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梁豪商_第二百六十一章 怪她过分美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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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城防本有两千人,分拨一半驻守沿海,剩下一半留守城池,都不能以“老爷兵”来形容,“混吃等死”更加贴切。
  瘦得萎靡不振,胖得一身肥油,失了雄风的兵,怎能打得了胜仗?
  士卒慵懒,别无他法,一个字:练!
  “从今日起,早中晚,练兵场,各二十圈,跑不完别吃饭,坚持不下来的趁早滚蛋,免得浪费米饭!”
  “还有,这位是陈仁才陈军师,你们可以不尊敬我,却不能不尊敬他,至于为什么,我能想到的最大原因便是,他家里很有钱很有钱,你们若想开荤吃肉,首先得要他高兴。”
  “老子今天敢当街砍了那马九爷,明日便敢领军踏平他马家庄,刀枪在手,当思保家卫国,为民除害,若是还没胆气,便去那城门口,瞧一瞧马九的悬尸!”
  “诸位泰州城的兄弟,陈某今日没带什么见面礼,自掏腰包买了十头肥猪,敢问军中可有会杀猪的啊?”
  “我会我会!我家祖传杀猪的!”
  “好,待肥猪送达,咱烧水磨刀,先开一顿荤!”
  “好哇!”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今日姜云天当街斩杀马九,之霸气,之解气,足以振奋军心。
  能来当兵的,都不是孬种,缺的便是个能带他们硬气的将军,恰好姜云天便有这种人格魅力。
  夜。
  深夜。
  没有飘雪的夜,依旧寒冷刺骨。
  宋澈点一盏烛火,宋澈坐在小榻上,编写一些军规,以及募兵事宜。
  军队再弱亦是一把剑,想要用它杀人,必须将它磨砺。
  “先生!”
  可可突然从营帐外探进脑袋来,脸上毫不掩饰地写着“惊喜”二字。
  “怎么啦?”
  “您猜谁来找了?”可可先卖了个关子。
  宋澈笑着摇了摇头,“让她进来吧。”
  可可将头缩了出去,不过一会儿,一个黑袍人走进营帐,她脱去帽子,露出那张怎么都赏不完的绝美容颜。
  “炉子上有茶,也很暖和,你自斟酌。”宋澈轻声说道。
  宁叶红走到火炉边坐下,手心手背翻烤取暖,沉默了片刻,她才说道:
  “我在盐行对面开客栈,是为了更好监视马家,之所以装作那样,也是为了招揽马家来的客人。想获取情报,首先便要与他们打好关系。”
  宋澈轻“嗯”了一声。
  沉默,
  沉默中,茶壶烧得嗡嗡作响。
  宁叶红先沏了杯给宋澈送去,借机想偷看书写内容。
  宋澈侧过身子,盘住书册不让她看,“军机要务,闲人免观。”
  “切……如护食的狗子,我也不稀罕。”
  她又坐回了炉子边,自斟一杯热茶,捧在手心边抿边道:“在楚州的任务已结束,我已不是楚夫人了。”
  宋澈轻“嗯”了一声。
  她又说道:“我对楚世柯没有特殊感情,也从未发生过什么事,都是为了任务,包括今日客栈的言行举止。”
  “嗯。”
  “你没有生我的气,或是对我产生偏见吧?”
  “嗯。”
  “你倒是挺大度。”
  “嗯。”
  “此刻却显得很小气。”
  “嗯。”
  “你这个猪头!”
  “嗯……嗯?”
  宋澈昂起头,我草,这小娘们儿。
  “呵呵呵……”宁叶红笑得合不拢嘴,“没想到你这么聪明也会中我的计,笑死我了,笑死我了。”
  宋澈嘴角一抽,叹了一口气:“说正事儿。”
  “那我先与你说说马家……”
  马家并不能算是纯粹的商人世家,而是泰州的大地主。
  泰州城以西五里,有个“马家庄”,祖祖辈辈有一千多户,近一万人口,能征善战的庄客有两千多人,比泰州城防军还要多;
  马家除普通农耕之外,主营海产干货生意,与大商相比算不上有钱,但家族势力庞大,且十分团结,也正因如此,才敢不将州衙放在眼里。
  杨家倒台之后,其麾下在楚州大丰县的三座盐场,接盘的正是马家,由此,马家便开始了贩盐生意。
  马氏盐行除在泰州城之外,各县城都有分行,他们勾结倭寇,稳定供应食盐,凭借自己的势力,垄断泰州的盐价。
  宋澈曾记得,先前将倭寇引入城中的商人也姓马,叫做马户,做的也是海产生意,并用海带包裹倭刀……种种迹象证明,马家便是与倭寇勾结的“蛇头”。
  掌管马家的有三人,老大马优为庄主,管庄内大小事务,老二为“马家帮”的帮主,统领所有庄客;老三马椿负责盐行与海产生意;
  此三人是马太公马屈的亲生儿子,剩下的马四到马十三,都是马家族谱中人,近亲外戚。
  一个团结的宗亲氏族,聚在一起干坏事儿,与土匪无异,却比剿匪更难。
  “如今各处军马都忙着守护海关,谁又有精力来治理这群恶霸呢?唉……”
  宁叶红唉声叹气。
  即便有精力,对于这类氏族,官家也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大动干戈可要比迁就更劳民伤财。
  “他们若不勾结倭寇,还可纵容他们繁衍生息,卖国是不可饶恕的,马家必须在泰州消失。”
  宋澈陷入沉思。
  想要切除这颗巨大毒瘤,必须快刀斩乱麻,且得等一个机遇变数。
  机遇何来?
  变数何来?
  宁叶红渴望着、期盼着宋澈,眼中没有一丝怀疑。
  许久,茶凉了,宋澈还是一言不发。
  她倒了杯热茶,替换了那杯凉茶,轻叹:“我多希望能够帮帮你,可动脑子的事,我实在无能为力。”
  “有些忙不一定要动脑子才能帮。”
  宋澈的眼光炽热,宁叶红也察觉到了那份炽热,她下意识地要往后退,宋澈却抢先抓住她的手,轻轻一拉,便将她搂入了怀中。
  “你又来了……”
  以她的本事,有一万种办法能挣脱,却偏偏显得软弱无力。
  宋澈笑道:“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当一个寂寞的男人得到慰藉时,他的脑子也能灵光千百倍。”
  宁叶红嘀咕:“好色便好色,说得那么冠冕堂皇……”
  “呵呵呵……”宋澈笑。
  “呵呵呵……”她也笑。
  “你笑什么?”
  “我在笑你笑了,你笑了便说明你想到法子了。”
  还真有这么个说法,人一旦快乐起来,便会分泌‘多巴胺’,它能让大脑加速旋转,从而迸发出无数念头。
  当然还有荷尔蒙碰撞所产生的生理反应。
  怪她过分美丽,宋澈心生一计。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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