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提到了肃反的痛苦性,但没有正面涉及为“打ab团”和“肃社党”冤死者平反的问题,尤其回避了他自己的个人责任问题。即使这样,毛泽东的这段话也长期未予公布。
毛泽东长期不为“肃社党”案平反,其根本原因乃是赣西南“打ab团”与闽西“打社党”有极大的关联,如果为“肃社党”全面平反,势必牵扯到为“打ab团”翻案,从而有损自己的声誉。
1954年,中共福建党组织根据中共中央有关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对在闽西肃反中被错杀的3728人予以平反昭雪,并追认为烈士。3但在根本问题上,即闽西苏区是否有“社党”,“肃社党”是否是冤案,则全部维持1931年的结论。直到1985年,在毛泽东去世九年后,这个问题才最终得以解决。中共福建省委在大量调查的基础上得出结论:闽西根本没有“社会民主党”,闽西“肃社党”运动不是什么“扩大化”问题,而纯属历史冤案。1985年,原被定为闽西“社党首领”的傅柏翠也得到平反。
1《邓发同志在闽西党史座谈会上的发言记录》(1945年2月23日),转引自蒋伯英:《闽西革命根据地史》,页189。
2参见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一室:《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若干问题说明》(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页121。
3《闽西“肃清社会民主党”历史冤案已平反昭雪》,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党史通讯》1986年第5期。
赣西南的“肃ab团”案也是在八十年代隐去了毛泽东历史责任后,才得到澄清的。
勿庸置疑,周恩来对于苏区肃反造成的严重后果应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但是在肃反问题上,周与毛的态度有着显著的差别:种种迹象表明,周恩来是从推行共产国际“反右倾”的理念出发支持苏区肃反的,而无任何个人的动机;毛的行为则很难摆脱利用肃反剪灭异己的嫌疑。
周恩来正是因为从理念出发,当发生了赣西南“肃ab团”和富田事变后,在未深入了解实情的情况下,就匆匆发出中央指示信,客观上助长了苏区内已经蔓延的左祸。然而,毛则是极端的肃反运动的始作俑者,是毛发动在前,周支持在后。
周恩来在1931年8月就已把重点转到纠正肃反扩大化方面,在进入中央苏区后,用了几乎三个月的时间才使疯狂运转的肃反机器停了下来,毛则鲜有类似的表现。正是因为苏区肃反问题牵涉面广,涉及到领导人的过失责任等敏感问题,周恩来小心翼翼,既要显出纠偏的决心,又随时作出妥协,尽最大努力来维持党的团结。
1931年12月18日,周恩来在目睹了闽西肃反惨祸后、在从永定赴长汀的途中致信中共中央,要求中央立即作一有力决议,制止闽西的恶性肃反。周在信中说:“我入苏区虽只三日,但沿途所经,见到闽西解决社党所得恶果非常严重,”“目前问题已很严重,转变非常困难。”周表示,自己决心“与此严重问题斗争”。1
1932年1月7日,周主持就任苏区中央局书记后的第一次中央局会议,会议通过《苏区中央局关于苏区肃反问题工作决议案》,严厉批评“总前委领导时期”在“肃ab团”问题上滥用刑法、“以杀人为儿戏”的严重错误,强调纠正“肃反工作中的路线错误”。2
在收到周恩来的信后,上海中央于1932年1月21日就肃反问题给闽粤赣省委发出一封与周意见一致的指示信,责令邓发领导的省委必须深刻检查“过去在肃反的问题上所犯的不可宽恕的”错误。苏区中央局还在1932年2月29日致信闽粤赣省委和即将召开的省党代表大会,再次批评闽西“在肃反工作中的严重错误”。周恩来并派任弼时代表中央局前往长汀指导在3月初召开的闽粤赣省委第二次代表大会,又派李克农具体负责纠正赣西南、闽西及红一方面军的肃反冤案。在周恩来的艰苦努力下,中央苏区的大规模肃反在1932年3月才告基本停止。
周恩来虽在肃反紧急刹车方面措施有力,但在处理有关责任人时态度却极为谨慎。1932年春,对闽西肃反惨祸负有直接责任的邓发被调至瑞金,担任权力极大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治保卫局局长一职。3任弼时则在周赴任后出任苏区中央局副书记,在党内的地位仅次于周恩来。邓发与任弼时的过失也许被视为是“好心办坏事”,因为对于这两人而言,都不存在利用肃反剪除异己的不良动机,因此与共产党的党道德和党伦理并无冲突。在大敌当前的形势下,不宜开展过份的党内斗争,这或许是周恩来对任命邓发、任弼时新职的考虑。
1《伍豪自中区来信》(1931年12月18日),载《周恩来书信选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页76-77。
2 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32一1933)第8册,页18。
3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江西瑞金正式成立,邓发被任命为国家政治保卫局局长,但正式组建机关是在周恩来抵达江西瑞金之后,时间约在1932年1至2月间。国家政治保卫局的工作制度是在周恩来的指导下建立的。
至于毛泽东,问题则比较复杂。周恩来小心翼翼,不去触及毛泽东,而是将苏区中央局、闽西省委(前闽粤赣省委)和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放在一起进行批评。在苏区中央局会议上,周严厉批评了上述单位在肃反问题上所犯下的严重错误。1932年5月,国家政治保卫局将毛泽东的老对头、原赣西南党和地方红军负责人李文林处死。1932年1月25日,周恩来主持召开苏区中央局会议,作出《关于处罚李韶九同志过去错误的决议》。周知道李韶九是毛泽东的老部下,是造成赣西南肃反惨祸的祸首之一,1但只给予李韶九留党察看六个月的极温和的处分。周恩来主持的所有这类纠偏会议和主持制定的文件,均未直接批评毛,对曾山、陈正人等基本上也没有触及。1932年初,因原先担任江西省委书记的陈正人患病,苏区中央局任命李富春接任,曾山继续担任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主席,毛泽东的老部下周兴虽“有助长李韶九错误的事实”,也只是由江西省委给其“留党察看”的处分,2张鼎丞也在1932年3月后继续留任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主席一职。
尽管如此,周恩来实际上对于毛泽东已有了新的认识,而这种认识以后又成为迁移至瑞金的中共中央一班核心人物彼此心照不宣的看法。1932年春,周恩来派自己的老部下、前中共中央特科成员李克农、钱壮飞、胡底、李一氓到国家政治保卫局工作,李克农、李一氓先后都担任过政治保卫局执行部部长,李克农、钱壮飞还先后任红一方面军保卫局局长。
在被称之为王明路线占统治地位的1932—1934这几年,由国家政治保卫局承担中央苏区内部的肃反事务,不再由各机关、单位和军队自己大搞肃反。国家政治保卫局在1932年5月30日处决了李文林、曾炳春、王怀等一批“ab团”首犯,以后又杀了二百多名“反革命分子”,3但总的“工作情况比较平稳”。 4中央苏区再没有开展过像“肃ab团”、“肃社会民主党”一类大规模的肃反运动。
11933年夏之前,李韶九曾被任命为汀州连城分区司令员,之后,李韶九被调往赣东北,担任职务及最后结局不详。
2《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工作总结报告》(1932年5月),载《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页481。
3《红色中华》,1932年11月7日。
4李一氓:《模糊的荧屏——李一氓回忆录》(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年),页159。
尽管中央苏区大规模的“肃反”在1932年后已经基本停止,但是在苏区中央局机关内部仍然时断时续地开展“反右倾”、“反托派”的斗争,l932年6月后发生在瑞金的“工农剧社事件”即是一起典型的事例。
1932年6月,瑞金红军学校内的一些党员知识分子发起组织了“工农剧社”,因在剧社章程中有“在总的社会主义革命任务下,配合红军目前的伟大胜利”几句话,很快被苏区中央局指控为进行“托派”活动。8月13日,邓颖超代表中央局主持反托派斗争大会,判定“工农剧社”偷运托洛茨基的“私货”,因为所谓“社会主义”云云,就是否认了中国革命现阶段是资产阶级民权革命,全是托派的说法。邓颖超还说,剧社章程没提农民问题,这也是从托陈取消派的观念出发的等等。在这天的斗争会上,对工农剧社党团会干事张爱萍等人开展了严厉的批斗。邓颖超指责张爱萍“在反对反革命政治派别托陈取消派的斗争中,他表现消沉不积极”,“非但未在党的领导下,去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的严重性,去深刻揭发并改正自己的错误。相反的,在会后不久,……对中央局将此事通知红军学校政治部表示不满,……企图转移斗争的中心”。邓颖超还指控张爱萍与“有重大嫌疑的人们(危拱之、王观澜)接近”,并说这是“他对托洛斯基主义犯了自由主义错误的根源……”。1在这次批斗会后,少共中央局于8月17日给张爱萍书面严重警告处分,12月,苏区中央局宣布开除危拱之等人的党籍,给左权、张爱萍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2所幸张爱萍、王观澜、危拱之等人犯事的时候已是1932年,如果早一年,他们一定会因此而命丧黄泉。
1932年后,中央苏区的肃反已用较缓和的方式进行,但是在鄂豫皖、湘鄂西,类似“肃ab团”、“肃社会民主党”的大肃反运动仍继续进行,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
由张国焘领导的鄂豫皖苏区,和由夏曦、贺龙领导的湘鄂西苏区,是两个具有高度自主性的战略根据地,“天高皇帝远”,中共中央对两地的领导必须通过张国焘、夏曦来实现。而此时的中央并没有威权十足、足以号令四方的“皇帝”,加之张国焘也是具有某种枭雄气质的领导人,一旦“肃反”成为其消灭异己、树立自己权威的有利工具,他自不会轻易放弃使用。夏曦原是湘省一激进青年学生,全凭杀人树威,才建立起他在湘鄂西的地位,当夏曦尝到肃反的甜头,已犹如鸦片上瘾,非一般手段就可以让其自行终止。
鄂豫皖(继而在川陕根据地)、湘鄂西等地的恶性肃反不能得到有效制止的最终原因,是中共中央在这个问题上的妥协立场。中共中央是在肯定肃反的前题下,提出“扩大化”及“纠偏”问题的,因而使张国焘等有机可乘。1932年10月后,张国焘率部突出国民党军的包围,从鄂豫皖根据地向川北作大规模战略转移,中央对张国焘更是鞭长莫及。到了1933年,中央苏区的军事形势也频频告急,打破国民党军的围剿成为博古、周恩来等考虑的第一位问题,从而再难关注到对张国焘部及湘鄂西肃反的“纠偏”。
远在莫斯科的王明对苏区肃反问题的复杂性和微妙性一无所知,却从阶级斗争的理念出发,大谈苏区“肃ab团”斗争所取得的“伟大胜利”。王明甚至认为1932年后中央肃反已不如过去那般坚决有力了,批评苏区中央局“对于反对反革命组织及其活动底斗争和警惕性有减弱的倾向”。3
1邓颖超:《火力向着反革命的托洛斯基主义与对它的腐朽的自由主义》,载中共苏区中央局组织部褊:《党的建设》第5期,1932年10月25日,转引自曹伯一:《江西苏维埃之建立及其崩溃(1931—1934)》(台北:国立政治大学东亚研究所,1969年),页438-41。
2《中央局关于开除郭化玉危拱之罗欣然等党籍与处分左权张爱萍同志的决议案》(1932年12月11日),载中共苏区中央局组织部编:《党的建设》第6期,1932年12月30日,转引自曹伯一:《江西苏维埃之建立及其崩溃(1931—1934)》,页442。
3 王明:《革命,战争和武装干涉与中国共产党的任务》(1933年12月),载《王明言论选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页364。
如果是在1930—1931年,王明的这番话肯定会引起毛泽东的好感。只是现在形势已大变,1932年后,毛泽东不再位居中央苏区核心决策层,他已不需要为中央的政策承担责任,而党内对肃反不满的情绪却依然存在。几年后,毛泽东把这股情绪导引至王明、博古、周恩来,以及邓发、张国焘、夏曦的身上,俨然自己一身清白。当毛将党和军队大权牢牢掌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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