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韵见赶不走,只好说,“你看也看了,该走了吧!我还要睡觉。” 慕惊雪柔情浅笑,“你睡,我在这儿陪着你。” 叶韵白了他一眼,“大晚上的,床边有个人,你觉得我睡得着,何况我的伤有后遗症,本来睡眠质量就不好。” 慕惊雪讨价还价,“那我走,不过明天你得去看我狩猎。” 叶韵点点头。 反正她也得跟随外公去猎场,答应也无妨。 翌日清晨,猎场。 叶韵同女眷坐在休息区。 皇室子弟以及王公大臣跟随皇帝前往密林狩猎。 慕昔迟骑着高头大马,畅快淋漓地奔跑在林间。 他看到前方有一只麋鹿,当即拉弓搭箭,一箭射中麋鹿的脖子。 麋鹿当场倒地不起。 此刻,慕惊雪看到林间有一只黑熊,他下令,“别出声!” 他举弓搭箭,箭飞速冲刺而去。 铁箭当场刺穿黑熊的粗脖颈。 休息区。 忽然间,一匹灰色苍狼窜出来。 他朝休息区飞奔而来。 女眷吓得花容失色,侍卫通通严阵以待。 叶韵却淡定平和,无惧无畏。 只见这头狼横冲直撞,将那群侍卫撞飞出去。 他直直朝叶韵的方向飞跃而起,想要扑倒她,张着血盆大口,想要撕咬她。 叶韵夺过了身边贴身护卫的刀,借住桌子的力量,跳跃而上。 只见她和狼成同一水平线时,举刀狠厉一刺,动作快准狠,面色波澜不惊。 刀直接割穿了狼的脖颈,她一个翻身,坐到狼的身上,稳稳当当落地。 随即用力拔出长刀,狼血四溅。 她的脸上、身上都染上了狼血,让她此刻犹如从地狱里爬出来的血色修罗,令人胆寒心惧。 在场鸦雀无声,没有一个人敢发出一丁点声音。 那群女人看到这一幕,有的吓晕了,有的吐了,有的浑身颤栗,不敢看她。 至于这群侍卫,眼中带着赞叹,以及敬畏。 叶韵直接用手中的刀,当场剥开了狼皮,动作麻利,毫不费力。 然后将刀还给了自己的贴身护卫。 顺带将自己剥下的狼皮送给了他,“方坤,这狼皮送你!” 方坤一脸诧异,随即双手接过,“多谢大小姐!” 方坤头一次见一个女人比男人还要凶悍,就大小姐这身武功,那需要他保护。 随后吩咐,“来人,将他给我烤了。” 她朝那群侍卫说,“今日,我们吃狼肉!” 侍卫听从安排,架火烤肉。 狼肉烤熟后,侍卫头领先切下一大块狼腿肉,放到盘里,端给郑纾瑜。 侍卫头领笑道,“郑小姐,这块最好的肉,给你! 没有你,我们绝对吃不成狼肉。” 叶韵道谢,“谢谢!” 然后,拿出怀中匕首,切成一片一片的大肉片,撒上自己秘制的椒盐。 她递给方坤和喜鹊。 方坤大大方方吃了,喜鹊怕狼,不敢吃。 她扬唇一笑,“怕什么?吃吧!很好吃的。” 她说着,就将肉片塞进她嘴里,喜鹊尝到了味道,的确很美味。 叶韵心想,在现代社会,狼肉你想吃还吃不到呢? 这时,长公主府。 长公主听到暗卫回禀,气得当场掀翻了桌子,桌上的茶壶、茶杯洒落一地。 “郑纾瑜,没想到你个贱人竟然武功这么高?” 她满脸戾气。 “熊七,附耳过来!” 熊七领命。 按照她的命令,下去找江湖组织,雇杀手暗杀郑纾瑜。 慕昔迟、慕惊雪听闻叶韵遇袭,两人赶紧跑回来。 两人却见她安然无恙,还一脸欢喜地吃着狼肉。 慕昔迟走上前,见她真的毫发未损,才放下担忧。 慕惊雪坐到她旁边,看到她无碍,才安心道,“阿瑜,这头狼是你杀的?那我得尝尝!” 慕昔迟也坐了下来。 两人拿筷子夹了一片肉,咬了一口,同他们以前吃的肉,味道有点不一样,咸味里带了几分麻味,还有淡淡的香味,味道别具一格。 慕惊雪笑问,“阿瑜,你是不是撒了什么秘制的调料?” 叶韵不咸不淡地回复,“嗯,我撒了椒盐。” 慕昔迟好奇地问,“椒盐是什么?” 叶韵淡淡地解释,“就是将花椒碾碎,加入细盐,还有捣碎的茴香,做成的调味粉。” 慕昔迟下令,“来人,将今天朕射杀的猎物全部清洗干净,烤来大家一起吃。” 慕惊雪吩咐叶风,将他射杀的猎物和皇帝的一起给洗了。 叶韵将自己制作的椒盐粉分给了火头军的人,让他们烤好就撒上这个调料。 旁晚,皇帝下令,回行宫。 一回到骊山行宫,慕昔迟就命人将自己亲手猎杀的两只红狐身上最软的毛,用来制成狐裘披风,他打算送给阿瑜。 慕惊雪也猎杀了两只白狐,他命人将白狐毛送去司衣局,制成女款狐氅。 两日后,皇帝下诏回京。 这日,司衣局派了两人,一人捧着制好的狐裘披风来了御书房。 另外一个人捧着盒子出了宫,来了摄政王府。 慕昔迟摸了摸披风,满脸喜色,“做的好,赏!” 摄政王府。 慕惊雪打开了大氅,看了一眼,满意地说,“好看,管家,赏!” 这边的慕昔迟下令,让人将披风送到郑国公府,亲手交给郑纾瑜小姐。 慕惊雪同样命令管家亲自前往郑国公府,将狐氅亲自送到郑大小姐手中。 宫中内侍、王府管家同时抵达国公府。 叶韵来了前院大堂。 她看到两人,扶额腹诽:这两个家伙是不是算好的,送东西都一起来。 叶韵让喜鹊和身侧的方坤接过木盒。 叶韵示意府中管家,给他们几锭银子。 “臣女多谢皇上,也谢谢王爷。” 两人行礼告辞。 郑母看着皇上、摄政王的赏赐,她心中忧虑不已。 若能丢掉,她绝对二话不说,将这两样东西给扔得远远的。 可是皇帝、摄政王赏的东西,扔不得,不然就是以下犯上,藐视皇恩,轻视皇家。 轻者,杖责三十,重责人头落地。 叶韵心想,这两个家伙送她东西,她还得还礼,不然不就欠他们人情,她可不想欠两人人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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