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恶婆婆后,我成了全村的希望_第54章 所以,我穿书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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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佩佩没有拒绝,她觉得,房子什么的虽然也很重要,但再重要能有吃饭的家伙重要?
  待她银针到手,到时候也赚不回买针的钱?
  虽说夏老二买的是处理品,但对于双胞胎来说,还是非常开心的。他们从来没用过笔墨,之前要么是手指沾了水在石板上写,要么拿着棍子在沙地上写,这还是第一次收到纸笔。m.biqubao.com
  他俩十分珍惜,当场收进了抽屉里。
  白佩佩见了,说道:“怎么收起来了?你们爹买回来,就是给你们写的。”
  “娘,你不生气了?”
  “我生什么气?生气你们跟人学了字?你们能学到是你们的本事,不用花钱就能学到本事,这多好的事情啊,我干嘛生气?我要生气,也不是生你们的气,是气我自己没本事,没钱送你们俩读书,耽误了你们俩……”
  老二夏明祥一阵感动:“娘……”
  老三夏明瑞虽然没有二哥感动,但心里也多少有些触动。因为他心里清楚,若不是眼前这个“娘”,他和二哥跟人学识的事,怕是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见不了光。
  更不要说买纸笔练习了。
  “娘,谢谢你!”
  “跟我还客气什么?拿出来练吧,正好我还没看过你们俩写字呢,你们可以写给我看。”白佩佩一脸笑意,不动声色地说道,“你们爹一直说你俩学得好,也不知道你们都学了什么。”
  老二夏明祥兴奋道:“娘,我们学了《千字文》、《弟子规》、《三字经》、《声律启蒙》……这些书我和三弟都背下来了,有时间我和三弟背给娘听。”
  一边将纸笔从抽屉里拿出来,一边继续说道,“三弟最厉害,他听一遍就会了。我不行,我得多听几遍。每次都是三弟学了,再来教我。”
  不等老二夏明祥拿墨,就被老三夏明瑞给阻止了。
  “不用!我们用水写。”
  “啊?用水?”老二夏明祥一时没反应过来。
  老三夏明瑞说道:“嗯,用笔沾了水在石板上写,感觉差不多了,再在纸上写。一来可以练字,二来用水写过的纸晒干了,还能重复利用。”
  “这个主意好,还是三弟聪明。我去打水。”
  别说老二夏明祥了,就是白佩佩都一脸佩服,觉得这个老三确实聪明,这么快就想到了一个既能练字,又能省钱的好办法,简直一举两得。
  她冲老三夏明瑞竖起了大拇指。
  老三夏明瑞露出了一个腼腆的笑容。
  白佩佩轻轻笑了起来。再聪明也是小孩子,不经夸呀!
  没一会儿,老二夏明祥端着一个破瓷碗进来了。
  他们翻出那几块白佩佩之前收拾屋子就看到,一直不知道是用来干嘛的石板,费力地搬到桌上。
  老二夏明祥十分谦让,放好墨碟和毛笔以后,说道:“三弟,你先来。”
  老三夏明瑞没有拒绝,上前拿起了毛笔。
  笔是新买的,需要开笔。
  夏家没有人上过学堂,白佩佩还担心没人知道,不想老三夏明瑞把笔拿到手中以后,没有急着沾水,而是把笔头放到了指间,用食指和拇指轻轻捻了起来。
  从笔尖一直捻到根部,慢慢捻到笔毛全部散开,拂掉浮毛和肉眼可见的杂物。这才停手,将笔放在一旁,将碗里的水分成了两份。
  少的那份盛在墨碟里,多的那份留在碗里。
  他拿起放到一旁的笔泡到了碗里。
  “好了,先泡一会儿,等呆会儿把上面的杂物都弄掉,毛笔开好,就可以用了。”
  老三夏明瑞话音刚落,老二夏明祥就拍了脑门:“我说你在干嘛呢,我都忘了,他跟我们说过,买回来的新笔需要开笔。三弟,还是你记性好,要不是你,这笔就要被我糟蹋了。”
  “我们第一次用,会忘记很正常,用的时间长了就记住了。”
  说了一会儿话,笔就泡好了。
  老三夏明瑞估摸着时间,开始清洗笔头。洗干净后,再将笔毛用手捋顺捋尖即可。
  老二夏明祥去换水,老三夏明瑞则拿着这只刚刚开好的笔在石板上写了起来。
  人之初,性本善,一共六个字。
  虽然他之前没有用过毛笔,但真的写起来,白佩佩发现,那字还是挺不错的。或许笔锋什么的,不甚理想,但是字的结构、大小、排列,还是挺不错的。
  也就是说,平时老三夏明瑞用手指、木棍练字时十分用心。
  白佩佩见了,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这大概就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吧!
  老二夏明祥很快就回来了,兴致勃勃也想试试。
  老三夏明瑞已经写了六个字,没有霸占不放,十分大气地把笔给了老二夏明祥。
  就这样,双胞胎二人你写几个字,我写几个字,在石板上写了起来。一边写,老二夏明祥还会开心地询问白佩佩:“娘,你看,我的字写得怎么样?”
  “你觉得我写得好看,还是三弟写得好看?”
  ……
  端水大师白佩佩表示:“娘看到你们的认真与努力,觉得都很好看。”
  还假装自己不识字,指着这个字问是什么字,又指着那个字问是什么字。确实,繁体字和简体字还是有区别的,白佩佩有的能看出来什么字,有的就猜不出来了。
  写到后面,白佩佩终于露出了她的魔爪子。
  “写了这么久,怎么没看到你们写自己的名字啊?你们不会写自己的名字吗?”
  老三夏明瑞心头一动,抬头看了白佩佩一眼。
  老二夏明祥没那么多心眼,笑嘻嘻地说道:“会啊,怎么可能不会?名字是最好写的,我们不只会写我们自己的名字,还会写大家的名字。”
  白佩佩见有人上钩,立马好奇地问道:“是吗?那我的名字怎么写?”
  老二夏明祥写给了白佩佩看:“娘,你看,这是你的名字,白佩佩……”
  “哦,原来我的名字是这么写的啊。”白佩佩一边重复着“白佩佩”三个字,一边用手指在旁边比划,就好像在学字一般。
  “这是我的,夏明祥……这是三弟的,夏明瑞……”
  “这是爹的,夏厚德!”
  ……
  夏厚德?!
  白佩佩的瞳孔瞬间放大,因为,她死去的那个前男友就叫夏厚德。
  这么巧吗,他不仅顶着跟前男友一模一样的脸,就连名字也一模一样?!
  只不过一个是繁体,一个是简体。
  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巧的事情吗?
  更巧的是,老大的名字叫夏明楠,老幺的名字叫夏小雅,两个侄女分明叫夏大丫、夏苗苗。之前白佩佩只觉得什么小雅、大丫、苗苗太普了,感觉多的是人叫这个名字,一喊满大街都是。
  但直到家里其他人的大名被老二夏明祥写出来,白佩佩意识到了一件事情——她穿的好像不是异世界,是书。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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