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辛刚回滨城不久,就被叫出来喝酒,一时间有些风尘仆仆。 “你脸色这么难看,出什么事了?” 卡座里,黎歌手里握着一杯酒,喝了一半。 “抱歉啊,晚意和依依都在忙,只有你叫得动。”她醉了一半。 “你说这样的话,把我当外人?” 甄辛说着,给自己也倒了一杯酒,很有诚意的喝了一口,“你还没说,到底怎么了?” 黎歌满脸愁容,“傅修北回来了。” “好事,你不高兴?” “他跟我表白了。” 平地一声雷。 甄辛呛了一口,咳了好半天才缓过来,“表白?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说的什么话?” 她激动极了。 黎歌揉揉头发,烦躁不已,简单把事情说了一遍,本以为会看见甄辛义愤填膺,没想到她竟然一脸姨母笑。 “你笑的怪瘆人的……” 甄辛挪走她手里的酒,“好甜,磕到了。” 黎歌被气笑了,“疯了吧你。” “你想啊,傅修北为什么回来,看见你跟霍靳城呆在一起忍不住了呀,这是在乎,也是吃醋,还不足以说明他对你的喜欢?” 甄辛想了想,“你不喜欢他?” 黎歌摇摇头,“不是不喜欢,就是觉得一切都太仓促了,很多事情我都没有了解清楚,突然就……” 还是在那样的情况下。 “感情是这样的,一切都按照计划来走,那还算什么感情,跟工作有什么两样。” 也有一定的道理,“那你跟我二哥是谁先表白的?” 闻言,甄辛顿时抬头望天,“你说什么,太吵了,没听清。” 黎歌没好气打她。 甄辛笑,两个人正在打闹。 不远处,一道声音突然传来:“女神!” 抬眼望去,赫然是许久未见的齐云天,他手里拎着一瓶酒,俨然是从隔壁卡座过来的。 在他身后还有莫逸飞等人。 黎歌收敛笑意,“早知道出门之前烧烧香了,你怎么在这里?” 齐云天啧了一声,没好气坐下,“女神,你这话我就不高兴了,我们好歹也有过一段旧情,这么不客气。” 黎歌靠在甄辛的肩膀,百无聊赖,“别造谣,我跟你可没在一起过。” “好歹我也轰轰烈烈追过你,怎么不算!” 黎歌懒得搭理。 莫逸飞搭着齐云天:“行了,回头被你家那位知道了,有你好受的。” “开个玩笑嘛。” 黎歌捕捉到:“谁?” “玩得可疯了,人家大小姐喜欢马术,他买下滨城最大的马场献上,爱上电竞比赛,他投资了她喜欢的队伍,五千万,眼都不眨。”莫逸飞手势夸张,说得津津有味。 齐云天一个肘击,“就你话多。” 黎歌失笑,“堂堂投行的大魔王,也有丧失理智的时候。” 齐云天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没办法,喜欢上了,我现在才知道,天涯何处无芳草。” “能让你一掷千金,背景不普通吧,齐老爷子知道吗?”黎歌打趣。 莫逸飞正要开口,被齐云天阻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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