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帮盛世_分节阅读11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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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的海蜇一样让人感到棘手;而逃难多年的海蜇回来后发现自己在这个旧城区不再像当初一样那么独一无二,自然心里十分不爽。这就好比自己以为自己多么重要无可替代,但是最终发现自己只是备胎而已一样悲剧。

    我没打算这么做,和海蜇火并完全没有任何好处。我要的是陈默的名声超越海蜇。

    “你比他牛逼不就行了。”我对陈默说。“你知道一个老故事吧?有个人画了两条线问,不擦掉长的那条,怎么让短的那条比长的那条长……答案是把短的画长。意思是暗算别人的功夫还不如用来加强自己。”

    陈默似懂非懂的假装听我说完话,然后继续嘟囔道:“妈的,灭了他。”得,我知道我又在对牛弹琴了。

    按照大猛子的吩咐,既然白大雪已经下了逐客令,那么我们现在出门办事必须更加小心。这件事是有根据的。从昨天开始,我们已经遇到了两次伏击。第一次是在门口上车前,有一辆车横着开过,速度很快。陈默一下子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推开了我。枪打在了门口的灯箱上,打烂了灯箱。

    第二次是陈默在一家ktv收钱的当口去了厕所,然后被四五个人堵在里面;要不是陈默从里面拼命的顶住厚木门然后给我们打了电话,估计现在他就去医院休息了。

    看来所有人都知道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

    另外一个消息就是短袖出院了。听说是白大雪亲自去接的他出院,毕竟白大雪打算培养一个狂犬的死敌,而短袖正是合适人选。在酒店里喝得酩酊大醉之后,短袖打着酒嗝说道:“不宰了那只狗,我就不叫短袖!”白大雪满意的听到了这个保证,丢下一笔钱离开了。

    狂犬也知道短袖放出话来了。他听了以后直皱眉;当然,狂犬不是害怕,害怕的话那他还是狂犬吗?狂犬只是奇怪的自言自语:“,这小子还活着呢?肠子我记得当时流了一地啊?”

    短袖确实挺过来了,挺过了鬼门关。据他自己讲,当时去医院手术的时候医生都打算放弃抢救直接火化的;但是短袖就是命硬。不仅命硬,他也认定这是一种冥冥中的注定,他还不该死,因为他有没有完成的使命。

    这个使命,就是吃一顿狗肉火锅。

    人一旦不迷茫了,就会产生无限的力量。短袖现在一门心思的琢磨着怎么搞狂犬,怎么样才能包中一击击溃。

    大猛子很客观的评价了这件事:“短袖就是找死。”一个铁头没有喂饱狂犬,又有第二个人要来送命了。

    这件事最有喜感的地方在于,短袖冥思苦想后得出的第一套方案就是找到了龙六,要求买了狂犬。

    “去你妈的。”龙六很客气的说。短袖似乎不知道几个老大之间的同盟,很奇怪为什么龙六的服务态度发生了这么大的卒。

    “我有钱。”短袖补充说。这句话气到了龙六。龙六是见钱眼开的人吗?扯淡!那天要不是因为要照顾到规矩,龙六非得把短袖的耳朵给撕下来。

    于是短袖的策略一失败了。

    短袖的策略二,是联合同样跟狂犬有着深仇大恨的铁头共同一起同仇敌忾。当然了,短袖等了铁头大概一个礼拜,但是得到医生那边的结论比较扫兴:“别等了,还在昏迷;就算真能醒过来也是个高端瘫痪而已。”

    于是短袖的策略二失败了。

    剩下的路还有一条。硬碰硬。只不过短袖现在没这个胆子而已。短袖经常揉着肚子上长长的缝针线思索,回忆着受伤的一幕幕。

    表面看来,短袖还真对狂犬没辙。只不过,事无绝对,就在狂犬抓耳挠腮甚至打算放弃的时候,一个机会摆在了短袖的面前,一个绝好的机会。

    那天是短袖复诊的日子,他带着十几个人懒洋洋的去了医院,接受着例行的检查。就在他百无聊赖的时候,猛地看到不远处的走廊里,正是形单影只的狂犬!

    也该狂犬倒霉,他来医院是看望一个受伤住院的手下。这种事情狂犬向来是不带人的,偏偏就遇到了短袖。

    短袖知道机会难得,没有轻举妄动。人多打人少,有优势;但是人多追人少,追不上全是白费。当上老大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必须跑得快!这是达尔文进化论所证明的优胜劣汰,跑得快的当老大,跑得慢的都进了警局或者被仇家砍死。

    大猛子一直说,刘翔要是混,肯定有前途。一般人不能跑的地方也能跑,有优势。

    跑题了,说回来。人多打人少,关键就是一个字:堵。

    当狂犬在卫生间抖了抖,系上裤腰带时,门开了,狭小的卫生间里被一个一个鱼贯而入的人占满,甚至没办法转身。

    狂犬没有乱。他看见短袖的时候似乎都没什么感情波动。

    “妈的。”短袖兴奋的说道。“弄死他。”

    2011-08-22 09:5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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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楼

    3丧心病狂·落水狗

    狂犬是个人物。旧城区混道上的人都这么觉得,那些办案的白道也这么觉得,他自己也这么觉得。放眼旧城区,能够和狂犬平起平坐的人,在他自己眼里算来算去不会超过十个。只不过狂犬属于那种不贪心的人,自己地盘稳当了就‘不思进取’,不会主动的去扩大自己的领地。这也是属狗的一种天性: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如果狂犬也是一个好战分子的话,那么他绝对可以和大猛子这一类人齐名。

    这也是为什么狂犬有自信敢一个人上街的原因所在。狂犬能打,也经历够少生死,自认为街上如果有人要暗算他的话他一眼其实就能看出来。人少了就和对方死磕,人多了大不了就跑,没什么要命的。但是偏偏就是今天,在医院临走的时候狂犬想上一趟洗手间,结果被这么多人堵死在了小小的厕所里。人这么多,抬个手都困难,狂犬的一身本事确实没办法发挥出来,就连想跑也是妄想。

    当这群人进来的时候狂犬其实已经知道不对劲了;按说在人没有完全堵死之前狂犬冲出去是有可能的,起码比现在胜算要大许多;但是狂犬被自己的自信冲昏了头,他不相信有人真敢动他。

    但是当他看到短袖的时候,知道一场恶战在所难免。虽然表面上狂犬依旧平静,但是他已经下了决心:你死我活。

    “妈的。”短袖兴奋的说道。“弄死他。”

    都是来医院看病,没人带着家伙,只是膝盖拳头胳膊肘一类的拳脚功夫。狂犬在里面拼命的殴打眼前的敌人,没办法保护自己不受伤害。但是打管的人都知道,后脑还是人最大的弱点之一,当连续收到冲击的时候,狂犬的身体已经开始不自觉的摇晃而且眼前发黑。狂犬自己很诧异,他觉得不可能,这才打了多一会,怎么可能这么快就要倒了呢?

    理由很简单,狂犬打架的时候很兴奋,压根不知道自己已经挨了多少拳脚;他觉得时间短,可是短袖的手下一边气喘吁吁的继续踹在狂犬的身上一边喃喃自语:妈的,怎么还不倒下!

    狂犬再次清醒的时候是被人按在抽水马桶里洗脸,背后踩着的脚是短袖的,他恶狠狠地踏住狂犬的脑袋让他深埋在厕所的水里不能呼吸,知道那些带着强烈腐臭气味的水呛到狂犬的肺中才放狂犬出来透一口气。给狂犬喘气个十几秒,然后两边的人再一次用力把狂犬塞进去,短袖再一次踩住狂犬的后脊梁骨,满意的看着狂犬在一滩污水中挣扎、呛水、咳嗽。

    一次又一次,乐此不疲。

    短袖也在掐算着时间,不让狂犬在马桶里泡太久。不过他可不是怕闹出人命,而是害怕狂犬死的太简单不够解气而已。短袖踩着狂犬的脚能够感觉到,狂犬的反抗一次比一次弱,呛水的速度一次比一次快。这代表着,人快不行了。

    短袖也清楚自己这次玩大了,没办法收场,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他明白这确实是你死我活的一场游戏,狂犬这个人记仇,而且有仇必报。从打短袖下定决心找狂犬报仇的时候起他就清楚和狂犬纠结的结果就是必须死一个才能罢休。短袖不打算自己死,所以他知道这条路应该怎么走。

    狂犬确实要不行了。但是他潜意识里不相信这一切。他是谁?他可是旧城疯狗——狂犬!是这个城市最早扬名立万的一代老混子!狂犬想过自己以后的路,金盆洗手然后好好生活,经营一家小饭馆,闲下来的时候给那些来捧场吃饭的后生讲述自己年轻时候的传奇,说一说自己和这个城市里面那些声名显赫之人之间的故事。这是狂犬想要的,或者,再不济,栽了,也要栽在一个起码和自己齐名的人手上。狂犬想起以前跟大猛子单挑时那种颤抖,觉得男人要是这么被打死其实也是一种尊严。毕竟曾经面对过旧城区的顶端,死的时候也算是可以闭上眼……

    但是被几个下三滥堵在厕所里用马桶憋死,可能是狂犬幻想了自己这么多结局之后唯一没有想到的。有人会问,狂犬甘心吗?这个答案是肯定的,他不甘心。不过他不是不甘心自己会完蛋——任何一个久经江湖的老混子都会做好今天出去就回不来的觉悟——他只是不能接受自己这个下场。

    难道狗离了窝就真的再也回不去了?

    狂犬在苦笑,早知道就把这里也扩张成自己的地盘就算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他能感觉到水越来越冷,但是却感觉不到背后短袖的一次一次的踢打了。似乎整个人都泡在了水里,有一种,一种要飘起来的感觉。不,不是飘,而是浮起来,一种无力感在狂犬身上扩散,这是经历过生死的狂犬所没有经历过的感觉。浮上来之后的感觉,就是永远的沉下去,不再醒来……

    “狂犬?”冥冥之中,狂犬听到了一个声音。

    “,你死了吗?”那个声音还在问。

    “他要是死了这事当我没看见。他要是没死……”那个声音似乎还在继续,充满了不屑和无所谓。然而真真切切的,狂犬忽然感到自己停止了下沉,有人似乎抓住了自己,开始拼命摇晃。直到肺里感到翻动,然后猛地一瞬间,狂犬睁开了自己的眼睛,继而蹲在地上哇哇大吐。

    “我老家以前有只狗,以为死过去了,买进土里半天了还自己爬出来呢!狗这玩意,命又硬又贱,真不好杀呢!”那个声音就蹲在狂犬的身边,看着狂犬感叹。狂犬的眼睛花了,什么也看不清楚,近在咫尺的人他也没办法认出是谁。直到他听到了一个熟悉的铃声响起。

    “喂?右子啊?没,我在医院呢。”那个声音接起了电话。“我看你没起床就没好意思喊你。放心,我带着人过来的……不过也巧了。没见到婕,你猜我见到谁了?妈的,不是张野猪!哦,倒也是只动物……”

    陈默拍打着狂犬的后背,帮着狂犬吐水,对着电话笑着说:“是一只落水狗,而且是要吃人的落水狗哦。哈哈,这下子有意思了。”

    2011-08-22 09:5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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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楼

    6丧心病狂·兴奋

    海蜇在大猛子的办公室里被骂得狗血淋头时,我刚好拿着一摞子东西站在门外。最后大猛子那句“你给我滚!还有!我要是再知道你让木头出来,妈的老子挖了你的眼!”门是被踹开的。看得出海蜇也特别生气,哆嗦着出来,见到我之后意外了一瞬间然后瞪着我:他的那个人就是栽在我地盘的,但是现在海蜇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妈的,你别得意。”海蜇看着我恶狠狠的说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呵呵,我得意什么?”我装糊涂。

    “走着瞧。”海蜇没有打算和我掰扯,直接下楼了。

    我进去了,看到的是大猛子头疼的表情。

    “他要干吗?”我关上门,指了指外面咚咚咚下楼的海蜇,不知道他又说了什么让大猛子会这么纠结。

    “要去局把人给劫出来。”大猛子拍着桌子。“妈的,出去了几年还真是疯了不成!他当这是砍人那么简单呢?妈的,操他妹的,脑子进屎了吧……对了”大猛子指着我骂了好一会后才回神,发现我不是海蜇,继而问道:“狂犬怎么样了?”

    “没大事,在医院打点滴呢。”我放下了这个月的账本给大猛子。“估计呆几天就活蹦乱跳的了。短袖算是完了,这事没跑。”

    “短袖跑了已经。”大猛子头也不抬的看着桌子上的账本对我说道。“昨天收到的消息。那个孙子去广州了。”

    “没堵住?”我有点诧异,知道这个消息后觉得这人跑得也太快了。

    “短袖怂了。”大猛子冷笑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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