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宫中传召旨意时,林满月有点懵,眼看就要过年了,宫里也都会举办一些宴会,届时一众诰命夫人们,都会进宫赴宴,但年前单独召见,这就不免让人多想了,再则,还让她把孩子带上。 最主要的是,不是皇后召见,而是齐贵妃。 “她一个孕妇,不好好养胎,召见我干嘛?” 万一自己动胎气,栽脏在她头上,那她可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啊! 不过以齐贵妃对于子嗣看重程度,应该也不会拿动胎气来说事,年节下的,不免晦气。 “不是说,见夫人生的是龙凤胎,孩子养得还这般好,所以想见见,沾沾喜气!”程婆子回道。 “这不过是个借口,你还当真了。” 林满月轻叹了一声,道:“齐贵妃这人,性子有些跋扈,一般人也不看在眼里,京中贵妇生下龙凤胎的,也不只我一个,为何偏偏就要见我,我想这其中必是有什么事。” 她上次进宫赴宴,得成国公夫人照顾时,齐贵妃就已经认定,她是裴皇后一系的人了,再则陆辰阳还是太子伴读,说不是皇后一系的人都没人信,已经掰扯不清了。 所以说,齐贵妃召见她这个皇后的人,是想做什么呢? 这个问题,她还真是想不明白了。 程婆子听她这么一说,也不免跟着悬起心来:“既是如此,不如推病不去?” 反正已经成了对立面,倒也不在乎得罪不得罪她了。 林满月摇头:“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她若是有什么谋算,迟早会落到头上。” 叹了一声,道:“贵妃传召,还是得去走一趟的,不然,就该传出我这侯夫人,太过狂妄的话来,也或是让她找到借口,以此治罪!” 人家高人一等,就有这权力,她低人一等,就只能顺人家的意了。 “外面关于夫人的传言不少,夫人一向也不在意这些的,只是若贵妃拿这个说事,可治夫人的罪,也确实不占理。”程婆子也轻叹道。 要不怎么说人人都想往上爬,这就是好处,高高在上,下面的人都得顺服。 “既是要进宫,可需奴婢准备些什么?” 她紧接着又道:“可需要给齐贵妃送份重礼,即便以前有什么不满,看在重礼的份上,把事情揭过去?” 林满月就摇头:“这不是一份礼能解决的事。” 后宫相争,各自为政,皇后与贵妃不和,已是摆在了明面上了,可不是一份礼能顶事的,如今看着还只是后宫之争,待到孩子生下来,就是皇权之争了。 这会儿,她也有种身不由已之感,并不愿掺和进这些争斗,但身份在这儿,就不可能避免得了。 程婆子想想也对,叹了一声:“倒是奴婢相差了!” “那夫人真要带上少爷、小姐进宫吗?” “都点明了带上两个孩子,又岂能不带。”林满月思量了一番后,开口道:“以侯爷的身份,想来她也不会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 诰命夫人若是在她宫中出事,她也说不过去,所以让她带孩子,这是故意把她的软肋露出来,主要目的大概还是在她自己身上。 想通这些,她反倒安心了些,只要不是针对孩子的,别的什么事都好说。 收拾收拾,便带着两个孩子进宫了,陆辰阳那边是直接告了假,她也留了个心眼,直接点明是齐贵妃召见。 “臣妇见过贵妃娘娘!” 进了景仁宫,林满月带着两个孩子见礼。 “免礼吧!”齐贵妃慵懒的说了一句。 她的目光不由朝着林满月身的两个孩子看去,一般大的年岁,个头也是相差无几,就连模样都颇为相似,生得还那般玉雪可爱,最主要身板还这般结实,一看就是养得很结实的孩子。 原本只是个幌子,但真见到两个孩子时,她内心深处也不由多了几分喜欢,她也是即将做母亲的人,若孩子生下来,如他们这般康健可爱就好了。 心中这样的想法一起,都不由多看了几个孩子一样。 “侯夫人倒是很有福气。”齐贵妃挥了下手。 她身边的宫人,将早就准备好的见面礼呈了上来。 给陆辰阳的是一把小剑,是否锋利,好不好用且不说,只上面缀着的各色宝石,看着就很值钱。 给陆辰月的,则是一挂珠串,珠子晶莹透彻,莹莹生辉,看着就不似凡物。 “不是什么好东西,给孩子们把玩吧!” 林满月自是一番道谢。 “带两个孩子出去逛逛吧,本宫与侯夫人说说话。” 她一声吩咐,便有宫人上前,要领两个孩子出去。 两孩子却并没有立即动,而是把目光看向林满月。 林满月就朝他们点了点头:“去玩吧,不要走远了。” 齐贵妃见状,目光不由闪了闪,她拿出来的东西,自是不差,但两个孩子,都没有这些东西吸引住心神。 “侯夫人倒是很会教养孩子。” 之前她还以为,这两孩子在乡野之地长大,林满月又只是一介村妇,孩子的教养怕是很差,镇北侯的嫡长子、嫡长女,怕是有些拿不出手。 但慢慢的才发现,是她想差了,皇后能看上眼挑去做伴读,又岂会真的差了,瞧着小小年纪,就进退有度的样子,以后的前程想是不差。 只可惜自己的儿子晚生了几年,要不然,她都要跟皇后抢这个伴读了,当然,伴读只是其一,最主要还是想抢镇北侯府的支持,毕竟陆长风现在在朝中,也是举足轻重的人物,若不是差了些底蕴,不然跟朝中几老都能平起平坐了。 听到她这话,林满月笑了笑道:“娘娘过奖了,乡野之地长大的孩子,也就是养得皮实些,比不得京中的公子、小姐们,来得有才气。” 齐贵妃听到这一句,也不由笑了起来,京中的公子、小姐是怎么一回事,她还能不清楚么,所谓的才气,大多数都是靠吹捧出来的,真正有才气的可不多见,就是营造出个好名声,对亲事更有益些罢了,只看他们娶妻生子,或是嫁为人妇后,还有什么才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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