讲,事实与我的定义出入也并不大。”
忆锦抬头看了看姚瑟,还是记忆中倾听她说话时的表情,很柔和,也很认真,不像子介,常常针对她所说的某一点,急急的发表自己的看法。而且往往是相反意见,他喜欢看自己争不过他时的懊恼模样。
忆锦是个典型的水瓶座,理智大于感性。当然面对两个人时除外,一个是子介,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常被老师评价为“好静”的忆锦是热闹的,还有一个是姚瑟,和他在一起,虽然依然是安静大于活泼,但往往会出现根本不似她风格的举动,或许也可以称之为冲动。
忆锦继续,连她自己都没注意到,她的语调渐渐变得欢快。“你一定不知道我第一次看见你是什么时候。那是高一刚刚开学不久,就在公交车上——”忆锦陷入了回忆。
最初的最初
对于忆锦的就读学校问题,乔妈妈一直很谨慎,在张闵兰看来,好的学校意味着好的前途。高考是一方面,人脉则是另一方面。所以早在忆锦还s市读初中的时候,乔妈妈就做主在a市购置了一套二居室。以便解决忆锦的户口迁移问题。虽然s市的经济在全国也是排的上号的,但和国际化都市a市相比,在各方面还有着明显的差距。所以忆锦的高中所在地说什么都得在a市。
不过要进大名鼎鼎的a大附中,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更何况忆锦的中考还是在s市参加的。幸好在这一问题上,有做了四年邻居又搬回a市的陈子介母亲帮忙。这件事,也从某一侧面,也证明了乔妈妈人际理论的正确性。
对于父母的安排,忆锦并不排斥,因为早在读初中的时候,忆锦就想得很明白,关于孩子的学习,前途,虽说是家长间炫耀的资本,在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父母的社会地位,但回归本质,还是个人自己的事。所以很多人都不明白,身为土管局千金的忆锦,为什么肯在学习上花这么多的功夫,毕竟这和现在社会盛行的风气是有一定差距的。
由于很早就开始着手安排,再加上忆锦本身的成绩,入读a大附中并没什么波折。
在走读与住校的选择上,由于学校并没有严格的限制,忆锦毫不犹豫,选择了走读。不仅是因为妈妈在a市购置的那套两居室离学校只有三站车程,更是因为平时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忆锦拥有绝对的主权。虽说s市与a市距离并不遥远,但来去也要五个小时,对于身为公职人员的乔父乔母,陪读并不现实。所以乔妈妈乔爸爸一般只会在周末出现。
遇到姚瑟的那天和往常似乎没有多大区别,不过忆锦很肯定,那个男生是第一次出现在这班公交车上。至少是在这一时间段第一次出现,因为要赶早读的关系,忆锦乘的一直是最早的那几班车,而这一时间段,车上往往没有多少人。
忆锦一上车就看到了坐在最后一排的男生,他穿着深色的长裤与洁白的衬衣,忆锦并不肯定他是否也是自己学校的学生,因为他并没有穿和自己一样的校服。忆锦选了个离他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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