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他看到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日后生活困难,他是当着我的面对朋友这样讲的。后来的那所学校是由当时著名的人物乔治·布劳内尔先生开办,他办学已经很有成就,教学的方法采取宽容和鼓励。我在他的教导之下,很快练就了一手好字,但是算术还是不行,并且毫无进步。10岁那年,我回家帮助父亲做生意。他经营的是蜡烛和肥皂制造。他原本并不从事这一行当,但是到了新英格兰后,他发现这里对染色行业需求不大,难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所以才改做皂烛业了。我就帮着剪烛芯、灌烛模,有时还照看店面、跑腿当差。
我十分厌恶这个行当,心里渴望去航海,但是父亲坚决反对。好在我们家住在海边,我就常到海边玩,我很小就会游泳,而且还学会了驾船。当我和男孩们一起在船上玩的时候,常常是由我来指挥,尤其是在面临危险的时候。在其他场合 我一般也是孩子头,不过有时候我也会把他们带入困境。我想举一个例子,因为这件事还显示出我从小就有突出的热心公益的精神,虽然当时这件事做得并不合适。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致儿子的信(4)
在大西洋的岸边有一片盐滩沼泽地,涨潮的时候,我们这些男孩子常到那里捉鲦鱼。时间长了,沼泽被踩踏成了一片泥浆。为了方便我们站立,我提议筑一个平坝。于是,我带着大伙去看一堆石头,这是准备用于建造一幢新房子的,不过正好符合我们的需要。到了傍晚,我等工人下班之后,便找来了几个伙伴,使劲地干了起来。我们几个人抬一块石头,像蚂蚁搬家那样,把石头全部搬了过来,垒起了一座小平坝。结果,第二天早上工人们惊讶地发现石头飞跑了,他们追查石头搬到哪里去了,终于发现被用来筑了海边的平坝。自然,我们谁也跑不了,被告了状,同伴们也都受到了父亲的严厉斥责。我也一样,虽然我极力表白我们这项工程的实际用处,但是父亲还是用他们的方式,教训我这种不诚实的行为是多么有害。
想来你也许愿意对祖父有更多的了解。他中等身材,身体健壮,而且十分匀称。他头脑灵活,聪明机敏,不仅图画得非常好,而且具有音乐天赋,嗓子很好,歌声优美动听。有时候,当一天的事情做完之后,他会在晚上一面演奏小提琴,一面唱起圣歌,听起来确实令人十分快意。他还喜欢摆弄一些机械什么的,有时还能够熟练地使用其他行业手艺人的工具。不过,要说你祖父最了不起的地方,那还在于他能够对所面临的问题,做出全面而恰如其分的理解和确切的判断,不论是办理公务或者是处理一些私事都如此。当然,他一生也没有担任过任何公职。因为家境的窘迫,而且家里还有这么多的子女需要受教育,这使得他必须紧守自己的生意。虽然如此,还是有一些头面人物经常登门拜访,他们往往是就镇上和所属教区的事务来向他征询意见的,并且他们都十分尊重他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我现在还记得十分清楚。还有的人在私人事务上遇到麻烦,也常来找他商量,有时双方发生了争执,他就会被请去主持公道。只要有空闲,他还喜欢请来一些通情达理的朋友或邻居,大伙儿同桌而谈,这时候,他们特别注意挑选些实际的话题来讨论,为的是能够使在旁边听的孩子们借此明白道理、增强办事能力。他就是用这种方法把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这些方面。比如在我们的生活中哪些行为是善良的、哪些行为是正直而且明智的,致使我们常常忘记了桌上有什么好吃的东西,饭食的味道好不好、合不合自己的口味诸如此类的事情。所以,这些事情我从小就不放在心上,不论前面放的是什么样的饭食都是一个样,因为我从不去留意。就是到了今天,要是有人在吃过饭几个小时之后问我吃的是什么,我多半是说不上来。不过这也有好处,比如在旅行时就很便利,同伴们经常因为食物不合胃口而痛苦,我却从来不会为此烦恼。在这方面我父亲要比我懂得多。
我母亲和父亲一样,在生前身体一直很好,去世后他们合葬在波士顿,我在他们墓前立了一块大理石墓碑,上面铭刻着如下的碑文:
乔赛亚·富兰克林
与妻子阿拜亚安葬于此。
在55年的共同生活中,
他们相亲相爱,
虽然既无田产,又无高俸厚禄,
靠着一生辛勤劳作,也靠上帝保佑,
他们维持着一个大家庭安然度日,
将13个儿女和7个孙儿养大成人.书包 网 bookbao8. 想看书来书包网
致儿子的信(5)
他们将声名长存。
观者应从中受到激励,
勤勉人生,笃信上帝。
乔赛亚信仰虔诚,明智谨慎。
阿拜亚忠诚贞洁,节俭贤慧。
谨立此碑,永志纪念。
先考乔塞亚·富兰克林生于1655年,卒于1744年,享年89岁;
先妣阿拜亚·富兰克林生于1667年,卒于1752年,享年85岁。
唉,我这样唠叨了些离题话,看来真是已经老了。以前,我写文章可比现在有章法多了。不过在家人的聚会中,人们可以不必像参加公共舞会似地梳妆打扮,这大概是一种自在随意的表现吧。
还是言归正传吧。我在父亲的店里就这样连续干了两年,那时我已经12岁了。我哥哥约翰本来是跟父亲学艺的,那个时候结了婚,离开父亲到罗德岛去自立家业。很明显,我是注定要接替哥哥的位置,成为一个蜡烛制造匠了。但是,我那时仍然不喜欢这个行业。父亲开始担心起来,假如不替我找一个更合适的职业的话,我会像乔赛亚一样私自逃到海上去航行。那样,他当然会十分恼火。因此,他就时常带着我一起到外面走走,让我看看木匠、瓦匠、车工和铜匠这些活计,他希望由此发现我的志趣所在,以便能够在陆地上为我谋求一个固定的职业。所以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养成了这样一种乐趣,喜欢观察手艺高超的工人如何摆弄他们的工具。我从中学到了很多有用的东西,真是获益匪浅。当一时请不到工匠时,我就自己帮家里干些维修的工作。有时候,我还会突发奇想,于是就自己制造个小机器来做一下实验什么的。父亲最后决定让我从事制造刀剪的行业,因为那时候,我伯父本杰明的儿子塞缪尔已经在伦敦学成这门手艺,并到波士顿自己开业。于是,我就被送到那里去做一个时期的学徒。不料他想要向我收取学费,这使我父亲很恼火,所以他又把我领回了家。
我从小就爱好读书,所有的零花钱都花在买书上了。那个时候我非常喜欢《天路历程》,所以一开始就搜集了约翰·班扬文集,那是单独发行的一本小册子。后来,我把这些东西全部卖掉,又买了r·b·柏顿的《历史文集》。这些都是小贩们叫卖的书,价格非常便宜,只需要四五十美分就可以将全集买下来。我父亲有一个小图书馆,其中收藏的大都是关于宗教辩论的书籍,大多数我都读过,所以现在有时候还很懊悔,在自己求知欲最旺盛的时期竟没有看对自己合适的书,因为十分清楚,我不会去做一名牧师。普鲁塔克的《英雄传》是我非常仔细地阅读过的一本书,现在看来这段时间对我极为有益。另外还有笛福的《计划论》和马太博士的《论行善》,这两本书改变了我的整个思想倾向,这在以后的几件大事中明显地表现出来了。
正是由于这种对书籍的爱好,使得父亲最后决定让我从事印刷业,虽然我的哥哥詹姆士已经学了这一行业。1717年詹姆士从英国回来,带回了一台印刷机和一副铅字模,在波士顿开办了一个小印刷厂。对我来说这当然远胜过父亲的职业,不过内心里我依然向往着航海。父亲为了防备这种渴望成为现实,立即叫我去跟哥哥做学徒。我抗拒了一些时候,最后还是被说服了,与詹姆士签订师徒契约。当时我只有12岁。按照契约规定我的学徒要到21岁才能满师,而且只有在最后一年才能领取一个熟练工的薪水。我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学得了熟练的技艺,成为他的得力帮手。那个时候我已经能读到一些好书,因为我结识了一位在书店的学徒,有时我能够从他那里借些书来看,我总是很小心地保持书本的整洁,尽快地归还。经常是晚上借来书,第二天早晨就去还,这样一来不会有人察觉少了书。因此我常常是到深夜还坐在房间里读书。
致儿子的信(6)
没过多久,我引起了一名精明的商人马太·亚当斯先生的关注。他还是一位收藏家,家里有一大批图书。他经常光临我们的印刷厂,一次,他邀请我去参观他的藏书室,并且慷慨地允许我随意挑选借阅。我那时候正迷上了诗歌,自己也写了几首小诗。我哥哥认为这或许能够派上用场,所以大加鼓励,并且要我编写几首即兴歌谣。于是,我就写了两首叙事诗,一首是《灯塔悲剧》,讲述华萨雷船长和他的两个女儿在海上遇难的故事。另一首是水手歌谣,叙述捉拿海盗铁契(或叫作“黑胡子”)的事情。这两首诗都是用贫民谣小曲的格式写的,行文颇不雅,并没有什么价值。诗歌印好以后,哥哥就让我拿到镇上去卖。第一首诗十分畅销,因为它所讲述的事件就发生在不久以前,曾经轰动一时。这一成功使我感到很得意,但是父亲却对此大加嘲笑,他说诗人大都是些穷光蛋。这使我十分扫兴,我终于没能成为诗人,这也许是一件幸事,因为我即使成为诗人,恐怕也是很差劲的。但是,练习写作散文却对我的一生有极大帮助,我人生的进步主要得益于此。因此我将告诉你,在这样的生活境况下,我是怎样掌握写作散文这门技能的。
在我们的镇上还有一个酷爱读书的小伙子,名叫约翰·科林斯。我和他交往密切,不过我们时常争论,我们也的确喜欢争论,相互间都希望能够驳倒对方。可是,这种爱好争辩的癖好很容易发展成为一种很坏的习惯。争论往往会产生摩擦,朋友之间一有矛盾就很难和睦相处,结果不但交谈被破坏,产生厌恶情绪,甚至可能导致敌意。要不然的话,这倒是一种加深友谊的好方法。我这种爱好争辩的习气,可能是从阅读父亲的宗教辩论的书籍中染上的。以后,我注意到除了律师、大学教授以及在爱丁堡受教育的各种人士以外,绝大部分明白事理的人都没有这种陋习。
有一回,不知是为什么,我和科林斯展开了一场争论,问题是妇女是不是应该接受教育、她们有没有学习知识的能力。他固执地坚持妇女天生不是学习的料,她们受教育很不适宜。也许是为了争论的缘故吧,我则站在相反的立场。他向来比我能说会道,词汇丰富,出口成章,说起来滔滔不绝。他之所以占上风,在我看来是因为口齿伶俐,绝非他的论据比我充足。
我们一时不能取得一致的看法,就这样分手了,我很想把自己的观点阐释明白,而一时又没法再见面,因此我就拿起笔来,把我的论点整理清楚,写成文章寄去。他也用信来回答,于是我再回信答复。这样一来,我们每人都写了三四封信。父亲碰巧看到了我们写的东西,他认真地看了一遍之后,没有对讨论的问题发表意见,却趁此机会和我讨论起了文章的写作风格。他认为虽然我在文词的拼写和运用标点上要强过对方(这当然得归功于印刷厂),可是在措辞的优雅、陈述问题的严谨和条理的清晰方面却远远落后于对方。他对此一一举出例证,使我心里信服。我以为他的评论很有道理,从此以后开始注意文章的写作方法,下决心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恰好在这个时候,我偶然看到一本《旁观者》的第三卷,以前,这一套书我一卷也未见过。于是我把这一卷买下来,反复读了好几遍,真是乐趣无穷。我认为此书的文章写得妙极了,如果可能的话,希望能够模仿它的风格。这样一琢磨,我就选了其中的几篇文章,归纳出每段表述的要旨,接着把它搁置几天。然后不看原书,用自己想得起的合适词句重新组合句子,尽量按其原来的内容充分展开,重新写就这篇文章。然后将原文与我写的复制品做一个比较,找出其中的错误,一一修正。我发现自己的词汇太贫乏,或者说不能在需要的时候想出恰当的词汇来,使要表达的内容即刻变为言词。我想假如我继续坚持写诗的话,这种技能早应该掌握了。因为要配合诗歌的韵律,即使是相同的含义也要使用长度各异的词汇,而且要讲究押韵,还需要声调各不相同的词。这样就会迫使我不断地搜寻不同形式的同义词,也就会使我牢牢记住形形色色的词汇,这样自己就能够得心应手地运用词汇了。于是我找出其中的一些故事,把它们改写成诗歌。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致儿子的信(7)
一段时间后,当我差不多已经忘记了这些故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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