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若也去了辽东?”毛玠很是吃惊,他清楚荀彧不但是世家,更是有大才的人。 郭嘉在旁嘿嘿一笑,“学长,不但文若,志才兄长也去辽东。” “什么?志才也去了?”毛玠很是吃惊,他心里无比清楚,荀彧是世家子弟,历来对皇室尊崇,只要圣旨下,他必然遵从,然而戏忠不一样,虽然出身寒门,家境也贫寒,但是志气一直很高,一般人瞧不上眼,能让他甘愿到一个苦寒之地,那么只能说明,眼前这位少年殿下必有其过人之处。 想到自己之前还想考校对方一番,突然觉得很好笑。 “孝先,今日收拾一番,明日出发。”说完向后面护卫递了一个眼神。 护卫立即拿出一个布袋,刘恢递给了毛玠。 “孝先,这里有2000钱,用于迁家所用。” 此时大汉五铢钱,2000钱相当于两贯,一铢约0.65克,五铢约3.25克,一铢是144粒粟的重量,1000钱是3250克,也就是现在6.5斤,2000钱就是13斤,汉朝一斤是16两,约等于258克。 2000钱对于普通人可不是一笔小钱,此时黄巾起义还未爆发,大汉的粟米大约45-50钱一石,可以购买40石,约4800斤(一石120斤相当于现在62斤)。 毛玠立即拒绝道:“殿下,这钱我不能收。” 刘恢微笑着说道:“孝先,这是跟我到辽东的人都有的,这是规矩,也是给大家迁移费,务必收下。” 毛玠一脸苦笑着说道:“殿下,这钱太多了。” “就这样,不要说了,赶紧安排家人,明早我们一道出发。” “诺。” 随后刘恢带着郭嘉几人离开毛玠的家,来到县城里,这个县城大概有5000人不到,两边到处是乞丐,整个街道恶臭难闻。 几人来到一处客栈住了下来。 “师弟,如何看待你这位学长?” 郭嘉摸着头,思考了一下,缓缓说道:“我在学长身上看到一种正直,眼神坚毅,殿下给他钱时,他好像对眼前的钱财毫不在意。” “哈哈,师弟真是聪慧过人,不错,我和你感觉差不多。” 郭嘉继续说道:“师兄,我有些不解,师兄以为,治国是贤重要还是才重要?” 刘恢也被问住了,说道:“师弟,这个恐怕很难有人给你准确答案。 不过,如果一个国家有完善合理的制度,那么才能自然更加重要,因为你犯错有律法管住你。 然而,以现在大汉为例,如果只有才的话,恐怕会出大问题,因为我们的社会制度是有问题的。” “哦,按照师兄的意思,什么是完善的社会制度?” “能自动不断调节、自我修复的制度,同时从上到下功开透明,真正采用法治,而不是人治。 国家不会因为一人而衰败,不会因为一人而兴旺。” 郭嘉惊讶万分,因为这话里的内容太大胆了。 郭嘉自认为自己是不拘一格的人,更是讨厌繁琐规矩的人,没想到,殿下是想打破现有制度,而建立一套全新制度。 “师兄,你有办法了?”郭嘉被刘恢的话完全吸引住了。 谁不愿意在未来史书留名呢? “师弟,我有些想法,但是还需要不断实践才行,望师弟助我。” “师兄放心,师弟虽然才能浅薄,但是一定会助师兄一臂之力。” “不过,师兄,我们不能操之过急,要一步一步来才行。” 此时的郭嘉和平时玩世不恭的样子判若两人。 刘恢内心也是感慨,古人真的成熟早。 “师弟,此事不能告知任何人,有些事情只能做不能说。” 郭嘉重重的点了点头,“嘉明白。” 第二日,毛玠带着妻子跟随刘恢一行离开。 毛玠妻子大约16岁左右,农家女子,没念过书,但是很是温柔贤惠。 刘恢把马车丢给毛玠妻子,自己乘马前行。 在梦里,他学会了骑马,虽然有马鞍马镫的作用,但是,在洛阳他很快就学会了骑马。 他深知,这个时代,最便捷交通工具就是马匹了。 几天后,大家来到了兖州东郡东阿县。 程家在东阿也算得上大户,很好打听就能打听到。 刘恢知道,程昱的第十三世孙很有名,很多人应该也知道,那就是唐朝凌烟阁的二十四功臣之一程咬金。 当刘恢来到程府时,心里也很是感慨,程昱家就几间房子,如果在梦里,可能连个中产都算不上。 当第一眼看到程昱时,和刘恢印象中的程昱差得太多了。 此时程昱41岁,一身文士打扮,一看就像一个满腹经纶做学问的人。 这和梦里,为了军粮用人肉干充当前线军粮的人差距颇大。 因为眼前的人一副谦谦君子模样,刘恢心中也是感叹,世道真的会改变一个人。 刘恢打量对方,对方也在看刘恢,刘恢立于最前方,自然是地位最高的人,这点程昱是知道的,旁边一位少年和青年,后面一位彪形大汉。 “不知这位公子找老夫何事?” 在汉代,一般称呼世家豪族子弟才会称呼公子。 “仲德先生大名如雷贯耳,晚辈特意前来拜访。” 程昱此时感到有些奇怪,听口音,像洛阳一带口音,只是自己并没有什么大名。 出于礼貌,程昱问道:“不知公子贵姓?” “晚辈来自洛阳,姓刘名恢,还未加冠,并没有字。” “刘恢、刘恢……”程昱怎么觉得这个名字如此熟悉,心中不断默念。 突然想到一人,年龄和名字以及地方都能对上。 “请问是皇长子殿下?” 刘恢微笑着说道:“不错,正是刘恢。” 刘恢把姿态放得很低,他知道,这个时代读书人都非常看重脸面。 “草民程昱参见殿下。”程昱立即行礼,不过,稍显一丝慌乱。 “仲德先生不必多礼。” “嘿嘿,先生不请我们进屋坐坐?”m.biqubao.com “草民失礼,殿下请。” 几人先后进入程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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