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谁都没有想到,刘芒解决了粮食危机后,便想着要搞事情。 “斗诗会?芒儿,你搞这些东西,究竟要意欲何为?” 关羽轻抚美髯,并不清楚刘芒的意图,至少在他的印象中,蜀汉与曹魏本就是敌对势力,用不着弄这些虚的东西。 “就是!还不如直接比武,俺把那病猫、徐晃等人全都宰了,这叫一个名正言顺!” 张飞兴致匆匆,毕竟搞这劳什子斗诗会,让他老张无用武之地。 “二位兄长,不妨先听听殿下的意思。” 赵云经历过这些个事情,甚至刘芒的厉害,绝对不会无的放矢。m.biqubao.com “此乃文化战也!” “文化战是不见血的毁灭,不见影的征服,从战争目的上来讲是最彻底的战争,也是最高级别的战争。” 眼见说起战争,关张二人全都瞪大眼睛,毕竟他们二人最在行的就是打仗。 “与传统的武力战相比较,文化战发挥着战争的功能,体现着战争的规则,形成着战争的结果,却又看不到硝烟纷飞,生灵涂炭,是不流血的战争。” “文化战也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最高级别战争,它通过文化的强势传播输出己方价值观,积累量变促成质变。” “在无声无息中异化、蚕食、粉碎直至改变敌方的信仰,达到瓦解敌方军民的目的。” 眼见刘芒说的神乎其神,张飞却充当起了好奇宝宝。 毕竟总有人要问“为什么?” “大侄儿啊!能不能简单说说?俺实在是搞不清楚何为文化战!” 张飞憨憨地挠了挠头,关羽和赵云同样颔首,希望刘芒说明此中缘由。 否则如此阵仗的斗诗会,肯定会花费不少直百钱。 即便蜀汉如今的经济形势乐观,也不容许国内有奢靡之风。 “简单来说,就是有朝一日,通过文化的渗透,让二叔、三叔,甚至是我爹摒弃复兴汉室的理想。” “举个例子,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黄巾军通过《太平清领道》,若是对全天下的人洗脑成功,试问这是不是一种文化战?” “不费一兵一卒,看不见硝烟流血,就完成了瓦解对方军民之目的。” 关羽眼神之中,闪过一丝后怕,他回想起那些被洗脑成功的黄巾军。 其中的狂热信徒,当真是悍不畏死! “大侄儿!那咱们要如何消灭曹魏?” “若是那劳什子文化战管用,俺老张也去学作诗!” “到时候斗诗会算俺一个!” 眼见张飞有了兴趣,刘芒便知道这事有戏,毕竟说起来太过唬人。 “三叔,其实这文化战,我觉得更适用于对付外族。” “此番弄这斗诗会,只是想要树立我大汉的文化自信罢了。” “以及趁机赚他一笔!想想衣食住行,车马劳顿,可都要花费银子!” 刘芒嘿嘿一笑,“咱们这一方,有我在便足够,毕竟《唐诗三百首》、《宋词八百篇》决不能白白背诵!” 关张、赵云三人有些懵逼,不知为何大侄儿又要说胡话。 “放心,一切交给我!” “就看曹魏和孙吴接不接招了!” “我已经如此之狂,他们若还要当缩头乌龟,啧啧啧!” “这全天下的人,可都看着呢!” …… 曹魏,洛阳。 曹丕脸色有些气恼,你可以说他军事拉胯,心胸狭窄,甚至不是个合格的帝王,但你绝对不能说他没有才华! 毕竟一首《燕歌行》,算得上是曹丕的代表佳作。 “刘长卿,当真是欺人太甚!” “竟然想与我等斗诗?” “建安风骨,何曾落于人后?” 曹丕眼中闪过一丝兴奋,毕竟打仗这事儿他不在行。 “陛下,微臣以为,此乃刘芒之计也,不可轻信!” 王朗一步踏出,直言道:“我中原地大物博,何必参与那荆州所谓的盛会?” 王朗话音未落,华歆便提出了不同意见。 “司徒此言差矣,若我大魏不出战,岂不是怕了他蜀汉?” “中原士族,博学多才者无数,岂会惧怕乡野之人?” “还望陛下派遣名士出战!” 曹魏朝堂之上,绝不缺少文人墨客,这也是华歆的底气所在。 “陛下,不妨派遣陈王去。” 司马懿阴森一笑,曹植如今依旧被曹丕所猜忌。 与其留在这里浪费粮食,不如派其去荆州送死。 若是能赢,再好不过,毕竟曹植的诗才,连曹丕都要自愧不如。 蜀汉一气之下,将曹植杀死,大魏反而有了再次发动战争的借口。 更能以曹植之死,用以激励士气! 倘若曹植输了,曹丕同样能以羞辱国格,来治罪亲弟。 怎么都不亏! 可惜,司马懿却低估了曹丕的虚荣心。 尤其是当年曹植的一首《洛神赋》,虽然辞藻华丽,却有传闻是写给甄宓。 刘芒混不吝的性格,肯定会以此大做文章。 曹丕生怕此等事情出现,更惧怕曹植因此扬名。 “朕,莫非无诗才乎?” 曹丕此言一出,令整个曹魏朝廷有些发懵。 谁都没有想到,曹丕会亲自上阵。 “陛下诗才乃是普天之下第一人!” “对对对,陛下的诗,读起来那叫一个享受!” “不过陛下龙体金贵,可不能轻易前往荆州啊!” 大臣们试图劝说曹丕,莫要轻易前往襄阳。 “万一那刘芒有了歹心,又该如何是好?” “还望陛下三思而后行!” “陛下,不妨就让我等前去一试!” 曹丕冷笑一声,能够天下扬名的机会,他可不会交给任何人! “无妨!刘芒若是敢动朕,那他就要受到天下人的谴责!” “朕此番前往荆州,也是在告诉全天下,大魏乃天命所归!” “什么天下才高一石,他蜀汉独占九斗?此等猖狂之言,朕定要让刘芒亲自收回!” 眼见曹丕心意已决,群臣只能商议,屯兵宛城以随时支援曹丕。 …… 江东,建邺。 孙权皱眉不止,他江东人才虽有,但诗才却是少得可怜。 “吴王不妨亲自前去,看在盟友的面子上,想必排名也不会太低。” “何况,也可以借此机会,与刘长卿缓和关系。” 诸葛瑾叹气一声,只能向孙权提出建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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