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你竟然报名诗歌比赛? “强哥,现在最炸裂的诗是啥?” “这还用问,当时是——”胡自强从床上坐起,收敛嬉皮笑脸,摆出一个深沉的造型,用故意挤出来的沙哑嗓音道: “啊!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biqubao.com 好吧,《一代人》,确实炸裂,顾城用短短两句,诠释了诗歌是极简和留白的艺术。 “现在最炙手可热的诗人有哪些?顾城,北岛,芒克,舒婷?” “我去,你个憨批也知道呀。”胡自强瞪眼,这里所谓的“憨”,是他压根没见这小子关注过诗歌。 “你给我说说,他们都有啥代表作。” “哟!怎么个意思啊,俗不可耐的赚钱机器,现在也开始向往文艺圈了?” “俗不可耐的赚钱机器,兜里现在有包华子,你要是汇报得让我满意,归伱了。” “卧槽,这么大的事,你早说嘛!” 强哥立马屁颠屁颠汇报起来。 李建昆也是临时抱佛脚一下,他脑子里是有不少名篇不错,但一来怕撞了。 譬如“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的确震耳发聩,奈何人家正主已经发表,他要是在诗歌比赛上,振臂来上一嗓子,底下人怕不是一副看der的表情望着他。 二来,诗歌是具有时代性的,甚至是人群特性。 譬如汪国真的诗,在90年代风靡一时,某一年还被文艺圈称之为“汪国真年”,引无数年轻男女趋之若鹜。 但是业内公认,他的诗歌非常浅显直白。一些高级知识分子,更是压根不承认他的诗是诗。 料想,他的诗搁这年头,放在北大的诗歌大赛上,怕是不怎么受欢迎。 说白了,李建昆想了解一下市场行情。 等行情分析好,再在脑子里筛选下,及其所需。 强哥絮絮叨叨半天,把肚子里的那点诗歌墨水,一股脑儿全倒给他。去他娘的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落到手的实实在在好处,才是硬道理。 该说不说,经济学,使人现实。 “建昆哪,现在这个节骨眼上,你咋还折腾诗歌,你毕业论文准备了吗?” 窗台边,伏案疾书的老大哥扭过头,满脸关切和忧虑。 他们仨现在的状态是,只要毕业论文交上去,导师审核、答辩通过,随时卷铺盖毕业。 “在想呢。”李建昆含糊道。 不把沈姑娘拿下,他能毕业的?那岂不是错失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机会? 聊到这个话题,哥仨不自觉延伸到他们的未来方向。 高进喜不用说,从踏入燕园的那一刻起,学有所成,回去造福家乡的目标,就没有动摇过,坚如磐石。 李建昆呢,两人早已经看出来,他不会进入体制,貌似扛把子那边都点过头的。 盖纵自个浪。 那么“毕业纠结困难户”,只剩下一个胡自强。 “我大概,还是留京吧。”强哥叹了口气。 如同老大哥那样的愿望,固然令人钦佩,但他从自身情况出发,外加考虑到家乡资源贫乏,以农业为主,感觉实在没什么施展抱负的空间,故而还是决定留在首都中枢。 他们是幸运的,以研究生的身份,至少有得选。 李建昆道:“强哥你其实还是有点担心的吧,在京城这边,机会虽然更多,但很多固有形态也是难以打破的。” “知我者,昆子也!” 求学两年半,三人至少在某一点上共识鲜明:计划经济弊端甚大。 然而它又根深蒂固。 “南方。强哥,南方你可以考虑一下。” “就是筹备建特区的那些个地方?” “对。凭你满腔报国热情,到那里去,必定大有所为。” “昆子,你这话我爱听,行,我会慎重考虑的。” 想把强哥拾掇到南方特区去,李建昆也是十分慎重的建议。强哥的性格,并不适合京城这边的固有体制,但如果给他一汪活水池,绝对能掀起不小的浪花。 他比大多数人,更能适应未来的世界。 傍晚,学一食堂门口。 李建昆和沈红衣如约碰上面,后者递过来厚厚一沓16开的纸张,其上密密麻麻的娟娟秀笔,有些地方还有图绘,比如猪栏的排粪设计。 沈姑娘干活计的认真严谨,可见一斑。 哪有得挑? 李建昆随手翻翻,甚为满意,把用一块白手帕包裹好的五百块钱,塞到她手上。 沈红衣左右瞅瞅,不敢打开看,只感受着厚度,小心脏便怦怦直跳。 一辈子也没经手过这么多钱啊! “行啦,收起来吧,狗大户的钱,不赚白不赚,你纠结个啥呢。” “之前单听个数目,还没觉得什么,现在拿到手上……李学长,这样的报酬,这活是不是太轻松了?” 要知道,五百块,中级职称的工人,得不吃不喝干一整年。 “你管他呢,人家敢给,你还不敢要啊?你觉得不难搞到的东西,只是因为我们身在燕园,是大学生,对于没读什么书乡下土财主,你让他上哪去搞到这些资料?” 李建昆这么一宽慰,沈红衣好想不少。 “李学长,我请你吃饭吧,想吃啥,管够!” “好啊。” 这是沈红衣在燕园食堂最霸气的一回,要了扒肘条、干烧肉,油焖虾三个大荤菜,外加两样时蔬。 两人的国民铝饭盒,都被填得满满当当。 如今学校学生多了,座位是真不好抢。只能捧着饭盒,蹲在墙边吃。 沈姑娘是那种典型的梨形身材,今天穿的上衣比较短,饶是裤子很肥,这样蹲下去后,侧身仍然显露出一抹圆润丰弹的弧线。 李建昆是一边吃着肉,一边流口水。 那束盈盈一握的腰肢,他上辈子可是抱过的,怀念啊。 他想,等自己正式和沈姑娘确定关系后,一定要像改造二姐样,给她换上最漂亮的衣裳,那才叫秀色可餐。 沈姑娘虽然不如二姐那样丰腴吧,却各有各的美,小巧精致。 “那什么,我报名诗歌比赛了。” “嗯?” 沈红衣侧过小脸,腮帮子鼓鼓的,像只偷食被打断的土拨鼠,如同黑玛瑙般的杏仁眼瞪得大大的,还以为自己听岔了。 “李学长,你,报名,诗歌比赛了?” “嗯。” “嗝!” “诶诶,红衣你怎么了,你没事吧。”李建昆顾不得其他,忙给她拍了拍后背。 “没没没,噎到了。”沈红衣讪讪一笑,小脸微红。 她一度想报名,没敢。 这次诗歌比赛不同寻常,背景是诗歌日益火热,燕园里的诗社越来越多,诗社成员也越来越多。 起因是各诗社间互不服气,所谓文人相轻嘛,私底下常有呛声,皆认为自己诗社的作品更胜一筹,还有诗社拿出作品,公然挑衅五四社,就更甭提嘴皮子上没把早晨社放在眼里。 五四社和早晨社也气啊,合计之后,有了主意:行嘛,你们都这么牛,那不如一起拉出来练练。 所以火药味非常浓,是真正的诗歌大比武,敢报名的全是各诗社的高手。 沈红衣都有点想不通,似乎没有一首作品的李学长,是啷个报上名的? 饶是他有个特别顾问的头衔,社里就不审核一下? 万一……到台上丢人呢? 沈姑娘有所不知,早晨社那边确实审核了,李建昆不要碧莲——接下来也不打算要了。 丢出了一首北岛大概写于80年代底的《生活》。 全诗只有一个字——网。 过于留白的空间,带给人无限想象,硬是把早晨社几名骨干给唬住。 当然了,他也拍着胸口保证,自己还有更多诗歌。 再仗着以往对社里的贡献,这才要来一个参赛机会,可不容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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