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将的表现,自然在贾诩的意料之中,叶欢是不会对他隐瞒此事的,亦有亲笔信前来,详细言及他对此事的考量。 “仲甫,司徒还言,要张海龙将军带上晋阳周边的铁骑营教导队,诩要是没有记错的话,具儿现在是不是身在晋阳?” 严纲听了,当即面现喜色,连连颔首道:“多谢军师,多谢军师,如此扬我大汉武威之举,白马也不能错过。” 贾诩点点头:“如此,仲甫可亲与主公做书一封,言及此事。” 严纲挠挠头,想了想道:“军师,这,却还是军师说起妥当,纲敬军师一杯。”说话间起身到了案前,杯中酒一饮而尽。 贾诩亦是起身与之同饮,之后方道:“此去万里,征程遥远,极西之处,亦有与大汉天气地貌相同者,还要仲甫出力。” 严纲听了后退一步,抱拳道:“军师放心,纲当全力以赴。” “报……军师,暗影消息。”此时,帐外有声音响起。 “好!”贾诩应了一声,对二将道:“二位,诩稍稍失陪。” 说话间,贾诩缓步出帐,严纲回到案前,便与臧霸再饮。 “仲甫兄,军师唤我等来此,会不会有下一步……”一饮而尽,臧霸稍稍压低声音问道,他还是更关心泰山军的实战。 “宣高将军,听军师说话,要听话听音,还需观察仔细。方才军师说起将军调六曲之时,可是看了宣高兄你一眼。” 严纲听了一笑,却是慢条斯理的道,颇有几分,军师模样。 “哦?军师看我我看到了,军师如此,莫非是?”臧霸问。 “宣高将军,还有一点,你得有耐性。军师常言,大将需有静气,若是太急,反而不美,你记住,军师不会无的放矢。” “嗯,严将军说的是,霸多谢将军指点。”臧霸抱拳一礼。 “哎……”严纲摆摆手:“宣高不必多礼,纲在将军麾下之时,文远、文则,公义,各位将军都指点有加,不需挂心。” “军师可能有此心意,宣高亦要尽早准备,我军之中,名将辈出,麯元伟用兵,有独到之处,可与高、于二位将军相提并论。” “且先登一军,对付骑军极有心得,若有机会,宣高当要学之。” 听严纲说的诚挚,臧霸连连点头,他的感受也是这样的。打从一开始,臧空就对他毫不藏私,只是听见对付骑军极有心得…… 严纲看出了臧霸的神情,却是嘿嘿一笑:“宣高,方才军师有言,言无不尽,败一次不丢人,将军还败给过白马义从了。” 说话间,严纲面上露出缅怀的神情,更带着一丝,得意。就算是刚起步,就算是队战,但能赢十二队一场,足够了。 “将军教我,什么原因都不要找,要找,就找对手强大的地方。麯将军用兵张弛有度,练兵有能,气量也要比我大些……” 臧霸闻言笑道:“严将军太谦了,将军风度,霸深敬之……” 正说着,贾诩掀帘进帐,对二人压了压手道:“宣高说的是,仲甫将军之公心,可为我军楷模,不在公义将军之下。” 说话间落座,再敬了二将一杯酒,方道:“仲甫,诩给你派了两个参谋,到时候你只用说,让他们记就行,白马记上一功。” 言罢也不等严纲回应,又对臧霸道:“宣高,我有意从你的泰山军,各调一营士卒,补充先登太原,战后再行归建。” “军师吩咐,霸必行之,多谢军师。”臧霸起身施礼,方才有与严纲之言,对此并不吃惊,心中则是暗暗欣喜。 说的是补充,却有战后归建之言,此举在定边军并不少见。他的两营士卒,在虽先登太原两大强军历练,回归之后…… 贾诩笑着点点头,示意臧霸坐下,又道:“今夜请二位将军前来,诩还是有点私心,荆州战局,尚请二位与诩,详说一番。” 二将听了,连声应是,分析战局,当然谈不上私心。只不过面前的贾军师,还有另外一重身份,便是长公子之师。 师徒父子,在汉末就是道理。很多时候,师父对徒弟,可能要比父亲对儿子都好。看看老太尉与叶欢,童渊与赵云…… 叶欢当年让叶信拜贾诩为师,是一种宣示,叶门嫡长,地位不可动摇。同时也是对贾诩的无比信任,无论忠诚,还是能力。 晋阳叶家九代书香,家传的礼仪不是盖的,哪怕当年叶欢如此纨绔,便是他的死敌,也不会在此处对他有任何的指摘之处。 长公子叶信,自幼就得祖父与母亲教育,前者或许还因反思当年,改变了一些,袁鸾对儿子的严格,却是叶家上下有目共睹。 若是叶恒叶毅叶礼等人犯错,身为主母的她或许还会手下留情,叶信却只有加倍的份。很多时候,老夫人夫人都看不下去。 有了这个基础,加上父亲之言,叶信对贾诩是极为尊敬的。得了毒士的教诲,这几年他的转变,也很令叶欢欣然。 至高之位,华夏一般都言“内圣外王”,但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基本上做不到。因此,王霸之道和君子之道是有区别的。 能够在此出给与叶信最大的教导,叶欢自觉非贾诩不可。毒士也能体会主公的用心,在对长公子的教导上,尽心尽力。 一个用心教,一个全心学,一个不遗余力,一个心存敬仰。时间一长,二人之间的师徒之情,亦是与日俱增。 现在的贾诩,是越来越能体会,当日少帝亡故,主公的心情。 丧子之痛!用这四个字来形容好不为过,只是不能明说罢了。 当年老太尉退隐,每当叶欢的功绩传来,他都要闭上门自斟自饮。贾军师也不例外,远隔千里,也阻止不了他的关切之意。 荆州战场,还在激战之中,以贾诩之能,对战局的走向,自然会有自己的判断。但这还不够,加上严纲臧霸,更为谨慎。 那一份对爱徒的爱惜之意,严臧二将,亦可领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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