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蜀汉败家子,开局火烧卧龙岗_第587章 建安风骨,有何惧之?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任谁都没有想到,刘芒解决了粮食危机后,便想着要搞事情。
  “斗诗会?芒儿,你搞这些东西,究竟要意欲何为?”
  关羽轻抚美髯,并不清楚刘芒的意图,至少在他的印象中,蜀汉与曹魏本就是敌对势力,用不着弄这些虚的东西。
  “就是!还不如直接比武,俺把那病猫、徐晃等人全都宰了,这叫一个名正言顺!”
  张飞兴致匆匆,毕竟搞这劳什子斗诗会,让他老张无用武之地。
  “二位兄长,不妨先听听殿下的意思。”
  赵云经历过这些个事情,甚至刘芒的厉害,绝对不会无的放矢。m.biqubao.com
  “此乃文化战也!”
  “文化战是不见血的毁灭,不见影的征服,从战争目的上来讲是最彻底的战争,也是最高级别的战争。”
  眼见说起战争,关张二人全都瞪大眼睛,毕竟他们二人最在行的就是打仗。
  “与传统的武力战相比较,文化战发挥着战争的功能,体现着战争的规则,形成着战争的结果,却又看不到硝烟纷飞,生灵涂炭,是不流血的战争。”
  “文化战也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最高级别战争,它通过文化的强势传播输出己方价值观,积累量变促成质变。”
  “在无声无息中异化、蚕食、粉碎直至改变敌方的信仰,达到瓦解敌方军民的目的。”
  眼见刘芒说的神乎其神,张飞却充当起了好奇宝宝。
  毕竟总有人要问“为什么?”
  “大侄儿啊!能不能简单说说?俺实在是搞不清楚何为文化战!”
  张飞憨憨地挠了挠头,关羽和赵云同样颔首,希望刘芒说明此中缘由。
  否则如此阵仗的斗诗会,肯定会花费不少直百钱。
  即便蜀汉如今的经济形势乐观,也不容许国内有奢靡之风。
  “简单来说,就是有朝一日,通过文化的渗透,让二叔、三叔,甚至是我爹摒弃复兴汉室的理想。”
  “举个例子,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黄巾军通过《太平清领道》,若是对全天下的人洗脑成功,试问这是不是一种文化战?”
  “不费一兵一卒,看不见硝烟流血,就完成了瓦解对方军民之目的。”
  关羽眼神之中,闪过一丝后怕,他回想起那些被洗脑成功的黄巾军。
  其中的狂热信徒,当真是悍不畏死!
  “大侄儿!那咱们要如何消灭曹魏?”
  “若是那劳什子文化战管用,俺老张也去学作诗!”
  “到时候斗诗会算俺一个!”
  眼见张飞有了兴趣,刘芒便知道这事有戏,毕竟说起来太过唬人。
  “三叔,其实这文化战,我觉得更适用于对付外族。”
  “此番弄这斗诗会,只是想要树立我大汉的文化自信罢了。”
  “以及趁机赚他一笔!想想衣食住行,车马劳顿,可都要花费银子!”
  刘芒嘿嘿一笑,“咱们这一方,有我在便足够,毕竟《唐诗三百首》、《宋词八百篇》决不能白白背诵!”
  关张、赵云三人有些懵逼,不知为何大侄儿又要说胡话。
  “放心,一切交给我!”
  “就看曹魏和孙吴接不接招了!”
  “我已经如此之狂,他们若还要当缩头乌龟,啧啧啧!”
  “这全天下的人,可都看着呢!”
  ……
  曹魏,洛阳。
  曹丕脸色有些气恼,你可以说他军事拉胯,心胸狭窄,甚至不是个合格的帝王,但你绝对不能说他没有才华!
  毕竟一首《燕歌行》,算得上是曹丕的代表佳作。
  “刘长卿,当真是欺人太甚!”
  “竟然想与我等斗诗?”
  “建安风骨,何曾落于人后?”
  曹丕眼中闪过一丝兴奋,毕竟打仗这事儿他不在行。
  “陛下,微臣以为,此乃刘芒之计也,不可轻信!”
  王朗一步踏出,直言道:“我中原地大物博,何必参与那荆州所谓的盛会?”
  王朗话音未落,华歆便提出了不同意见。
  “司徒此言差矣,若我大魏不出战,岂不是怕了他蜀汉?”
  “中原士族,博学多才者无数,岂会惧怕乡野之人?”
  “还望陛下派遣名士出战!”
  曹魏朝堂之上,绝不缺少文人墨客,这也是华歆的底气所在。
  “陛下,不妨派遣陈王去。”
  司马懿阴森一笑,曹植如今依旧被曹丕所猜忌。
  与其留在这里浪费粮食,不如派其去荆州送死。
  若是能赢,再好不过,毕竟曹植的诗才,连曹丕都要自愧不如。
  蜀汉一气之下,将曹植杀死,大魏反而有了再次发动战争的借口。
  更能以曹植之死,用以激励士气!
  倘若曹植输了,曹丕同样能以羞辱国格,来治罪亲弟。
  怎么都不亏!
  可惜,司马懿却低估了曹丕的虚荣心。
  尤其是当年曹植的一首《洛神赋》,虽然辞藻华丽,却有传闻是写给甄宓。
  刘芒混不吝的性格,肯定会以此大做文章。
  曹丕生怕此等事情出现,更惧怕曹植因此扬名。
  “朕,莫非无诗才乎?”
  曹丕此言一出,令整个曹魏朝廷有些发懵。
  谁都没有想到,曹丕会亲自上阵。
  “陛下诗才乃是普天之下第一人!”
  “对对对,陛下的诗,读起来那叫一个享受!”
  “不过陛下龙体金贵,可不能轻易前往荆州啊!”
  大臣们试图劝说曹丕,莫要轻易前往襄阳。
  “万一那刘芒有了歹心,又该如何是好?”
  “还望陛下三思而后行!”
  “陛下,不妨就让我等前去一试!”
  曹丕冷笑一声,能够天下扬名的机会,他可不会交给任何人!
  “无妨!刘芒若是敢动朕,那他就要受到天下人的谴责!”
  “朕此番前往荆州,也是在告诉全天下,大魏乃天命所归!”
  “什么天下才高一石,他蜀汉独占九斗?此等猖狂之言,朕定要让刘芒亲自收回!”
  眼见曹丕心意已决,群臣只能商议,屯兵宛城以随时支援曹丕。
  ……
  江东,建邺。
  孙权皱眉不止,他江东人才虽有,但诗才却是少得可怜。
  “吴王不妨亲自前去,看在盟友的面子上,想必排名也不会太低。”
  “何况,也可以借此机会,与刘长卿缓和关系。”
  诸葛瑾叹气一声,只能向孙权提出建议。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54_154668/74138403.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