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丢人要趁早 夜幕降临,喧嚣一天的京城,逐渐沉寂,而燕园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学一食堂结束营业,灯火黯淡;柿子林在月光下影影倬倬,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附近灯火通明的大饭厅。 诗歌大赛放在晚上举行,显然是为了迎合大家的时间。 大饭厅此时已经人满为患,这样一场活动,很多学生都想参加,奈何场地有限,各家诗社的社员在六点钟入场后,将场地占得七七八八,余下那点空隙,才被提前过来候着的其他学生瓜分。 大饭厅门口,不乏学生搭着凳子,或踩在自行车后座上,够头打量。 缺乏娱乐的年代,这是一场难得的盛会。 并且接下来几天都有得热闹。 是的,这场诗歌大赛会持续好几日。今晚是第一场,初选。 两两对决。 也就是说,今晚将淘汰一半的参赛选手。 参赛选手之一,李建昆,这会正坐在早晨社的阵营内,自个带的板凳,位置还挺靠前。 不管论资排辈也好,拿实力说话也罢,早晨社是公认的燕园第二大文学社。 当然了,后方那些家伙肯定不服气。 打的就是趁这次诗歌大赛李代桃僵的心思。 坐在李建昆左边的是沈红衣,右边是早晨社元老之一的李春。 徐庆有从前面扭头探过好几回,不爽写在脸上,却又没辙。谁叫他牛批呢,是五四社的。 五四社还在前头。 比他们更靠前的,是一字排开的十来张靠背椅。坐在那里的,是燕园各诗社的扛鼎大佬,每家诗社一人,还有一名文学系的男教授。 他们是这次诗歌大赛的裁判。 虽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既然是比赛,终究要分出胜负,这也是各诗社的诉求。 北大学风向来开放,今晚的两两PK赛,不走流程,类似于早年间的“对对子”。 简单点来说:报名参赛的选手,谁觉得自己牛批,主动上台,其余参赛选手认为不过尔尔的,登台挑战。 两人成一组,拿作品说话,裁判评定,怼到一方接不住,另一方即为胜者。 贼吉尔刺激! 活动甚至无须主持人,那位中文系教授宣布比赛开始后,全场脑壳顿时四处乱转,都想看看谁是第一位勇者。 五四社和早晨社的人,很是沉得住气,没人有要动的意思。 李建昆将其视作高手风范。看电影就知道,高手嘛,往往压轴登场。 有人起身。 果然爱蹦跶的都是弟弟,这哥们所坐的位置,差不多快到大饭厅门口…… 面对全场不看好的目光,“勇人哥”毫不在意,走路带风,气势不凡。他大抵上认为自己就是被严重低估的那类人。 本次诗歌比赛的大黑马! 要说自信心这玩意,好是好吧,但如果太多……也挺害人。 “来点掌声各位!” 好嘛,掌声还得自己要。 不过无论怎么说,第一个登场也算勇气可嘉,大伙并不吝啬献上自己的巴掌。 哗啦哗啦声中。 “勇人哥”在舞台上站定,低头,酝酿一番情绪后,缓缓抬起,眼眸深沉,神色哀恸。 “啊!悲怆的春呀。” “冰雪覆盖了你的身躯,严寒侵浊着你的心……” 我……丢你老母。 李建昆吓一跳,忧伤扶额。 “咋了,李学长,这诗还行吧。” 旁边,沈红衣留意到李建昆的动作,心想完鸟,李学长连最基本辨别诗歌的水平都没有。 这首诗藉由北方晚到的春天,批判一些不合时宜的东西,暗示它们对于社会的迫害。 她觉得挺有意义。 可能遣词用字上稍显直白。 李春同样侧头探来,面露忧虑,“建昆,这家伙水平一般,要不…伱待会就上?” “春哥你啥意思啊?” “没看不起你的意思。” “你就是看不起。我那首网……哦不,《生活》,很差吗?” 李建昆的脸是彻底扔家了,都重生了,抄几首诗,追媳妇儿,不埋汰。 沈红衣好奇道:“李学长有诗作吗?《生活》?” 李春苦笑道:“他的《生活》就一个字,刚他自己说漏的那个——网。” 沈红衣咂舌,“一个字的诗?网……” 姑娘乍一品,心弦被撩拨了一下,感觉这个字好有深意啊,结合诗名《生活》,引人无限联想。生活中可不就像处处有张大网吗? 李春问:“是不是感觉特高级?” “嗯嗯!” “但也可能是他懒。” 沈红衣:“……” “淦!春哥,你那天第一次听到,可不是这样的评价。”李建昆抗议。 “我后来仔细咂摸过。” 李春道:“一个‘网’字,确实深邃,但它深邃的部分全靠读者自个想象,你也没其他佳作打底,让人很怀疑,作为创作者你的思想,有没有深邃到那种程度啊。” 得,懂了。 比如国家队选手唱《忐忑》,那叫艺术;一个凡夫俗子去唱,哪怕声情并茂……那也是神经病。 “我有佳作,你等着瞧。” 李建昆扭过头,想捂耳。以他的诗歌鉴赏水平去看,台上“勇人哥”属于典型的无病呻吟,哀春悲秋。 “啊!我盼望着来年的春,草长莺飞,万物萌动!” “勇人哥”朗诵完毕。 李春忙道:“建昆,上上上!” 上你妹……李建昆坐得四平八稳。 他不愿上,有人迫不及待,哧溜登上台。 “我支一把油纸伞,穿过细雨中的小巷。” “滴答,滴答,水珠坠落青石板。” “走完它们的一生。” “我抬眼望。” “朦胧的巷口,似是永不可达……” 诶! 这还算首诗嘛。 至少有股意境,一下把人带入到环境里。 李建昆侧头,“红衣你怎么看?” “挑战者赢。” 姑娘你终究是有品位的,请把下限拉高点。虽说擅于从任何事物中发现美,是一种很好的品德,但,有些事物它真的不具备美啊。 比如粑粑。 裁判一致评定,这首诗强过上首。 “勇人哥”很不服气,祭出第二首。 “啊!悲催的夏呀。” 李建昆昂头,狂翻白眼。m.biqubao.com 你以为这就完了? 不,“勇人哥”还有秋和冬两首。 净是“啊啊啊”的款式,风格路数到了那里。 裁判也很无语,讲道理,这四首有啥不同吗?能不能换点新花样? 真木有…… “勇人哥”连祭四首,对方仅凭一首“细雨小巷”,四两拨千斤,戳在台上半天,看起来都有点打瞌睡。 四首没弄过人家一首,“勇人哥”可算意识到丢姥姥。 悻悻下台。 “细雨小巷”胜,入围复赛。 李春碰了某人一肘子,“建昆,上啊。” “春哥你能不能对我有点信心。” “我也想…咱说真的,咱们诗社实力还是很雄厚的,少你一个不少,趁着现在登台的人相对较弱,你赶紧上去过把瘾算啦,如果你能提一嘴,说自己是搞经济的,属于诗社的特殊人员,我可感谢你八辈祖宗!” 李建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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